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邢台市新河县2020年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新河县2020年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新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河县财政局局长 张津峰
(2021年2月27日)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全部财政收入预算50000万元,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23500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634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回收财政存量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增加、疫情防控上级下达中央直达特殊转移支付等因素的影响,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全县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155880万元。2020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90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同比增长7%。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同比增长18.6%。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27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同比增长1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3110万元,执行中,因今年疫情防控因素影响,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减5000万元,调整为18110万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实际入库为181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3%。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110万元,执行中,由于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增加5684万元和消化暂存暂付等因素影响,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24064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51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6002万元,支出预算安排为46796万元。执行中,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县级不再反应企业养老保险收支。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实际完成收入33941万元;实际支出28662万元;基金运行良好,为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全县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高速发展这条主线,战疫情、强保障、促发展,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收入预期目标,抓实用足调控措施
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入,尤其是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影响,给组织财政收入带来很大压力,为有效缓解收入压力,我局积极谋划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部门在组织收入、调控节奏的作用,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调度,紧盯预期目标和序时进度,及时查漏补缺,上半年因疫情防控税务部门税收完成不理想,我局及时加大非税征缴力度、加快非税收入的入库,填补收入缺口,截止6月30日非税收入完成5238万元,超序时进度33个百分点,确保了收入预期目标的按时完成;二是加快推进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的复工复产,主动配合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积极兑现对纳税大户的奖励,不折不扣的落实对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各项补助补贴,尽量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进一步夯实了财源基础,为全年完成收入任务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重点税种征收力度,突出抓好建筑业、土地使用税、耕占税清理,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分别完成2000万、1251万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33.3%、312.8%,分别超收500万元、851万元;四是加强非税征缴,并及时入库,弥补收入缺口,全年非税完成78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5.1%,超收1582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部财政收入完成490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较上年同期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8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较上年同期增长18.6%;全部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均实现了稳定增长。
(二)聚焦民生实事,提升保障水平
2020年,及时足额拨付各项惠民政策资金,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拉动人均GDP增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农林水方面,共支出资金30503万元;其中,及时足额发放地力保护补贴2972万元;落实驻村工作队经费176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安排2000余万元;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000万元,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支持农田建设安排1800万元;支持农业、水利发展分别安排950万元、2500万元。二是教育方面,共支出资金24279万元;其中,投入近8000万元落实在职教师工资待遇;安排700余万元用于改善学校硬件;投入600余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营养改造计划和高中阶段“三免一助”。三是卫生健康方面,共支出资金20754万元;其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配套资金259.89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69元/年提高到每人74元/年,较上年增配资金50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0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按照550元/人的标准足额落实,较上年增配资金100万元;实现全县建档立卡户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5%,支出资金630万元,极大减轻了建档立卡户看病难问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县级配套资金250万元,较上年增配资金50万元,解决了6994人困难群众的参保缴费问题,减轻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五保户负担,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支出资金557万元实施药品零差价补贴项目,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四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共支出资金21407万元;其中,严格落实各类困难人群待遇提标,足额安排县级配套资金,确保五保、低保正常及时发放;将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标准人提高到7020元/年,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6288元/年、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10296元/年、人;农村低保供养人员补差标准由4400元/年、人提高到4836元/年、人、人均增加436元;城镇低保供养人员由6960元/年、人提高到7920元/年、人,人均增加960元;全年发放特困、低保资金共3899.84万元,有效保障了各类低保特困人员生活。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资金150万元,较上年增配资金30万元,保障全县残疾人补贴足额发放。为了按时足额发放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县本级企业养老配套113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配套4800万元,共发放养老金28662万元,退休人员得到了有力的生活保障;就业资金支出资金1048.15万元,为广大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创业平台,享受扶持政策1585人,促进再就业人员270余人。
(三)聚焦绩效预算,推进管理创新
在全县所有部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起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一是科学设定部门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制定部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全面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大力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对财政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多方面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三是强化绩效监控管理,跳出监控管理工作短板,规范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扶贫、直达资金开展重点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全面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效果。四是重用绩效评价结果,所有预算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评价范围包括四本预算资金,选取社会关注度高、资金使用量大的项目引入第三方评重点评价。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真正实现“花钱要问效、高效多扶持、低效真压减、无效必问责”绩效奖惩机制。五是切实规范绩效信息公开。督促预算单位树立“花钱求效”的理念,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同时还可以提高预算绩效信息的透明度,有助于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
(四)聚焦疫情防控,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财政职能,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拨付,第一时间制定了《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方案》,紧急预拨疫情防控资金330万元,确保县各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在资金拨付上加强与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协同配合,对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资金即到即办、即需即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支付到位,全年共拨付资金1027万元。二是建立采购“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防控相关采购快速组织实施,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位,全年通过绿色通道采购防护口罩、消毒液、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物资共计590余万元。三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继续落实以前年度延续性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全年共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十余条;向企业发放疫情期间贷款贴息补贴110万元,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冲击;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减收七千多万元。
