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宿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宿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2月4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宿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审查决议情况
(一)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有效
坚持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动用市级预备费专项用于疫情防控,建立资金支付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制定疫情防控便利化采购政策。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强化疫情期间重点物资应急保障,支持重点救治药品、防护物资、设备等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全市统筹安排资金26.4亿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等,保障物资购置、防疫人员补贴和医疗卫生领域建设,促进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和禽肉收储。提高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水平,加大对医院建设类项目的倾斜支持,成功发行专项债16.1亿元,支持医疗卫生项目建设12个。
认真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财税政策,阶段性减免租金,对冲企业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减免国有房产租金3464万元。对符合政策性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给予保费补贴,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87.3亿元,建立实名台账,确保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资金精准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
(二)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积极有为
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市预计新增减税降费16.1亿元。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全市统筹安排涉企资金17亿元,支持“三重一创”及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制造强市、科技发展等,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市本级安排PPP专项资金5.8亿元,规范推广PPP模式,为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提供强劲动能。纳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信息平台项目40个、总投资285.32亿元。进一步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管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全市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24.9亿元,放大倍数5.5倍,安排续贷过桥资金,全市周转贷款20.5亿元,缓解企业还贷资金筹集难题。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有力
全力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监督和管理,全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3.98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72亿元,同比增长20%。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全流程绩效管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连续四年居全省第一方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安排9.4亿元用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项目,宿州主城区12条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沱湖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
规范融资举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提速增量。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堵疏结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发行新增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1.3亿元,平均发行利率3.5%、期限9年,有效缓解了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瓶颈限制,为我市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长期限、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发行再融资债券30.9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极大缓解了我市到期债务还本压力。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发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1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5.7%。投入88.7亿元,推进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中职、高职院校发展。投入69.7亿元,支持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33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民生工程资金支出136.8亿元。投入1.9亿元,建设农饮工程40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投入6.9亿元,完成“四好农村路”扩面延伸工程201公里、县乡公路大中修343公里;投入1.3亿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935户;投入2.15亿元,保障健康脱贫兜底(“351”)8.79万人次;投入2.36亿元,保障慢性病补充医疗(“180”)105.6万人次。
全力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市本级投入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资金7.2亿元,助力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能级大幅提升。改造提升老旧小区151个、背街小巷571条,完成7个菜市场提档升级。新改建投入使用公厕138个,新增公园游园24处、绿地面积330万平方米。完成城市主干道“白改黑”23条,补植各类绿化苗木500万株。新建、改造交通信号灯300组,安装隔离栏20万米。新增和复划机动车停车位3.2万个、非机动车停车线5.4万米。建成公共停车场3个、在建6个。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
(五)财政重点改革加力推进
积极完善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信息全面公开。稳步推进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对市直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5%,共压减一般性支出3539万元,节省的资金优先保障民生领域。实施政府采购“预采购”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新模式,全市采购资金88亿元,节约率为7% 。推进全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助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提升非税收缴电子化水平。加大财政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改善部分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继续实行“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预算编制方式,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合规高效使用。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审议、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把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有机结合,抽取29个项目和6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评审,涉及资金26.7亿元,审减项目4个,审减资金12.8亿元,审减率47.9%,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公开度进一步提高。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市财政对重点项目6个、民生工程项目9个、政府性债券项目6个、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1个,共22个项目41亿元进行财政绩效评价,严格落实“花钱问效”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绩效评估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听取、收集和整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预算项目评审等工作。注重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市财政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8件,办理答复满意率100%。建立健全审计重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新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图1:2016-2020年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08.53亿元,增长3.6%,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较好地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期目标。全市财政支出完成486.01亿元,增长8%,增幅居全省第二,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民生民计等重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7.67亿元,上年结转3.3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5.6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28亿元,调入资金等50.55亿元,收入合计555.6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01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30.6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93亿元,上解支出3.04亿元,结转下年2.06亿元,支出合计555.66亿元。
