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关于沽源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沽源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7日在沽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闪电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兼沽源县财政局局长 郭建林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沽源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交大会,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大力监督支持下,克服疫情影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财政管理,加大收入力度,狠抓资金监管,防范债务风险,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经济和社会事业顺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75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同比增长9.8%。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同比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2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3%,同比下降2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9%,同比下降15.7%;国防支出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5.9%;公共安全支出77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9%,同比下降20.7%;教育支出299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8%,同比增长0.8%;科学技术支出24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同比下降15.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5%,同比下降7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4%,同比下降10.3%;卫生健康支出151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9%,同比下降56.6%;节能环保支出184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0%,同比下降45.1%;城乡社区支出44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比下降46.9%;农林水支出1013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3%,同比下降17.7%;交通运输支出70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同比下降55.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4%,同比下降9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3%,同比下降84.9%;金融支出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与去年持平;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同比下降20%;住房保障支出52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同比下降36.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同比下降7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2.6%,同比下降58.1%;债务付息支出31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5%。
2021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20668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2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01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143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44万元,调入2020年存量资金8264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转9141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12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2354万元,净结余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1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同比下降37.9%。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895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15万元。
2021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21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3%,同比下降43.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同比下降19.4%;城乡社区支出38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6%,同比下降37.7%;其他支出14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同比下降47.0%;债务付息支出21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债务发行费支出16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5262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1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3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8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7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087万元,净结余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社保基金总收入571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3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786万元。
2021年社保基金支出458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185万元。
本年结余11323万元,滚存结余11749万元。
二、2021年预算执行主要措施及成效
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加强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平稳正常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加强财经形势研判,搞好深度分析预测,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入库动态,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费转税”征收工作,全县主要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土地闲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六项,已于2021年6月全部完成划转。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资金加大重大领域、重点项目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支出和统筹使用,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有效性。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加大财源项目建设。坚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财源思想,牢固树立“项目为大、项目为王”理念,围绕“首都两区”建设,强力推进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新能源、大数据等高质量发展,全县上下合力招商、引商、安商,燕麦深加工、滦河神韵景区品质提升和县城五星级酒店建设等一大批重点项目落地签约,为财政收入后续增长奠定基础。
(二)政策资金支撑有力,重大部署落实较好
认真落实“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等工作部署,聚焦事关全县发展稳定大事要事,统筹财政资金,全力予以保障。一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扎实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合理安排县本级财政投入规模,确保达到国家、省投入政策要求。2021年安排县本级衔接资金5500万元(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改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比上年增长10%。2021年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40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万元,其中用于全县产业项目32403万元,占整合资金的60%。全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投入54875万元,完成支出52943万元,支付率为96.5%。二是全面保障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县级筹措调度资金1424.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全员核酸检测等,为做好疫情防控提供财力保障。三是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在财政资金紧张、收支矛盾突出严竣形势下,财政部门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财政保障重点和保障顺序,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宝贵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从而保障综合展馆、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奥运绿化、“空心村”治理等重大事项顺利实施。2021年,全县共拨付上级专项资金37831万元,其中林草生态保护资金17101万元,交通类专项资金3584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89万元,农业保险保费及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资金1167万元,教育卫生类专项资金1300万元,其他各类专项资金13390万元。2021年拨付县级预算资金53564万元,拨付县级专项资金6544万元。重点有住建局各项经费和工程费用支出16771万元,自然资源局各项经费及工程项目支出11589万元,水城办经费及工程项目支出10967万元,交通事业发展各项支出4152万元,应急局各项经费及工程项目支出2408万元,执法局各项经费及工程项目支出2133万元,经济开发区各项经费及工程项目支出1897万元等。县级专项资金中,重点有综合文化展馆工程资金35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695万元、清洁取暖资金226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985万元、奥运绿化资金5249万元、“空心村”治理资金14672万元等。
