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衡水市景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景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日在景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县财政局局长 彭振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景县财政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以及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等形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有效强化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全力以赴增收入、优支出、保重点、促发展,实干担当、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景州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007万元,同比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57000万元,下降17.8%;非税收入62007万元,增长51.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3888万元,同比增加1.2%。支出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48万元,下降6.4%;国防支出40万元,下降86%;公共安全支出12579万元,增加17.5%;教育支出59227万元,增加3.4%;科学技术支出4998万元,增长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0万元,下降7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75万元,增长24.6%;卫生健康支出30693万元,下降13.7%;节能环保支出16619万元,增加5.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254万元,增加2.7%;农林水事务支出54707万元,下降0.6%;交通运输事务支出5220万元,下降25.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2771万元,下降6.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13万元,增长122.1%;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46万元,下降36.5%;住房保障支出7465万元,增长28.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4万元,下降34.7%;债务付息及发行费3823万元,增长23.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83万元,同比减少70.8%;支出完成23159万元,同比减少87.5%。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6965.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115977.3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987.84万元。
(四)预算执行措施
1、加强收支管理,确保预算平衡。一是强化征管。把组织收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了财税大数据平台,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背景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长8%。二是优化支出。全面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法批复预算,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实行支出月通报制度,提高了月度、季度支出均衡性。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优化财政职能,切实保障民生。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提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投入6640.67万元用于抗击疫情有关支出,积极落实医疗设备采购、发热门诊改造、核酸日常检测等政策,助力疫情防控。二是确保“三保”支出。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政策,对“三保”支出预算精心测算、优先安排、切实保障,“三保”支出达到19.14亿元。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年教育投入达到5.92亿元,着力支持了薄弱学校建设、中小学改扩建工程、小学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装备建设,实施了小学生营养餐服务,落实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三免一助”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全面提高基本保障水平。城乡居民低保平均标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人均每月达到12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人均达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人均达到84元。五是支持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全年科技投入达到4998万元,同比增长0.3%,有力支持了企业技术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统筹资金2270万元,支持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县级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丰富了全民文化生活。六是支持乡村振兴。统筹资金4.18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改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产业化、农村公益事业等项目建设,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全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03亿元、农机购置补贴1748万元。七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资金1.66亿元,投入大气污染防治、气代煤工程、洁净型煤推广、水污染防治、水源置换工程、县城绿化等重点领域,促进了生态环境新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脱贫攻坚衔接过渡期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县级投入保障,2022年全县投入资金5640万元,助推产业帮扶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强化督导考核问效机制,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为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家和省级“后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积极引资争资,促进经济发展。盘活存量资金1279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9.48亿元。积极向省财政厅申报发行政府债券资金28100万元支持我县经济建设,其中一般债券152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9500万元,再融资债券3400万元。积极跑办对接上级部门,统筹全县民生项目、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支持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奠定了坚实财力保障。
4、持续推进改革,强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改革,建立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树立了“用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绩效理念。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财政投资评审审减资金6274万元,审减率12.98%;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约233万元,节约率1.44%。完善预算公开,全面公开了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全县76家预算单位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各单位的预算公开意识和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和非税征缴电子化改革、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5、加强债务管控,防范财政风险。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了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程序、风险管理等要求,加强了对政府债务的管控。认真做好存量债务分类处置,对存量债务逐笔确认、逐笔制定处置意见。提前做好财力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和需化解的隐性债务,确保偿还化解到位。2022年按计划偿还了政府债券本息22246.91万元,我县政府债务率在全省保持较低水平,债务风险为绿色风险等级。
6、加强政策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1+20”政策体系具体措施,积极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3年预算安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精准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景州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预算编制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一是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改革促发展。二是保障重点,围绕“六稳”、“六保”,调整支出结构,加强统筹整合,突出支持民生保障、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的调控保障作用。三是讲求绩效,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四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五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将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必需的“三保”及重点领域。
(二)2023年县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7828万元,主要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147万元,比去年增长6%;上级补助收入196099万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收入7217万元(包括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65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997万元、其它税收返还收入92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643万元),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888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869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预算468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7828万元,收支安排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748万元,加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8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3550万元,共计154485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4485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761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 142526万元,预计当年收支结余508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转移支付10万元。相关支出预算安排1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转移支付。
5、其他事项说明
人代会召开之前,为履行必要的支出,经县领导批准,工资性支出、农村取暖相关支出、城乡发展集团资本金注入、债券还本付息等民生及重项支出资金予以拨付。根据公共预算支出需要,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6888万元。
三、2023年预算执行重点工作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成果,着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到位。坚决做到财随政走、政令财行,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切实为景县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二)加强收支管理。坚持把收入组织好。在组织收入中,既保持合理增速,又确保收入质量,既确保应收尽收,把该收的收上来,也要该减尽减,促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坚持把支出管理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科学配置资金资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优先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点工作。
(三)争取上级资金。吃透上级政策,把握投资方向。时刻关注中央和省、市的政策动向,认真研读上级资金扶持政策,全面准备好各项资金的申报材料,千万百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最大化;加大政府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在符合政策规定和防控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争取债券资金,撬动更多资金支持我县经济发展建设。
(四)增进社会民生保障。突出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重点,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放在优先位置,予以足额保障。切实支持好就业、社保、卫生、生态治理、教育发展和民心工程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继续全面落实纾困稳岗促就业政策,加快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不断巩固脱贫成效。
(五)防控财政运行风险。不断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政府债务风险动态监测,组织开展隐性债务风险自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化解消除。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稳妥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坚决杜绝隐性债务增量。同时严控资金使用风险,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优化流程、堵塞漏洞,防止产生权力“越线”。
(六)深化推进财政领域各项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二是深化财政管理绩效评价,通过专项督导、建章立制、分解任务、细化目标等方式方法,确保我县2023年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再升台阶。三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不断深化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涉农资金整合、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更好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扎实推进改革,积极开拓进取,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美丽景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