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沧州市河间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河间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河间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间市财政局局长 杨剑飞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62487万元,预算执行中,受疫情、减税降费等影响,报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59400万元,执行结果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可比增长7.8%,增长9101万元。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21845万元,预算执行当中,一是当年增加上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及上年结转支出等因素;二是受疫情、减税降费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减收较多等影响,需相应调减本级支出,以上增减因素相抵,报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94080万元,执行结果是: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7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同比增长11.2%,增长475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95876万元。预算执行当中,由于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较多,报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68095万元,执行结果是: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80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8.7%,减少15707万元。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84149万元,预算执行中,增加当年上级下达的专项债券、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减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等,增减相抵,报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70976万元,执行结果是: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44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8%,同比下降14.7%,减少1108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下达转移支付2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应支出22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9800万元,2022年完成72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0259万元,2022年完成6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累计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19190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03344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均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
上述预算收支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在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
会有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及2022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市人大会议有关决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集中财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增长。一是积极贯彻落实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政策,对照30条财政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影响,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主动让利企业、涵养税源。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征税、公平税负、应征尽征,进一步加强了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力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可比增长7.8%,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二是全市各部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主动搞好项目对接,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全年累计争取资金222203万元,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政资金保障。三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共申请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3600万元,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22200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市政、交通、水利、教育、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京雄商高铁项目资本金等重大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四是规范实施PPP模式,根据财政部要求,对全市9个在库项目进行逐项目、逐阶段、逐条目梳理,对涉及的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推动完成环卫市场化项目中期评估试点工作,工作成果已提交省财政厅;做好PPP项目绩效考核,坚持做到按效付费,全部运营期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和办法进行运营期绩效考核,实施机构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绩效服务费用,进一步推动我市PPP项目规范运作。
(二)保持财政投入强度,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一是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积极做好资金筹措,第一时间拨付到位,为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保证疫情防控项目采购效率,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支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舱医院建设、收治点设备物资保障等各项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支持三农工作,农林水支出6160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3%,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497万元,重点支持产业帮扶、农村改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乡村建设等项目支出。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投入107842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22.8%,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大力发展高中、职中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新建、维修校舍和薄弱学校改造项目,保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全年社会保障支出62460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13.2%,支持创业、就业、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五是加大医疗卫生力度,全年医疗卫生支出38273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1%,助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年节能环保支出21959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4.6%,支持生态环境改善,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拨付“气代煤”取暖季运行补贴资金8006万元,惠及226112户。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统筹财力保平衡。一是扎实做好“三保”支出预算审核,防控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始终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的首要任务,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支出增长继续向民生方面倾斜,向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倾斜。三是精打细算,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减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相关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四是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全市各部门预算执行,有保有压,腾出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五是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健全完善了财政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全年共分配下达资金136195万元,分配率达到100%,累计支出121168万元,支出率89%,确保了乡村振兴、企业养老保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义务教育、保障性住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普惠金融发展等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四)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拓展事前绩效评估范围,重新修订了我市事前绩效评估办法,按照“无评估不新增”的原则,对年初预算所有新增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偏离绩效目标的及时予以调整;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强化结果应用,对低效、无效的项目予以取消或压减。二是加大财政评审力度,从严禁评审项目超概算、超政府采购金额、增加复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中的签证变更、明确建设单位职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评审工作的各个环节,2022年共完成评审项目207个,送审146600万元,审定126600万元,审减20000万元,审减率13.6%,为财政支出把好审核关。三是严把政府采购关,2022年共完成集中和分散采购活动109批次,采购预算金额63225万元,中标金额62842万元,节约资金383万元。对中小企业采购金额34683万元,比例为55.19%,其中对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702万元,比例为82.75%,预留采购份额比例远超政策规定标准。四是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部完成,今年以来,共计使用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2.19万份,审批发放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0.39万份,审批发放河北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2.33万份,审批发放河北省医疗住院收费收据0.75万份,审批发放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统一收据0.3万份,审批发放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0.08万份,领购发放医疗收费票据58万份。五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完善政府债务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和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加强政府债务核算和监管,足额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政府融资举债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全市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受经济运行和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预算平衡难度持续加大。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有些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理财意识需要加强,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通过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沧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大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沧州场景,聚焦建设“八个河间”、打造“七个强市”,奋力开创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河间新局面。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按照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充分考虑新出台减税降费政策影响的原则,综合分析我市经济形势,本着既贯彻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又体现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满足社会发展与民生刚性支出的需求,确定2023 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增长7%左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0713万元,主要包括:
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0721万元(税收收入10989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60830万元);
②加税收基数返还17515万元;
③提前下达性转移支付204410万元;
④上年结转20067万元;
⑤再融资一般债券8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7967万元,主要包括:
①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2206万元;
②上年结转支出20067万元;
③市级财力安排支出安排41569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0713万元,加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116786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16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7967万元和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520万元,减上解支出5628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6357万元,加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689万元,加上年结余7016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4062万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276万元,调出资金11678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规定,我市没有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此对应,不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90108万元,支出预算安排803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72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93425万元。
5、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3年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520万元,计划申请再融资债券8000万元,本级安排520万元。
(2)PPP项目政府支付责任情况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PPP项目政府支付责任需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截止目前,全市已列入2023年政府支付责任9个项目,分别是:智慧交通和疏堵保畅项目、农用桥梁加固维修改建项目、第十四中学建设项目、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瀛州东路等四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砖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九河广场两馆三中心建设项目、瀛南路与瀛西街辅路工程,2023年政府支付责任预算31481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至市人代会批准预算草案前,按 2023年度预算草案已预拨各部门履职必须保障的人员公用和民生保障等支出共41304万元。
四、认真做好2023年预算管理工作
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围绕预算安排,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力推进财政增收。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收力度,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科学分析研判财经形势,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大国有闲置资源盘活力度,开展国有资产存量土地及办公用房信息摸底调查工作,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提供重要支撑;加大土地供应,提升市场活跃度。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二是做好全市“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工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做到足额安排,认真落实“三保”支出保障情况月报告制度,防控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保障项目,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精准实施财政政策。一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二是密切关注国家政策方向,精准谋划承接项目,争取上级在转移支付、改革试点等方面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三是完善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增强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效果。四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提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
(四)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全市政府债务的存量化解、还本付息、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降低全市综合债务率,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财政暂付款的日常监控,严控新增暂付款,确保2023年按要求完成存量暂付款化解任务。三是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对拟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项目,全面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保持月度间均衡支出。五是全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全力以赴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与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二是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机构库,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智囊作用,引导第三方机构助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是指导各部门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将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六)全面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规范预算变更,切实减少预算调剂,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二是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投向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主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开展审计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河间加快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聚焦建设“八个河间”、打造“七个强市”,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河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