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梧州市藤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 (草案)的报告
藤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 (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1日在藤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局长 黄彩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今年以来,我县财政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的决策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全县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政总收入591436万元,县财政总支出561488万元,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22671万元;上解支出5837万元;调出资金6207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490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773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9948万元。具体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公共预算总收入591436万元,其中:
(1)县级公共预算收入123187万元,同比增加9279万元,增长8.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539万元,占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83%,同比减少216万元,下降0.32%;非税收入完成55648万元,占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17%,同比增加9495万元,增长20.57%。
(2)转移性收入468249万元,其中:①返还性收入9155万元;②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37403万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369万元;④上年结余收入9505万元; ⑤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4928万元;⑥调入资金4889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561488万元,同比增加47630万元,增长9.27%。其中:
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22671万元,同比增加33933万元,增长6.94%。主要项目支出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72万元,同比增加182万元,增长0.52%。(2)国防支出382万元,同比减少92万元,下降19.41%。(3)公共安全支出20781万元,同比增加1543万元,增长8.02%,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加大对基层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投入。(4)教育支出160558万元,同比增加2491万元,增长1.5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支出。(5)科学技术支出5266万元,同比增加1139万元,增长27.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加大了对科学技术投入补助。(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17万元,同比减少896万元,下降26.25%,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壮美广西 智慧广电”工程支出、藤县系列狮王争霸赛等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98万元,同比增加8350万元,增长9.89%,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职业年金支出较去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增加等。(8)卫生健康支出40854万元,同比增加2177万元,增长5.63%,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支出和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支出等。(9)节能环保支出5323万元,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10.1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工业绿色发展示范节能技术改造支出、增加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出。(10)城乡社区支出14880万元,同比增加6534万元,增长78.29%,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支出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农林水支出100030万元,同比增加9418万元,增长10.39%,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支持渔业生产补助支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等。(12)交通运输支出11898万元,同比减少5828万元,下降32.88%,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四建一通”工程项目支出、减少农村路网建设支出等。(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1万元,同比减少2873万元,下降81.07%,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支持工业振兴支出。(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95万元,同比增加2234万元,增长210.5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乡村振兴补助产业发展支出。(15)金融支出3747万元,同比增加505万元,增长15.5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利息费用补贴支出。(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91万元,同比增加2623万元,增长133.28%,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增加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支出、《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编制费支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支出等。(17)住房保障支出3547万元,同比减少1183万元,下降25.01%,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转移支付资金较去年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1万元,同比减少509万元,下降66.97%,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直属粮库整体搬迁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支出。(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29万元,同比增加6678万元,增长325.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支出较去年大幅度增加、新增西江浔江流域网箱养殖补助支出。(20)债务付息支出7214万元。(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9万元。(22)其他支出18万元。
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4906万元。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万元。
上解支出5837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26773万元。
年终结余29948万元。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总预备费6000万元,全年动用完毕,用于新冠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租金及物资采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购置、渔业生产补助等相关费用支出及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和其他一些不可预见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自治区、梧州市下达我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共408927万元,同比增加53535万元,增长15.06%。其中:税收返还收入9155万元,同比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7403万元,同比增加44774万元,增长15.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369万元,同比增加8761万元,增长16.34%。上述转移支付均按照文件要求安排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5.经批准的县级债务情况
2022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780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63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1703万元。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91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8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2900万元。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491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210万元,再融资债券237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以及“四建一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国际组织借款18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36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03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藤县县城河西区麻纺厂集中成片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梧州市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院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藤县藤州镇(田寮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广西藤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仓储物流综合项目。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7722万元,同比增加107351万元,增长53.58%。其中:(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6300万元,同比增加84938万元,增长92.97%。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059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6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9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3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13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7458万元。(3)上年基金结余15458万元。(4)调入资金4906万元。(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297394万元,同比增加134475万元,增长82.54%。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5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403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11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6284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15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862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515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76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349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33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8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94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48万元。
3.调出资金4847万元。