市级(包括市本级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制鞋产业城,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4.71亿元,上年结转1.4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75亿元,调入资金等24.07亿元,收入合计179.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74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14.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8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6亿元,结转下年0.01亿元,支出合计179.68亿元。
图2: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4亿元,上年结转1.41亿元,调入资金等29.52亿元,收入合计146.3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69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14.4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6亿元,补助区级支出等9.41亿元,支出合计146.35亿元。
2019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7.85亿元。2020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43亿元,2020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76亿元,周转金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亿元,2020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5.88亿元。2021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余额为3.23亿元。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市本级收入执行情况。主要是:增值税完成3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0.67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0.15亿元;契税完成1.47亿元;其他各类税收完成1.7亿元;专项收入完成0.66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0.65亿元。
2.市本级主要预算支出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
——教育支出5.15亿元。主要用于促进教育公平优先发展,推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升现代职业教育。拨付2.08亿元,推进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拨付3.07亿元,支持中职教育和高职院校特色发展,提升教学水平。
——科学技术支出1.27亿元。支持科技发展,加大应用研究,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市农科院研究中心建设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4亿元。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艺术表演团体补助、全民健身广泛开展,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亿元。拨付2.31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政策。拨付0.73亿元,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拨付0.32亿元,支持就业扶持工程等政策落地。
——卫生健康支出33.3亿元。拨付2.89亿元,支持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拨付0.74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和事业发展,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拨付29.6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节能环保支出3.04亿元。拨付2.6亿元,支持大气、水体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拨付0.44亿元,支持加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保执法监测监察水平。
——城乡社区支出14.65亿元。拨付14亿元,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园林养护、城区道路保洁、城市设施建设等。拨付0.65亿元,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泥脱水回购运营。
——农林水支出10.39亿元。拨付6.1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脱贫攻坚,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购置农机补贴等政策。拨付4.27亿元保障水利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支持河长制、林长制改革,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绿化提升行动。
——交通运输支出5.28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维修保障力度,落实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公交补贴等政策。
——住房保障支出3.26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落实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政策,积极改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图3: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8.46亿元,加:上年结转11.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29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7.48亿元,调入资金1.5亿元,收入合计317.55亿元。预算支出266.76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0.32亿元,结转下年7.34亿元,调出资金等43.13亿元,支出合计317.55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7亿元,加:上年结转9.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0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52亿元,调入资金0.27亿元,收入合计113.34亿元。预算支出80.31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0.32亿元,结转下年4.94亿元,调出资金等27.77亿元,支出合计113.34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4亿元,加:上年结转9.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0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47亿元,调入资金0.27亿元,收入合计96.67亿元。预算支出63.06亿元,加:债务还本支出0.32亿元,结转下年4.94亿元,调出资金20.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05亿元,支出合计96.6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6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收入合计2.84亿元。预算支出2.41亿元,加:调出资金0.43亿元,支出合计2.84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1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6亿元,收入合计2.7亿元。预算支出2.28亿元,加:调出资金0.3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7亿元,支出合计2.7亿元。
因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零预算,市本级预算同市级。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96亿元,下降3.4%,加:上级补助收入55.57亿元,上年结转93.06亿元,收入合计为196.59亿元。预算支出94.27亿元,下降0.2%,加:上解上级支出0.41亿元,结转下年101.91亿元,支出合计196.59亿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67亿元,增长87.1%,加:上级补助收入42.7亿元,上年结转52.68亿元,收入合计为136.05亿元。预算支出81.51亿元,增长143.9%,加:上解上级支出0.41亿元,结转下年54.13亿元,支出合计136.05亿元。市级收支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为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市级统收统支,全市收支均在市级反映。
因园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市级管理,市本级预算同市级。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3.3亿元,增长20%,其中:一般债务16.1亿元,专项债务87.2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65.3亿元,债务限额620.5亿元,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部分变化。
202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面对多种压力,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努力拼搏,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受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重点刚性支出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三保”支出压力较大;零基预算理念未完全建立,支出固化、“钱等项目”现象仍然存在;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20年财政预算目标顺利完成,标志“十三五”财政工作圆满收官。“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五年来,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882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81倍,年均增长10.7%。财政收入总量全省排名由“十三五”末第13位上升至第11位,提高2个位次。财政支出规模实现新突破,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990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79倍,年均增长10.6%。财政支出总量连续跨过2个百亿元台阶。
图4:2011年至2020年全市财政收支情况

五年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营改增、资源税、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退还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全部兑现到位。“十三五”时期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96.5亿元,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有效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13.1亿元,为全市稳投资、补短板提供财政支持。规范推广PPP模式,全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项目共40个,项目总投资285.32亿元,项目个数和开工数居全省前列。
