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与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与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南宁市青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秀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青秀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青秀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青秀区与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中坚之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全城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争当高质量发展标杆,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建设“六个典范城区”,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担负起稳定经济社会的重大责任,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81,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7,83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1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8,2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5,4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12万元、调入资金33,40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4,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9,4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52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007,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001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1,45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6,461万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2,16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4,320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结转资金)。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42万元,同比减收79,148万元,同比下降21.77%(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666万元,同比减收30,687万元,同比下降8.05%)。其中:税收收入217,430万元,比上年减收72,291万元,下降24.95%;非税收入66,912万元,比上年减收6,857万元,下降9.30%。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001万元(其中:城区本级支出837,651万元,乡镇支出29,3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873,058万元(含上级追加746,963万元)的99.31%,比上年增支366,816万元,增长73.34%。各主要支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02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减支3,238万元,下降5.74%;国防支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比上年增支4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90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减支22,832万元,下降42.49%;教育支出131,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4,890万元,增长3.88%;科学技术支出8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79,744万元,增长5946.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比上年减支2,692万元,下降65.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519万元,增长0.91%;卫生健康支出47,0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10,752万元,增长29.58%;节能环保支出1,921万元,完成预算的99.02%,比上年增支1,065万元,增长124.42%;城乡社区支出59,7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比上年减支9,722万元,下降14.00%;农林水支出44,9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增支4,642万元,增长11.53%;交通运输支出5,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比上年增支3,987万元,增长309.5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4,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增支304,977万元,增长3136.9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2,236万元,增长168.12%;金融支出1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比上年减支2,158万元,下降15.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40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比上年减支1,028万元,下降37.14%;住房保障支出19,2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减支4,573万元,下降19.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15%,比上年增支48万元,增长96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9%,比上年减支222万元,下降15.57%;其他支出7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0%,比上年减支175万元,下降69.72%;债务付息支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比上年增支177万元,增长82.7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比上年增支15万元。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8,935万元的73.11%,比上年减收79,148万元,下降21.77%。各主要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217,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1,935万元的69.70%,比上年减收72,291万元,下降24.95%。其中:增值税完成21,673万元,比上年减收53,419万元,下降71.14%;企业所得税完成55,773万元,比上年减收11,468万元,下降17.06%;个人所得税完成25,029万元,比上年增收547万元,增长2.2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3,981万元,比上年减收4,580万元,下降11.88%;房产税完成28,410万元,比上年减收2,527万元,下降8.17%;印花税完成33,492万元,比上年增收1,320万元,增长4.10%;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128万元,比上年减收276万元,下降19.66%;土地增值税完成17,201万元,比上年减收1,591万元,下降8.47%;耕地占用税完成792万元,比上年增收186万元,增长30.69%;其他税收收入完成-49万元,比上年减收480万元,下降111.37%。
非税收入完成6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7,000万元的86.90%,比上年减收6,857万元,下降9.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疾控中心收取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款自收自支,不再缴入国库。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7,6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预算”)843,288万元的99.33%,比上年增支369,980 万元,增长79.11%。各主要支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7%,比上年减支4,689 万元,下降9.22%。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国防支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6%,比上年增支40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民兵补助。
公共安全支出30,8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比上年减支22,832万元,下降42.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及2022年公安分局人员经费由市级代编,该部分经费由城区财政专项上解市财政。
教育支出131,0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4,912万元,增长3.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份新开5所中小学校,增加学校建设、人员、教学设备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81,0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79,742万元,增长5946.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科技专项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05%,比上年减支2,736万元,下降68.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基层“三保”工作,调减其他非刚性、非紧急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4%,比上年增支1,068万元,增长1.9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养老待遇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增加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二是增加教师人数,追加社保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45,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9.15%,比上年增支10,252万元,增长29.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反复影响,疫情防控方面经费支出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1,913万元, 完成预算的99.02%,比上年增支1,086万元,增长131.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55,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比上年减支8,582万元,下降13.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基层“三保”工作,调减其他非刚性、非紧急的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
农林水支出33,0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4%,比上年增支8,102万元,增长32.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级转移支付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4,7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比上年增支3,710万元,增长360.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伶俐大桥工程进度款以及长塘互通结算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4,6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增支304,977万元,增长3136.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调拨工业企业补贴款。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5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比上年增支2,253万元,增长171.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
