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南宁市上林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上林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3月2日在上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上林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县人大的监督下,上林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区、市、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县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主动应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变化,重点加强税基管理和源头管理,加强依法征管,强化入库,强化科学合理支出。在当前我县组织财政收入困难,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缺口日益扩大的情况下,我县积极统筹财力,严格按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农业、乡村振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需求,财政运行状况较为良好,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复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66,266万元,其中: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3万元(可统筹使用财力)、返还性收入5,308万元(可统筹使用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5,004万元(其中县本级可统筹使用财力为101,80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6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88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74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5,69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142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6,112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5,03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6,266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875万元,上解支出1,14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50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实现平衡。
2021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56,12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收入预算数52,810万元的106.28%,同比增加3,837万元,增长7.34%,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其中:
(1)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253万元,完成调整收入预算数32,965万元的106.94%,同比增收5445万元,增长18.27%;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5,555万元,完成调整收入预算数144,94万元的107.3%,同比减少1,316万元,减幅7.8%;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5,321万元,完成调整收入预算数5,351万元的99.44%,同比减少291万元,减幅5.19%。
(2)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0,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9,669万元的102.9%,同比减收36万元,减幅0.09%,占组织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2.73%,比上年减少5.41%;非税收入完成15,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141万元的116.49%,同比增加3,874万元,同比增长33.88%,占组织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7.27%(大口径),比上年增加5.41%,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率为43.42%(小口径),同比增加5.06个百分点,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
(3)主要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收入完成21,238万元,同比减收1,100万元,减幅4.92%;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5,693万元,同比减收1,099万元,减幅16.18%;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2,481万元,同比减收17万元,减幅0.68%;资源税收入完成1,247万元,同比增收887万元,增长40.59%;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完成964万元,同比减收111万元,减幅10.33%;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1,625万元,同比增收729万元,增长81.36%;契税收入完成2,910万元,同比增收1,234万元,增长73.63%;土地增值税收入完成1,936万元,同比减收301万元,减幅13.46%。
由上述收入数据分析可以看出,2021年我县组织的财政收入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制造业保持稳定增长;二是房地产业支柱性作用明显,尽管房地产业税收较之2020年有所增长,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受房地产金融调控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个人和企业贷款难度增加,房地产项目开发明显放缓,房地产销售面积和项目投资均大幅减少。当前在建项目仅有龙湖印象、福瑞尊府、万福达财富中心3个项目,且新开房地产项目(锦绣华庭、幸福里)至今尚未形成较大投资,旧项目现房库存面积减少,房地产税收或将明显下降;三是不良贷款增加,银行利润减少和执行减税降费政策造成金融业减收;四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2021年11月1日开展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延缓缴纳税费工作以来,2021年我县共有688户企业符合缓缴税费政策,有税申报户数56户,累计享受金额586万元,税款会延期至2022年入库。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0,87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支出预算346,615万元的101.23%,其中十三项民生支出为294,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的84.01%,同比减少63,250万元,减幅17.67%。
(1)主要支出科目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部门在可用财力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增长加快,保民生支出压力巨大,财政收支矛盾相当突出的情况下,积极统筹财力,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兜牢“三保”底线,较好地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民生重点建设项目支出的资金需要。主要支出科 目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分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5万元,同比增加4,3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上林县工人文化宫建设资金项目支出1,200万元;二是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专项借款还本付息1,648万元;三是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国防支出388万元,同比减少2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拨付人武部正规化建设项目资金434万元,2021年相应项目支出减少,基本上只保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4,111万元,同比减少3,2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财力有限,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减少部门专项项目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77,640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217万元,同比增加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考核指标及实际需要,增加科技投入。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58万元,同比减少1,63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专项经费支出1,500万元,2021年此项支出相应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67万元,同比减少5,0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2,167万元,二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1,200万元,三是因财力有限,县本级专项项目支出相应减少。2021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补助支出20,765万元、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371万元、残疾人事业相关支出1,703万元、退役安置及退役军人管理相关支出85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5,826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989万元、高龄补贴1,474万元等。
