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
2016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巨大压力,县人民政府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主动融入滇中,着力夯实基础,培育壮大产业,切实改善民生,努力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当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县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
一、综合
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全年共计完成生产总值62399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31326万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170037万元,同比增长18.0%,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22635万元,同比增长10.7%。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2.2、4.7、3.7个百分点。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7.1:27.2:35.7,非公经济增加值242857万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8.9%,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二、农业经济
农业经济稳中有增。一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攻坚克难,农业经济稳步发展。2016年实现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445797万元,同比增长6.0%。主要农牧产品产量见下表:
表1 主要农牧产品产量
|
产品名称 |
单 位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
粮食总产 |
吨 |
135446 |
1.5 |
|
油料总产 |
吨 |
2543 |
2.4 |
|
甘蔗总产 |
吨 |
86679 |
24.2 |
|
烤烟总产 |
吨 |
10597 |
-7.4 |
|
肉类总产 |
吨 |
104736 |
1.4 |
|
奶类总产 |
吨 |
1629 |
-61.3 |
|
水产品总产 |
吨 |
11613 |
-1.1 |
|
水果总产 |
吨 |
159013 |
19.0 |
|
蔬菜总产 |
吨 |
795846 |
1.0 |
|
大牲畜出栏 |
头 |
64623 |
9.8 |
|
生猪出栏 |
头 |
1157783 |
5.0 |
|
羊出栏 |
只 |
87828 |
10.0 |
|
家禽出栏 |
只 |
3696354 |
5.0 |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88137万元,同比增长11.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82765万元,实现增加值60301万元,同比增长18.2%。轻工业总产值完成261178万元,同比增长47.6%;重工业完成总产值126959万元,同比增长93.8%。
表2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
产品名称 |
单 位 |
产 量 |
比上年增长% |
|
食糖 |
吨 |
7400 |
-31.9 |
|
发电量 |
万千瓦小时 |
7222 |
38.9 |
|
铁矿石 |
吨 |
680124 |
7.7 |
|
糖果 |
吨 |
733 |
-0.8 |
|
红砖 |
万块 |
8661 |
2.4 |
|
饮料酒 |
千升 |
2080 |
1.6 |
|
铅选矿含铅 |
吨 |
9413 |
-9.5 |
建筑业稳步发展。2016年全县共计完成全社会建筑总产值289196万元,同比增长16.6%。其中:房屋施工建筑面积1801396平方米,同比下降88.0%,竣工面积1431989平方米,同比增长13.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2016年全县共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1001万元,同比增长25.1%。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5895万元,同比增长225.4%,其中:商品房住宅投资17228万元。全县商品房施工面积297430平方米,竣工面积20948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63835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19547万元。
五、交通、邮电、通讯
交通、邮电和通讯快速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共计完成增加值4486万元,同比增长5.0%;全县公路建设项目13个,累计完成投资38225万元,截止2016年底,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2545公里。全县年末拥有移动电话数198850部,同比增长3.0%,每百人持有移动电话62.9部,同比增长2.4%。
六、国内贸易
消费市场繁荣兴旺。2016年全县共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6005万元,同比增长12.4%。实现了城乡同步增长,其中:城镇实现零售额206480万元,同比增长12.2%,农村零售额实现49525万元,同比增长13.2%,从行业类型看,餐饮收入实现36558万元,同比增长12.6%,商品零售实现219947万元,同比增长12.3 %。
七、旅游业
旅游事业快速发展。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依托本县丰富的人文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和宣传开发的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2016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02.8万人次,同比增长38.5%,其中:海外游客1052人次,同比增长8.0%;实现旅游收入173766万元,同比增长46.7%,其中:外汇收入103.6万美元,同比增长36.3%。
八、财政、金融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县财政实现了收入同步增长的势头,支出稍有所下降。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68005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725万元,同比增长8.2%;地方财政支出合计247876万元,同比下降3.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1836万元,同比增长1.0%。
金融运行平稳有序。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1054208万元,比年初增长8.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758180万元,比年初增长13.0%。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414126万元,比年初增长13.5%,其中:住户贷款余额210234万元,比年初下降4.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203892万元,比年初增长39.8%。
九、教育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6年末,全县拥有各级各类学校220所(含65个教学点),其中:普通中学13所,普通小学131所(含教学点),高级职业中学1所,幼儿园74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全县小学在校学生24293人,较上年增长0.5%;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0%,升学率达95.32%,巩固率达99.85%。中学在校学生达11759人,较上年增长1.5%;初中入毛学率达100.20%,升学率达86.32%,年巩固率达98.98%。幼儿在园数9193人,较上年增长2.4%;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完成60500人次。全县拥有普通小学专任教师1649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144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80人,幼儿专任教师406人。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全县拥有文化馆(站)10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9.52%和99.52%。
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城乡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加强,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重大疫情信息网络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对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2016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218个,床位数1655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00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5.27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09人,拥有乡村卫生室112个,拥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239人。
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体育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2016年,石屏县文体旅广局代表红河州参加2016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少数民族健身操(舞)比赛,获优秀组织奖、自编自创套路一等奖和规定套路二等奖。一年以来,全县新建村级体育设施项目10个。先后组织了元旦围棋有奖擂台比赛、第五届“希望之星”篮球比赛、环湖自行车赛,承办了红河州人大系统职工运动会;并投资1.9亿元的石屏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县公共文化配套设施基础。
十一、人口、环境保护、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发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6年,年末全县总人口为316197人,其中:城镇人口为99157人,乡村人口为217040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3.26‰,死亡率7.24‰,自然增长率6.02‰。
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以异龙湖综合治理防治为重点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0%,工业废气处理率为9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0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9.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99平方米。全年共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2.6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71元,同比增长9.4%。全县职工平均工资55238元,同比增长12.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07元,同比增长10.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122元。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完善。全年共计完成新增就业1611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5%。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8282人,收缴社会保险费12369万元,支付保险待遇17742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43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18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63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1869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856人;收缴保险分别为6019万元、5615万元、238万元、404万元、164万元;支付保险待遇分别为11791万元、5218万元、184万元、256万元、22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900人,收缴保费1416万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4085万元。2016年末,全县共有3238人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计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79万元;19823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683万元。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2016年全县拥有敬老院6所,床位270张,在院人数达187人。
注:1、生产总值为现价,发展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公报所用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以《2017年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的数据为准。
3、人口数为公安报表数。
4、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红河州统计局反馈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