金融支出11,5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减支2,157万元,下降15.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桂惠贷”贴息支出减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66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比上年减支811万元,下降32.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市场整体表现仍较低迷,储备用地工作有所减缓,减少各类土地收储工作、补偿款等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8,630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比上年减支4,564万元,下降19.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22年无此项资金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5%,比上年增支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储备粮轮换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5%,比上年减支189万元,下降14.06%。
其他支出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05%,比上年减支184万元,下降83.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武装部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债务付息支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比上年增支177万元,增长82.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城区市带县(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支出增加。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比上年增支1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一般债务发行费用。
3.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2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0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5,000万元,全部调剂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4.“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67万元,完成预算的36.97%,比上年减支4万元,下降0.60%。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190万元,年中根据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0万元,2022年末无余额。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青秀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3,12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8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000万元。
2022年青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85,9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961万元,调出资金24,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16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6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支出151万元。调出资金9,40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收支相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41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3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156万元;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1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5,422万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2,6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236万元,当年支出17,9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8,0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8,6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20万元,本年支出6,20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402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性债务举借及偿还情况。青秀区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为122,915万元,偿还一般债券2168万元。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13,419.70万元(主要项目是:南宁市青秀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改造提升项目5,347.92万元、青秀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523万元、青秀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500万元、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1,000万元等;再融资一般债券1,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4,000万元(主要项目是:青秀区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2,000万元、伶俐工业园一二期锂电池厂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2,000万元、伶俐工业园区水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8,000万元、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2,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8,166.70万元,2022年应付利息5,090万元。
2.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秀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8,166.70万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券余额16,866.70万元,专项债余额161,300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与实际决算数相比可能会有一些差距,待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再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城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落实落细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财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聚力财政资源统筹,壮大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13,710万元,比2021年增加640,724万元,增长370%;收到上级直达资金130,000万元,重点支持公共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资金效益。2022年盘活的各类存量资金37,552万元,全部用于重大项目和民生事业。三是活用政策申请财力补偿。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及时向南宁市申请2022年部分县区返还我城区过渡期财力补偿金额12,699万元。四是运用金融工具推动城区经济发展。2022年筹集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共计6.95亿元,统筹推进南宁市东部产业新城伶俐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拆等工作,大力扶持比亚迪、合众、多氟多等新能源企业,促进城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稳定经济大盘,滴灌助企纾困“及时雨”
一是大力推动“桂惠贷”政策。2022年共计安排“桂惠贷”贴息资金11,582万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帮助企业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二是支持推进科技创新。2022年筹集80,926万元用于科技研发投入,重点投向和支持技术研究与开发,有效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提升社会资本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研发投入体系。三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城区2022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60亿元,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刺激消费经济。“乐购青秀”平台持续完善,成功举办“2022年青秀线上美食狂欢节”等活动,统筹上级资金发放消费券金额超2100万元,拉动消费近20亿元。
(三)聚焦回应群众关切,内练幸福民生“硬品质”
一是加大民生支出力度。2022年城区民生支出454,526万元,较上年增加89,799万元。二是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年发放城乡低保5,883万元,安排特困人员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困难救助金、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等各项经费4,443万元,全面提高城乡低保覆盖率,足额保障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三是重点保障疫情防控经费。2022年共统筹资金15,552万元,全力护航疫苗接种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防疫安全防线。四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区首个义务教育基础设施PPP项目顺利实施,筹集131,033万元投入教育领域,并入选财政部优秀典型案例。2022年新建五所学校,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精心打造“学在青秀”品牌,增强群众教育获得感。五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政策落实。2022年筹集资金2,090万元用于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多项就业计划,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按政策规定保障各类就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六是推动退役军人事务保障工作。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年筹集退役军人事务经费5,080万元,重点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转业干部安置等抚恤和退役安置等支出,确保了城区退役军人各项权益得到持续保障。七是建设平安青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专项资金1,000万元,强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
