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灌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灌阳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18日在灌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灌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全县财政面临空前严峻的减收增支形势,收入增长更难,支出保障压力更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机制,基本实现了全年财政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174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0.97%,下降4.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0万元,返还性收入33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90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9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941万元,调入资金13414万元。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61746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0.97%,下降4.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3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2万元,年终结余107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1270万元。其中:当年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82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9.83%,下降49.89%,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减收;上级补助收入10089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177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上年结余6999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90万元,占年度预算的93.49%,增长246.37%,增幅较高主要是年中新增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调出资金13414万元;年终结余1306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7%,增长40.71%,增幅较高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增加。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78万元,增长17.9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315万元,增长60.34%,增幅较高主要是财政补贴收入增加。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1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5.8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07万元,增长1.8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002万元,增长7.5%。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184万元,历年滚存结余21421万元。
(四)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2020年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400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59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4900万元)。
截止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818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7983万元,专项债务23842万元。全县2020年底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020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务11000万元,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举借。收到转贷新增债券资金11000万元(全部是专项债务),用于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建设及文市石材园基础设施建设。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0财政重点工作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服务经济发展。一是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税部门克难奋进、担当作为,落实落细各项稳增长措施,优化办税服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年完成税收收入20855万元,同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挖掘资产资源收入潜力,做实财政非税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年实现非税收入5365万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38.2%,较2019年降低了15.2年百分点。二是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助力脱贫攻坚政策,全年出让建设用地增减挂节余指标收入44058万元,有效弥补了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的财力缺口。三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全县投入疫情防控资金907万元,支持患者救治、医疗物资采购、一线人员补助、医疗场所改建、医患隔离食宿等,为有效实现“零输入、零感染、零病例”的防疫成果提供了财力保障。四是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我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文件,安排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119万元,支持企业发展786万元,为企业减免租金552万元。
2.更加积极有为,保障水平跃上新台阶。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力。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县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523万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823万元),让企业“轻装上阵”,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开源节流水平持续提升。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县本级会议费、培训费和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压减超过10%,全县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2559万元,全部用于疫情防控和稳增长等重点支出。全县累计盘活使用存量资金14771万元。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力度空前。财政局主动作为,各部门齐心协力争取上级支持,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达到218273万元,比2019年增加32965万元,增长17.79%,增量和增幅均创近年新高。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11000万元,较2019年增加7500万元,增长214.3%。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8177万元。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县民生支出211690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85.9%。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库款调度,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同级自有财力,实时监测库款运行情况,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工程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保全县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增强基本民生、基层运转保障能力。在疫情减收之年,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稳住经济基本盘。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教育支出达到34769万元,占GDP的比重达4.85%。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贯彻国家教育发展决策所制定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全面改薄”提升、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灌阳高中江东校区等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各项教育补助、学生资助、学生营养改善工程等。三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69万元、增长31.01%,持续提高各项社保补助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550元,城市低保最低标准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23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6元提高到121元。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县卫生健康支出33500万元、增长3.22%,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县疾控中心综合楼等医院建设。五是支持住房保障。全县住房保障支出6528万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4.精准发力,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效。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按照中央和区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县存量债务化解计划,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化解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支持决战精准扶贫。积极统筹安排脱贫攻坚资金超过40100万元、涉农资金12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小额贷款贴息、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改造及住房质量提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进行在线动态监控,基本实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重点打通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为我县脱贫攻坚取得圆满收官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三是支持污染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847万元,用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态林防护、污水处理、河道整治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优美宜居环境建设。
5.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采纳建议提案内容,改进财政工作。全力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做好财政审计、监督和检查,全面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测管理和暂付款清理,保障财政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管理,对直达资金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等情况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动态化监控,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四是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有效发挥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节支作用。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完成项目送审额84544万元,净核减率4.17%,我县连续三年获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标考核先进集体。推进政府采购进入平台统一交易工作,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工作,全县政府采购完成采购资金58529 万元,综合节约率约13.8%。同时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已全覆盖。
2020年我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工作稳步前进。同时,我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难度增大,财政实力还跟不上我县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的步伐,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加大了财政平稳运行的难度;财源结构单一,新兴财源短期内难以见效;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在政府债务管理上,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控任务重;一些部门的绩效管理意识还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也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理解和支持。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计划组织财政收入27500万元,同比增长5%,各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税收收入22000万元,增长5.5%;非税收入5500万元,增长2.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34422万元,其中:组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1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73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8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4300万元,调入资金59751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34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2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9%,上解上级支出87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39万元,国防支出27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98万元,教育支出3171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7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104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7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事务支出3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3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其他支出242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9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8133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97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4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066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8133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24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42万元,调出资金5975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6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169万元。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752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3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169万元。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10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3526万元。
三、完成2021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建设美好灌阳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持。
(一)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增强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强化各类财政资源统筹整合,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一是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和壮大财源。严格收入组织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逐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及时跟踪了解掌握重大规划论证、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资金安排动向,争取把更多事关我县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纳入自治区规划,争取上级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加强预算体系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打破预算安排“条块分割”局面。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将部门和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依法依规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精打细算安排支出,除刚性、重点和急需支出外,县本级其他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按5%的比例压减。压减的“三公”经费,全部用于解决教育领域的突出短板。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
(二)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继续支持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补贴待遇,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二是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民生兜底工作,完善对失业人员、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人群、受灾群众、残疾人、特困人员、孤儿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到应保尽保。继续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和救治能力。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支持办好“二月八”家具节,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全民阅读、送戏下乡、送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四是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强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保障。
(三)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一是支持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二是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综合产能。继续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三是以农村道路、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改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县政府关于“十四五”战略部署,认真学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号)精神,在脱贫攻坚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领域、社会民生领域等方面研究对接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二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同时,有效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积极与相关金融部门对接,争取金融支持,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增加交通、旅游、养生养老等服务供给,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四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县城绕城路、357国道、瑶乡康养文旅智慧产业园、县人民医院、灌阳高中江东校区、乌石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供给。五是进一步做好土地文章,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有效增加土地出让金和城乡用地增减挂结余指标转让收入,努力解决城乡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五)筑牢法治意识,严格依法理财。一是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法行使财会监督职能。严格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审理等程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精简整合财会监督检查事项,将监督检查重点选择民生、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上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维护财经纪律。三是持续改进预算执行管理。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财税收入分析,规范收入征管秩序,不断夯实收入质量。继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用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做好涉农资金的动态监控。四是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监管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五是严守举债融资底线。严格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监测预警、定期报告等制度,严禁各类变相举债及其他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多渠道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隐性债务规模逐年减少。六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规范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造价预算评审。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强化财政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内控制度,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推动灌阳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