卫生健康支出24,641万元,同比减少30,0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直接从自治区拨入市级财政专户,不再分散下达各县区,不在县区列支,此项支出减少23,041万元;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减少1,522万元;三是因缴费比例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减少1,531万元;四是2020年妇幼保健医院项目支出1,400万元,2021年没有此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5,578万元,同比增加4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白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资金支出138万元;二是增加上林县垃圾填埋场塘林山塘污水处理工程153万元;三是增加基本整治型村庄项目支出2,562万元;四是减少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出1,689万元;五是因财力有限,县本级专项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05万元,同比增加1,5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乡镇环卫承包费在此科目列支,2020年在政府性基金科目列支。
农林水事务支出89,862万元,同比减少27,9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涉农整合资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农林水等各项上级资金支出比去年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16,551万元,同比增加1,2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3,000万元用于新柳南高速公路征拆资金,比2020年的8,400万元增加4,600万元,但与此同时县本级公路建设资金有所减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8万元,同比减少2,4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企业投产入规等扶持补助资金、储备冻猪肉补贴资金等1,645万元,象山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供水工程支出700万元,2021年没有此两项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52万元,同比减少1,16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出885万元,2021年没有此项支出。
金融支出1,484万元,同比增加1,2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桂惠贷”贴息支出1,272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34万元,同比减少2,8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成本支出2,096万元;二是减少国家气象观测站迁建工程款支出等228万;三是因财力有限,县本级专项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1,046万元,同比增加75万元;2021年住房保障支出主要为:棚户区改造支出1,05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15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646万元、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8,15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4万元,同比减少1,1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增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680万元,2021年没有此项支出;二是储备粮(油)库建设支出减少54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61万元,同比减少5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消防器材购置等消防应急救援支出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3,701万元,同比增加169万元。
(2)预备费支出情况
县本级动用预备费支出446.65万元,主要用于:
①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及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经费1.08万元。
②2021年非洲猪瘟疫防控工作经费55.76万元。
③2021年农村饮水困难应急处置经费34.35万元。
④大丰镇东春村马槽庄村道路面崩塌治理经费78.98万元。
⑤木山乡琴水村朝琴庄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尾款11.16万元。
⑥乔贤镇恭睦村内勉庄后山中部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款17.77万元。
⑦上林县塘红乡弄周村可厚庄危岩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资金179万元。
⑧白圩镇长岭村高岭庄三七塘尾村级道路修复资金4.98万元。
⑨白圩镇覃排社区马安庄危岩整治工程资金24.05万元。
⑩乔贤镇恭睦村内勉庄后山中部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尾款11.85万元。
⑪澄泰乡洋渡村内有庄危岩应急治理工程经费27.67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7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2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年“三公”经费支出724万元,比去年完成数减少112万元,减幅13.24%,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减少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②公务车购置支出191万元,同比增加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万元。超过2020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澄泰乡卫生院购买标准化急救示范点急救车32万元;司法局用上级资金购买执法用车两辆,支出23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购买疫苗冷藏车,支出31.54万元。
③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7万元,同比减少42万元,同比减幅8.95%,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各中小学、卫健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从年中追加的上级资金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
④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同比减少124万元,减幅53.9%,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为72,607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9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6,969万元的105.24%,同比减收78,376万元,减幅56.66%;上年结转结余收入7,1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9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3,416万元的99.32%,同比减少42,515万元,减幅40.3%;调出资金5,691万元(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93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结余3,015万元,本级结余91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8%;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1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31万元,滚存结余28,61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滚存结余24,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末滚存结余4,45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万元。
(五)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政府性债务系统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存量政府性债务131,779.4万元,其中:1、政府债务131,492.32万元,分别为政府债券120,792万元,世行贷款卫十(结核病控制)项目1.92万元,广西扶贫示范项目世行贷款10,698.39万元;2、政府或有债务287.08万元,分别为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贷款273.47万元,上林县疾控中心皮防站门诊楼工程款13.61万元。
2021年我县归还政府债务本息共计6,363万元,其中:归还政府债券本金2,453万元(其中从县本级资金安排453万元,从再融资债资金安排2000万元),支付利息3,940万元。
各位代表,由于2021年全年的财政收支决算工作还在开展当中,以上报告的财政收支数据,是我县初步的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最终数据以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后的我县2021年度财政收支决算数据为准。
(六)202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征管力度,加强财政支出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1.确保民生投入