(四)聚焦统筹城乡建设,增强协调发展“续航力”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着力巩固脱贫成果。2022年筹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6,850万元,重点支持长塘镇、南阳镇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建设,补齐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短板,提升农村地区饮水安全,优先保障脱贫劳动和监测帮扶对象各类补助,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二是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民政策落实处。2022年筹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1,170万元,补贴面积17.50万亩,补贴农户35000多户,及时督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真正保障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秸秆综合利用、农村垃圾处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整治,投入5,392万元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
(五)聚焦提升理财水平,敢啃体制改革“硬骨头”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制度+技术”管理机制,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深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构建了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目标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22年,青秀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政策、通知,严格监查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留采购份额及执行情况,确保政府采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结合城区实际,印发了《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22〕45号),对青秀区各预算部门预算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综合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先进单位表彰、后续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突出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新成效
一是防范化解基层“三保”风险。严格审核预算部门“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全面压紧压实“三保”保障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在深化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与防范化解处置机制,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2022年新增债券44,000万元,偿还利息5,090万元,偿还本金2,168万元。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可控。三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有效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三、2023年青秀区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城区的有关决策部署,结合财政收支形势,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推进科教、产业、乡村三大振兴,守住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安全发展三条底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稳健,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凝心聚力建设新“六个典范城区”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实事求是地安排各项收入,确保收支平衡。二是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探索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深化改革原则。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强化绩效原则。运用预算绩效管理手段,服务预算管理大局,有效发挥绩效管理在节支方面的作用,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2023年青秀区与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安排情况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安排663,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5,95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4,1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2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4,320万元、调入资金50,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安排663,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3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342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1,454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1,8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73万元。收支相抵,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安排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13,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11%。其中:税收收入251,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49%;非税收入6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34%。
(2)支出预算安排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18,360万元(其中:城区本级支出590,544万元,乡镇支出27,8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8.4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974万元,教育支出133,92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5,2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467万元,农林水支出18,84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2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9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0万元,金融支出4,65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8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17万元,预备费6500万元,其他支出54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共430,884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68%。
2.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计划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13,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11%。其中:税收收入251,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49%;非税收入6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7.34%。
(2)支出预算安排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90,54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以下简称“比上年”)增支125,945万元,增长27.11%,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443万元,比上年增加984万元,增长1.71%。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党员活动经费530万元;二是对外媒体合作全年经费565万元;三是评审结算服务费1,000万元;四是青秀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评审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257万元;五是建设工程上限控制价编审费600万元;六是食品抽检经费440万元;七是审计局项目委托业务费25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5,974万元,比上年减少8,669万元,下降25.02%。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公安系统业务办案费2,899万元;二是警务站日常运行维护经费330万元;三是公安信息系统维护经费25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起法院检察院支出在市级安排,县区通过专项上解市级结算。
教育支出133,926万元,比上年增加17,306万元,增长14.84%。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专项资金650万元;二是2023年生均公用经费和新增学生生均经费城区配套资金420万元;三是承担义务教育任务民办教师工资补助700万元;四是城域网建设服务费260万元;五是青秀区教育系统教师培训项目经费34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5,207万元,比上年增加42,581万元,增长1621.52%。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重点研发计划支出500万元;二是科技奖励800万元;三是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第三批)结转资金40,0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33万元,下降73.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83万元,比上年增加25,409万元,增长56.75%。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80-100周岁老年人津贴及工作经费1,700万元;二是最低生活保障金1,000万元;三是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230万元;四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811万元;五是青年人才生活补助、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奖励、企业场租补贴等相关人才服务经费296万元;六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9,995万元,比上年增加145万元,增长0.36%。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非免疫规划疫苗经费5,000万元;二是兑现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1,469万元;三是2023年国家基本公卫城区配套经费430万元;四是创卫生城巩固与病媒生物防治工作420万元;五是资助困难群众参保补助和医疗费报销的医疗救助经费3,202万元;六是城乡居民医保城区补助配套经费1,0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20万元, 比上年减少50万元,下降10.63%。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73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经费177万元;二是环境监测工作经费65万元;三是大气工作经费7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7,623万元,比上年增加6,391万元,增长8.97%。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建成区内生活垃圾转运项目1,187万元;二是青秀区“高改快”道路保洁服务项目1,719万元;三是凤岭北片区道路市场化运作费用及第三方调查评价服务采购费用1,402万元;四是青秀区四镇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1,131万元;五是青秀区小街小巷和城中村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1,704万元;六是生活垃圾处理生态补偿费2,400万元;七是社会化管理绿化养护项目2,829万元;八是伶俐工业园区已建成道路管养服务项目2,631万元;九是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维修(护)费709万元。
