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许昌市襄城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襄城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3日在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襄城县财政局局长 刘会川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襄城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统筹民生支出,深化财税制度改革,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0617万元,占年预算249890万元的100.3%,比上年增长10.3%。主要项目收入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150363万元,占年预算149950万元的100.3%,比上年增长11.2%。其中:
增值税完成48921万元,比上年增长0.6%。
企业所得税完成24881万元,比上年增长37%。
个人所得税完成4442万元,比上年增长20.7%。
资源税完成12712万元,比上年增长66.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80万元,比上年增长7.4%。
房产税完成4448万元,比上年增长33.8%。
土地增值税完成12361万元,比上年下降5.6%。
印花税完成2206万元,比上年增长17.7%。
车船税完成4916万元,比上年增长48.5%。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951万元,比上年增长28.6%。
耕地占用税完成4171万元,比上年下降48.4%。
契税完成14918万元,比上年增长6%。
烟叶税完成9034万元,比上年增长28.7%。
环境保护税完成322万元,比上年增长7%。
非税收入完成100254万元,比上年增长9.1%。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2373万元,占年预算378869万元的124.7%,比上年增长0.5%。主要项目支出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04万元,比上年下降3.3%。
公共安全支出17464万元,比上年下降9.5%。
教育支出107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3.7%。
科学技术支出10553万元,比上年增长31.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06万元,比上年下降60.4%(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11万元,比上年下降39.5%(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9478万元,比上年下降30.0%(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18772万元,比上年增长7.2%。
城乡社区支出19877万元,比上年增长9.9%。
农林水支出55734万元,比上年增长8.2%。
交通运输支出20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6.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6.0%(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较多)。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6万元,比上年增长22.6%。
债务付息支出4275万元,比上年增长11.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59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8513万元,比上年下降4.7%。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由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只包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762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71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100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6万元。
5.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全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7528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5814万元,专项债务607081万元。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7201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27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8736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二)县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2262万元,比上年增长15.9%。主要项目收入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92008万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
增值税完成29960万元,比上年增长22.3%。
企业所得税完成13920万元,比上年增长64.8%。
个人所得税完成3530万元,比上年增长24.3%。
资源税完成11856万元,比上年增长58.7%。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080万元,比上年增长7.4%。
房产税完成2723万元,比上年增长114.9%。
印花税完成1008万元,比上年增长16%。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55万元,比上年增长39%。
土地增值税完成7363万元,比上年下降16.7%。
车船税完成4896万元,比上年增长53.4%。
契税完成10485万元,比上年增长44.2%。
环境保护税完成72万元,比上年增长89.5%。
非税收入完成100254万元,比上年增长9.1%。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9530万元,占年预算307184万元的139.8%,比上年增长0.1%。主要项目支出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60万元,比上年增长3.1%。
公共安全支出17464万元,比上年下降9.5%。
教育支出107866万元,比上年增长13.7%。
科学技术支出10553万元,比上年增长31.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06万元,比上年下降60.4%(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34万元,比上年下降39.7%(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8971万元,比上年下降30.6%(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16905万元,比上年下降3.5%。
城乡社区支出17129万元,比上年下降5.3%。
农林水支出54934万元,比上年增长7.1%。
交通运输支出20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6.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185万元,比上年增长136.0%(原因是上级追加指标较多)。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06万元,比上年增长35.7%。
债务付息支出4275万元,比上年增长11.5%。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5938万元,比上年增长1.3%;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9884万元,比上年下降5.7%。
3.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762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711万元。
4.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县本级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1008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6万元。
(三)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财政收入水平低,收不抵支。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造成减收严重,特别是房地产业成交萎缩,造成税收增长乏力。另一方面,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社保医疗等基本民生政策提标等硬性增支政策较多,全县“三保”支出面临较大压力,财力缺口较大,县级财政运行困难。
二、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安排意见
根据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当前经济形势,2023年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收支监管,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力和绩效导向性,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巩固拓展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县域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全县财政预算收支指导性意见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68200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预期目标16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4%,非税收入预期目标105200万元,比上年增长4.9%。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增值税安排5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3%。
企业所得税安排28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5%。
个人所得税安排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8%。
资源税安排13900万元,比上年增长9.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安排4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2%。
房产税安排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7%。
印花税安排2450万元,比上年增长11.1%。
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3100万元,比上年增长5%。
土地增值税安排13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5%。
车船税安排4950万元,比上年增长0.7%。
契税安排16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6%。
烟叶税安排9100万元,比上年增长0.7%。
环境保护税安排600万元,比上年增长86.3%。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27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4%。
公共安全支出17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
教育支出99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1%。
科学技术支出19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
卫生健康支出599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
节能环保支出46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4%。
城乡社区支出88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7%。
农林水支出60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8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5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增长69.8%。
债务付息支出44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1%。
其他支出4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0%。
预备费100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安排。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9658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2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5106万元,专项转移性支付7221万元,全部编入一般公共收支预算。
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340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1635万元、提前告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5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235万元。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995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利息收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2109万元,主要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109万元。
4.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1200万元,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03700万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税收收入预期目标98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1%。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88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9%。
公共安全支出17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
教育支出88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3%。
科学技术支出19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7%。
卫生健康支出599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
节能环保支出38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9%。
城乡社区支出8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9%。
农林水支出46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8%。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县级配套资金80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5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增长69.8%。
债务付息支出44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1%。
其他支出4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0%。
预备费100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安排。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3400万元,加上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收入1635万元、提前告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5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235万元。
3.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9957万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2109万元。
4.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支出1200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止2023年1月31日,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项目支出14425万元,主要是预拨基本民生资金。
三、持续求进,创新管理,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执行人大决定,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精准实施财政政策,抓好“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十字方针,科学研判财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不断规范预算执行,凝心聚力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收入不放松
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健全税收共治格局,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紧盯重点税源,关注重点税种,剖析税收收入增减变动的深层次原因,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加强对房地产业、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完善县乡体制,充分调动各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内生动力,构建财源建设新机制。
(二)深化财政改革促发展
坚决做好省财政直管县改革“文章”,协商解决好省与县、市与县收入类基数、共同财权事权类支出基数及部分遗留问题。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核机制,优先足额保障刚性支出需求,确保“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从源头杜绝预算单位用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行为。着力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公物仓使用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大重点评价力度,扩大重点评价范围,动态调整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大力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规范债务管理防风险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开前门”与“堵后门”并举,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梳理未来三年法定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将法定债券还本付息相关支出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认真做好隐性债务化解,确保按期完成化债任务。妥善处理好化解债务风险和民生支出的关系,防止因处置风险而导致出现新的风险。严格防范融资平台风险、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蔓延,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强化作风建设提效能
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进一步完善财政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从严管理的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深化以案促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把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守各项财经纪律。
(六)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定期向县人大和县人大常委会汇报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预算,依法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及时将调整预算草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力前行,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监督,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创新举措,加压拼搏,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取得新作为,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谱写新时代襄城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贡献财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