(三)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继续把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摆在财政优先保障位置,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国家和民生提标政策全部落实。一是保障社保资金落实到位。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财政负担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县财政预算范围。同时对上级财政下达的上述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全力保障城乡居民和机关养老金待遇及时足额发放。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12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下达63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7756万元,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132.4万元。在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各项保险待遇发放政策,合理确定支出范围和标准。二是促进教科文事业优先发展。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和省下达专项资金1149万元,县级足额落实配套资金330万元,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54万元,县级安排取暖费700万元,以上合计2433万元,比去年增长3.1%,确保全县中小学正常运转。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21年上级下达各类改善办学条件资金134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483万元,共计1828万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2021年拨付科技专项资金2510万元,拨付各类文化建设专项资金71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基层文化建设资金655万元,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保障资金55万元,保证农村文化活动正常开展和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拨付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49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以及乡村旅游补助等。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对个人的生活资助政策。认真落实提高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标准发放工作,及时为22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13万元,送去了党的温暖。做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为614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232万元,为923名原农村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补助333万元。认真落实职业中学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2021年共拨付职中及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519万元。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其中特教学校1所)住宿生实施“蛋奶工程”,住宿生营养改善补助实行餐卡(券)制,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就餐卡或发放餐券,2021年共拨付两项工程资金443万元。四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71万元,其中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2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4万元。县财政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主管单位,实行政府扶持、居民委员会负责、业主参与等不同管理模式,共同做好资金后续使用和监管工作。五是促进平安沽源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及管理水平,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指标文件确定的分部门、分项目资金数额,及时拨付到公检法司等部门,2021年拨付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08万元。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投资2300万元建设“智慧沽源”和“雪亮工程”,打造平安社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四)深化财政绩效管理,理财水平持续提升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变化,积极开展水利设施建设、强农惠农项目等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1年,政府采购开评标成功126次,预算总金额为3454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4406万元,节约资金13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0.39%。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抽取专家、交易中心开评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阳光采购。自2021年5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从2021年10月1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农副产品”工作,2021年各预算单位共计完成27.95万元采购份额,超额完成全年采购任务。
有效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及质量控制机制,修订完善《沽源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和《沽源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财政、审计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职责定位,实行建设单位送审、中介机构代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核的评审制度,健全评审初步结论内部研商、评审结论与项目单位协商、投资方案变动会商的“三商”机制,完善审批程序,提高评审质量。积极推进聘用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完善中介机构选用制度,2021年评审任务以项目投资额划分为500万元以下和500万元以上两个档次,每个档按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分别依次轮流分配任务,确保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选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21年共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145个,编制审核项目投资额82413万元,审减4223万元,综合审减率5.12%,为推进阳光评审,增强社会公信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加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力度。按照河北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对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2021年已全部完成。其中注销3家(交通局工路工程施工队、塞北林场沽源分场苗圃、闪电河苗圃),改制4家(沽源县自来水公司改制为沽源县淼源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沽源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改制为沽源县上谷源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沽源县泉子苗圃、五甲地苗圃分别改制为沽源县泉子苗圃有限责任公司、沽源县五甲地苗圃有限责任公司)。
(五)纵深推进财政改革,债务风险防控有效
不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绩效预算管理,完善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绩效预算管理体系,2021年对涉及农业、水利、人居环境整治、债券资金四方面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制定出台《沽源县财政资金拨付审批办法(试行)》,规范财政资金拨付程序,从严控制各种经费开支,把有限财力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疫情防控。
稳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实行所有预算单位及乡镇电子化支付改革,实现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网络联通,建立起安全、便捷、高效国库支付体系,特别是中央直达资金支付体系,按照上级要求,运用省厅一体化平台和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全县直达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系统。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如期完成我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
着力抓好债务风险防控。做好债券项目前期储备,严格按照限额申报债券资金,2021年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资金13300万元,其中,2017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配套道路建设1200万元,天鹅湖景区旅游基础建设400万元,沽源县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00万元,新建沽源县湖东幼儿园600万元,沽源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西路及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700万元,沽源县综合文化展馆二期建设工程10000万元。按时偿还债券本息,2021年已偿还债券本金5718万元,偿还债券利息5310.08万元。2021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153721.31万元,其中政府债券余额152072万元,锁定存量债务余额1649.31万元。严格控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制定《沽源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积极化解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实施债务风险监控,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在可控、可防范围之内。2021年已化解隐性债务本金12605.3万元,占全年应化解任务的116.27%,按时、足额缴纳市级统贷统还类债务本息,2021年底全县隐性债务余额179053.8万元。
