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邻水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快中求好”总基调,采取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迎难而上、苦干实干,邻水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运行态势,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综合
据初步统计,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简称增长,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9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03.9亿元,增长10.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9.1亿元,增长8.7%。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8%、59.5%和33.7%,依次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9661元,增长8%。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4:49.0:32.6。
二、农业
2016年,全县实现粮食总产量45.7万吨,增长0.9 %;油菜籽产量2.4万吨,增长0.8%;花生产量1.3万吨,增长0.6%;园林水果产量8.6万吨,下降0.3%;蔬菜产量57.1万吨,增长1.3%。
全年出栏肉猪81万头,下降5.3%。全年肉类总产量7.3万吨,下降3.7%。其中,猪肉产量5.7万吨,下降5.3%;禽肉产量 1.03万吨,增长2.8%。禽蛋产量1.31万吨,增长2.4%;牛奶产量675吨,增长2%。
年末有效灌溉面积23026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 51.1万千瓦。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81.3亿元,增长10.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6.7%,拉动经济增长3.9个百分点,工业化率达到38.4%。
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7户,其中新增企业12户。实现总产值276.4亿元,增长15.2%,增加值增长12.1%。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产值118.4亿元,增长24.7%,重工业产值158亿元,增长9%。支柱产业实现产值233.5亿元,增长10.4%,其中煤炭行业0.06亿元,下降97.5%,机电产业148.6亿元,增长14.9%,建材行业47.3亿元,增长7.5%,农副产品加工13.5亿元,增长12.9%,纺织服装业24.1亿元,增长1.5%。97户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6亿元,增长11.3%,产品销售率为98.1%,利润总额为7.2亿元,增长0.6%。
2016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2.7亿元,增长9.9%。全县资质等级以内建筑企业10个,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0.9万平方米,增长45.2%。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4.9亿元,增长9%。其中:民间投资99.3亿元,增长8%,技改投资19.1亿元,下降32.6%。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3.9亿元,下降25.4%,第二产业投资56.2亿元,增长18.5%,第三产业投资144.9亿元,增长7%。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7.6亿元,增长26.9%。商品房施工面积236万平方米,增长25.6%。商品房销售面积66.1万平方米,增长27.6%。
五、市场贸易
2016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8亿元,增长13.7%。其中,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67.3亿元,增长13.6%,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25.5亿元,增长13.9%。从行业看,批发业8.4亿元,增长13.6%,零售业69.5亿元,增长13.7%,住宿业0.9亿元,增长13.6%,餐饮业14亿元,增长13.8%。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3338.5公里,其中等级公路3093.9公里,高速公路104.3公里。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31810万元,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不包括分机)达到5.6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7.74户,互联网用户11.03万户。
2016年成功打造精品乡村旅游业态4个。全县实现旅游总收入43.21亿元,增长25.9%,接待入境游客757人次,接待国内游客502.4万人次。
七、财政与金融
全年实现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7亿元,增长18.5%,其中税收收入5.2亿元,下降2.6%,非税收入4.5亿元,增长38.7%。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4.3亿元,增长9.7%。
2016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1.4亿元,比年初增加30.9亿元,增长14.7%。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96.6亿元,增长14.1%。其中,定期储蓄存款余额132.1亿元,增长13.2%,活期储蓄存款余额64.5亿元,增长16%。各项贷款余额96.7亿元,比年初增加8.3亿元,增长9.4%。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5.9亿元,比年初增加1亿元,增长6.9%;中长期贷款余额80.2亿元,比年初增加7.6亿元,增长10.5%。
八、教育和科技
2016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68所,在校生147987人,教职工9443 人,其中专任教师9343人。年末共有幼儿园267所,招生17511人,在校生29417人,专任教师2344人;小学34所,招生9583人,在校生57518人,专任教师2834人,学龄儿童入学率103.6 %;初中51所,招生10060人,在校生31055人,专任教师2496人;特殊教育1所,招生23人,在校生65人,专任教师21人;普通高中8 所,招生6692人,在校生21391人,专任教师126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7所,招生2875人,在校生8541人,专任教师388人。
2016年实施中省市重点科技项目31项,获得各级项目资金 981.96万元,引进应用先进技术16项,取得市级科技成果8项。申请专利331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11 件,专利授权176件。新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成功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2016年全县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5个,建成乡镇文体广场8个。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文化产业。新发展文化企业20家,新增资产5000余万元。
全县共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6项。
全县拥有无线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有线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9%,电视综合覆盖率99%,有线电视用户6.1万余户(其中有线数字用户5.3万户),网络双向化数字改造覆盖4.5万户,为全县152个行政村实施项目扶贫,安装15616套“户户通”直播卫星设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5700余场。
拥有县级综合体育场1个,免费开放体育场馆锻炼10万人次,指导体育各专业协会和乡镇开展各类运动会90余场。各种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高潮迭现。
2016年末,医院、卫生院共56个,其中县级以上公立医院4个、私立医院7个,乡镇卫生院45个。医院、卫生院共有病床2896张,卫生技术人员2636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共833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016年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应监测366天,实际监测358天,优良天数267天,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72.95%。全县乡镇饮用水涉及33个乡镇共计30个饮用水源,上半年有5个饮用水源水质超标,为地表水Ⅳ类水质,达标率83.3%,下半年全县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饮用水关门石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御临河出入境断面各项指标均为地表水Ⅲ类水质,大洪河入境断面各项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大洪河出境断面各项指标年均值符合地表水(河流)Ⅲ类水质。功能区噪声监测3个点位、城市区域56个点位、道路交通4个点位,各点位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标准要求。
2016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470万元。
十一、人口
2016年末,公安户籍总户数341049户,总人口1029967人。其中,按性别分,男542669人,占总人口的52.7%,女487298人,占总人口的47.3%;按户籍性质分,非农业人口168683人,占总人口的16.4%,农业人口861284人,占总人口的83.6%。全年出生人口21276人,人口出生率20.71‰;死亡人口9988人,人口死亡率9.72‰;人口自然增长率10.99‰。全县常住人口71.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83万人,城镇化率36.15%,比上年提高1.35个百分点。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63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18724元,增长7.5%;经营净收入4155元,增长9.2 %;财产净收入1029元,增长7.6%;转移净收入4255元,增长11.4 %。人均消费性支出19554元,增长8.8%,其中食品消费支出6743元,增长6.8%,恩格尔系数34.5%。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195元,增收1078元,增长9.7%。其中,工资性收入5546元,增长7.5%;经营净收入5118元,增长11.1%;财产净收入260元,增长19.6%;转移净收入1271元,增长12%。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14元,增长8.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3750元,增长6.5%,恩格尔系数37.4%。
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人数24.1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7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0.5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84.39万人。全年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30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9592人。
注:1.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及人口自然增长率为公安口径。
2.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邻水统计年鉴-2017》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公报中农业、林业、渔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