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2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李 强
各位代表: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财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克服疫情防控、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刚性支出大幅增加、临聘人员供养压力大、偿债压力增加、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税源和暂付款消化难度大等实际困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县财政经济在最艰难时期运行总体平稳,预算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5,252万元,同比增长2.3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4,524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4,58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6,61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30,11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2,409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收入169,807万元;市补助收入2,602万元);调入资金2,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51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825万元;国际组织借款收入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82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4,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6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5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债券)还本支出11,74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34万元;预计结转下年使用21,671万元。
1.全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1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1%,同比增长18.99%,其中:税收收入13,813万元,同比下降6.01%,下降原因是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非税收入12,335万元,增长69.48%,增长原因是受上年优化收入结构、降低非税占比影响,上年有近6,000万元的非税收入在2022年才入库。
2.全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6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同比增长2.27%;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65,705万元,同比增长2.95%。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基本动用完毕,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衔接、入统企业奖励、小学教育、专职消防员保障、“一村一辅警”、村委副职和小组长待遇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等,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345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45%;上级补助收入2,453万元;专项债券收入15,000万元,上年结余1,79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9,15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6,652万元;调出资金2,5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3,193万元。
(三)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628万元,当年支出21,9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00万元。上年结余13,8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545万元。其中:
1.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27万元,支出17,188万元,当年结余239万元,上年结余27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15万元。
2.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01万元,支出4,740万元,当年结余1,461万元,上年结余13,56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030万元。
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全国统筹。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市级统筹。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6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50.33%;全部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管理。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总计135,610.99万元,其中:1.政府债务132,958.09万元:(1)一般债务104,958.09万元:一般债券94,134.97万元;外债转贷10,823.12万元;(2)专项债务28,000万元。2.政府或有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52.90万元。
(二)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资金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实际已下达我县41,862.9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5,324.9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1,500万元;新增政府外债转贷38万元。
(三)2022年政府债务资金分配情况
1.新增一般债券分配情况
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15,324.9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建设,其中:(1)山洪灾害防治5万元;(2)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75万元;(3)水利项目(水土保持工程)41万元;(4)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85万元;(5)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6)瓢里至平等(野牛坳)公路改建工程5,490万元;(7)交洲至区矿公路改建工程1,000万元;(8)市政基础设施建设5,000万元〔龙脊大道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00万元、民族体育休闲公园1,800万元、桂三高速公路龙胜县城段出口连接公路(龙脊大道)工程项目(含路网管网)800万元〕;(9)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8.49万元;(10)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400万元;(11)2022-2024年县城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280.48万元;(12)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50万元;(13)马堤乡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万元;(14)三门镇镇区给水管网改扩建工程250万元;(15)瓢里镇田头中桥项目200万元;(16)龙胜县龙胜镇第三小学5#教学楼500万元;(17)龙胜县文化馆建设项目500万元。
2.再融资债券情况
2022年全县获得再融资债券11,500万元,用于偿还2017年一般债券(六期)到期本金10,700万元和2015年一般债券(十一期)到期本金800万元。
3.新增专项债券分配情况
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15,000万元用于拉麻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
4.新增外债转贷分配情况
新增外债转贷38万元用于广西扶贫示范项目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2022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
筹措资金2,250.49万元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进度100.14%,超额完成年度化债计划,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22年底,总共化解隐性债务55,787.59万元。
(五)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额(含再融资、核销等)11,742万元,为一般债务还本。全县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626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10万元。
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及付息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年 度 | 一般债券当年到期本金 | 专项债券当年到期本金 | 当年应付利息 | 本息合计 |
2023年 | 21,550 | 5,000 | 4,221 | 30,771 |
2024年 | 10,485 | 3,232 | 13,717 | |
2025年 | 6,856 | 2,750 | 9,606 | |
2026年 | 7,001 | 2,551 | 9,552 | |
2027年 | 4,114 | 2,368 | 6,482 | |
合计 | 50,006 | 5,000 | 15,122 | 70,128 |
(六)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预计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合计70,128万元,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75,128万元。
以上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或预计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三、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