4.年终结余548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7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72302万元的93.63%,同比增长0.6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708万元,同比增长3.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8988万元,同比下降1.01%。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1859万元的96.01%,同比增长2.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219万元,同比增长6.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9173万元,同比增长0.32%。
2022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预算本年结余83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84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年结余-18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9万元,支出303万元,调出资金42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收支实现平衡。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安排招商专项业务经费77万元,依托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我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及资源优势,针对藤县陶瓷、钛白、造船、林产林化等支柱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全年新引进优质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243.43亿元,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5.59亿元,进一步增蓄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全力支持工业振兴。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5亿元,鼎力推进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持续完善中和陶瓷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我县工业园区提档升级,陶瓷产业总产值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中和陶瓷产业园产业集聚性、规模性、效益性已成全区行业之最。配合指导各园区企业申报工业振兴类补助资金和稳产增产奖励资金,2022年全年争取上级支持我县工业振兴补助资金3731万元,同比增长180%,获得用工奖补、工业物流补助奖补、增产增效奖补等资金414万元。此外,我县还印发《藤县促进春节期间一季度企业稳产增产八大奖励措施》,落实奖励资金277万元,促进我县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建立退税监测、预警机制。印发《藤县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落实专班,分类分期推进退税、缓税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以财政收入“减法”换取企业发展“加法”。1-12月,我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8582万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2523万元,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211万元,为制造业中小企业办理缓缴部分税费金额7848万元。积极落实“桂惠贷”政策,助力企业纾解融资难题。2022年藤县“桂惠贷”累计投放30.09亿元,直接降低相关市场主体融资成本0.52亿元,为藤县市场主体注入“源头活水”。推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2022年我县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房租工作的通知》,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户租金0.07亿元,惠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031户。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在落实落细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同时,我县坚决维护税收法定原则,坚持大小税源一起抓。通过“抓大、控中、不放小”管控措施,将税收征管主攻方向放在重点企业税收管理方面,以重点带动全面。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征管模式,探索陶瓷企业“查账征收”、资源行业“以数控税”等征管新模式,构建“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共治格局,打通财政收入“治理链条”,向管理要收入、向创新要收入、向效能要收入,创收效果明显。2022年1-12月,我县20万元以上纳税企业539户,其中纳税超过1000万元以上企业31家,比2021年增加3家。2022年我县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7539万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6%。
三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抢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机遇,积极研究中央、自治区层面的财政扶持政策,把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申报项目,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制定《藤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奖励管理办法》,鼓励各单位主动出击,全力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1-12月,我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1.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81亿元,增长13.06%。获得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12亿元,同比增加1.58亿元,增长292.59%;获得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6亿元,同比增长11.74%。
(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坚持保压并举,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民生支出44.5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8%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筹措资金1.0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支出,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及时足额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筹措就业补助资金0.29亿元,支持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征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2283万元;落实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金额1245万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安排资金16.06亿元用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工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有力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资金2.0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6元。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42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际补助水平分别达到人均每月373元、228元。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筹措资金0.65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双管齐下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31亿元,发放中央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0.16亿元、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0.4亿元,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投入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23亿元,大力支持产业以奖代补、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项目发展,着力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确保不发生规模返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争取资金0.22亿元,保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支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安排0.32亿元,支持扫黑除恶、禁毒、维稳等工作,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藤县、平安藤县。
(三)深化财政改革,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是财政投资评审取得新成效。2022年我县累计完成项目评审417个,送审金额21.19亿元,审减资金2.64亿元,审减率为12.46%。藤县财政评审工作连续两年获得自治区通报表扬。二是大力整合县域金融资源,以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信用体系、机构体系、支付体系、保险体系、担保体系、村级服务组织体系六大体系升级建设为着力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县“三农”发展,为民生福祉“加码”,为乡村振兴“赋能”。通过全面推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我县涉农信贷投放总量稳步增长。三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试点成功。作为全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试点县,我县积极探索创新,集中力量彻底根除长期以来“一人多卡”、“卡出多门”的症结,切实做到政策清单应纳尽纳、信息采集工作按期完成、银行账户清理整合有力推进、资金发放及时准确。
(四)强化防范举措,风险底线兜牢兜实
一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着力守住财政安全底线。统筹各类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妥善化解隐性债务。2022年我县未发生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券风险整体可控。强化“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确保“三保”支出全额编入预算,不留硬缺口;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地位,强化库款监测;2022年我县“三保”支出及时、平稳,没有发生欠发工资现象。二是加强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系统内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线索排查工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三是从严做好财政管理监督。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内部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及专项业务检查,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乡镇政府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情况、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7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五)加强财政绩效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我县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紧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要求所有县一级预算单位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规范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必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2022年,我县72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2898个项目支出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覆盖面达100%。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施绩效目标运行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财政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全县重点项目、追踪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过程监控。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覆盖154个单位,共计291个项目,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三是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牢牢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大绩效”理念,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杜绝低效、无效的财政项目支出,使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增强“花钱问效”意识。
