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惠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整合城乡发展空间,科学管理城乡建设,促进惠民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惠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年)
9、《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10、国家、山东省及惠民县相关法规、规定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区域统筹和城乡统筹,合理确定城市建设标准,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2、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发挥市场机制在惠民县各类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3、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城镇建设,坚持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坚持生态系统平衡的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通过水系、绿化的良好组织,构筑完整、系统的空间体系,打造水绿相融的城市特色。
第4条 规划期限
2008—2020年,其中:
1、近期:2008年-2010年
2、远期:2011年-202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1、县域:惠民县行政范围,面积1357平方公里,是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范围。
2、规划区:西至庆淄路以西1000米的现状道路,南至郭家园村、蔚家村,东至官道李村、二堡朱村,北至南邓村、银子刘村、大由村。规划区面积84平方公里。
3、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北至环城北路,东至大济路、西至庆淄路,南至棉纺织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6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强制内容
文中加粗的字体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7条 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措施
1、战略方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战略。加快产业升级、城市建设的步伐,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实力,奋力实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2、战略措施
(1) 建设农业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
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做大做强粮食,棉花、果品、蔬菜、桑蚕、食用菌、畜牧、制种业八大优势产业,建成八大绿色农业基地,即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棉生产基地、有机蔬菜生产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桑蚕生产基地、优质果品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抗虫杂交棉制种基地。
(2) 调整工业结构,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
依据惠(民)阳(信)无(棣)工业经济带规划,积极承接济南、淄博、滨州的辐射带动和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培育县工业园,南部绳网产业带和北部家纺产业区,形成“一带、一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一带”:以220国道为轴线,依托李庄、姜楼、胡集三个工贸园区,构建以绳网加工为主的产业链,全力打造中国绳网之都。
“一区”:依托华润、基德,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气流纺、精梳纱、特纺布、针织服装等加工业,形成棉花初加工,棉纱、棉布、服装、家用纺织品及产业用布等终端产品的纺织产业链,依托六合饲料、华辰淀粉、孙武酒业等企业,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依托兴博木业,培育壮大木村加工业。
(3) 大力发展服务业(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抓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消费升级、服务需求扩大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旅游、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业。
旅游业:打响“孙子文化”品牌,突出千年古城,百年庄园,规划建设四大旅游区,即孙子文化旅游区、庄园民俗文化旅游区、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和红色经典旅游区。
商贸流通:结合城区布局,合理规划商贸流通设施,形成“一街、一区”的流通格局。“一街”即以大济路为依托,规划建设大型商贸交易市场和物流园区,打造鲁北商贸大街。“一区”即以南北大街为依托,完善商贸核心区设施,调整功能,提升档次,建立传统商业与现代商业相结合的商贸功能区。
餐饮娱乐:适应旅游业发展和对外开放需求,规划建设2-3家星级宾馆,建成集餐饮、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服务中心。
(4) 调整城乡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
结合惠(民)阳(信)无(棣)城市带规划,坚持规模合理、层次完善、布局科学的原则,实施好县城北扩、南展、东延开发工程,加快建设新城区,扩大城市规模;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加快李庄、胡集等中心城镇建设,基本形成以乡镇驻地为基础,以重点小城镇为纽带,以中心城区龙头的三级城镇体系。
(5)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扩大内需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能源、交通、邮电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加快电厂建设。
强化县域对外交通联系和区域内部城镇间联系、城乡联系,完善路网,建设综合交通体系,以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对外交往的需要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6)围绕“幸福惠民”的发展战略目标,完善基础设施等硬件设施,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等软实力,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创建“山东省文明县”的目标,培育区域的核心竞争力。
第8条 区域协调规划
1、与滨州市的规划协调
滨州市城镇发展总的格局是建设以滨州市区为中心,邹平为龙头,惠(民)阳(信)无(棣)、博(兴)滨(城区)沾(化)为两翼,组团式、连带型城市群。滨州市域城镇空间拓展模式为“极核中心、点轴发展”,形成“一城、一带、四组团”的布局形式。
惠民县的发展布局必须置于滨州市的大环境中统筹考虑。惠民应借助滨州搭建的平台,为自身谋取更多的发展要素与资源。
2、惠(民)阳(信)无(棣)城市连绵带规划协调
无棣、阳信位于惠民县以北,三县共同组成惠民、阳信、无棣城市连绵带。
根据滨州市远景规划,惠民、阳信、无棣三县实施县城整体东扩,并加快三城的南北衔接和整合,构筑“三点布局、一线展开、景观走廊、组团发展”战略,实现区域资源有效利用,增强区域竞争力,形成资源共享、和谐共建的新局面。
在滨州市域由南至北以县城及城镇港口为依托,形成四个城市组团。以纺织业为主导产业的邹平城市组团,以港口产业、海洋化工、精细化工、生态农业为核心的北带城市组团,以航空业及航空配套加工业为核心的沾化城市组团,以石化工业为核心的博兴城市组团等的发展都对惠民、阳信、无棣条状城市带形成较大的竞争。
第9条 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及指标
根据《惠民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初步构想》中对“十一五”期间全县经济发展趋势分析,经过具体测算和综合平衡,确定“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
1、经济总量
全县生产总值(GDP)年均递增20%,2010年达到18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递增8.6%,第二产业递增22.5%,第三产业递增21.6%,人均GDP达到28000元,地方财政收入平均递增25%,2010年达到2.5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递增15%,2010年达到33亿元,出口创汇年均递增15%;实际利用外资年均递增21.6%。
2、经济结构
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1:55:3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3、城镇建设
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加快县城新城区建设,2010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活殷实现代生态园林城市。
4、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0元,年均递增8.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年均递增10%。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社会治安良好,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5、社会事业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6、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全县总人口控制在64.5万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森林覆盖率达到34%,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
根据惠民县现状行政辖区不变的前提下,根据中方案发展速度指标和国民经济总量现状基数,确定规划期全县各阶段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指标为:近期2010年180亿元,远期2020年280亿元。
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在2004年9138元人民币的基数上,规划2010年人均GDP为28000元,2020年为42000元/人。
产业结构
按照中方案,规划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重在现状2004年的22.4:44.8:32.8调整到2010年大致为11:55:34,到2020年大致为8:54:38。
第10条 近期建设规划目标体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0年目标 |
| 1 | 国内生产总值 | 亿元 | 180 |
| 2 |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 元 | 28000 |
| 3 | 一、二、三产业比例 |
| 11:55:34 |
| 4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2000 |
| 5 | 林木覆盖率 | % | 34 |
| 6 | 城市化水平 | % | 50 |
| 7 | 中心城人口规模 | 万人 | 10.2 |
| 8 | 城市建设用地 | 平方公里 | 12.68 |
| 9 | 人均住宅面积 | 平方米 | 32.8 |
| 10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2.9 |
| 11 | 人均占有城市道路面积 | 平方米 | 21.8 |
| 12 | 人均生活用水量 | 升 | 200 |
| 13 | 电话普及率 | 部/百人 | 50 |
| 14 | 建成区有线电视普及率 | % | 100 |
| 15 | 烟尘控制区达标率 | % | 100 |
| 16 | 城市气化率 | % | 100 |
| 17 | 城市集中供热率 | % | 80 |
| 18 | 绿化覆盖率 | % | 50 |