(六)加大内控外查力度,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开展单位内控内审。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2021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监控负责人,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对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进行内部监控,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财政支付业务风险点排查,全面查堵管理漏洞,不得为零余额账户申请互联网企业网银,除支取现金外,原则上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办理授权支付业务。坚决杜绝多个国库支付电子系统数字证书或者财务章、法人章等资金支付实物章由单人保管使用,进一步保障资金支付安全。
加大财务检查力度。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全县14个乡镇69个行政村2020年度“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和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会计监督抽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济业务缺乏原始凭证、科目使用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2021年,全县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从财政运行形势看,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全县财源基础较为薄弱,财源结构不尽合理,财政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压力剧增,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项目融资逐年还本付息等政府性债务化解负担较重、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税改革仍需深化和拓展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
三、关于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2022年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保持稳定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必须编制执行好2022年预算,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根据今年形势和要求,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增收节支力度,强化绩效管理和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突出重点支出保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继续遵循“依法编制、讲求绩效、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适度从紧,收支平衡。综合分析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收支主要因素,2022年全部财政收入拟安排78000万元,较2021年完成数增加2793万元,增长3.7%;其中:税务部门安排51400万元,较2021年完成数增加1118万元,增长2.2%;财政部门安排26600万元,较2021年完成数增加1660万元,增长6.7%;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000万元,较2021年完成数增加3172万元,增长7.1%。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44899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910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677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52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50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资金760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438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44万元,增长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67万元,同比增长26.1%;国防支出2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4万元,同比下降36.8%;公共安全支出91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16万元,同比增长16.8%;教育支出319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0万元,同比增长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万元,同比增长2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9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406万元,同比增长26.1%;卫生健康支出201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40万元,同比增长5.4%;节能环保支出69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72万元,同比下降18.5%;城乡社区支出3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同比增长4.8%;农林水支出7786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823万元,同比下降11.2%;交通运输支出121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155万元,同比增长31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同比下降1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万元,同比增长16.4%;金融支出1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8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万元,同比增长5.7%;住房保障支出41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4万元,同比增长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同比增长0.2%;预备费3500万元;债券付息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上解支出-920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046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6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0100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76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000万元,其他支出3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00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
(三)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5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40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着“统筹编制、据实测算、合理增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8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227万元。
本年结余1752万元,滚存结余13501万元。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上级提前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5万元,上年结转7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12万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为确保2022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我们要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大增收节支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统一思想,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抓好收入增长。一要加强税收分析和预测水平,加强综合治税,健全财税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要细化政府、财政和收入组织部门管理责权,将税收收入、上级补助、调入资金、政府债务收入、土地出让金、土地指标置换收益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资产等全部纳入政府预算范围,集中统筹使用,实行“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三要规范清理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依法减免小微企业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积蓄发展后劲。四要进一步完善细化财源监控体系,加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财源监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征管,防止税收流失,实现应收尽收。
(二)坚持扶持引导,全力培强财源后劲。一要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首要任务,加快转变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落实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财政政策,加强产业资金与产业发展规划衔接,扶持引导项目和企业做大做强。二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对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督导,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卡点和堵点,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税源涵养培育。三要继续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全面梳理了解中央政策、资金、试点等相关情况,主动对接国家、省在旅游、交通、城建、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支持政策,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争取更多更大项目资金补助和倾斜支持,增强发展活力和后劲。