五年来,支持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果。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强化资金监督和管理。“十三五”时期,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4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6亿元,全市61.2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累计安排51.3亿元用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抓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等,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把政府债务风险作为财政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连续多年在省财政厅评比中获得优秀等次。
五年来,保障改善民生再上新水平。“十三五”时期,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713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9倍,年均增长10.8%。2020年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85.7%,较2015年提升1个百分点。33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584.3亿元,惠及全市600多万人口。完成 “四好农村路”建设1.3万公里,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32处,解决188.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95%以上,财政累计补助125.2亿元。
五年来,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与责任、办事与花钱相统一,提升政府治理效率,促进市区共同发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资金支付效率大幅提升。宿州市财政总决算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位,财政财务管理全面加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财政“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为开启财政“十四五”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财政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是财政运行有质量可持续,财政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和减税降费政策相适应,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人均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强度合理适度,财政支持发展、保障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基本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完成。
三是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全方位参与淮河生态经济带和淮海经济区核心区协同发展,加快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四是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基本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基本构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
五是财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基本建成,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高效透明,财政资金监管切实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实体经济支撑不足,新动能尚在培育,结构性减税力度持续加大,另一方面新增刚性支出不减,巩固和拓展三大攻坚战成果,乡村振兴、文明城市管理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支出需求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预计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左右,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实际执行中争取更好结果。
(一)2021年市级预算编制总体思路及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持以收定支,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公开,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厉行节约。真正过紧日子,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以收定支。坚持量入为出,做到支出安排与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财力水平相适应。
三是保障重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是注重绩效。切实加强预算绩效评估、评价、评审工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是深化改革。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
(二)2021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2021年市级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编制。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级(包括市本级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制鞋产业城,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5亿元,加: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54.45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上解收入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2.95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28.06亿元。支出合计安排128.06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亿元,加: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53.37亿元,上解收入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2.65亿元,收入合计安排97.22亿元。支出合计安排97.2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5亿元,加:上年结转4.9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4亿元,收入合计安排71.58亿元。支出相应安排71.58亿元。
因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配套费由市级统一征管,统一编制预算,市本级预算同市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0.03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19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19亿元,其中:本年支出0.84亿元,调出资金0.35亿元。
因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零预算,市本级预算同市级。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7.74亿元,加:上年结转54.13亿元,收入合计安排131.87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31.87亿元,其中:本年支出87.52亿元,结转下年44.35亿元。
因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统一核算,市本级预算同市级。
以上预算安排详见《宿州市2021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时,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草案在市人代会批准前,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并依规拨付必须支付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立足新的发展阶段,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好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一城二区三基地”发展定位,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税政策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把握好工作着力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做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虚增收入,确保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统筹建立支持实体经济产业发展基金,整合扶持实体经济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更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二)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支持建管并重,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保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围绕“大宿城”建设,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发行专项债,支持重点建设项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抓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合理预计财政收入与支出,统筹考虑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持财政可持续和稳定运行。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
(五)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减少资金安排交叉重复。进一步加大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扩大项目评审范围,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报质量。强化绩效理念,完善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使宝贵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六)全面推进财政从严治党。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理论学习机制,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构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
2021年,积极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我市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依法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知重负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和保障水平,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作出财政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