| 19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100 |
| 20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第11条 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重点发展城区,合理引导各级城镇发展。
第12条 惠民县域人口
1、近期2010年:64万人。
2、远期2020年:67.3万人。
第13条 城镇人口
1、近期2010年:25.6万人。
2、远期2020年:33.6万人。
第14条 城镇化水平
1、近期2010年为40%。
2、远期:2020年为50%。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5条 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县域城镇空间形成“一核、三轴”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1、“一核”——县城
惠民镇为核心城镇。规划以惠民县现状城区为基础,充实完善各类行政、文化、教育、商务、金融设施,激活城区活力,形成县域的政治经济发展核心。
2、“三轴”——三条县域经济发展轴
一条南北向的主要经济发展轴,串联起惠民县城与李庄镇;
北部次要经济发展轴,串联了石庙镇、皂户李乡、麻店镇、桑落墅镇等乡镇;
南部次要经济发展轴,串联了姜楼镇、清河镇、胡集镇、魏集镇。
第16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充分发挥惠民县在区域经济联合上的区位优势,以及惠民县城区的在县域范围内突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着眼于区域基础,着手于自身交通、历史优势,以点——轴开发模式,建立县城——中心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1、县城
根据极核和点轴开发模式,强化县城的功能,使县城形成全县首位的中心城镇。
2、中心镇
在集聚县域中心城市的同时,沿G220国道,加快发展李庄镇、胡集镇,使之成为县域的中心镇。
3、一般镇
将现状中心镇之一清河镇等级降低为一般镇。共规划七个一般镇,规模均在0.5万人左右。建设好乡镇基础设施,兴办各种服务业,促进劳动力向集镇转化,提高城镇化水平。
惠民县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 级别 | 城镇人口(万人) | 城镇名称 | ||
| 2004年 | 2010年 | 2020年 | ||
| 县城 | 7.5 | 10.2 | 20 | 惠民镇 |
| 中心镇 | 1.2 | 1.44 | 2.6 | 李庄镇 |
| 0.5 | 0.60 | 1.4 | 胡集镇 | |
| 一般镇 | 0.5 | 0.60 | 1.4 | 清河镇 |
| 0.5 | 0.60 | 1.4 | 桑落墅镇 | |
| 0.3 | 0.36 | 1 | 石庙镇 | |
| 0.5 | 0.60 | 1.4 | 魏集镇 | |
| 0.5 | 0.60 | 1.4 | 淄角镇 | |
| 0.4 | 0.48 | 1.2 | 姜娄镇 | |
| 0.5 | 0.72 | 1.8 | 麻店镇 | |
第17条 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鉴于惠民县总体发展的构想,所有城镇均具有不同等级的旅游服务及交通枢纽功能,但是各个城镇在经济组成上又有所侧重。
惠民县城镇职能规划表
| 城镇名称 | 城镇职能 |
| ||
|
| 惠民镇 | 县域中心城市,无阳惠城市带节点城市之一 | ||
|
| 李庄镇 | 南部经济中心,交通型城镇 | ||
|
| 胡集镇、清河镇、石庙镇、姜娄镇、麻店镇 | 加工型城镇 | ||
|
| 桑落墅镇、淄角镇 | 商贸型城镇 | ||
|
| 魏集镇 | 旅游型城镇 | ||
第三节 县域空间利用与管制
第18条 城镇用地形态组织原则
城镇用地形态的组织应与周边城镇统筹考虑,以利于惠民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的统一安排,还应充分兼顾过境公路的畅通性和城镇居民出行的便捷度,避免城镇居民点沿公路两侧呈带状开发。
第19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县城:100-120平方米/人;
中心镇:≤120平方米/人;
一般镇:≤120平方米/人
2020年,城镇人口为33.6万人,城镇建设总用地控制为36.62平方公里。
惠民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一览表(2020年)
| 级别 | 城镇名称 | 人口(万人) | 人均用地规模(平方米/人) | 用地规模(公顷) |
| 县城 | 惠民镇 | 20 | 108.3 | 2165 |
| 中心镇 | 李庄镇 | 2.6 | 115.0 | 299 |
| 胡集镇 | 1.4 | 100.0 | 140 | |
| 一般镇 | 清河镇 | 1.4 | 100.0 | 140 |
| 桑落墅镇 | 1.4 | 115.0 | 161 | |
| 石庙镇 | 1 | 110.0 | 110 | |
| 魏集镇 | 1.4 | 110.0 | 154 | |
| 淄角镇 | 1.4 | 110.0 | 154 | |
| 姜娄镇 | 1.2 | 110.0 | 132 | |
| 麻店镇 | 1.8 | 115.0 | 207 | |
| 合计 | 33.6 | 109.0 | 3662 | |
第20条 空间分区与管制
1、管制分区
(1)禁止建设区:必须严格保护的区域;
(2)限制建设区:需要控制开发的区域;
(3)适宜建设区:需要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区域。
2、禁建区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惠民县域禁建区范围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黄河取水口、幸福河引水渠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水源水系两岸200米的范围。
(1)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严格管制。在城镇周边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要与城镇发展规划相协调;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报批,并实施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实现占补平衡。
(2)城镇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水法》和各城镇规划水源保护规划进行管制,每个城镇都要划定城镇水源保护区。
3、限建区
包括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区域。惠民县域限建区范围包括黄河、徒骇河、沙河以及幸福河周边的防风林带,惠民古城保护区,惠民沙窝国家森林公园等。
(1)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管制。主要措施:加强资源环境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生态恢复重建,从水资源合理利用、水源涵养、生态产业等方面实施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2)森林公园主要依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森林公园规划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主要措施: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旅游服务活动。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主要参照《文物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管制。主要措施:必须分类编制保护规划,达到相应级别的保护要求按照文物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注意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对尚未列入保护的文物,历史地段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并及时进行鉴定,对有价值者申请相应保护级别。
4、适建区
包括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
(1)城市规划建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管制,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应在工业区集中建设。
(2)城乡结合部依据《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管制。主要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和控制,建立征收环境补偿金制度;增大环保投资,提高废弃物处理率,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污染;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严格限制一户一宅的建设形式,住宅应逐步向集中统一建设过渡。
第四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1条 规划原则
1、完善县域交通运输体系的布局,使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及其与城镇经济建设、居民生活需求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科技进步、交通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
3、充分利用现有公路网,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建和扩建,节约土地资源。
第22条 规划布局
1、公路网规划
惠民县公路网络以县城为中心,形成了一条国道(220国道)、四条省道(大济路、庆淄路、乐胡路、永莘路)组成的干线骨架,以境内若干县乡公路为次骨架,以众多乡村路为动脉的公路网络。
规划大济路从惠民县城东边外侧绕城而过,减少过境道路对城区的干扰,形成较完整的交通网络运输体系。
惠民县域主要公路规划一览表
| 线路名称 | 县域起讫点 | 技术等级 |
| 220国道 | 姜楼镇-胡集镇 | 一 |
| 大济路 | 皂户李乡-淄角镇 | 一 |
| 鲁北大街 | 惠民县城-何坊乡 | 一 |
| 庆淄路 | 惠民县城-李庄镇 | 二 |
| 乐胡路 | 惠民县城-胡集镇 | 二 |
| 永莘路 | 石庙镇-桑落墅镇 | 二 |
2、铁路规划
规划在惠民以北,阳信县域范围内设置德烟铁路,横穿山东省东西。
第四章 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排水工程规划
第23条 规划在惠民县城、李庄镇、魏集镇新建水厂。
第24条 规划在惠民县城、李庄镇、魏集镇、姜楼镇新建污水处理厂。
第二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25条 达到110kV线路、35kV线路、10kV城网和10kV农网重要线路双电源或环网供电的基础上,再提高高王、刘桥两处110kV分区电网电源的供电能力,进一步强化35kV级电压电网建设,除个别边远乡35kV变电站不易实现双电源或环网供电外,实现35kV以上电网双电源或环网供电率达到85%以上。
1、扩建110kV高王变电站二期工程
2、新建刘桥110kV输变电工程
3、新建35kV陈集输变电工程
4、扩建35kV姜娄变电站二期工程
5、新建35kV李庄输变电工程
6、新建35kV清河镇输变电工程
7、新架35kV送电线路
8、新架10kV配电线路
9、新建10kV配电变压器
10、新增0.4kV线路
11、新增补偿电容器
12、调度通讯改造
第三节 电信工程规划
第26条 规划在惠民县城和各乡镇布置程控交换机,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第四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27条 规划在惠民县、李庄镇、魏集镇布置集中供热站,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28条 规划原则
1、 管网布线按城区规划布局进行,贯彻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的方针,中压管网一次建成。
2、 尽量靠近用户,以保证用最短的线路长度,达到最佳的供气效果。
3、 为确保供气可靠,中压供气干线成环形布置。
4、 尽量减少穿跨河流、水域工程,以节省投资。
5、 避免与高压电缆平行敷设,减少燃气管道的腐蚀。
6、 中压支线因数量较多,为避免施工安装和检修过程中影响交通,一般敷设在城内非繁华的干道上。
7、 管线选线应遵循先行人道后慢车道,再快车道的原则。
第29条 管网布置
从位于大济路、永莘路的分输计量站出站,由中压干线,经约5公里至县城规划路,再沿规划路分四条(府后街、东关至西关、环城南路、车站路)至庆淄路呈环形封闭。南北方向有四条中压支线相连,东西方向上文安路、糖坊街、府前街等都有中压支线分布。
第五章 县域环境保护规划
第30条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县域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以内。
第31条 水环境质量目标
