2017年江西省南昌市水资源公报
南昌市位于江西中部偏北,五河尾闾,濒临我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西南岸,南昌市地处江西中部偏北,赣江、抚河下游,鄱阳湖西南岸,位于东经115°27′至116°35′、北纬28°10′至29°11'之间。东连余干、东乡、南接临川、丰城、西靠高安、奉新、靖安,北与永修、都昌、鄙阳三县共鄙阳湖,南北最大纵距约121公里,东西最大横距约108公里,全境最高点梅岭主峰洗药湖中的洗药坞,海拔841.4米。全境以平原为主,东南相对平坦。
本公报按水资源分区和行政分区分别分析2017年度全市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水资源分区按一下游(峡江水文站至外洲水文站)、抚河(李家渡水文站以上)、修河(永修水文站以上)和鄙阳湖环湖区4个水资源计算分区统计。行政分区按其它辖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7个县区统计。
2017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610.7毫米,比多年均值多1.4%,厘平水年份;地表水资源量77.86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26.5%;地下水资源量15.14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资源量不重复计算量3.48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4.8%;水资源总量81.34亿立方米,比多年均值多23.3%。全市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0.29亿立方米,较年初多0.14亿立方米.
2017年,全市供水总量31.54亿立方米。供水总量中地表水源供水量30.39亿立方米,占96.4%;地下水源供水量1.05亿立方米,占3.3%;其他水源0.10亿立方米,占0.3%。总用水量31.54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6.19亿立方米,占51.3%;林牧渔畜用水量0.65亿立方米,占2.1%;工业用水量9.28亿立方米,占29.4%;城镇公共用水量1.79亿立米,占5.7%;居民生活用水量2.99亿立方米,占9.5%;生态环境用水量0.64亿立方米,占2.0%。
2017年全市总耗水量14.51亿立方米,综合耗水率46.0%
2017年,南昌市废污水排放量为88145万吨,比2016年多1.2%,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18600万吨,占总排放量的21.1%;第二产业废污水排放量60695万吨,占总排放量的68.9%;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8850万吨,占总排放量的10.0%。
2017年,全市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如下:
河流水质:全市监测评价河段485.5公里,全年Ⅱ类水占88.2%,Ⅲ类水占10.8%,劣于Ⅲ类水占1.0%。
市界水质:市界水体2个监测断面,昌邑断面、万家埠街面水质全年、汛期、非汛期均为Ⅱ类水。
县界水质:县界水体3个监测断面,外洲、北岗村、樵舍监测断面水质全年、汛期、非汛期均为Ⅱ类水。
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全市7个主要供水水源地取水口全年水质均合格。
水功能区水质:全市监测27个水功能区,全年采用全因子进行达标评价,达标21个,达标率为77.8%;采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进行达标评价,达标27个,达标率为100%。
城区内湖内河水质:全市内湖内河水质均劣于Ⅳ类水,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氨氮。2017年全市人均拥有水资源量1489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77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63立方米;万元工业多值(当年价)用水量47立方米;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150升(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170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日95升);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594立方米,林果灌溉亩均用水量180立方米,鱼塘补水亩均用水量235立方米。
2017年,根据全市14处大、中、小型样点灌区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其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5。
2017年,南昌市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为17.9%。
2017年,南昌市城市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1.58元/立方米,公用事业用水水价为2.37元/立方米,工业企业用水水价为2.37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水价为2.3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为7.9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生活、公用事业、工业为0.8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特种行业为1.00元/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