(五)聚焦脱贫攻坚,支持打好脱贫收官战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工作需要,重点做好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一是继续保持县级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今年安排县级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1%;二是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需要,整合涉农资金8174万元,用于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截止12月底已支出8104万元;三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新河县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控实施细则》、《新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联合县扶贫办制定了《新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透明度,我局联合扶贫办制定了《新河县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告公示制度》和《新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明确了公示公告内容、方式、时限等;在2020年的扶贫资金检查中,“零问题”通过验收,助力我县扶贫验收工作顺利通过。
(六)稳步推进县级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和整合重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公司现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起草了《新河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计划对正常经营的新河县同新垃圾处理场、新河县玉树污水处理厂、新河县新城国有粮库、新河县供水公司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对河北省新河钻机厂、河北省第三基础工程公司、河北省第三基础工程公司起重运输队、河北省岩土施工技术研究所共4家非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清理注销;对吊销未注销的河北省新河县仁让里国有粮站、河北省新河县粮油贸易总公司、河北省新河县寻寨国有粮站、新河县国有粮库、河北省新河县西流国有粮站、新河县价格事务所、新河县电影院、河北省第三基础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共8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注销退出。在此基础上,按照产业相同、行业相关、主业相近的原则,起草了《新河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县国有企业进行了整合重组,分别组建了新河县公用资产投资运营集团(简称公投集团)和新河县堂阳建设投资集团(简称堂阳集团)。
总结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方面,顶住了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对组织收入带来的压力,在连年高位运行的情况下提前实现了“开门红”、“双过半”目标,全年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尤其是公共预算收入超额完成任务,超收2300万元,同比增幅18.6%,在全市排第二位,非税占比16%,远低于省“不高于30%的要求”,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县直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同时也应看到不利因素:一是税收结构单一,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是房地产及关联产业;二是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及去年税收优惠政策翘尾双重影响,增值税减收610万元、消费税减收1284万元;三是增收的非税收入为一次性收入;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夯实我县财力增长基础,将是我县一项重点工作。支出方面,2020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527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支出完成情况较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主要是体现在: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及时重新安排、调整预算资金5868万元(其中包括收回2019年度财政存量资金2572万元,2020年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形成支出的预算资金32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提标,全年民生支出完成117764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17170万元,占全部支出的77%。三是及时落实县本级资金4800万元,补充退休人员养老金缺口,保证了我县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四是按照人均3000元的标准补发了绩效考核奖,取暖费个人部分增加到每人3000元,足额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员工资待遇,调整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人均年增资万余元,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追加村级经费134万元,落实了村支书星级管理和村干部薪酬提标需求。五是支持县重点项目建设,支出2300万元用于振堂公园二期工程建设;支出912万元用于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300万用于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安排资金6700万元支持“双代”工作开展。六是列支3000万元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扶持奖励资金,加大对优质项目的引进和扶持力度,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七是安排专项人才发展资金200万元,保障人才政策兑现和人才工程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但是也应看到用于基本支出、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资金需求逐年增加,与财力增长水平存在不平衡的矛盾突出。由于我县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剔除必保项目的刚性支出,可用于地方发展项目的资金捉襟见肘,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的形势短时间内难以逆转,进一步加大对上争资力度将是我县一项重点工作。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助推县域经济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述要求,我们对全县2021年财政收支增减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我们提出的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是:
(一)全县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充分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和政策性增减因素影响,全部财政收入预算安排53000万元,较上年增长8%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8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总体原则,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总体要求,根据收入安排及目前省对县财政体制测算的财力情况,2021年相应安排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2362万元。
3、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在2021年预算编制过程中,鉴于机构改革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全县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基本与上年略有减少。
4、2021年提前支出情况说明
人代会召开以前,根据新《预算法》要求,共预拨3680万元,主要包括全县1、2月份公教人员工资2900余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7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13000万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00万元;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0万元;污水处理费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2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312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0年社保基金结余15226万元。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1996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9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17902万元,年终结余1728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无预算收入,不安排相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力组织收入,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继续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强化与税务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完成2021年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预算收入目标。
(二)从严编制预算,优先保障重点支出。2021年我县财力异常紧张,按照“保重点、压一般、强绩效”的总体原则,根据“一增、二保、三压”的总体思路,在2021年预算编制中,一增是增加公教人员收入水平、增加村干部薪酬待遇,按年人均3000元增加公教人员工资,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增加薪酬3000元;二保是保障乡、村两级政权运转、保障重点民生项目、保障新冠疫情防控等支出;三压是压单位经费类项目支出,在2020年压减15%的基础上,2021年再压减30%,全县今年压减经费类项目支出2000余万元。继续保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挤出的财力用于招商奖励,以奖励促招商,以招商促发展。
(三)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创新财政业务管理。
一是加强对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低的预算不予安排,在执行中对支出进度慢、执行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定期对内部控制合法合理性、执行有效性开展评价、监督,根据政策、环境和职能的变化,持续优化更新内部控制制度,达到风险防控的目标。三是加快财政新系统的使用,严格落实上级财政部门一体化系统的各项要求,加大对各部门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助力我县财政工作高效、高质量运行。
(四)加强督导检查,保证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继续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部门和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通报,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影响到市对县考核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并作为下一步调整财政收支和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2021年我县财政收支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新河”提供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