幸福河水源保护区为幸福河沿岸及沿武定路向东至孟家水库向南的引水渠,设为一级保护区,水质划定为III类。
第32条 噪声环境质量目标
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混杂区,昼间50~60分贝,夜间45~50分贝;规划确定的工业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带,昼夜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第33条 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目标
近期以垃圾无害化为主,实行垃圾全封闭密闭式运输;远期逐步实现减量化和资源化。
第六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34条 城市性质
惠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纺织、地毯、绳网、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古城旅游为特色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第35条 城市人口规模
1、近期(2010年)10.2万人。
2、远期(2020年)20.0万人。
第36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1、近期(2010年)建设用地12.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
2、远期(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1.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8平方米。
第七章 县城总体布局
第37条 县城发展方向
主要向东发展,控制向西、向南发展。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及选址旨在改善老城、发展工业区、完善新城。
第38条 布局结构
惠民县县城规划布局为“四片区、五节点”。
1、“四片区”——古城区、南部城区、东部城区、工业区
惠民县县城由现状建城区向东发展,形成古城区、南部城区、东部城区、工业区四个城市发展片区,新旧相依,四片区并列发展。
2、“五节点”
1) 古城保护区节点
位于古城区内,是惠民县城的历史文化中心。古城保护区节点主要包括古城墙及护城河,是县城文物古迹保护的重中之重。
2) 南部城区内商业中心节点
位于南部城区西部,车站路与北十字街相交的区域,以商业金融、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
3) 东部城区内商业中心节点
位于东部城区东部,东西十字街与鲁北大街相交的区域,以商务办公、商业金融、休闲游憩为主要功能。
4) 物流园区节点
位于工业区西南,以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
5) 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工业区内,已原则通过国家开发区设立审核,经省政府同意,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其主要产业为纺织、汽车零部件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
第39条 功能分区
惠民县县城主要由四大片区组成,其功能构成为:
1、古城区
古城区位于县城西部。保护古城遗址,对旧城进行保护与更新。规划以古城保护区为核心,重点建设古城遗址公园、武圣园、孙子故园等景点,南北向贯通南北十字街形成重要城市景观通廊,依托古城这一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带动商业金融、居住等功能的开发,成为展现惠民县城独特个性的城区。
2、南部城区
在县城西南部形成居住中心,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少量建设小高层住宅。西部建设商业中心。
3、东部城区
东部城区位于县城北面。以行政办公为依托发展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等城市职能,并形成高档商业街区,构建风景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区。重点发展鲁北大街、东西十字街交叉口的中心商业圈,使之成为展现惠民城市形象的重要门户
3、工业区
位于县城东面。规划乐胡路以东形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契机带动城区经济的腾飞。
第八章 县城各类建设用地规划
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40条 用地指标
规划2020年总居住用地面积581.56公顷,占城区建设总用地面积的26.86%,人均居住用地29.2平方米。
第41条 规划布局
1、城区规划建设4个居住区
(1) 老城居住区——位于老城区,庆淄路以东、府前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车站路以北。该居住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适当增加绿地。
(2) 南部居住区——位于新城区,庆淄路以东、车站路以南、河西路以西。规划该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近期开发建设以中档为标准。
(3) 中部居住区——位于新城区,环城东路以东、车站路以北、鲁北大街以西、东西十字街以南。该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远期开发建设以中高档住宅为标准。
(4) 东部居住区——位于新城区,东部城区东侧。该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近期开发建设以中档住宅为标准。
规划各片区人口与用地统计表
| 居住区 | 人口(万人) | 规模(ha) | 人口密度(万人/ha) |
| 老城区 | |||
| 老城居住区 | 6.7 | 184.6 | 0.04 |
| 新城区 | |||
| 南部居住区 | 4.8 | 149.6 | 0.04 |
| 中部居住区 | 4.9 | 150.0 | 0.04 |
| 东部居住区 | 3.5 | 97.4 | 0.04 |
2、旧城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适当增加绿地。
3、禁止在单位大院内零星建设新的住宅,已有的单位大院居住用地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改造,逐步改善其居住环境。
4、加强规划建成区内农民私人建房管理,逐步纳入城市统一开发建设框架内。
5、城区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少量建设小高层住宅。
第42条 中小学
规划保留现状中小学用地,并适当改建、扩建,增加活动场地。
规划保留老城区内现状4所中学,另新建4所普通高中,分别位于:规划五路以西、车站路以南;鲁北大街以西、文安路以南;环城东路以东、府前路以南;东关路以东、府前路以北。
规划保留现状3所小学,改建1所小学,另规划新建4所小学,分别位于:东关路以西、故园南路以南;阎北路以西、文安路以北;鲁北大街以东、规划六路以南;鲁北大街以东、府前路以北。
第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43条 规划指标
2020年城市公共设施用地433.3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0.01%,人均21.78平方米。
第44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2.8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5%,人均行政办公用地1.1平方米。
现状惠民县县城的行政办公中心位于老城区,规划将其迁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位于东西十字街以北、府迁街以南、东关路以西、阎北路以东的区域。惠民县县城行政办公中心将成为整个惠民县域的政治中心。
行政中心的选址与规划将在下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研究,在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中只确定行政办公用地的范围和大致方位,对县城行政中心不做具体规划。
第45条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221.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24%,人均商业金融用地11.13平方米。
规划县城商业金融中心主要集中在鲁北大街与东西十字街交叉口的新城区中心地带。完善南北十字街、东西十字街两侧的商业步行街,在车站路两侧规划文化旅游街。在新城区南端、南北十字街东侧设置农贸市场。
第46条 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27.6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28%,人均文化娱乐用地1.39平方米。
规划在东西十字街南侧、东关路以东设置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等文化娱乐设施,结合规划的商业中心,建设成为惠民县的商业文化娱乐中心。另外在车站路以南、南北十字街以东设置交流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与市场等商业设施相结合成为县城与外界交流的平台。
第47条 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20.1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0%,人均体育设施用地1.01平方米。
规划在鲁北大街东侧、东西十字街以北设置体育馆、体育场等体育设施。按能承办省市级体育比赛的标准,提高体育场设施等级,兴建体育馆,满足体育比赛、大众健身、日常休憩等多种功能,成为县城的体育休闲中心。
第48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0.2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93%,人均1.02平方米
保留现状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提高其医疗等级;规划在府前路南侧、东关路以东增设县级综合性医院。
第49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21.0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5.60%,人均教育科研设计用地6.08平方米。
规划在河东路与乐胡路之间的三角地带形成完整的高职教育园区,完善设施条件,成为东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研发基地。
第三节 工业用地规划
第50条 用地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296.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68%,人均14.8平方米。
第51条 用地布局
规划以幸福河为界,在幸福河东侧发展工业区。在乐胡路以东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主要产业为纺织、汽车零部件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
第四节 仓储用地规划
第52条 用地指标
规划仓储用地面积31.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5%,人均1.57平方米。
第53条 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位于武定府路以南、乐胡路以西。
第九章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54条 交通发展战略
一、 战略思想
坚持公交优先,“以人为本”,合理调整引导城区交通结构,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区客运交通系统;加强对外交通枢纽建设,强化惠民的交通地位,扩大区域经济影响;强化静态交通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形成现代化交通系统。
二、 战略措施
1、优化城区用地布局、用地扩张与公交规划建设相协调,推进城区有序拓展;
2、调整对外交通体系,分流过境交通,形成各行其道的交通网路;
3、明确城区道路功能,土地利用与道路功能相协调,形成良好的交通与土地利用良性循环系统;
4、整合公路、铁路资源,引入物流管理理念;
5、交通需求管理与交通系统管理并重,道路建设与管理并重,增加交通管理投入,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6、加强静态交通设施建设,挖掘交通通行潜力,提高停车供应能力;
7、重视自行车和行人交通,引导个体机动交通工具的合理使用,增强步行设施,创造人性化、舒适性的交通空间环境。
第一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55条 用地指标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面积8.5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39%,人均0.43平方米。