一是划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824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3,359万元,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三是划拨新冠肺炎专项经费2,483万元,为我县应对新冠肺炎工作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力争将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四是划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县级补助资金1,291万元,划拨县财政对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个人缴费补助1,381万元,保证脱贫人口人人拥有医疗,助推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五是及时划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资金3,000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2,500万元;六是加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工作,累计划拨基本养老基金10,938万元;七是划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7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32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助”等残疾人事业经费1,703万元;八是及时兑现义务兵优待金1,016万元;九是发放高龄补贴1,474万元。
2.做好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保障
一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1年我县各项衔接资金投入共35,698万元(中央资金13,506万元,自治区资金9,227万元,市级资金10,070万元,县本级资金2,895万元),累计支出进度为100%。其中县本级投入2,895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完成年度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比上年增长的考核指标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二是充分发挥涉农资金及其他帮扶资金的效益,为乡村振兴助力。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650万元,广东帮扶我县协作资金4,587万元,宝武集团对口帮扶资金850万元,历年结转结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3,537万元,乡村风貌资金3,636万元,分别投入农业生产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农村公益事业、乡村风貌提升、教育培训及能力建设等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有效促进了我县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示范点等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
3.加大教育保障投入
积极统筹资金,继续加大力度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的刚性要求,2021年教育支出77,640万元,同比增加252万元,增长0.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875万元,教育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20.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13%;积极筹措资金11,146万元,持续改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统筹资金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增量。2021年我县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工资收入为8.41万元,公务员人均工资收入为7.55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4.加大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对企业扶持力度
加强对象山工业园区企业的扶持力度,支付标准厂房奖励资金、租金补助等1,260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安排园区企业建设、投产、科技研发、新增上规等补助共计749万元,积极兑现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承诺;拨付工业园区天然饮用水专用管道项目款137万元,解决园区用水问题;安排园区污水处理费24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495万元,保障工业企业污水处理需要,保持生态环境健康。
5.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一是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重点保障新柳南高速上林东收费站至大丰进城道路项目、北归大道三期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设资金。2021年度县财政已分别拨付两个项目经费14,717万元、2,661万元;二是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资金保障。累计拨付公路新建及改扩建、安防、桥涵、标志标线标牌等项目款6,077万元;拨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等项目经费1,028万元;拨付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40万元,用于上林至武鸣二级公路建设;累计发放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和全县公交车运营等补贴资金547万元、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8万元。
6.加大对维稳工作经费的投入,促进社会稳定
2021年拨付政法委禁毒、平安建设等工作经费4,614万元;促进社会稳定安排公安工作经费1,513万元;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安排司法工作经费60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支持县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的精神,2021年安排县消防大队人员和专项消防经费979万元。
7.保障生态环境资金投入
保障污水、环卫、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经费。2021年拨付各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及污水处理服务等经费5,220万元;拨付各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829万元;拨付县城环卫市场化承包费及乡镇环卫市场承包费2,856万元。
总体来看,2021年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在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政府性基金收入可持性不强,可用财力严重不足;聘用人员增多,导致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保支出压力加大;重大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提高;政府负债增加较快,风险加大,需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复杂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国内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2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二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加大收入执行监控力度,提高财政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三是统筹兼顾,保障民生。优先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以及机关运转;切实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基本民生需求,兜牢“三保”底线,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四是合理安排,突出重点。在财力有限,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深入强首府实施战略,集中财力用于教育、乡村振兴、工业基础设施等重点支出,推进经济建设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五是厉行节约,注重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继续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
根据预算编制主要原则,对于因财力状况不能纳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加大资金筹措渠道,重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PPP模式等方式筹措资金;对于年中新增的急需必保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根据财力状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计划为115,811万元(含一次性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44,000万元、一次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14,000万元),同比增收59,682万元,增长106.33%;剔除一次性收入58,000万元后组织财政收入预计数为57,811万元,同比增收1,682万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015万元(含一次性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44,000万元、一次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14,000万元),同比增加59,762万元,增长169.52%;剔除一次性收入58,000万元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数为37,015万元,同比增收1,762万元,增长5%;上划中央及自治区税收收入20,796万元,比2021年完成数20,876万元减少80万元,减幅0.38%。