(三)坚持服务民生,全力优化支出结构。一要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财政资金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倾斜,着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认真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进一步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提高保障水平。二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三要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落实“三个确保”要求,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方面的投入,增强突发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四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先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执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工作。五要支持生态环境治理,继续支持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抓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劣质散煤管控,保障农村清洁用煤资金补贴所需。六要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投入总体稳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四)坚持从严管理,全力化解债务风险。坚持“严控增量”和“消化存量”两手抓,积极有效化解财政风险。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政策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既要用好政府债券等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发展,又要保持举债规模与财政经济状况相适应、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确保风险可控。二要严格控制债务增量。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暂付款风险管控,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规范隐性债务变动统计,落实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阻断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要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安排项目,坚决杜绝无预算、超财力安排支出,坚决杜绝先上项目、后找资金,先拨款项、后找来源等现象,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三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要将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需财政资金偿还隐性债务等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按时还本付息;依法依规采取统筹各类资金偿还、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偿还等措施,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做好2022年地方债相关工作,加快完善政府性债务自发自还体系建设,积极申请地方债资金,置换存量债务,延长债务期限,降低债务成本。四要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建立健全债务全流程监控机制,落实政府债务偿还和风险化解规划,分析财政运行状况,区分风险类型,细分风险级别,加强风险预警。
(五)坚持与时俱进,全力推进改革创新。继续加强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一要依法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落实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硬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监控力度,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和预算编制与上年结余结转资金挂钩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效控制新增结余结转。二要切实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坚持合规性审查和绩效性审查并重,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政策和民生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服务领域项目投入、政府投资基金、部门综合绩效评价等五大方面,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重点再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三要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化,努力推动政府采购操作标准化,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公平采购。四要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效能。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程,认真做好支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改进评审管理模式,财政投资评审关口要前移,在申报项目“入库前”、年度预算“实施前”、项目预算“追加前”都要进行评审。要进一步提高预算评审比重和地位,形成预算评审、决(结)算评审、专项核查、绩效评价互为补充、有序发展的财政投资评审体系,努力为编好编实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好关。五要继续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公共资产资源清理后续工作,做好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管理和增量管理,严格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废、报损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要强化财政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及2022版本的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其他模块升级应用工作。加强对一体化系统平台运维管理,保障财政网络信息安全,为财政电子化收支提供技术支撑。
各位代表,目标催人奋进,使命重任在肩。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意见建议,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求真务实进取,为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强县”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表一
2021年沽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年初任务 | 实际完成 | 占年初任务(%) | 比上年增减(%) |
税收收入 | 21600 | 21311 | 98.7 | 7.4 |
增值税 | 7200 | 6430 | 89.3 | -9.8 |
企业所得税 | 3500 | 3866 | 110.5 | 9.6 |
个人所得税 | 400 | 415 | 103.8 | 18.6 |
资源税 | 50 | 130 | 260.0 | -4433.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0 | 1387 | 138.7 | 43.0 |
房产税 | 300 | 313 | 104.3 | 42.3 |
印花税 | 500 | 437 | 87.4 | -10.5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700 | 1833 | 261.9 | 199.0 |
土地增值税 | 2300 | 2033 | 88.4 | -5.7 |
车船税 | 900 | 1168 | 129.8 | 8.1 |
耕地占用税 | 2000 | 1056 | 52.8 | -13.0 |
契税 | 2500 | 2168 | 86.7 | 18.7 |
环境保护税 | 150 | 73 | 48.7 | -52.6 |
其他税收 | 100 | 2 | ||
非税收入小计 | 21000 | 23517 | 112.0 | 16.7 |
专项收入 | 1100 | 706 | 64.2 | -41.2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900 | 665 | 73.9 | -13.6 |
罚没收入 | 1300 | 1349 | 103.8 | -7.2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0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7600 | 20725 | 117.8 | 24.8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00 | 72 | -39.0 | |
财政收入合计 | 42600 | 44828 | 105.2 | 12.1 |
附表二
2021年沽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调整预算 | 实际完成 | 占调整预算(%) | 同比增长率(%)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2709 | 18832 | 82.9 | -15.7 |
国防支出 | 337 | 337 | 100.0 | -65.9 |
公共安全支出 | 8871 | 7799 | 87.9 | -20.7 |
教育支出 | 33020 | 29982 | 90.8 | 0.8 |
科学技术支出 | 3047 | 2437 | 80.0 | -15.1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725 | 1921 | 70.5 | -72.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8976 | 40823 | 83.4 | -10.3 |
卫生健康支出 | 18510 | 15161 | 81.9 | -56.6 |
节能环保支出 | 24519 | 18401 | 75.0 | -45.1 |
城乡社区支出 | 4452 | 4403 | 98.9 | -46.9 |
农林水支出 | 124626 | 101337 | 81.3 | -17.7 |
交通运输支出 | 7186 | 7012 | 97.6 | -55.0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107 | 101 | 94.4 | -93.4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63 | 139 | 85.3 | -84.9 |
金融支出 | 56 | 56 | 100.0 | 0.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2839 | 2764 | 97.4 | -20.0 |
住房保障支出 | 5457 | 5251 | 96.2 | -36.5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397 | 40 | 10.1 | -76.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870 | 1357 | 72.6 | -58.1 |
其他支出(类) | 640 | |||
债务付息支出 | 3135 | 3135 | 100.0 | -2.5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100.0 | |||
合 计 | 313,642 | 261,288 | 83.3 | -26.3 |
附表三
2021年沽源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年初任务 | 实际完成 | 占年初任务(%) | 比上年增减(%)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99600 | 39031 | 39.2 | -39.3 |
彩票公益金收入 | 100 | 96 | 96.0 | 6.7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300 | 1015 | 338.3 | 259.9 |