第56条 航空
惠民县的航空运输可利用滨州市已规划的东营机场。
第57条 公路
城区现有对外交通公路五条,四条省道分别为庆淄路、大济路、乐胡路、永莘路,一条县级路为滨归路。
规划降低大济路、乐胡路、永莘路三条省道在城区内部路段的道路等级,成为城市主干道。大济路城区段东移至河东路与大济路之间;原大济路城区段改为鲁北大街,并与规划大济路相接。将过境交通快速有机地疏导到城市外围。
第58条 公路站场和枢纽
规划在新城区武定府路北侧、乐胡路以西设置长途客运站;在工业区内大济路西侧、永莘路以北设置长途货运站。
第二节 城市道路网布局
第59条 道路广场用地指标
规划道路广场总面积340.08公顷,包括广场、停车场和城市干道,占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5.7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306.12公顷,占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的13.10%,人均道路用地15.38平方米。
第60条 道路网络规划
1、道路等级分为两级:城市主干道和城市次干道。
主干道规划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其中,规划鲁北大街及大济路的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两边绿化带30米;其他主干道道路断面为40米。次干道规划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次干道道路断面为32米或28米。
2、规划形成 “三横、六纵”的主干道系统。
三横——贯穿惠民县城东西的三条城市主干道,分别为:环城北路-规划一路,东西十字街-永莘路,车站路-武定府路。
六纵——贯穿惠民县城南北的纵向城市主干道,分别为:庆淄路、南北十字街、阎北路、鲁北大街、乐胡路、大济路。
城市道路一览表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起讫点 | 长度(M) | 红线宽度(M) | 断面形式 |
| 环城北路 | 城市主干道 | 庆淄路—阎北路 | 2515 | 32 | 三块板 |
| 规划一路 | 城市主干道 | 阎北路—大济路 | 3311 | 32 | 三块板 |
| 东西十字街 | 城市主干道 | 庆淄路—鲁北大街 | 3451 | 40 | 四块板 |
| 永莘路 | 城市主干道 | 鲁北大街—大济路 | 2269 | 40 | 四块板 |
| 环城南路 | 城市主干道 | 庆淄路—鲁北大街 | 3151 | 32 | 三块板 |
| 车站路 | 城市主干道 | 庆淄路—鲁北大街 | 2782 | 40 | 三块板 |
| 武定府路 | 城市主干道 | 鲁北大街—大济路 | 3024 | 40 | 三块板 |
| 庆淄路 | 城市主干道 | 环城北路—规划九路 | 4446 | 40 | 三块板 |
| 南北十字街 | 城市主干道 | 府前路—规划九路 | 3698 | 40 | 四块板 |
| 阎北路 | 城市主干道 | 环城北路—车站路 | 2995 | 32 | 三块板 |
| 东关路 | 城市主干道 | 规划一路—故园南路 | 1706 | 40 | 四块板 |
| 鲁北大街 | 城市主干道 | 规划一路—规划九路 | 5455 | 50 | 三块板 |
| 乐胡路 | 城市主干道 | 故园南路—大济路 | 2712 | 40 | 四块板 |
| 大济路 | 城市主干道 | 规划一路—乐胡路 | 10484 | 50 | 三块板 |
| 府前路 | 城市次干道 | 南北十字街—大济路 | 5200 | 28 | 二块板 |
| 故园南路 | 城市次干道 | 庆淄路—乐胡路 | 3861 | 32 | 三块板 |
| 文安路 | 城市次干道 | 庆淄路—河西路 | 3757 | 32 | 三块板 |
| 规划二路 | 城市次干道 | 河东路—大济路 | 1399 | 32 | 三块板 |
| 规划三路 | 城市次干道 | 永莘路—武定府路 | 1815 | 28 | 二块板 |
| 规划四路 | 城市次干道 | 乐胡路—大济路 | 1215 | 32 | 三块板 |
| 规划五路 | 城市次干道 | 车站路—规划九路 | 1159 | 32 | 三块板 |
| 环城西路 | 城市次干道 | 东西十字街—规划九路 | 3163 | 32 | 三块板 |
| 规划六路 | 城市次干道 | 庆淄路—河西路 | 3313 | 32 | 三块板 |
| 环城东路 | 城市次干道 | 环城北路—规划九路 | 4161 | 28 | 二块板 |
| 规划七路 | 城市次干道 | 河东路—规划八路 | 659 | 32 | 三块板 |
| 河西路 | 城市次干道 | 规划一路—规划九路 | 4702 | 28 | 二块板 |
| 河东路 | 城市次干道 | 规划一路—规划九路 | 4537 | 28 | 二块板 |
| 规划八路 | 城市次干道 | 武定府路—规划九路 | 856 | 32 | 三块板 |
| 规划九路 | 城市次干道 | 庆淄路—乐胡路 | 5126 | 28 | 二块板 |
第61条 广场规划
城市广场包括交通集散广场和游憩集会广场。交通集散广场规划设计在汽车客运站前,以解决人流集散问题;游憩集会广场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13-0.4平方米,需用地2.6-8公顷左右,在东西十字街与东关路交叉处西南以及车站路与南北十字街交叉处东南设置游憩集会广场。规划广场用地为7.96公顷。
1、 停车场规划
城市公共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依据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用地面积按规划城市人口1.0平方米/人计算,需用地约20公顷,其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占80%,需16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3公顷;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占20%,需用地4公顷。
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布置在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惠民县城共设5处公共停车场。一处位于府前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一处位于庆淄路与东西十字街交叉口东北,一处位于府前路与阎北路交叉口东北,一处位于永莘路与大济路交叉口西北,一处位于乐胡路与规划九路交叉口西北。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主要布置在商业中心和大型体育设施和文娱设施等地,并且服务内径以100米为宜。
规划停车场布局一览表
| 序号 | 位置 | 面积(公顷) |
| 1 | 府前路以北、环城北路以南 | 3 |
| 2 | 庆淄路与东西十字街交叉口东北 | 5 |
| 3 | 府前路与阎北路交叉口东北 | 4 |
| 4 | 永莘路与大济路交叉口西北 | 6 |
| 5 | 乐胡路与规划九路交叉口西北 | 8 |
| 合计 | 26.00 | |
2、 加油站规划
规划共设置3处加油站。保留车站路西端加油站,结合长途客、货运站设置2处加油站。城市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布置,应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公共加油站用地面积
| 昼夜加油车次数 | 300 | 500 | 800 |
| 用地面积(公顷) | 0.12 | 0.18 | 0.25 |
第十章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第62条 绿地指标
规划城市绿地面积达到443.32公顷,占建设规划用地的20.47%,其中公共绿地面积292.16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68平方米。
第63条 布局结构
以均匀布局的块状绿地为重点,以与水系紧密相关的带状绿地为纽带,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绿地系统网络结构。
建设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级、区级公共绿地,结合城市道路防护林带、绿地形成点、线、面多层次、高水准的城市绿地系统,将周围的河道绿化、道路绿化引入城区,连接城区内部的公园、河滨绿带,形成“井”字形绿化网架。
第64条 绿地规划
县城绿地分为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类。
1、公共绿地
公园
保留孙子故园,规划新设置十个公园:武圣园、古城遗址公园、南关公园、新城公园、东关公园、城南公园、纺织公园、城中公园、府前街公园、南环城河公园。
公园一览表
| 编号 | 公园名称 | 面积(公顷) |
| 1 | 孙子故园 | 4.02 |
| 2 | 武圣园 | 73.25 |
| 3 | 古城遗址公园 | 98.47 |
| 4 | 南关公园 | 18.29 |
| 5 | 新城公园 | 29.6 |
| 6 | 东关公园 | 16 |
| 7 | 城南公园 | 13.57 |
| 8 | 纺织公园 | 20.29 |
| 9 | 城中公园 | 8.48 |
| 10 | 府前街公园 | 10.04 |
| 11 | 南环城河公园 | 8.19 |
| 总计 |
| 292.16 |
2、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在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防护绿地。
第十一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65条 规划目标
保留优秀遗产、传承历史文化、促进地区文化经济发展。即保护质量较好、富有历史记忆价值的文物遗存,通过适当的旅游开发,促进地方活力和经济发展。
第66条 保护规划
惠民古城现存价值较高的文保级古建筑主要包括宋代的古城墙残垣,在城东北角、西北角各有一段。而环绕古城的护城河是体现古城风貌的特殊空间环境,因此也应纳入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并且“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规划将古城遗址公园区域设定为保护区,主要包括古城墙及护城河。其范围北至环城北路、西至环城西路、南至环城南路、东至环城东路。
1、绝对保护区
古城墙周边100米以内,护城河周边50米以内。该范围内严格按《国家文物保护法》执行。尽快对古城墙提出维护、保护等计划与设计。恢复护城河及绿地,对南、北、西段护城河进行集中改造治理,截污清流,绿化造坡。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与古城风貌保护无关的建设。
2、建筑控制与视线保护区
建筑控制与视线保护区是指古城墙周边200米以内,护城河周边100米以内,以及由护城河围合的古城区域,包括孙子故园。
为全面保护古城风貌,逐步拆除区内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迁移部分居住人口,降低人口密度,改造景观污染地区,整顿功能与布局,梳理道路交通网络。在保护现存传统建筑风貌的基础上,重建与古城风貌相适应的环境与空间格局。在府前路至环城北路区域,以及重要的河湖水系周边规划增加绿地面积。此外,对古城墙周边200米和护城河周边100米以内建筑进行高度控制,限高24米。结合绝对保护区,建设古城遗址公园。
第67条 文物古迹利用规划
维持城市历史环境的延续性,创造环境宜人的美好家园,确保城市的特征与个性的延续。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发展保护性旅游。
建议采用融合型开发模式,居民生活与旅游观光共存。充分依托文物古迹,建设古城遗址公园,开辟居民文化娱乐场所,增加各种形式的夜间文化活动。比如中秋节、元宵节、庙会等;城墙漫步,领略城内外风光,在历史界面上追忆岁月的变迁;发展地方工艺品产业、土特产加工和其他旅游服务业,提供包括风味品尝、手工艺制作、古玩购买、民间游戏娱乐活动、民间住宿等生活体验,感受历史,升华精神;发展特色交通运输业:马车、人力三轮车;依托孙子文化,开展修学旅游、知识旅游等。
融入区域旅游旅游发展的大背景,联合规划区周边及整个县域的旅游资源,壮大文化旅游的规模,寻求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发展文化经济。
第十二章 县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一节 给水工程规划
第68条 城区供水水源规划
1、 城区用水量预测
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分别采用用水标准为:
(1)近期人口10.2万人,综合用水量标准0.3万立方米/(万人·日) 城区近期用水量为3.1万立方米/日;
(2)远期人口20.0万人,综合用水量标准0.5万立方米/(万人·日)城区远期用水量为10.0万立方米/日。
2、 城市水资源与用水量的供需平衡分析
目前,城区水源主要是孟家水库,储水量180万立方米。且水质良好,能满足城区用水的需要。
1、水厂
扩建现有给水厂,使其近期规模达到3.1万立方米/日,并在孟家水库附近再建设一座水厂,使远期和现有水厂规模能达到10.0万立方米/日。远期水厂占地4公顷。
2、管网规划
本规划给水管网互相连网,采用生活、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同一管网布置成环状管网供水,以保证供水的可靠性。规划管线均沿着规划道路敷设,铺设在人行道、绿化带或非机动车道下面。管道埋深为0.7米-1.5米。
本规划主次干道的给水管管径采用DN400-DN500,支线给水管管径采用DN200-DN300。