(一)主动作为,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和筹集,保障财政收支总体平稳。一是围绕年初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政策性减收等叠加影响,强化收入征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148万元,同比增长18.99%,处于全市前列,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二是加强存量资金清理,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存量资金9,075.77万元,有效弥补财政预算财力缺口;三是在财政极为困难的现状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全县重大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22年,全县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7,734万元,同比下降1,736万元(含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5,325万元),下降3.07%,其中:1.筹集教育、文化旅游、政法等资金15,28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基础设施、红色文化传播等其他民生事业。2.筹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79万元,为农民创业提供贴息担保;筹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73万元,为农林水事业发展保驾护航;3.筹集农林水资金47,07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4.筹集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自然领域建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等投资23,062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607.68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灾害防治、红色文化长廊等项目建设;5.筹集年社会保障资金14,780万元,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民政园区等项目建设。通过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收支总体平稳。
(二)继续抓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全年我县获得中央直达资金60,452.96万元,用于“三保”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协调推进直达资金年底支出进度为94.8%,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95.9%,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效益。
(三)聚焦纾困惠企,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缓税延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一是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措施,汇集合力,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中小微企业、制造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累计115户(次),退税金额共计1,055.58万元。二是继续全面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为企业发展赋能助力,全年累计有60户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选择享受减半或者全免政策,缓缴税款868.25万元。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225.16万元。
(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的投入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筹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34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54万元、自治区资金7,582万元、市本级资金1,793万元、县本级资金620万元)。二是筹集东西部协作资金5,134万元,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五)高度关注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年“三保”支出96,164万元,在牢牢兜住“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全县民生支出达165,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77.29%。一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筹措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32,342万元,其中:1.筹措资金7,489万元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筹措资金4,849万元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3.筹措资金8,918万元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按时缴纳;4.筹措资金5,875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及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5.强化企业稳岗,发放稳岗及稳就业补贴1,364万元;6.筹措资金1,147万元确保职工死亡抚恤和退役军人抚恤金及时发放。二是加大公共卫生健康投入。筹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14,450万元,其中:1.筹措资金2,508万元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2.筹措资金10,253万元全力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建设,中医药发展和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等各项工作开展;3.筹措资金735万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4.筹措资金954万元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三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筹措教育均衡发展资金26,544万元,其中:1.筹措龙胜镇第三小学建设资金1,804万元确保学校如期开工建设;2.筹措资金1,303万元投入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3.筹措资金3,245万元落实学生资助惠民工程,确保贫困学生正常入学等;4.筹措资金92万元兑现学前教育和高中教师的13月工资,确保教师待遇落到实处。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筹措资金1,008万元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城乡污水处理等,不断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六)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全县累计获得再融资债券11,50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一般债券;筹措资金2,250.49万元有序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超额完成年度化债计划,切实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七)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有序地开展本年度全县重点项目的事前、事中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部门全覆盖,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二是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指标、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环节,实现中央与地方、同级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细化规范预算管理、支付等,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建设,全县政府采购节约率为6.75%。四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评审行为,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财政投资评审已完结送审金额77,200万元,审定金额72,100万元,核减金额5,100万元,核减率6.61%。五是加大财政检查力度。全年开展差旅费专项检查、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村级财务等专项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
各位代表,一年来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新增税源培植难度大。一次性税收收入减少,税收收入压力凸显,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对龙城高速公路税源的依赖性较大。
(二)受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缓慢,2022年税收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036万元,下降10.52%。在县级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情况下,财政刚性支出却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基层财政运行举步维艰。
(三)临聘人员较多。全县临聘人员近1800人,财政供养面临巨大压力,财政“三保”受到严重影响。
(四)偿债压力逐年加大。由于2022年已进入还债期,全年需还本金1.2亿元、付息0.465亿元,财政暂付款累计达4.08亿元,库款额度保障困难,严重影响年度预算执行。
(五)财政投资项目存在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一些重点项目投资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困难,县本级财政压力大,如瓢里至平等(野牛坳)公路改建工程、县城风貌改造项目等。
对于以上困难,县财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分析研究,切实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桂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部门单位收入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相关工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编制2023年自治县本级部门预算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原则。
各部门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各项收入安排要实事求是,各项支出安排要量力而行。
2.零增长预算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按实际数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增长。确需增长的项目要根据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增加支出需求;已完成项目不再安排支出预算。
3.综合预算原则。
各部门要将单位财政补助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各单位的年终绩效由县财政全额负责后(不包含卫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各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不含专项收入)原则上不再返还单位,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4.保证“重点”原则。
预算编制要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 “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桂财预〔2022〕170 号),自2023年起在全区各市县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加强库款保障监测预警和调度,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充分保障“三保”库款,全力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发生风险。在确保“三保”支出的前提下,重点保证法定支出和中央、自治区、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
5.强化绩效原则。
强化绩效观念,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各部门要对部门预算执行过程和完成结果实行追踪问效,特别是要强化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财政部门以后年度审批立项的参考依据,以强化对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促使预算资金的安排由“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