2022年,我县财税工作运行平稳,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获自治区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但也应该看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疫情影响,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有待优化,财政自给率偏低,财源培植工作还需要持续推进;疫情防控、民生政策提标等支出需求刚性持续增长,县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支出固化格局尚未完全打破,部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未按要求细化,资金使用“撒胡椒面”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部门预算追加、调整时有发生;三是部分单位“花钱必问效”意识不强,在预算执行管理中还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迫切,科教振兴、工业振兴、乡村振兴、绿色发展、基层“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对财政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强化问题导向,在2023年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支持做好稳增长、稳就业工作;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支出效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风险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现提请大会审议2023年预算收支草案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
2023年县财政总收入计划50218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476986万元增加25195万元,增长5.28%,收入预算增加的原因为中央、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较去年增加,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372181万元。县财政总支出计划5015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476986万元增加24537万元,增长5.14%,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为中央、自治区下达的转移支付收入较去年增加,对应科目的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6902万元,上解支出390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658万元。具体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
(1)组织收入计划。2023年预计组织收入2121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5422万元,增长13.62%。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65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2682万元,增长24.59%;财政部门组织收入46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7260万元,下降13.5%。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①县级公共预算收入130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加6813万元,增长5.53%。②转移性收入37218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081万元,增长4.81%。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
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690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472576万元增加24326万元,增长5.15%。主要安排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68万元,同比增长25.01%;(2)国防支出666万元, 同比增长10.82%;(3)公共安全支出18423万元, 同比下降13.19%;(4)教育支出170816万元,同比增长7.98%;(5)科学技术支出2267万元, 同比增长1118.8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18万元, 同比增长1.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43万元, 同比下降1.46%;(8)卫生健康支出35564万元, 同比下降7.96%;(9)节能环保支出1805万元, 同比下降16.31%;(10)城乡社区支出11994万元, 同比增长35.03%;(11)农林水支出80619万元, 同比下降9.5%;(12)交通运输支出 18971 万元,同比增长238.47%;(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8万元, 同比增长1437.84%;(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9万元, 同比增长6.09%;(15)金融支出1000万元,同比持平;(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88万元, 同比下降1.08%;(17)住房保障支出1485万元, 同比下降43.88%;(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2万元, 同比下降35.21%;(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00万元,同比增长66.57%;(20)预备费6000万元,与去年持平;(21)债务付息支出6867万元;(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23)其他支出46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712万元。
上解支出3909万元。
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658万元。
3.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3年县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总预备费6000万元,用于今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情况
根据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县各项转移支付收入情况,2023年自治区补助我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共31134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915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793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254万元。各项收入已全部按要求编列2023年财政收入预算,支出也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编入支出草案中。
5.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新增债券待自治区下达我县新增债券额度后,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有关数据的初步统计,我县“三公”经费共安排1181.9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各安排0元、429.56万元、535.76万元、21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别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0%、7.22%、25.48%,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0%,增长原因为车辆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符合用车有关要求,需要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进行报废,并重新购置车辆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二)基金预算收支计划
1.基金预算收入16246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87654万元减少25194万元,下降13.43%。其中:(1)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1520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69000万元减少17000万元,下降10.06%,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回暖,国有土地出让仍不理想,土地出让收入相对减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89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00万元。(2)自治区提前下达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979万元。(3)上年基金结余5481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12354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4099万元减少20550万元,下降14.26%。其中: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2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6373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13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109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7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549万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136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0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67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3万元。
3.调出资金30890万元。
4.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
5.年终结余2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预算收入727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0.6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277万元,下降0.7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478万元,增长1.63%。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预算支出拟安排6505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长5.1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24万元,增长12.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431万元,增长1.52%。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预算本年结余769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7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结余47万元。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预算滚存结余7122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8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拟安排2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拟安排287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五)今年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方面。①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支出23565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1602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1963万元;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出5115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315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1800万元;③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支出4275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230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45万元;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支出240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314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86万元。