第二节 排水工程规划
第70条 污水量预测
本污水排水工程规划污水量取生活用水量的80%
故,近期污水量2.48万立方米/日
远期污水量8万立方米/日
第71条 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第72条 排水管网规划
排水管网规划应充分利用地形,尽可能在管线较短和埋深较小的情况下,让最大区域上的污水自流排放,本规划污水管沿主干道由高地势向低地势布置,本城区排水规划以幸福河为界,以西排入北边污水处理厂,幸福河以东的工业区排入东面的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道一般布置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下。
第73条 污水处理厂
本城区排水规划,建造二座污水处理厂,现阶段老城区北边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3万立方米/日,远期4万立方米/日。东面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规模现阶段为1.3万立方米/日,远期4万立方米/日。
第74条 雨水管网规划
1、雨水设计流量采用当地暴雨公式计算(本规划按济南暴雨公式计算)
S=4700(1+0.753lgP)/(t+17.5)0.898
其中重现期P=1-2年,径流系数Ψ=0.56。
2、雨水设施及管网布置
雨水排放充分利用本城区现有的河道,管网布置采用分散布置,就近排放原则。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下。
第三节 电力工程规划
第75条 负荷预测
2020年城区总用电负荷为212MW,平均为91kW/ha。
第76条 用电量预测
规划用电年综合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为4000,则2020年总用电量为8.5亿kWh。
第77条 变电站规划布局
1、根据负荷预测,取容载比为1.8,则到2020年,城区110kV供电主变容量需达到390MVA。
2、规划扩建110kV惠民变并在河东路、永莘路新建110kV变电站,每座变电站最终容量为3x63MVA,用地面积0.5ha。
3、改建现有2座35kV变电站为110kV变电站。每座变电站最终容量为2x63MVA,用地面积0.5ha。
第78条 电网规划
1、送配高压线路电压等级为220kV、110kV和35kV,中压配电线路为10 kV,低压为380/220V。对现有公网35kV电压等级限制发展,并逐步升级为110kV,形成110kV环网。
2、110kV线路近期采用架空敷设,高压走廊宽度25米。10kV及以下的配电网在人口密集区和景观区全部入地,远期所有电力线路都考虑地埋,电缆线路原则上敷设于路的东侧和北侧。
第四节 电信工程及广播电视系统规划
第79条 通信业务预测
1、电话主线预测
市话需求按50线/百人计,预测2020年城区电话主线约为10万线。
2、其它业务预测
(1)移动用户
预测规划期末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达到80%,则县城移动电话的用户数约为16万户。
(2)有线电视用户
有线电视用户以居民住宅为主,按40户/百人计,加上其他2000户,预测城区有线电视用户约为8.2万户。
第80条 邮政规划
本区邮政站址的层次结构为:邮政局—邮政所—用户。
扩建原有邮政局,并迁移至车站路、城东路。在住宅、办公、商业等区域分别设置邮政所,邮政所可附设于其它建筑内,所需配套建筑面积约60~80m2。邮政(局)所为本区提供信函、包件、特快专递等各项服务。
第81条 电信规划
1、电信固定网
电信固定网站址的层次结构为:电信局—接入网光节点—用户。
扩建原有十字街电信局,交换机容量增至15万门。另在本区通信业务密度较高的建筑单体及住宅区设光纤接入网设备机房,建筑面积20~40 m2。每个光节点带电话主线不超过1000线,并逐步实现光纤到大楼、光纤到户。
2、移动通信网
本区移动通信站址的层次结构为:城区传输节点—基站—用户。
在本区规划设若干移动通信基站(或利用原有基站),一般附设在建筑单体屋顶,基站服务半径200~500米,每个基站需在距天线较近的地方预留设备机房,每个机房需建筑面积20~40 m2。
3、数据通信网
本区数据通信通过电信及有线电视网络接入。
4、广电规划
本区广电站址的层次结构为:城区分中心—光节点—用户。
扩建原有有线电视站为城区有线电视分中心,区内设光接点,每个光接点覆盖用户500户,服务半径200米,需配套的机房建筑面积10~20 m2。
5、通信线路及管道
规划区内所有通信线路均采用缆线敷设在地下通信管道内,通信管道一般敷设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规格主要有12~18孔。广电线缆占电信管道两个孔位同时施工。
第五节 燃气工程规划
第82条 气源
规划气源来自沧淄输气管道所输送的长庆油田天然气。
第83条 负荷预测
设定居民生活用气量指标采用5000MJ/人.年(使用燃气热水器),天然气热值按35.21MJ/Nm3计算,居民用气气化率取90%。
全年城区居民年用气量为:(20万人×5000 MJ/人.年×90%)/35.21MJ/Nm3=2556万Nm3/年。若月高峰系数取1.1,居民用气占用气的70%,计算得城区总的用气量为11万Nm3/天。年用气量为4016万立方米。
第84条 燃气工程规划
1、门站储配站规划
规划在永莘路和大济路交界处建天然气门站,接受天然气并起到储配气的作用,采用天然气供应。规划占地约4.78公顷。按50%的储配率,需要27500立方米的储配容积,采用管道储气。
2、管网规划
天然气采用混合压力级制建成管网,采用中低压两级。施工条件成熟后燃气管道可中压直接进户。采用管道储气,燃气主干管管径为DN300。
第六节 供热工程规划
第85条 城区热负荷预测
规划居住用地约581公顷,按容积率0.8计算,建筑面积约46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按85%计算,则居住建筑供热面积约39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用地约433公顷,按容积率1.5计算,建二级管网至热用户。
第86条 供热规划设计
热力干管均应采用地下敷设,管道地沟和直埋敷设管道均沿规划道路敷设,应敷设在人行道、绿化带或慢车道下。管道埋深为0.7-1.5米。
穿越道路、铁路、河流方案:管网穿越道路尽量随道路建设预埋过路套管,其余采用顶管。管网穿越铁路随道路穿越铁路建设同期实施,管网穿越河流采用顶管。
第十三章 县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第87条 规划目标
道路清扫保洁实现全日制保洁,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近期40%,远期70%。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在部分居住区进行试点,远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率100%。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近期90%,远期100%。
垃圾、粪便清运作业机械化率近期70%,远期100%。
第88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量预测
惠民县城近期垃圾日产量为102吨/日,年产量为3.7万吨;远期垃圾日产量为220吨/日,年产量为8万吨。
2、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1)垃圾处理厂
在县城以南规划垃圾处理厂,位于皂户李乡以北2公里处。垃圾处理厂占地约5公顷,日处理垃圾量250吨。
(2)垃圾中转站
惠民县城居住用地内每0.8-1平方公里设置1座中转站(50吨/日以下),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县城共建设垃圾中转站5座。
3、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1)垃圾收集
生活垃圾的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米。废物箱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设置间距: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路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2)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按照常住人口每5000-6000人设置1座。在主要繁华街道和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公共厕所间距为300-500米,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800米。
到2020年,惠民县城公厕总数将达35-40座,其中二类公厕达到80%以上。
第89条 特种垃圾处理
1、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宜结合城市绿地以及公园建设综合利用。
2、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应单独存放,统一收集,集中焚烧处理。
3、工业垃圾
规划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中心,对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工程规划
第一节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第90条 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要求,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
第91条 规划措施
1、 对现有防洪渠系进行复核,分期分批完善泄洪、防洪安全工程体系,积极探索防洪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新途径。
2、 禁止填埋河塘、水体,河、渠、塘、水库形成完整体系。
3、 做好孟家水库库区清淤工作,提高其蓄洪能力。
4、 加强水库大坝的防护工作,确保水库安全渡讯。
5、 在行洪河道,泄洪道及堤防工程预留出一定范围的规划保留区,不能满足规划保留区要求的,要进行逐步搬迁,保留30米宽的林带和通道空间。
6、 加强洪水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统一的防洪指挥系统。
第二节 抗震防灾规划
第92条 抗震措施
1、 惠民县县城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重要生命线工程按8度设防。
2、 制定抗震区规划,建立相应的防震措施。
3、 加强旧城改造,拆除加固危房,降低建筑密度,疏减人口,增加绿地广场,保证疏散抢险通道。
4、 对现状没有抗震设防的生命线工程建筑物,必须在近期内采取加固措施。油库、高压线、变电站等易导致次生灾害的设施要求加强防护措施。
5、 完善河流防洪体系和水库加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房、车间尽快迁出,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6、 避震场所主要包括公园、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空地,疏散半径不大于500-1000米。对规划的避难场所加强管理,不得随意占用。避难场所附近不得有高大建筑物和危险建筑,避难场所内必须有自来水和自备水源以及对外通道。
7、 城区主要疏散道路为城区主干道,次要干道作为次要疏散道路,各级疏散道路须设提醒标志。
8、 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及其它空旷场地为城市重要的避难通道和场所,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严禁建设任何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9、 加强抗震防灾组织系统,生命线工程的各单位应配置兼职抗震人员及有关器械,建立医疗救护中心,完善抗震救灾系统。
第三节 消防规划
第93条 规划原则
贯彻“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消防原则,按4-7平方公里划分消防责任区,确保消防车接到报警5分钟内到达灭火责任区边缘。市政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达到国家要求,市政消防栓间隔严格按照小于或等于120米一个的要求设置。
第94条 消防设施布局
1、 规划把城区分为四个消防责任分区。
2、 保留现状位于故园南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东北的消防站,增设3个二级消防站,分别位于河西路与永莘路交叉口西北,鲁北大街与武定府路交叉口东北,规划三路与武定府路交叉口西北。消防站占地面积2.25公顷。
3、 消防水源主要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给水管管径不小于100毫米。城市主要道路设消火栓,按标准(间距小于或等于120米)增设消防栓,对新区严格执行消防栓的设计标准。
4、 消防水源除水厂外,城区的河流、水面均可作为天然消防水源,分别在护城河以及公园水面设置消防用水取水台。
5、 对现状不适应消防的设施要逐步更新完善,以满足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消防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的防火意识。
6、 利用城区高层建筑物的制高点,设立消防瞭望站,以利于统一指挥协调,准确迅速消灭灾情。
