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沧州市献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献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1日在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献县财政局局长 陈继祥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上级相关会议部署,团结奋斗、攻坚克难、推进全县财政在极为严峻局面下实现了平稳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4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同比增收0.7065亿元,同比增长8.28%。其中:税收
收入完成5.6835亿元,同比下降7.83%;非税收入完成3.5588亿元,同比增长50.19%。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61.49%,同比下降10.75%。
2、财政支出情况
全县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9511亿元,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6亿元;国防支出0.02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8166亿元;教育支出10.900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50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257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0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52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9633亿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6919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468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278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120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31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729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536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4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414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775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13亿元;其他支出0.0008亿元。上解支出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9亿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22年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43.7426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24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5.8076亿元(含财力补助和税收返还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6亿元(其中:新增再融资债券0.08亿元),上年结转3.2709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1.9863亿元,调入教育专户资金0.375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98亿元(目前计算数据,因时间原因及省市财政结算工作程序限制,尚未最后定稿,待结算工作完成后还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8.95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合计0.1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35亿元,剩余资金视上级与我县结算情况再做结余、结转处理。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14.6131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287亿元,上年结转0.605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9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8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0.0785亿元(最后数据以结算单为准)。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5.6495亿元,调出资金1.986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04亿元,剩余资金视上级与我县结算情况再做结余、结转处理。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561亿元(目前计算数据因时间原因及省市决算工作程序限制,尚未最后定稿,待决算工作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33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2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2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948亿元(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3967亿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663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833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69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087亿元(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3213亿元。
社保基金年初结余6.168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8051亿元,(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故年初结余和滚存结余不包含以上社保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1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0008亿元,上年结转0.00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17亿元,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22年底,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务总限额29.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6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68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我县政府债务累计余额为2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82亿元、专项债券14.53亿元。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52亿元,用于献县河城街高速口道路整治工程0.17亿元,用于献县城区供水工程净水厂二期0.05亿元,用于献县2022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项目0.04亿元,用于献县2021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0.39亿元,用于献县城区供水工程二期项目0.05亿元,用于献县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工程0.02亿元,用于献县重点场所(部位)智能前端及平台建设项目0.15亿元,用于献县东翟小学迁建工程0.2亿元,用于献县城区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提升工程0.1亿元,用于献县实验中学0.3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6.1亿元,用于献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能力提升工程0.5亿元,用于新建京商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0.15亿元,用于献县农村江水村村通工程0.5亿元,用于献县水网水系连通工程1亿元,用于献县城区给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0.29亿元,用于献县东武庄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3亿元,用于献县水源路本斋路等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0.3亿元,用于献县国道绕城、平安大街、学府大街城市排水管网综合提升工程0.3亿元,用于献县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1亿元,用于献县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工程0.94亿元,用于献县经济开发区雄安新区高新高端产业转化示范园项目0.1亿元,用于献县“智慧医疗”信息化项目0.12亿元,用于献县中医医院等级能力提升项目0.24亿元,用于献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0.36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一般债券0.08亿元、专项债券1.8亿元。全年支付债券利息0.83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0.4775亿元,专项债券付息0.3611亿元。
(六)2022年财政工作成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面对新冠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叠加大规模留抵退税等不利因素,我们积极应对困难挑战,有力促进了全县高质量发展。
1、支持教育加快发展。全年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全年共拨付教育资金10.9008亿元。其中:学前教育资金0.8051亿元,小学教育资金5.458亿元,初中教育资金2.4766亿元,高中教育资金1.2399亿元,中职、特教以及其他教育资金等0.9212亿元,有力保障了教职工工资、生均经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资金、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寄宿生补助、幼儿补助、中职助学金等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为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生活保障,有力促进了教育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有效促进了我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2、健全社保保障体系。全年社会保障就业资金支出5.1004亿元(已剔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统筹因素)。一是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0.4146亿元、临时救助资金0.0263亿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0.1993亿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1127亿元,为特殊和困难群体提供了生活保障。二是落实社会保险惠民政策。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5971亿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三是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拨付养老服务体系运行维护资金0.0271亿元,为全县养老服务顺畅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四是扎实推进双拥工作,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发放生活补助资金0.1537亿元,拨付义务兵优待金及其他优抚资金0.09亿元,为全县双拥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千方百计稳就业。拨付就业资金0.1537亿元,为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提供了保障。
3、助力乡村发展振兴。全年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0278亿元,主要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4、着力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发放粮食补贴0.844亿元,共涉及11.7043万户;全年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2703亿元;全年发放农机补贴0.123亿元,共涉及462户522台,以上资金都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5、筑牢卫生健康基础。全年卫生健康共计支出2.9525亿元,其中:卫生健康服务支出0.2701亿元、投入公共卫生资金1.0965亿元、公立医院支出0.1131亿元、基层医疗机构支出0.3158亿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0.6559亿元、医疗救助支出0.0973亿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0.049亿元,为保障人民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6、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全年节能环保共计支出1.9633亿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支出1.8507亿元、水体污染防治支出0.0394亿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0.0026亿元,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但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因素依然存在,经济增长、财政增收存在不确定因素,加之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增支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难度依然存在。
(一)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根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结合我县实际, 2023年全县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9.89亿元,比2022年实际完成增长7%。地方收入、税收返还加财力性补助测算为19.61亿元,已收到上级提前通知的有特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10.83亿元,调入资金13.71亿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13.2亿元、调入教育专户资金0.49亿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上年结转4.41亿元,测算全县可用财力总量为48.56亿元。
预算支出方面,我们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48.56亿元,主要分类情况如下:公共预算支出47.76亿元(其中含化解政府隐性债务0.05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还本支出0.3亿元,上解支出0.5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3.2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8.28亿元,省市两级补助收入0.06亿元,上年结转4.9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计23.28亿元,其中:安排本级支出9.48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13.2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1.0565亿元(目前计算数据因时间原因及省市预算工作程序限制,尚未最后定稿,待预算工作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30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5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8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37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498亿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20.6197亿元(目前计算数据因时间原因及省市预算工作程序限制,尚未最后定稿,待预算工作完成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79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15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4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0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0425亿元。
社保基金年初结余6.80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832亿元(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市级统筹,故年初结余和滚存结余不包含以上社保基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008亿元,其中: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0.00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000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23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提振市场信心。对国家持续实施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继续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库款统筹工作,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健全预算约束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做到只减不增。全面加强单位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全盘活机制。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类盘活利用,支持教育、卫生等部门率先开展行业资产共享共用,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管理、资产评估、财务管理等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美丽繁荣文明法治新献县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