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现将高新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形势和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全面落实退税减税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0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1%,同比下降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027万元,同比下降17.8%;非税收入完成22980万元,同比增长5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同比增长16.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03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8.1%,同比下降22.4%。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8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9%,同比下降12.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高新区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1%,同比下降1.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2万元,同比增长6.6%。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年来,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深化改革、科学理财、广辟财源,厉行节约,防控风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助推经济企稳向好。一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缓尽缓。截至11月底,我区税费支持政策惠及企业达到78724万元,其中增值税留底政策减免49218万元,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减免11311万元,“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减免4652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其他减税政策减免9632万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3911万元,税费支持政策共造成我区公财收入减收2500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措施和省市“1+20”政策体系,推动财税政策直达快享,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努力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2.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民生福祉。一是教育支出16172万元,重点用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高新中学建设及装备购置、京唐智慧港第一小学建设、校园环境提升、义务教育保障等,有效提升教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0万元,主要用于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就业补助、退役安置、困难群体救助及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三是卫生健康支出2451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事务及医疗救助等,有效防控疫情,推进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四是节能环保支出2997万元,重点用于电代煤改造、气代煤补贴、智慧环保指挥中心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大气网格化运营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五是农林水支出784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发展基金、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攻坚等,重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支出10386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一是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能力。投入8078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技术创新引导、创业平台专项等,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发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资金1343万元,有效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三是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风险。拨付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225万元,进一步降低特色产业的投融资风险,助力企业平稳发展。
4.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城乡面貌。城乡社区支出110734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城中村改造成本返还、唐山西站站前广场建设、高新中学建设及城建项目等支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承载力。
5.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守牢财政风险底线。一是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力度,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全面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二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工作,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依规公示政府债务信息,监督债务资金使用效益,足额安排预算,确保债券还本付息。四是加强PPP项目管理。及时跟进项目工程进展,监督项目建设期绩效考核、试运营期绩效考核过程及结果的合规性、完备性。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40万元,实际支出268万元,占预算的49.6%。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预算减少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比预算减少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比预算减少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03万元,比预算减少2万元。
(四)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600万元,实际支出246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农田受灾损失补偿、问题地产法律诉讼等难以预见的开支。
(五)债务管理、使用、偿还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3900万元(再融资债券27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660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114万元、债券付息5436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区政府性债券余额18153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6435万元,专项债券85100万元。
总体上看,2022年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整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退税减税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二是民生改善、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及还本付息刚性支出不断增多,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执行中管理不到位,支出进度低于预期,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
(一)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2023年高新区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理财,狠抓增收节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建设、城市更新、生态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突出绩效,深化改革、防控风险的原则,2023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7.5%。
(二)2023年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4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094万元,调入资金311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21万元,收入总计2283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2363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08055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10959万元,上年结转46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721万元,支出总计2283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10967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82907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6900万元、缴纳新增461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22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5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967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03483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144万元、其他支出1060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32万元、债券发行费支出75万元),调出资金619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高新区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94万元,支出2821万元,年末新增结余673万元。
(三)重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保民生、保还本付息、促发展的原则,高新区支出预算安排重点支持以下五个方面:
1.全面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围绕社会保障,推进社保就业、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健康等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安排资金24773万元。一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921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城居保财政补助、退役军人专岗、社区运行、老年福利、困难群众救助等;二是安排卫生健康资金656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新冠疫情防控、计划生育事务、基本公共卫生等,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三是安排教育事业发展资金5576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设备改造、高新中学建设及装备购置、学校装备购置、校园安保、校园环境提升、义务教育保障等,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四是安排文体事业发展资金1389万元,主要用于滑冰馆建设、文化宣传、运动会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体育事业发展;五是安排公共安全保障资金2027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及维护、法检大楼租赁、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视频监控维护等,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2.全力助推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一是围绕高新区特色产业,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项目扶持资金3580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及项目扶持资金等;二是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发挥平台及引导基金效能,安排资金20000万元,包括平台注资10000万元、产业引导基金8000万元及创投基金注资2000万元,推进高新区产业发展;三是安排企业孵化平台资金4033万元,用于孵化平台房租及物业服务、唐山创新中心运营服务费、机器人孵化中心经费等。
3.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安排资金4484万元。一是安排节能环保资金2613万元,主要用于电代煤改造、气代煤补贴、高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等;二是安排环境改善提升资金1871万元,用于文明城创建、餐厨废弃物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环卫保洁等,促进城乡环境可持续发展。
4.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6754万元。一是安排城市建设资金33710万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付费、道路建设、城市绿化美化等;二是推进城镇化进程投入4811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委托补充耕地费等;三是安排农业农村发展资金4927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森林抚育、产业脱贫等。
5.保障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为全面防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安排10240万元用于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安排4000万元用于债务化解,确保完成债务化解任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运行成本,2023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91万元,比上年减少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
(五)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3年,高新区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完成2023年预算工作措施
(一)多管齐下筹措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依法依规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监控,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城市更新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京唐智慧港开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一是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新增支出,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按照上级部署,做好财政直达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等资金的动态监控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力度,提升绩效目标质量。二是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三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全面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及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机制。依规公示政府债务信息,监督债务资金使用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继续加强隐性债务监测,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债规划,全面加快化解进度。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应用,对照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压实责任,限时整改,举一反三,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总之,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担当作为,全面完成高新区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奋力推进“四个高新”建设,为唐山“三个努力建成”贡献高新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