7、 消防通讯设备、消防车辆装备,按照《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配备标准》执行。消防通道的间距应不大于160米,宽度不小于6米,长度超过120米的尽端路应设15×15米的回车场。
第四节 人防工程规划
第95条 人防工程规划
1、 总体规模
根据规划所确定的人口,2020年人口为20万,确定留城人口比例为县城总人数的20%,即4万人,共需各类人防工程约4万平方米。
2、 布局原则
结合城市总体布局,确定城市总体防护措施。主次干道为城市主要疏散通道。城市广场、绿地、空地为城市主要疏散场所。
人防工程规划布局与城市人口密度成正比,相对分散,局部集中,人员掩蔽工程随人口密度结合城市改造相应布置,大型骨干工程结合商业繁华地段设防。
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平战功能相对应,对保障工程,则可主要考虑战时需要布局,以配合全局建设规划。人防报警器的布局和选点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
3、 城市基础设施的防护
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管线建设为确保抗灾防毁,应地上地下结合,分散连网,利用城市地下干道建地下综合管沟。
4、 重要目标的防护
重要政府机关、医疗、学校、大型公建及供水、供电、煤气、通讯设施等生命线工程为主要的防护目标。重要目标临战前一定要采取迷彩伪装措施,供电及电视发射塔均要有停机措施。
5、 医疗救护工程
规划设置的中心医院、救护站作为战时的医疗救护场所。
6、 物资保障工程
按标准做好粮食、食油、食品、燃料、电站的保障工程。
第96条 人防建设与城市开发地下空间相结合
1、 各种地下空间为主要避难场所。
2、 结合城市建设,利用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化娱乐设施等。
3、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4、 加强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与地下空间的开发,对已建人防工程和现有的地下空间进行加固改造,满足平时利用与暂时利用的双向要求。对新建的人防工程,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97条 大气环境目标
县城各功能分区大气环境应满足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居住区、商住混合区、文化区达到二级标准;工业区、城区交通枢纽、干线达到三级标准。
第98条 水环境目标
1、 幸福河引黄干渠全线确定为饮用水源地三级保护区。
2、 一般工业用水、农灌用水及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域水质达到“IV”类。
3、 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只作一般景观要求的河流,水域水质达到“IV”类。
第99条 噪声环境目标
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地区昼间不超过50分贝,夜间不超过40分贝;以居住、文教为主的区域或商业、居住混杂区,昼间50~60分贝,夜间45~50分贝;规划确定的工业区,昼间不超过6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带,昼夜间控制在55~70分贝以内;交通噪声随机测点的超标率应低于50%。
第100条 固体废弃物环境质量目标
无害化、流量化、资源化、效益化。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近期达到80%,远期达到99%。
第101条 规划对策
1、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对策
(1)加强市政建设,削减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
(2)对城区内的浴室等第三产业服务行业逐年递增的趋势加以控制,并对煤等燃料的引进及选择使用加以控制。
(3)对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要较强管理,对其环保措施要逐一落实。
(4)实施污染集中控制。
(5)加强大气污染点源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对以煤为燃料燃烧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大的企业积极推广水膜除尘。
(6)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对超标排放的车辆要加强治理。
(7)不断扩大绿化面积,在城区建立以公共绿地为面,街道河流绿化为线,庭院绿地为点的绿化综合系统网络。
(8)强化大气环境的监督管理,按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逐步实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2、水环境综合整治对策
加强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管理控制,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实现全面达标排放,继续推行清洁生产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新污染源的规划控制,严格按照环境环保法规要求抓好落实、监督工作。
关注居民生活污水、浴室、饮服行业用水等水质的处理,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加大水环境综合整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各主要地表水体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1)削减水污染物产生量、改革生产工艺,改造、淘汰技术水平低下的设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调整产品结构,控制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企业或产品的生产,注意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城区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合理分配污染负荷,充分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
3、声学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各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惠民县城声学环境质量;巩固惠民噪声达标区建设的成果;继续改善交通干线路况,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改善交通干线两侧声学环境;加强社会生活活动噪声源治理,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工业噪声污染整治对策;从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并结合关、停、并、转、迁等方面考虑,对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对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要加强管理,对其防噪声措施要逐一落实。
(2)交通噪音综合治理对策:按照国家《机动车允许噪声》(GB1495-79),加强对机动车辆的噪声管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3)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落实防止噪声的措施,严格限制其高噪声设备使用。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4)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降低生活噪声主要依靠管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
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102条 环境保护实施措施
1、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综合决策的各项制度,推进发展战略的转变。
2、实行以资源节约型和高技术为重点的产业升级,加强改变结构性污染状况。
3、将环境保护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环境保护投入份额。
4、加强以执法为主体的环境法治建设,依法实施环境管理。
5、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6、大力加强环保系统机构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改革和理顺环境监督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使环境监督和管理能力基本适应环境保护的新要求。
第十六章 县城五线管制规划
惠民县城总体规划控制的“五线”包括:道路红线、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的绿线、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蓝线、基础设施控制的黄线以及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区域边界的紫线。
第103条 红线控制
1、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包括预留)红线,红线范围内除了设置必要和港湾式公交停靠站,以及经过交管部门允许在非重点地段设置沿路临时停车位,一律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2、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道路退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殊道路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3、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让,退让范围内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第104条 绿线控制
本规划区涉及的绿线控制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在绿线控制中的公共绿地允许建设与公园性质相关的休闲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防护绿地中允许建设小型市政管廊、市政设施、停车场,原则上不得建设与上述要求无关的建(构)筑物。绿线控制还需符合城市绿地保护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第105条 蓝线控制
在县城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县城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证,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106条 黄线控制
本规划黄线控制范围包括供水用地、热电厂、变电站、供燃气用地、加油站、邮政局、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污水处理用地、消防设施用地、广场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黄线范围内进行任何建设,需满足安全距离并取得市政部门及规划部门同意,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107条 紫线控制
紫线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区域边界线。惠民县紫线控制范围为古城遗址公园区域,主要包括古城墙及护城河。
古城墙保护区范围为古城墙周边100米,控制区范围为古城墙周边200米;护城河保护区范围为护城河周边50米,控制区范围为护城河周边10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程建设”,并且“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第十七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
第108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西至庆淄路以西的1000米现状道路,南至郭家园村、蔚家村,东至官道李村、二堡朱村,北至南邓村、银子刘村、大由村。规划区用地面积84平方公里。
第109条 绿色空间及环境建设
1、孙子文化园:建设孙子文化园成为体现惠民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园区。适当配套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形成一定区域内的旅游休闲胜地,给城市带来经济和生态双重效益。
