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更新)
2005年,全区上下齐心协力,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宏观调控,紧紧围绕“开放带动、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四大战略,努力克服要素制约,着力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扎实推进“平安金东”建设,全区经济保持协调平稳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加快,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较好地实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
一、综合
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据初步测算,2005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4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26.79亿元,增长15.2%;第三产业增加值13.46%亿元,增长14.9%。全区人均生产总值15660元,增长11.7%。
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5.8:56.4:27.8变化为14.5:56.9:28.6,第二产业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比重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3.39亿元,增长22.8%,其中区级财政收入1.07亿元,增长26.7%。全年财政总支出4.12亿元,增长31.7%,其中区级预算支出2.88亿元,增长9.6%。
二、农业
2005年全区农业生产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增长4.6 %。
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38万亩,粮食总产量3.22万吨,分别比上年下降4.6%和11.4%;油料种植面积1.59万亩,比上年增长2.6%,产量0.21万吨,与上年持平;果用瓜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为1.78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1.4%和17.8%;蔬菜播种面积为5.87万亩,产量9.52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16.2%、13.2%;花卉苗木种植面积4.5万亩,比上年下降29.7%。
林、渔业生产平稳发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904亩,迹地更新面积400亩,幼林抚育面积1272亩,封山育林面积11.63万亩。全年水产品产量0.83万吨,比上年增长18.4%。
畜牧业生产较快发展。全年肉类总产量2.31万吨,比上年增长23.3%,其中猪肉1.62万吨,增长28.9%。牛奶产量4.58万吨,比去年增长27.4%。全年生猪出栏23.75万头,增长20.7%;家禽出栏387.36万只,与上年基本持平;年末奶牛存栏14491头,比上年增长26.6%。
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年末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1.22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24.5%。农村用电量17975万千瓦小时,比上年增长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快速增长。2005年全区完成工业增加值2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9%,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43.1%。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49.1亿元,销售产值48.6亿元,分别增长24.3%、2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出****货值20.3亿元,增长17.9%,占销售产值的比重为41.8%。
企业科技创新不断增强。规模以上工业技术改选投入加大,科技活动经费与购置技术成果费用分别增长2.2%与294.3%。设备购置费增长19.6%。新产品生产快速增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省级以上新产品产值2.99亿元,增长16.8%,新产品产值率为6.16%。
工业经济效益有待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2.65亿元,增长5%,其中利润8734万元,同比下降16.5%。七项效益评价考核指标综合得分118.3分,比去年同期下降6.9个百分点。
建筑业较快发展。全区完成建筑业增加值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建筑施工面积55万平方米,完成房屋竣工面积19万平方米,分别增长111.5%和57%。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回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4.5个百分点。若包括在本区范围内投资但未在本区统计的冠达房产公司和众信房产公司的2.2亿元投资额,则本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37.5亿元,增长19%,其中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1.2亿元,增长16.9%。
重点工程进展顺利。2005年全区3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9.81亿元,6个项目已建成或基本建成。建成的主要项目有:03省道(陶朱路—汽车城)拓宽改造、建筑艺术公园、浙赣铁路电气化改造、甬金高速公路金东段、11万伏变电所(东港、曹宅)、东精工量具扩建生产线。
房地产业稳定发展。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9亿元,比上年增长43.8%。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9万平方米,竣工11.9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8.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5.6万平方米。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市场销售稳定增长。2005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据抽样调查,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进出口高速增长。全年完成出****货值26.3亿元,比上年增长24.5%。完成进出口总额1.6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6.7%。其中进口总额1272万美元,增长72.5%;出口总额15558万美元,增长34.4%。
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全年新批“三资”企业15家,新获进出口自主权企业22家。合同利用外资590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7%;实际利用外资3702万美元,同比增长4.42%。
六、交通和旅游
交通运输业稳步发展。基本完成市二环金东段仙桥和十八里两座立交桥枢纽工程;乡村康庄工程进展顺利,至2005年底,全区累计完成通村公路路基提升239.9公里、路面硬化243.5公里,通村率和路面硬化率均达到100%。
旅游事业蓬勃发展。全区共接待海内外游客8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3.3%,实现旅游业总收入830万元,增长30.1%。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以巩固实施“高标准、高质量”义务教育为目标,走教育强区之路。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60所,在校学生3.13万人。其中小学40所,在校学生1.63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15所,在校学生8543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58%;普通高中2所,在校生3879人;职业高中3所,在校生2589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92.88%,升入优质高中占高中段招生比例达到78.32%。
科技事业稳步推进。全年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7项,国家级项目3项(国家火炬1项、星火1项、重点新产品1项),省级项目24项,市级科技项目10项。其中金华市科达氟化橡塑有限公司申报的“PTFR橡胶复合材料旋转轴唇形密封圈”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实现我区国家重点新产品零的突破。全年共有25个项目通过了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其中省新产品试制项目11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2只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只。
八、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2005年在各级各类文艺比赛中取得了历史性的好成绩,由我区文艺骨干参加的小组唱《山茶花》在省首届组唱比赛中获创作金奖、表演银奖;朱占幸阳的童声独唱《小猴过河》获第六届中国少年儿童歌曲卡拉OK电视大赛三等奖。施光南、施复亮故居,艾青故居,孝顺严氏宗祠三处文保单位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保单位,我区源东乡、孝顺镇被命名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
体育事业上新台阶。首次承办了市六运会大型体育赛事——第六届运动会“金东杯”柔道比赛,成功举办了金东区第二届中小学生篮球赛,举办了各镇乡(街道)机关、学校、医院、厂矿等许多小型的体育比赛。积极参加了大众体育部的长跑、航模、嗒嗒球比赛项目和竞技体育部的散手、武术套路、柔道、跆拳道、摔跤、举重比赛项目,共获金牌18块,银牌30块,铜牌25.5块,列各县(市、区)代表团金牌榜第四名,并获得全市第六届柔道比赛团体总分第一名、摔跤团体总分第二名和举重比赛团体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全区51家社区服务站运行正常,89.2%的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医院2所,卫生院13所,卫生防疫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床位267张,卫生技术人员569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2005年全区出生人口3300人,出生率10.98‰;死亡人口1962人,死亡率6.53‰;人口自然增长率4.45‰。年末总人口30.12万人,比上年增长5.29‰,其中,非农业人口2.62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2.44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据抽样调查,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87元,比上年增长10.6%,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380元,增长10.8%,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8%。
民政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区拥有种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2所,社会福利床位数580张,五保对象682人,签订五年供养协议682人,供养率100%。入院院民579人,户院挂钩54人,集中供养率9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全区共有低保对象3405人,其中城镇90人,2005年共投入资金340.6万元,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房等多元化救助活动,共发放救济款17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882人次。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区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人数大幅度提高。到2005年末全区参加农保人数7.36万人,累计农保基金3100万元。失地农民保障得到加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村达到58人,参保人数30880人,累计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补助8168人,共1204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