2.社保方面。①困难群众救助支出29991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9891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100万元;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863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6858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1778万元;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1417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249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9929万元;④县本级资金安排记实职业年金财政负担部分4043万元,⑤县本级资金安排村、社区退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支出2924万元,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优抚对象补助支出2594万元;⑦上级转移支付安排就业资金安排支出1819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方面。①医疗救助支出5232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4632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600万元;②县级财力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资金2929万元;③县级财力安排财政代缴建档立卡人员参保费及差异化补助1140万元;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93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5455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481万元。
4.乡村振兴方面。①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9124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4476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4648万元;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368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580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100万元。③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74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046万元,县本级配套安排700万元。
5.社会管理事务方面。①县本级资金安排城乡街道清扫、生活垃圾清运支出6181万元;②县本级资金安排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经费3022万元。
6.其他必须保障的项目方面。①县本级资金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5259万元;②预备费6000万元;③增人增资支出6184万元;④征地经费4858万元;⑤项目县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⑥项目申报前期经费10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2023年预算目标实现,我县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四为”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更加有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源节流,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一是深耕财源建设。聚焦产业加快转型、园区提档升级、企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工业振兴,把财源建设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出“实招”求“实效”,切实稳定存量财源,形成优质稳定财源,积极拓展增量财源。强化园区基础设施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争取上级工业振兴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资金,加大园区建设投入。二是持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好财政支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加精准实施“桂惠贷”政策,将政策红利的成效转化到激发企业活力上,推动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互促共进。认真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聚焦市场主体所需所盼,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力度,推动加快采购预算执行和及时支付采购账款,防止拖欠,为中小微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三是强化组织财政收入管理。坚决维护税收法定原则,坚持大小税源一起抓,切实抓好小额分散税源征收工作。坚持财政收入分析例会制度,加强财税部门和各执收单位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摸清财源税源形势,找准优势所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骨干税源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在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非税收入,保证该收的收齐收足、及时入库,防止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确保非税收入占比有序降低、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大力争取上级支持。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中央基建投资、乡村振兴、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抓准政策动向,结合县级发展实际和需求,精准谋划、储备和申报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准中央、自治区资金分配节点,进一步加强沟通汇报,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尽可能争取上级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推动争取上级支持取得更好成效。五是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盘活使用。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进一步加强预算体系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打破预算安排“条块分割”局面。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加大沉淀资金资产资源盘活使用力度,把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全面统筹起来;加强国有资产、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统筹盘活,切实增强政府财政统筹调控能力。六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始终厉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把好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有效性,确保每笔预算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全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坚持“一盘棋”导向,严格按政策要求有序保障各项支出需求。一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义务教育投入,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二是持续加强社会保障力度,足额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配套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落实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支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足额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三是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重点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四是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五是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藤县。持续支持数字公安项目建设。加大支持禁毒、扫黑除恶、维稳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资金支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聚焦重点,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着力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乡村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足额配套资金,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和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优先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粮食生产相关惠农补贴政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二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大力争取自治区工业振兴资金、园区专项债券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短板,全面提升全区承载力,大力培育产业园成为重点产业园区。三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为王”,聚焦交通互联互通、城市更新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城镇协调发展。
(四)提升绩效,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切实打破部门预算“基数”,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其开支标准、支出金额,加大项目支出审核和盘活力度;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排预算”“项目优先排序”等编制理念,编实编细项目支出,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抓实抓细政府和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配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国有企业的管理。加大力度有效盘活国有资产,推动建立国有资产调剂共享机制。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力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硬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改进资金管理、优化预算安排,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四是强化财会监督。紧扣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加强会计监督和行业监管,推进高质量实施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维护财经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将检查成果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与预算安排相挂钩。
(五)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决守住财政安全底线。一是全力保障基层运转。始终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首位,足额安排县级“三保”预算;落实好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要求,按照序时进度足额将本级财力安排的“三保”支出资金划入专户,确保财政国库资金优先用于保障财政部范围“三保”支出,强化“三保”运行全过程监控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二是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切实承担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持续监测到期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依法依规采取统筹预算资金偿还等措施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扎实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不忘初心,上下同心,坚定信心,勇于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决策部署,咬定目标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