2、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在孟家水库周围预留生态林带用地,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水源地保护区。
3、果园、茶园:规划在城周利用自然耕地广泛种植,既具有改善生态作用,又具有经济和观赏价值。
4、村镇建设用地:合并规划区周边零星分布的村庄,成为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村镇,成为城区的服务基地。
5、生态环境林带:在城市外围道路两侧植树造林,形成城市外围生态绿环。
第110条 规划区空间管制
规划区空间管制一览表
| 1 | 适建区 | 古城区 | 依托古城这一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带动商业金融、居住等功能的开发,成为展现惠民县城独特个性的城区。 |
| 南部城区 | 1、在县城西南部形成居住中心,居住用地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少量建设小高层住宅。 2、在居住区西部建设商业中心。 | ||
| 东部城区 | 1、以行政办公为依托发展商务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等城市职能,并形成高档商业街区,构建风景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区。 2、重点发展鲁北大街、东西十字街交叉口的中心商业圈,使之成为展现惠民城市形象的重要门户。 | ||
| 工业区 | 规划乐胡路以东形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为契机带动城区经济的腾飞。 | ||
| 2 | 限建区 | 生态功能 | 1、包括黄河、徒骇河、沙河以及幸福河周边的防风林带。 2、加强资源环境管理,开展生态恢复,从水资源合理利用、水源涵养、生态产业等方面实施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
| 历史文化 | 1、范围为古城遗址公园区域,主要包括古城墙及护城河。 2、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 ||
| 3 | 禁建区 | 基本农田 | 1、严禁控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各项非农建设,禁止一切可能导致农业污染、土地环境破坏的经营活动。 2、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
| 水源保护区 | 1、包括孟家水库水源保护区。 2、水源保护范围内不得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不得倾倒垃圾、废物。沿岸不得堆放有害废渣和垃圾,沿岸农田不得施用持久性剧毒农药,不得从事停靠船只、游泳、挖河等一切可能对河道产生污染的活动。 |
第111条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规划、建设好城市道路交通外环。
2、市政公用设施:保留城区以南自来水厂及变电站设施,规划在城区以北约1.5Km处设置垃圾处理场。
第十八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12条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2008―2010年。
第113条 近期城区建设规模
城区居住人口规模达到10.2万,城区各个分区建成区面积到达12.7平方公里左右。
第114条 近期建设重点项目
1、 道路交通工程
合理改造现有路网结构和交通设施,建设完善各片区之间的交通系统。主要建设三横六纵。
三横——贯穿惠民县城东西的三条城市主干道,分别为:环城北路-规划一路,东西十字街-永莘路,车站路-武定府路。
六纵——贯穿惠民县城南北的纵向城市主干道,分别为:庆淄路、南北十字街、阎北路、鲁北大街、乐胡路、大济路。
2、 公建设施建设
逐步建立一个种类齐全、分布合理、规模适度的公建设施系统,带动惠民县物质及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 建设县行政区,包括周边主要广场及文化设施;
(2) 建设商业中心、金融、宾馆等商贸设施,改造老城区南北十字街、东西十字街、车站路商业街;
(3) 建设文化娱乐中心、体育休闲中心等公益性公共设施;
(4) 提高现状医疗卫生设施等级,新建县级综合医院;
(5) 建设高职教育园区的武定府路以北部分。
3、 市政公用设施
完成市政各项工程的局所、布点、管网等的建设,以超前的意识为城市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 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公厕
(2) 消防站
(3) 污水厂、排水泵站、污水过江倒虹吸管
(4) 新建水厂、供水管线埋设
(5) 电力管线改造
(6) 燃气储配站
(7) 锅炉房
4、 住宅建设
住宅建设近期以成片开发为主,形成相对完整的社区,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1) 老城居住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居住区级及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适当增加绿地。
(2) 南部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近期开发建设以中档为标准。
(3) 中部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远期开发建设以中高档住宅为标准。
(4) 东部居住区:该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辅以少量的小高层住宅,近期开发建设以中档住宅为标准。
(5) 改建、扩建现状中学,新建3所普通高中。
5、 工业建设
建设永莘路以南、武定府路以北、幸福河以东的工业区,近期以发展二类轻污染工业为主。
6、 园林绿化
建设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级、区级公共绿地,结合城市道路防护林带、绿地形成点、线、面多层次、高水准的城市绿地系统,将周围的河道绿化、道路绿化引入城区,连接城区内部的公园、河滨绿带,形成以“井”字形为绿化网架,以景观水环为特色的生态城区。
(1) 建设老城区景观水环、城市水景外环两个城市景观水环。建设城市外围道路两边的防护林带,成为城市的外围生态绿环。
(2) 建设南北十字街两侧、幸福河两侧的生态防护林带。
(3) 完善孙子故园,建设新城公园、南关公园、东关公园、纺织公园、产业公园等城市公园。
(4) 保护孟家水库水源地,美化环境。
7、 环境整治
搬迁在城区内的污染工业企业,加强环保、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切断一切进入水源地的污染源。
第115条 近期规划建设项目库 (单位:万元)
(1)居住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开发区中心幼儿园 | 2006-2008 | 20个教学班设施设备,总建面积6千平米 | 1000 | 1000 | 教学办公楼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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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武圣府住宅小区 | 2007-2009 | 建住宅楼60栋,总建面积50万平米 | 50000 | 50000 | 住宅楼、附属设施等 |
|
| 3 | 惠民县老年公寓 | 2007-2008 | 占地19000平米,建筑10000平米 | 20000 | 20000 | 老年活动、娱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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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惠民县实验高中 | 2006-2008 | 建容纳100个教学班教学设施 | 20000 | 20000 | 教室宿舍实验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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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惠民县实验初中 | 2006-2008 | 建容纳60个教学班教学设施 | 12000 | 12000 | 教室宿舍实验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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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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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 | 建设规模 | 投资 | “十一五”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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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 | 主要建设内容 | ||||||||||||
| 1 | 新行政办公中心 | 2008-2009 | 综合办公楼一座,总建面积2万平米 | 10000 | 10000 | 办公楼及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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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孙子兵法城 | 2006-2009 | 22个景点总建筑面积38383平米 | 150000 | 150000 | 22个景点总建筑面积3.84万平米 |
| |||||||
| 3 |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 2006-2008 | 新建县城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 | 6000 | 6000 | 占地300亩,主体建筑2000平米 |
| |||||||
| 4 | 鲁北大街综合开发 | 2006-2009 | 鲁北大街沿街开发100万平米 | 100000 | 100000 | 商业及商品用房 |
| |||||||
| 5 | 惠民县第一人民医院 | 2006-2008 | 500张住院床位、总建面积1.8万平米 | 20000 | 20000 | 病房门诊楼医疗设备 |
| |||||||
(3)工业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热电联产项目 | 2006-2007 | 2*24mw机组及热电联产 | 15000 | 15000 | 2*24mw机组及热电联产 |
| 2 | 基德高档功能家纺面料 | 2005-2007 | 年产高档功能家纺布料1.2万米 | 20000 | 20000 | 厂房设备 |
| 3 | 彩霞民族组织地毯 | 2004-2007 | 年产机织地毯400万平米 | 15000 | 15000 | 10条生产线厂房设备 |
| 4 | 光明数粉煤灰植物纤维轻质土墙板 | 2006-2008 | 年产60万平方轻质墙板,20万立加气块 | 6000 | 6000 | 厂房设备 |
| 5 | 惠民华润16台气流机机改 | 2006-2008 | 增16台气流纺机 | 6000 | 6000 | 厂房设备 |
| 6 | 兴博木业10万立方纤维板项目 | 2006-2008 | 建年产10万立方中、高密度纤维板线 | 16000 | 16000 | 厂房设备 |
| 7 | 鸿大华纤万吨涤纶纤维项目 | 2006-2007 | 年产1万吨涤纶中空纤维生产线两条 | 5000 | 5000 | 厂房设备 |
| 8 | 鲁洁棉业种子脱绒包衣项目 | 2006-2007 | 车间仓库设备等 | 4600 | 4600 | 车间仓库设备等 |
| 9 | 光明实业高植物蛋白深加工项目 | 2006-2008 | 年生理大豆2.4万吨,产蛋白5千吨等 | 15000 | 15000 | 车间仓库设备等 |
| 10 | 棉籽综合加工生产低温脱酚棉蛋白 | 2006-2008 | 年生产棉蛋白30万吨 | 19000 | 19000 | 厂房设备 |
| 11 | 民化10万吨聚丙烯项目 | 2008-2010 | 年产聚丙烯10万吨 | 12000 | 12000 | 厂房、设备 |
| 12 | 强盛4000吨木糖醇项目 | 2007-2008 | 年产2000吨木糖醇生产线二条 | 12000 | 12000 | 厂房、设备 |
| 13 | 三红公司系列果汁项目 | 2007 | 年产果蔬原浆及果蔬法35万吨 | 28000 | 28000 | 土建、设备 |
| 14 | 惠兴高档喷气织机服装面料项目 | 2008-2009 | 上高档喷气织机500台,年产面料1400万米 | 18000 | 18000 | 厂房、设备 |
| 15 | 惠泰10万纱绽棉纺项目 | 2006-2008 | 10万纱锭,生产纯棉高支精梳纱 | 20000 | 20000 | 厂房、设备 |
| 16 | 民生5万锭精制线及200台无梭机 | 2007-2008 | 5万纱锭,200台无梭织机 | 24000 | 24000 | 厂房、设备 |