农林水支出16,767万元,比上年减少24,164万元,下降59.04%。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安排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城区配套部分)420万元;二是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3,245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提前下达资金1,919万元,本级安排资金1,326万元);三是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长塘互通立交工程500万元;四是国道G242南宁七塘至伶俐公路工程款400万元;五是各镇部分道路建设资金1,6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交通运输支出9,121万元,比上年减少2,634万元,下降22.41%。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农村公路日常养护420万元;二是安排伶俐大桥项目进度款5,000万元;三是多式联运企业补贴100万元;四是农村客运扶持资金129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5,980万元,比上年增加65,980万元,增长659.80%。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5,000万元;二是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第三批)结转资金70,000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3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安排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城区配套资金300万元。
金融支出4,655万元,比上年减少2,378万元,下降33.81%。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桂惠贷”城区配套资金4,040万元;二是金融业发展补助及奖励资金300万元;三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机制备用资金24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16万元,比上年增加2,564万元,增长138.45%。主要安排专项资金:一是土地征拆与补偿预留资金2,000万元;二是新兴村二期村民公寓楼工程项目1,000万元;三是青秀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项目2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6,48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4万元,增长10.86%。主要安排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99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0.22%。主要安排消防大队经费1,800万元。
预备费6,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30.00%。按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10%比例安排预备费,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其他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66.67%。主要安排武装部业务经费3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武装部基建项目经费。
债务付息支出700万元,比上年增加588万元,增长525.00%。主要是根据债务付息的实际情况安排城区市带县(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
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青秀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1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805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0.28%。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青秀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安排67,5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000万元(主要是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专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55,3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166万元。
2023年青秀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安排67,5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64万元,主要是安排城乡社区支出4,526万元、其他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44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8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统筹使用。
收支相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10万元,其中: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4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500万元(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万元均为晟宁集团按照净利润基数的20%上缴的利润收入,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统筹使用)。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0万元。
(五)2023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
2023年,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36,308万元;城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26,20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10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5,526万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25,092万元,当年支出18,9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16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4,1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1,216万元,当年支出安排7,27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3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338万元。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3年到期政府债务应偿还情况:
1.2023年计划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172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本金2,10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72万元;
2.2023年计划安排财政预算资金付息6,224万元。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的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前,我们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1月31日,共安排部门预算支出65,071万元,主要安排:安排保障农民工工资工程款18,821万元,保障各部门运转经费1,144万元,发放1月份工资等人员类支出38,706万元,伶俐工业园区水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7,0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税源建设,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集中财力投入重点项目。聚集产业园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及带来产业链的项目,力促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二是加强收入征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源、税种管理,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深挖税收增长潜力。持续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收入后劲和动能。三是加快提振消费市场复苏增长。抓好消费可能快速恢复增长的“黄金期”,实施重点商品消费升级行动,培育托幼、健康、养老等消费新增长点。四是灵活运用各项政策给财政注血。抢抓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专项贷款贴息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更多资金及政策支持。
(二)强化财政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严把财政支出关口。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零基”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二是抓好政府预算统筹。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健全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多元供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加大资金筹措,全力支持实施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统筹就业补助资金、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是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三是支持健康青秀建设。加大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投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四是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健全体制机制,聚力防范风险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实行“三保”支出“全链条、全流程、封闭式”预算机制,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二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偿还法定责任,坚决制止脱离预算约束,在债务限额外违规举债和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债务风险评估预警,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健全财政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配合防范化解其他重要邻域风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五)坚持改革驱动,加力激发财政内生动力
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用。加强财政与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动态反映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提升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财政收支规范管理,结合财政职能扎密扎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笼子,持续深化纠正“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守“保”的底线,夯实“稳”的根基,昂扬“进”的斗志,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扎实做好财政服务工作,在群众的“急难愁盼”中厚植拳拳民生之情,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新的赶考路上书写青秀更加壮丽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