从收入结构来看,2022年税收收入计划数为41,589万元,同比增收768万元,增长1.88%,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57,811万元(已剔除一次性收入58,000万元)的比重为71.94%,比去年同期减少0.79%;2022年非税收入计划数为16,222万元(已剔除一次性收入58,000万元),同比增收914万元,同比增长6%,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57,811万元(已剔除一次性收入58,000万元)的比重为28.06%,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3.82%,比去年同期增加0.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313,9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30,549万元减16,628万元,减幅5.0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58万元,同比增长30.92%。
国防支出130万元,同比减少57.93%。
公共安全支出10,307万元,同比减幅31.11%。
教育支出73,673万元,同比增长13.28%。
科学技术支出62万元,同比减幅57.8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37万元,同比减幅4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32万元,同比增长7.32%。
卫生健康支出23,604万元,同比增长5.74%。
节能环保支出912万元,同比减幅81.0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567万元,同比减幅9.9%。
农林水支出66,837万元,同比增长6.25%。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1,130万元,同比增长10.2%,县本级安排项目支出为2,898万元,比去年增加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734万元,同比减幅39.27%。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89万元,同比增长1537.8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00万元,同比减幅78.56%。
金融支出1,017万元,同比增长27.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685万元,同比增长260.29%。
住房保障支出11,097万元,同比减幅10.5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9万元,同比减幅1.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32万元,同比减幅27.87%。
预备费支出500万元,与去年持平。
债务付息支出4,222万元,同比增长14.11%。
其他支出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计划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8,55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95,015万元(可统筹使用财力,含一次性旱改水指标交易收入44,000万元、一次性矿产资源专项收入14,000万元),返还性收入5,308万元(可统筹使用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5,022万元(其中可统筹使用财力为97,4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945万元,上年专款结余收入9,50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8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9,46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18,5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313,921万元,上解支出1,14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87万元。
收支相抵,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4.预备费计划安排情况
2022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开支等。
5.“三公”经费计划安排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的“三公”经费为541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幅29.92%,其中: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17.33%;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7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6.9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幅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为36,71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0,2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9,955万元减少29,755万元,减幅49.63%,主要收入项目为国有土地出让挂牌收入;上年结余收入3,9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8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为36,71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2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51,333万元,减幅65.32%;调出资金9,468万元,用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原因为: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2,563万元, 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48万元,增长4.0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527万元,增长16.8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79万元,减幅3.3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9,292万元,比去年完成数增加2,508万元,增长6.8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70万元,同比增长7.2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922万元,增长6.62%。
收支相抵,2022年当年结余3,27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31,8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29,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2,60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35万元,主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公共住房)维修费及物业补贴、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相关经费,年终结余35万元。
(五)县本级可统筹使用资金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预算在本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支出安排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惠民生、保重点、促发展,严格压缩其他一般性支出,县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为226,40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人员及运转经费支出130,967万元,项目支出95,441万元),具体主要安排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工资,保运转 ,保基本民生
(1)保工资,保运转
2022年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抚养费及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为130,9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132,835万元减少1,868万元,减幅1.41%,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财力有限,2022年绩效奖金的预算比2021年减少10,000万元;二是计提基数计算变化导致公积金、工会经费、社保缴费基数变大而增加人员经费、增人增资等增加人员经费约8,000万元等;具体项目包括:
在职统发人员工资48,287万元,比2021年增加1,112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32,328万元,比2021年增加4,412万元;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4,623万元,比2021年增加加14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10,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10,000万元;
聘用人员工资10,448万元,比2021年增加869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3,217万元(含乡镇卫生院2022年绩效及妇幼保健院定额补助,义务教育班主任津贴,村监督委员、屯级小组长、屯级党支部书记补助,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公安局民警值勤补贴等);
村干工资3,088万元,比2021年增加247万元;
离退休费、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支出4,247万元,比去年增加485万元;
预留人员增资补资经费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2,118万元,去年此项支出在项目支出列支。
商品和服务支出9,611万元,其中:定额公用经费2,257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57万元、学校(生均)公用经费1,565万元、村级办公经费402万、公务交通补贴1,825万元、工会经费1,501万元、通讯补贴285万元、伙食补助费1,319万元。
(2)保基本民生
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当年预算集中财力主要做好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民生方面的经费保障:
一是全力保证社会保障支出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县本级财力对社会保障支出具体如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372万元,老年人高龄补贴1,1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0万元,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4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及就业补助607万元,退休村干生活补助1,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5,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资金3,000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费257万元。
二是积极安排医疗卫生经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县级补助资金1,372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480万元,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48万元,安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项经费1,000万元,艾滋病防治5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5万元,在岗乡村医生工资定额补助经费446万元,免疫规划专项配套46万元,预防性体检及政府指令性卫生检测项目经费25万元,安排县医院在编职工社保费贷款贴息120万元,中医院在编职工社保费贷款利息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缴费265万元。
三是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事业水平。安排中小学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等75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300万元,中小学、幼儿园购买安保服务经费1,393万元,上林县中小学幼儿园视频监控建设经费112万元、教师培训经费20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68万元,学前免保教费超标准支出165万元,回购龙湖新城幼儿园经费200万元、教育信息化云平台项目经费300万元,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维修改造项目150万元,综合体育训练馆等建设项目经费150万元。
2.保稳定
为上林社会长治久安保障经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安排禁毒专项经费900万元,安排上林县132个行政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及全县30户以上自然村(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经费尾款1,000万元,“天网”工程业务运行费300万元。
3.保重点,促发展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以下专项资金:
一是做好土地招拍挂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5,000万元,工作经费20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805万元,旱改水项目成本3,000万元,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费用600万元,2022年上林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460万元,2022年上林县县城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223万元,行政村村庄规划经费797万元。
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1,0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保安保洁水电工工资及社保400万元,乡村振兴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助392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资金270万元,“桂惠贷”财政贴息县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发专项经费629万元,“两高”沿线村庄风貌改造项目尾款1,000万元。
三是加强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保障强首府战略支持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安排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返租租金1,354万元,工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240万元,污水处理厂财政运营财政补贴495万元,支持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促消费稳增长扶持资金52万元,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奖补)50万元。
四是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化水平。安排上林县北归大道三期(澄州路尾--莲花山御府小区)改扩建工程(一期)1,000万元(解决农民工工资),安排公交车补贴382万元。
五是改善农村公路建设体系,缩小城乡差异。安排农村公路县级配套1,5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500万元。
六是加大环境卫生投入,巩固“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建设成果,保护青山绿水。安排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经费60万元,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费30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监测经费50万元,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经费45万元,饮用水源保护经费29万元,污水处理费及代收手续费支出1,325万元,委托第三方运营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经费500万元,县垃圾填埋场运营及在线监测费340万元,县城及乡镇环卫市场化承包费、垃圾处理中心运经营经费共2,828万元,农村保洁工作经费274万元。
4.偿债务、防风险
2021年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4,289万元,其中:政府债券本金400万元,政府债券利息4,462万元,振林集团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新农村建设项目贷款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还本利息共9,427万元。
(六)统筹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截至2022年1月10日,我县已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可统筹使用部分)102,243万元,将督促各资金主管部门根据上级资金的预算绩效指标,及时分配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年内全部形成支出,有效的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组织收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扩大税源,加大对主体税种征收力度,加强对各级组织财政收入督促指导,完善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二是加快房地产建设及重大项目建设,壮大财源,努力做实做大财政蛋糕。三是做好旱改水指标及矿产资源交易工作,加快指标交易,确保收入如期入库。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鼓励和引导作用,优化我县实体经济产业布局,用好用活积极财政政策,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大力支持我县经济发展。五是正确处理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关系,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抓好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不断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集中财力支持做好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二是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加快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支出进度,明确部门支出责任,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抓好财政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稳步推进预算一体化规范管理改革,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提高预算约束力。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使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全面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促进财政项目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三是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覆盖, 提高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四是贯彻新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决策部署,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化解财政风险
为了避免出现财政赤字,减少财政运行风险,压缩政府性债务,政府及各部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合理使用每一笔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合理性。在库款及可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及其他跟考核指标有关的支出。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