| 17 | 惠润高档牛仔服装面料项目 | 2008-2009 | 年产牛仔面料2850万米生产线 | 18000 | 18000 | 厂房、设备 |
(4)对外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惠民客运中心 | 2006-2008 | 占地150亩,主体建筑45000平米 | 5000 | 5000 | 占地150亩主体建筑45000平米 |
(5)道路广场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庆淄路改造 | 2006-2008 | 路段全长30公里,宽24米 | 13000 | 13000 | 路段全长30公里,宽24米 |
| 2 | 惠滨大道(惠民-渤海五路) | 2006-2010 | 路段全长30公里,宽30米 | 15000 | 15000 | 路段全长30公里,宽30米 |
| 3 | 永莘路改造 | 2006-2008 | 路段全长40公里,宽24米 | 24000 | 24000 | 路段全长40公里,宽24米 |
| 4 | 乡村公路改造 | 2006-2009 | 改造乡村公路1000公里 | 20000 | 20000 | 全县村村通等级公路 |
(6)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垃圾处理场 | 2006-2008 | 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等 | 4000 | 4000 | 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等 |
| 2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2006-2008 | 日处理污水3万吨 | 4460 | 4460 | 日处理污水3万吨设施及设备 |
| 3 | 全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 2006-2008 | 全县1240个自然村,13万户通自来水 | 5000 | 5000 | 全县1240个自然村通自来水 |
| 4 | 县城污水管网配套 | 2006-2008 |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 | 3000 | 3000 | 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0公里 |
(7)农业建设项目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规模 | 投资概算 | “十一五”计划 | ||
| 1 | 白龙湾灌区配套节水工程 | 2006-2007 | 干渠衬砌及配套工程 | 22300 | 22300 | 渠道衬砌及配套设施 | |
| 2 | 宏润高科技彩棉产业化项目 | 2006-2009 | 种彩棉5万亩及纺织制衣生产线 | 12000 | 12000 | 基地建设及厂房设备 | |
| 3 | 农业鲁棉研15号产业化推广 | 2006-2007 | 新增 制种2万亩 | 6000 | 6000 | 制种设备、厂房 | |
第十九章 远景规划展望
第116条 城市远景用地规模:远景规划进一步拓展惠民县城,县城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5平方公里左右。
第117条 城市远景发展结构:城市向东、向南发展。形成“两区四园”的空间结构。以幸福河为界,西部为城市居住生活区;东部为产业区,由一个物流园和三个工业园构成。
第二十章 实施措施
第118条 根据本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类详细规划、专业(专项)规划,指导各项城市建设活动,把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贯彻于规划、设计、管理和建设的全过程。
第119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权必须集中在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20条 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市民的规划管理意识,使全社会自觉遵守和维护城市规划,关心、支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
第121条 严格履行法定规划管理程序,结合城市建设和集镇村庄建设的相关制度,严肃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第122条 实施城市规划考核制度,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定期考核。
第123条 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规划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中的应用,全面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第124条 如因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需对惠民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可组织编制机关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125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6条 本规划由惠民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需要调整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127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惠民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表一:惠民县城现状用地平衡表
| 类别 | 用地面积(ha) | 比例(%) | 人均用地面积(㎡/人) | ||
| 城市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R) | 居住用地(R) | 149.74 | 36.43 | 23.01 |
| 中小学用地(R22) | 22.82 |
| |||
| 小计 | 172.55 | ||||
| 公共设施用地(C) | 行政办公用地(C1) | 51.58 | 21.87 | 13.81 | |
| 党政机关办公用地(C11) | 2.88 | ||||
|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18.76 | ||||
| 市场用地(C24) | 2.82 | ||||
| 文化娱乐用地(C3) | 1.46 | ||||
| 体育用地(C4) | 3.92 | ||||
| 医疗卫生用地(C5) | 5.84 |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16.34 | ||||
| 小计 | 103.61 | ||||
| 工业用地(M) | 80.22 | 16.94 | 10.70 | ||
| 对外交通用地(T) | 对外交通用地(T) | 1.76 | 0.48 | 0.31 | |
| 长途客运站用地(T23) | 0.53 | ||||
| 小计 | 2.29 | ||||
| 道路广场用地(S) | 道路用地(S1) | 88.57 | 18.9 | 11.93 | |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0.93 | ||||
| 小计 | 89.5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供水用地(U11) | 1.92 | 4.04 | 2.55 | |
| 供电用地(U12) | 15.14 | ||||
| 加油站(U29) | 0.44 | ||||
| 邮电设施用地(U3) | 1.42 | ||||
| 消防设施用地(U9) | 0.22 | ||||
| 小计 | 19.13 | ||||
| 公共绿地(G1) | 3.04 | 0.64 | 0.41 | ||
| 特殊用地(D) | 3.3 | 0.7 | 0.44 | ||
| 总计 | 473.65 | 100 | 63.15 | ||
| 村镇建设用地(E6) | 86.21 | ||||
| 水域(E) | 170.76 | ||||
| 耕地(E2) | 594.71 | ||||
| 现状用地总计 | 1325.32 | ||||
注:2004年现状城市人口7.5万人。
附表二:惠民县城规划用地平衡表
| 类别 | 用地面积(ha) | 比例(%) | 人均用地面积(㎡/人) | ||
| 城市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581.56 | 26.86 | 29.08 |
| 公共设施用地(C) | 行政办公用地(C1) | 22.82 | 20.01 | 21.67 | |
|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221.5 | ||||
| 文化娱乐用地(C3) | 27.61 | ||||
| 体育用地(C4) | 20.14 | ||||
| 医疗卫生用地(C5) | 20.23 |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121.06 | ||||
| 小计 | 433.36 | ||||
| 工业用地(M) | 二类工业用地(M2) | 296.08 | 13.67 | 14.80 | |
| 对外交通用地(T) | 长途客运站用地(T23) | 8.56 | 0.39 | 0.43 | |
| 道路广场用地(S) | 道路用地(S1) | 306.12 | 15.71 | 17.00 | |
| 广场用地(S2) | 7.96 | ||||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26 | ||||
| 小计 | 340.08 | ||||
| 仓储用地(W) | 仓储用地(W) | 31.39 | 1.45 | 1.57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供水用地(U11) | 1.3 | 1.44 | 1.51 | |
| 供电用地(U12) | 18.94 | ||||
| 供燃气用地(U13) | 2.43 | ||||
| 加油站(U29) | 2.07 | ||||
| 邮电设施用地(U3) | 0.76 | ||||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 2.43 | ||||
| 消防设施用地(U9) | 2.26 | ||||
| 小计 | 30.19 | ||||
| 绿地(G) | 公园绿地(G1) | 292.16 | 20.47 | 22.17 | |
| 生产防护绿地(G2) | 151.16 | ||||
| 小计 | 443.32 | ||||
| 总计 | 2164.54 | 100 | 108.23 | ||
| 水域(E) | 172.52 | ||||
| 规划用地总计 | 2337.06 | ||||
注:规划至2020年,规划城市人口20万人。
附表三:惠民县城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 类别 | 用地面积(ha) | 比例(%) | 人均用地面积(㎡/人) | ||
| 城市建设用地 | 居住用地(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334.63 | 26.39 | 32.81 |
| 公共设施用地(C) | 行政办公用地(C1) | 22.82 | 21.14 | 26.28 | |
|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145.96 | ||||
| 文化娱乐用地(C3) | 27.61 | ||||
| 医疗卫生用地(C5) | 20.23 |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51.42 | ||||
| 小计 | 268.04 | ||||
| 工业用地(M) | 二类工业用地(M2) | 195.57 | 15.42 | 19.17 | |
| 道路广场用地(S) | 道路用地(S1) | 214.68 | 17.56 | 21.83 | |
| 广场用地(S2) | 7.96 | ||||
| 小计 | 222.64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供水用地(U11) | 1.3 | 2.07 | 2.58 | |
| 供电用地(U12) | 18.11 | ||||
| 供燃气用地(U13) | 2.43 | ||||
| 邮电设施用地(U3) | 0.76 | ||||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 1.44 | ||||
| 消防设施用地(U9) | 2.26 | ||||
| 小计 | 26.3 | ||||
| 绿地(G) | 公园绿地(G1) | 131.71 | 17.42 | 21.66 | |
| 生产防护绿地(G2) | 89.24 | ||||
| 小计 | 220.95 | ||||
| 总计 | 1268.13 | 100 | 124.33 | ||
| 水域(E) | 75.9 | ||||
| 规划用地总计 | 1344.03 | ||||
注:近期规划至2010年,近期规划城市人口10.2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