合计 | 100000 | 40142 | 40.1 | -37.9 |
附表四
2021年沽源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调整预算 | 实际完成 | 占调整预算(%) | 比上年增减(%)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0 | 1 | 5.0 | -94.4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 | 1 | 100.0 | 0.0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19 | 0.0 | -10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1 | 203 | 96.2 | -19.4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145 | 141 | 97.2 | -2.8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66 | 62 | 93.9 | -42.1 |
城乡社区支出 | 40982 | 38361 | 93.6 | -37.7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38715 | 37093 | 95.8 | -39.3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 75 | 75 | 100.0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 999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15 | 1015 | 100.0 | 259.9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78 | 178 | ||
其他支出 | 11855 | 1416 | 11.9 | -47.0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1200 | 1116 | 10.0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655 | 300 | 45.8 | -65.6 |
债务付息支出 | 2178 | 2178 | 100.0 | 1.1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 2178 | 2178 | 100.0 | 1.1 |
债务发行费支出 | 16 | 16 | ||
合计 | 55262 | 42175 | 76.3 | -43.6 |
附表五
2021年沽源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企业职工基本 | 城乡居民基本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生育保险基金 |
一、收入 | 57145 | 8359 | 48786 | ||||
其中: 1.保险费收入 | 24381 | 1516 | 22865 | ||||
2.利息收入 | 259 | 207 | 52 | ||||
3.财政补贴收入 | 24343 | 6632 | 17711 | ||||
4.委托投资收益 | |||||||
5.其他收入 | 4 | 6754 | |||||
6.转移收入 | 0 | ||||||
7.上级补助收入 | 1404 | 1404 | |||||
二、支出 | 45822 | 6637 | 39185 | ||||
其中: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21572 | 6637 | 14935 | ||||
2.其他支出 | 24250 | ||||||
3.转移支出 | 0 | ||||||
4.中央调剂基金支出 | |||||||
5.中央调剂资金支出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11323 | 1722 | 9601 | ||||
四、年末滚存结余 | 11749 | 9138 | 2611 |
附表六
2022年沽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预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22700 |
增值税 | 7000 |
企业所得税 | 3600 |
个人所得税 | 500 |
资源税 | 1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00 |
房产税 | 300 |
印花税 | 500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800 |
土地增值税 | 2100 |
车船税 | 1200 |
耕地占用税 | 2000 |
契税 | 2100 |
环境保护税 | 100 |
其他税收收入 | |
二、非税收入 | 25300 |
专项收入 | 1000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900 |
罚没收入 | 1300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2000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00 |
其它收入 | |
收入合计 | 48000 |
附表七
2022年沽源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2022年预算安排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819 |
203 | 国防支出 | 213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9171 |
205 | 教育支出 | 31949 |
20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647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791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0157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6939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151 |
213 | 农林水支出 | 77864 |
214 | 交通运输支出 | 12103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93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85 |
217 | 金融支出 | 102 |
22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2894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14 |
224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127 |
227 | 预备费 | 3500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3000 |
支出合计 | 243819 | |
附表八
2022年沽源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69100 |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 |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 1 | |
补缴土地价款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6 | |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146 | |
其他土地出让收入 | 69100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56300 |
二、彩票公益金收入 | 10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6300 |
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 | 40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3000 |
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 | 60 | 城市建设支出 | 34400 |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800 |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 70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17400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800 | ||
四、其他支出 | 320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20 |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22 |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62 | ||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3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1 | ||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112 | ||
五、债务付息支出 | 3000 |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 3000 | ||
收入合计 | 70000 | 支出合计 | 59767 |
转移性收入 | 10467 | 转移性支出 | 20700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 | 367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367 | 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 |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收入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 10100 | 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 5700 |
上年结余收入 | 调出资金 | 15000 | |
调入资金 | 年终结余 | ||
收入总计 | 80467 | 支出总计 | 80467 |
附表五
2022年沽源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合计 | 企业职工基本 | 城乡居民基本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失业保险基金 | 生育保险基金 |
一、收入 | 27581 | 9177 | 18404 | ||||
其中:1.保险费收入 | 8405 | 1137 | 7268 | ||||
2.利息收入 | 271 | 229 | 42 | ||||
3.财政补贴收入 | 16447 | 7127 | 9320 | ||||
4.其他收入 | 684 | 684 | |||||
5.转移收入 | 45 | 45 | |||||
6.上级补助收入 | 1729 | 1729 | |||||
二、支出 | 25829 | 7602 | 18227 | ||||
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25829 | 7602 | 18227 | ||||
2.其他支出 | |||||||
3.转移支出 | |||||||
三、本年收支结余 | 1752 | 1575 | 177 | ||||
四、年末滚存结余 | 13501 | 10713 | 2788 |
附表十
2022年沽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单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转移性收入 | 5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12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5 |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12 |
上年结转收入 | 7 | ||
收入总计 | 12 | 支出总计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