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雁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16日在桂林市雁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雁山区财政局白庚付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雁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5万元,同比减少835万元,降幅16.47%,其中:税收收入2,481万元,同比减少962万元,降幅27.94%;非税收入1,754万元,同比增加127万元,增幅7.81%。
2022年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68,178万元,财政总支出68,178万元(含年终结余12,937万元),收支平衡。
财政总收入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481万元,非税收入1,754万元;(2)转移性收入56,67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0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25万元;(3)上年滚存结余2,365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04万元;(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3万元。
财政总支出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41万元;(2)转移性支出15,937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000万元,年终结余12,93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41万元,同比减少1,764万元,降幅3.2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6万元,降幅6.87%、国防支出14万元,降幅76.67%、公共安全支出1,563万元,降幅3.58%、教育支出8,746万元,降幅3.86%,主要由于本年度盘活使用存量资金3,590万元,减轻国库支付压力;科学技术支出679万元,增幅1,443.18%,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区本级财政需每年安排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25万元,降幅34.70%;城乡社区支出595万元,降幅80.89%,是因为上年度创城支出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4万元,增幅36.03%、卫生健康支出5,095万元,增幅6.72%,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较多,防疫支出的增加;节能环保支出1,301万元,降幅24.01%,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减少;农林水支出12,698万元,增幅20.10%,主要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支出较多;交通运输支出430万元,降幅58.93%,主要是去年铁骑大道项目的支付较多;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2万元,降幅76.02%,主要是去年奇峰创业园园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支出较多;金融支出98万元,降幅46.74%,主要是去年的“稳企贷”、“桂惠贷”贴息的相关支出较多;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50万元,降幅73.82%,主要是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266万元,增幅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8万元,降幅60.12%,主要是上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较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601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1,076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0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00万元,全部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
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9,6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05万元,年终结余4,1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405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4,200万元,全部用于桂林市雁山区大学科教产业园综合建设工程;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万元;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9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
(三)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5,68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71万元。
2022年社保基金支出5,0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85万元。
2022年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65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92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1,586万元。
2022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33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2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127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2022年初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4,024.14万元,当年新增17,704.39万元,2022年期末余额101,728.53万元。
(2)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704.39万元,其中桂林市雁山区大学科教产业园综合建设工程项目14,200万元;雁山区水利项目1,219万元、雁山区科教组团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11.39万元、雁山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4万元、雁山区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75万元、桂林市雁山中心卫生院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750万元、桂林市雁山区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819万元、雁山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106万元。
(3)未来五年政府债务到期情况:2023年还本431万元,付息3,753万元;2024年还本10,468万元,付息3,737万元;2025年还本2,797.14万元,付息3,275万元;2026年还本0万元,付息3,175万元;2027年还本1,512万元,付息3,175万元。
二、2022年预算执行措施及效果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策落实,扎实做好“三保”、“六稳”工作,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全力保障全区正常运转,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聚焦财政收入,增强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协调沟通,形成合力: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带领下,围绕重点工作,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7.24亿元,增幅11.3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8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6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1.77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聚焦民生保障,增进基层民生福祉
集中财力聚焦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的基础上,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民生领域投入资金逐年增加,全年民生领域投入资金41,619万元,增幅4.8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7%。
一是切实保障民生。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9,734万元,其中,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1,703万元,就业补助547万元,抚恤金57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360万元,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138万元。
二是助力乡村振兴。落实惠农政策,全年共投入资金12,698万元,其中: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48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等;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11万元,为雁山区人民群众解决自来水安装、村内道路出行、路灯照明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投入村集体经济资金450万元;投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887万元;发放各项农业补贴731万元,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和维护资金742万元。
三是推动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投入8,746万元,其中:教育工资福利支出5,671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经费1,321万元,金雁学校建设经费588万元,切实保障了金雁学校顺利实现开学招生。
四是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卫生健康支出投入5,095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2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2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0万元,医疗救助补助365万元。
(三)聚焦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定的编制预算。科学编制收入预算,立足实际,结合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集中力量办大事,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推动我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全面贯通。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22年,我区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12,477.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1,905.11万元,节约资金571.99万元,节约率为5%;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2022年共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215个,涉及报审金额合计61,439万元,审定金额57,219.05万元,审减金额4,219.95万元,审减率为6.87%。
(四)聚焦风险防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政府债务不超限额原则,“开前门”与“堵后门”并举,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梳理未来三年法定债券还本付息情况,将法定债券还本付息相关支出足额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在积极抓住政策机遇谋划项目争取专项债务资金的同时,坚持常态化债务监测工作,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确保按期完成化债任务。
回顾过去一年,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雁山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很多问题和严峻挑战:一是雁山财力基础薄弱,受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困难;二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三保压力逐年加大,收支矛盾越发突出;三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预算调整调剂较多、资金调度困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过紧日子”的思想还需进一步树立,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尚需下更大功夫。
