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灌阳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灌阳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2月18日在灌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灌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紧紧围绕“345”高质量发展路径,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有力对冲了疫情冲击及土地出让收入锐减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组织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7.3%,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27.3% 。其中:税收收入11449万元,增长32.1%;非税收入6404万元,增长19.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568万元,完成预算的96.1%,增长2.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2037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33万元、调入资金424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376万元,收入合计2642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2543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00万元、年终结余5548万元,支出合计26422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64.4%。加上级补助收入1106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06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400万元,收入合计14710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7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201.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42万元、调出资金42401万元、年终结余25569万元,支出合14710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7.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02万元,下降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232万元,增长16.8%。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5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增长5.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13万元,增长8.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791万元,增长4.2%。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92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4350万元。
(四)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1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062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622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4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03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1040万元,专项债务42900万元,全县2021年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22176万元,通过自治区财政发行债券转贷我县新增债券资金2217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307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91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灌阳县长渡经水车至文市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和水利局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工程建设。
4.再融资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自治区代我县发行再融资债券86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3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300万元。再融资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额86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431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4342万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1年,全县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194万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 0.87%;专项债务付息支出929万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1.24 %。全县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7.未来全县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2年到期本金11100万元;2023年到期本金17600万元;2024年到期本金8000万元;2025年到期本金7000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10800万元;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49416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各项决议,有效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安排工业振兴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工业发展提速增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2%。争取专项债19100万元支持县域综合改造项目建设。安排2850万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优势力量发展园区经济。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落实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预计全县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2900万元,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得到进一步缓释。落实“桂惠贷”财政贴息资金893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向625户市场主体投放贷款44634万元,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93万元。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新增发放贷款195笔共14637万元。通过统筹调度,全县非营利性服务业四项劳动工资报酬财政支出实现了20%以上的快速增长,为全县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个不摘”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保持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过渡期总体稳定。全县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852万元。保障粮食安全战略实施,全县投入财政资金2250万元,支持 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849万元。安排保费补贴资金2002万元,健全农业保险体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县安排财政资金8847万元,支持厦蓉高速沿线19个村庄、2394栋农房特色风貌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工程。
3.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1年全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209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统筹46500万元,稳步推进23项民生工程。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筹措资金1170万元,用于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核酸检测等疫情管控工作,从医保基金中安排2330万元实施全民免费接种疫苗,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愿检测、不敢就诊、不能接种,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屏障更加坚固。积极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21年全县教育支出39072万元,同比增长12.38%,支持城乡义务教育措施有效落实。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安排资金14744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80元/年;统筹安排资金7611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高至136元/月。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力以赴做好直达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控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使用安全规范。中央下达直达资金支出48287万元,支出进度92%。
4.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编实编细县级“三保”预算,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不留缺口,出台“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等办法,保障基层“三保”,全县未发生工资拖欠。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举措,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463万元。强化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抓好收入组织,精准分析税收收入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升政府综合财力,2021年末县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继续保持为绿色区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压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统筹资金化解存量债务,争取再融资债券8600万元,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有效缓释。安排各项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8643万元,所有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如期偿付。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兜牢库款安全底线,采取逐日盯库方式强化库款监测,对暂付性款项加大力度“消存量、控增量”,确保库款规模保持在合理区间。
5.不断完善财税体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积极落实数字财政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实现2022年总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编制、2021年财政总预算执行和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四项目标全覆盖,运用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制度,实现预算管理统一规范和有效控制,为财政管理赋能提效。稳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契税立法改革,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及特定减免税情形的方案、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方案落地实施。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逐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监管,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实现企业投标“零跑腿”。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对2020年4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开展自评,涉及预算资金18384万元。建立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大力压减执行较慢、绩效不高、人大监督及审计发现问题的项目资金,有效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与支出刚性要求双向挤压财政运行空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受土地市场影响较大,政府债务风险需要持续关注。三是部分项目预算资金执行不快,财政支出效益亟需提高。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抓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结合我县经济形势,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六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紧紧围绕“345”高质量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四个百亿工程”,努力争创“七大品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更有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灌阳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突出“稳字当头”,合理安排收入预算。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财力保障。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四是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五是注重提升效能,严肃财经纪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10 %。其中:税收收入11000万元,下降4%;非税收入5000万元,下降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210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长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536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000万元、调入资金83226万元、收入合计安排243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2328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100万元,支出合计安排24390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25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18%。加上级补助收入6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585万元,收入合计113447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69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降48%。调出资金74748万元,支出合计11344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27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5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99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758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332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7180万元。
三、完成2022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2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四为”理念,紧紧围绕“345”高质量发展路径,全面推进“四个百亿工程”,努力争创“七大品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深入做好财政收入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把财源建设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大抓投资、促招商、推项目、强服务工作力度,落实落细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项目落地投产、企业减负增效,形成优质稳定财源。坚决维护税收法定的严肃性,坚持大小税源一起抓,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动征管机制,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源跟踪,严防税收流失。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在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稳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和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345”高质量发展路径,对接落实好请求自治区、市支持事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上级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使用,加强对非财政拨款收入的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切实增强政府调控统筹能力。
(二)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强可用财力统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发展和民生。切实扛起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保基本、补短板、促共富,加大对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突出民生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加大“三农”资金投入,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稳定,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三)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落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等政策。支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继续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落实好惠农补贴政策,推动扩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优化农业结构。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落实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支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四)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围绕中心排”的预算安排原则,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支出效率和资金绩效。积极推进落实各项税制改革,理顺税费关系,逐步构建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完善直达资金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高效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好预算编制与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完善采购交易和评审机制,不断探索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推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绩效和满意度。
(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管,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密切监测财政收支运行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加大清理规范财政暂付款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推进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作用。强化到期债务常态化监控预警机制,做到潜在风险早发现、早处置。抓实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严肃问责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库款监测,紧盯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目标,推动库款规模运行在安全合理区间,确保支付能力。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2年全县财政管理改革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责任重大。逐梦惟笃行,奋进正当时。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赓续百年初心、践行使命担当,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灌阳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