6.勤俭节约原则。
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从紧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坚持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项预算编制,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23年组织财政收入预算为47,515万元,同比增收2,263万元,增长5%。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456万元,同比增长5%。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收入预计230,514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4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153万元,(其中: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3,4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66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67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21,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34万元(预估数);调入资金14,8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计230,5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86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安排150,579万元,同比增加31,779万元,增长26.75%),主要是融资债券还本21,30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增加1,000万元等;上解上级支出3,07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债券)还本支出21,583万元。
(3)2023年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7,74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2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9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37,74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4,800万元。
3.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500万元,全部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774万元,支出23,10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6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5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211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49万元,支出18,08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1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8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25万元,支出5,02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0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03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631万元。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全国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市级统筹。
(四)财政预算编制的困难和保障措施。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存在的困难:一是县级财力严重不足,刚性支出的增长速度过快,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增加1,000万元;二是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管理要求需以收定支,不能提前虚列收入;三是偿债和付息压力大,2023年还本付息支出30,781万元,其中:债务付息支出4,198万元(一般债券3,327万元;专项债券8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583万元(一般债券21,583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导致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一上”缺口近3亿元。因此需要全县各部门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共同渡过难关。
为保证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顺利完成,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1.落实“二上”总体要求。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总要求,不列赤字。根据《财政部<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财预〔2022〕130号)、《财政部关于“三保”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财预〔2022〕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基层“三保”等财政运行有关工作的纪要》(桂政阅〔2022〕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桂财预〔2022〕170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确保县级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确保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合理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审核通过及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临时聘用人员经费,无法提供临时聘用依据的,视财力情况再作安排;三是确保法定支出的安排,其他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安排。
2.2023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5%预算。预算总额为27,456万元,比上年增资1,308万元。
3.压减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主要是一般性项目支出。
4.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盘活结转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桂财预〔2022〕137号)文件中提出的“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工作,加大清理盘活力度,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盘活结转资金,阶段性允许将2022年无需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要求,一要抓好存量资金的清理收回统筹使用;二要抓好对2021年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和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清理,全部收回后再统筹安排;三要把2022年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没有使用完毕结余的,也全部收回统筹安排。
5.抓好2023年基金收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收入;二是做好龙胜拉麻产业园、乐江磨坊湾工业园、原酒厂开发、零星土地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工作,提高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保障,以保证一般公共预算的预算编制工作;三是做好土地增减挂收入工作。
6.抓好项目的储备工作。把确实不能安排到2023年部门预算的项目进行储备,通过后期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安排,作财政预算调整。
(五)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1.强化政策协同,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一是继续落实好各项减免缓退税费支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植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后劲;三是加强经济运行、收入征管形势分析研判,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四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五是持续加强财政运行监管,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升常态化直达资金监管效能;六是做好土地“文章”,保障财政可用财力。面对税收增长乏力的情况,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七是加强内控建设,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约束。
2.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不发生“三保”风险;二是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三是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是继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资金,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强化债务风险防范,积极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坚定政府债务管控再严格,抓实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落实法定债务偿还责任;三是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全力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和化解工作。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一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预算安排合理性;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为部门提供绩效工作指引和管理导向,推进新增重大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将绩效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挂钩;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完善预算、执行、绩效、监督全过程数据链条,构建智慧财政体系建设;四是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五是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源、资产,全面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坚持底线思维,把握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县民族经济的发展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