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总收支平衡计划
2023年我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完成49,756万元,财政总支出安排成49,756万元,收支平衡。
财政总收入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0万元;(2)转移性收入45,306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9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840万元,(提前下达项目资金16,06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77万元(全部为提前下达专项资金);(3)上年滚存结余12,937万元;(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0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840万元,包括:体制补助收入2,91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9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19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4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59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11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66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8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81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14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4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
财政总支出的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25万元;(2)转移性支出3,431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
2023年预计可完成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0万元,增幅5.08%,其中:税收收入3,150万元,增幅26.96%,非税收入1,300万元,降幅25.88%,非税占比29.21%。
(1)税收收入3,150万元,包括:增值税1,690万元,增幅26.96%;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增幅84.05%;个人所得税190万元,增幅0.53%;城市维护建设税2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房产税200万元,增幅2.56%;印花税300万元,增幅3.09%;城镇土地使用税70万元,增幅7.69%;土地增值税120万元,增幅5.26%,车船税20万元,增幅25.00%,耕地占用税60万元,增幅188.24%。
(2)非税收入1,30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0万元,降幅14.38%;罚没收入500万元,降幅29.8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0万元,降幅3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25万元,降幅3.27%,具体安排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96万元,增幅2.07%;(2)国防支出63万元,与上年持平;(3)公共安全支出133万元,降幅84.80%,主要是检察院、法院上划市局;(4)教育支出8,132万元,增幅5.00%;(5)科学技术支出467万元,增幅1,567.86%,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区本级财政需每年安排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百分之一;(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2万元,降幅33.82%,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3万元,增幅0.02%;(8)卫生健康支出5,102万元,增幅0.16%;(9)节能环保支出83万元,降幅85.36%,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10)城乡社区支出483万元,降幅67.25%,主要是提前下达资金减少;(11)农林水支出8,172万元,降幅15.49%,主要是提前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减少;(12)交通运输支出904万元,增幅434.91%,主要是雁山竹江码头至321国道道路建设项目资金;(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万元,增幅1.80%;(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与上年持平;(15)金融支出500万元,增幅233.33%,主要是2022年“桂惠贷”贴息有部分未支付,2023年“桂惠贷”贴息增加;(16)住房保障支出1,940万元,增幅14.18%;(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3万元,降幅31.47%;(18)预备费500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89万元,增幅78.10%,按实际需要偿还的利息安排;(20)其他支出100万元,降幅46.81%。
(四)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说明
财政支出安排坚持在有限的财力内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一是按照“三保”要求保障工资发放、保障部门基本运转及基本民生资金需求;二是重点保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重要项目支出。我区财力情况有限,其他保民生及各单位运转项目经费均无法纳入年初安排。拟安排“三保”支出29,316万元,其中:保工资23,148万元、保运转974万元、保基本民生5,19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237万元,其中: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9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96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237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1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万,彩票公益金支出9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965万元。收支平衡无结余。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2023年社保基金收入6,82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8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支出5,58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92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23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4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776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余9,57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66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903万元。
(六)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付息支出4,18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1,2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965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承载着十分艰巨繁重的任务,担负着开好局起好步的重任。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雁山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培育财源潜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一是发挥财政统筹作用,推动雁山经济发展。围绕全区重大工作任务,统筹全区财力强化财政支持,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工业园区、乡村振兴、区域重大战略、教育、基本民生、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为雁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为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夯实基础。
二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税收收入形势调研及预测分析,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联合税务部门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库;规范非税收入项目,实现非税收入应缴尽缴,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发挥惠企政策作用,培育壮大财源。继续发挥桂惠贷等各种助企纾困政策,支持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促进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财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增加调度资金。联合区直各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力争更大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我区可支配财力;认真学习研究债券政策,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和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争取资金,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难题,确保重大决策落实。
(二)合理调度资金,增强民生保障水平
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稳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把财政支出转化为群众实惠。紧紧兜牢“三保”底线,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做到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预算执行不出现挤占拖欠,确保工资、民生等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
(三)严格资金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开源节流、勤俭节约上下更大功夫。压减预算资金,从严从紧核定经费;严格预算编制,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着力盘活各类资产,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二是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严把采购价格核定关、采购信息透明关,认真审核资金来源和采购清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力度,遏制建设工程中的高估冒算、浪费资金等行为,节约政府项目投资成本。
(四)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工作规范有序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
(五)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加快专项债券的支出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雁山经济复苏发展,加强债券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是落实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法定债务还本付息规划,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妥善处理隐性债务化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地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谱写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雁山新篇章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