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北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海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北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以及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市财政呈现增速持续恢复、运行总体平稳的态势。2021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31.12亿元,同比增长20.4%,总量较上年提升一位,居全区第三,增速居全区第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37.76亿元,占比76.9%;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7.0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1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1.38亿元、调入资金20.8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97亿元。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89.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16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7.16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86.9%,同比减少7.29亿元,下降9.2%。其中:税收收入43.79亿元,同比减少1.84亿元,下降4%,主要是受疫情、房地产市场下滑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同比减收3.72亿元,下降25.7%;非税收入28.34亿元,同比减少5.45亿元,下降16.1%,主要受上年公租房经营权转让收入7.5亿元等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3亿元,完成预算的96.2%,同比下降15.8%。
2.市本级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0.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1.3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8亿元、调入资金17.8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9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6亿元。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59.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7.3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0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4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3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03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9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同比下降18.8%。其中:税收收入23.7亿元,下降7.9%;非税收入16.99亿元,下降30.3%。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下降26.3%。主要科目支出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4亿元,占比为12.64%;
公共安全支出7.02亿元,占比为8.59%;
教育支出12.57亿元,占比为15.3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5亿元,占比为4.4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亿元,占比为4.55%;
卫生健康支出13.89亿元,占比为16.98%;
节能环保支出1.21亿元,占比为1.47%;
城乡社区支出13.53亿元,占比为16.89%;
农林水支出3.86亿元,占比为4.72%;
住房保障支出1.68亿元,占比为2.07%;
债务付息支出2.34亿元,占比为2.87%。
——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动用支出0.87亿元,主要安排用于疫情防控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重要支出。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33亿元,支出0.27亿元,较2020年增长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亿元,同比增长73.9%,主要是承办自治区年中工作会议、自治区文旅大会公务接待活动增多;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2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亿元,同比下降16.3%。
——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67.38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4.1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02亿元。市本级对县区财力补助9.76亿元,较年初预算3.01亿元增加6.75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部分专项资金和上级补助市本级资金二次分配到县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0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17亿元,经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7亿元全部调入2021年预算,统筹用于“三保”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5.19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49.86亿元,同比下降39.1%;上级补助收入2.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8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38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8.99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57.88亿元,同比下降26.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33亿元;调出资金16.79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6.2亿元。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8.56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45.8亿元,同比下降37.1%;上级补助收入2.0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8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1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7.89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40.38亿元,同比下降22.7%;补助下级支出3.61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1.8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4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4.75亿元;调出资金15.71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6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25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14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11亿元。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0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03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02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0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18亿元,完成预算的9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3亿元。由于国家进行医保信息平台切换,税务暂停收费,大量集中在年底缴费人群无法按预期缴纳费用,导致城乡医保未完成收入预算,影响整体收入预算的完成。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7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23亿元。由于医保基金实行DRG付费方式改革,控费效果较为突出,支付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比往年慢1-2个月,故医保基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影响整体支出预算完成。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7.82亿元。
2021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滚存 | 当年预算数 | 当年执行数 | 完成 预算数% |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458,060 | 439,569 | 421,802 | 95.96%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33,005 | 130,570 | 128,975 | 98.78%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74,347 | 52,565 | 55,511 | 105.60%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80,257 | 117,336 | 122,516 | 104.41%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48,160 | 125,495 | 101,332 | 80.75%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13,050 | 4,235 | 3,930 | 92.80%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9,241 | 9,368 | 9,538 | 101.81% |
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671 | 429,316 | 401,677 | 93.56%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29,299 | 127,494 | 98.60% |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671 | 31,250 | 31,921 | 102.15%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13,782 | 102,107 | 89.74% |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36,590 | 122,342 | 89.57% |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617 | 5,455 | 97.12% |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2,778 | 12,358 | 96.71% | |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 | 10,253 | 20,125 |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 468,314 | 478,186 | ||
2.市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9亿元,完成预算的93.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3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33亿元,完成预算的91.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2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23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0.4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6.2亿元。
2021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完成 |
预算数% | |||
一、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308,038 | 288,979 | 93.81%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1,604 | 51,663 | 100.11%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17,336 | 122,516 | 104.41%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25,495 | 101,332 | 80.75%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4,235 | 3,930 | 92.80%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9,368 | 9,538 | 101.81% |
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320,216 | 293,295 | 91.59%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51,449 | 51,033 | 99.19%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13,782 | 102,107 | 89.74%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36,590 | 122,342 | 89.57%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617 | 5,455 | 97.12%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2,778 | 12,358 | 96.71% |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 | -12,178 | -4,316 | |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 350,725 | 361,966 | |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债务防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84.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7.3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6.79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0.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7.6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3.28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63.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6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51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6.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6.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59.3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94.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8.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6.59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38.07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4.07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供水、环保、旅游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转贷县区14亿元,主要用于养老、旅游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19.7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2.8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使用16.97亿元,转贷县区2.82亿元;有效缓释了我市到期政府债券偿付压力。
5.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额22.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7.6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4.33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额18.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5.43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3.43亿元。
以上到期债券本金均已按时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42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1.9%;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96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8.6%。全市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2021年,市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32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8%;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04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9.9%。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2022年到期本金20.03亿元;2023年到期本金61.72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23.74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18.52亿元;2026年到期本金12.46亿元;2027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114.96亿元。
以上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待决算汇编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预算执行成效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全面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大力弘扬为民服务、创新发展、艰苦奋斗的“三牛”精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坚持科学聚财、精细理财,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依法征收管理。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5.69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跨周期培育涵养持续发展动能。强化财税会商机制作用,用好“五项分析法”分税种、分产业、分区域进行财税形势分析,积极破解征收难题,加强财税征管调度。全市全口径税收收入达到201.09亿元,同比增长28.1%。二是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强与市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重点非税执收单位的对接协调,合力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开展虚假收入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正常非税收入秩序,做到依法征收、规范执收、源头控收。全市累计实现非税收入30.03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2.7%。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债券额度,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系统梳理自治区补助资金、债券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与具体投向,高点谋划,高位推进,在政府层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全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93.44亿元,剔除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后,较2020年增长11.3%,高于全区各市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争取政府新增债券资金38.07亿元,同比增加14.23亿元,增长59.9%,增幅全区第一。
(二)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大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为王、落地为要”决策部署,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产业升级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发展思路,统筹安排0.85亿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推动传统制造业技术创新和升级改造;投入10.88亿元重点扶持高端玻璃及光伏材料、绿色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及高端设备制造、高端造纸、能源等六大产业集群。二是支持打造新经济产业集群。强化资金政策保障,争取自治区服务业资金0.26亿元,兑现高端服务业及现代金融产业扶持资金1.24亿元,推动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加快建设,引进295家企业,累计新增营收37.5亿元、税收4.8亿元,打造我市经济新增长极。三是财金联动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拉动作用,统筹“桂惠贷”贴息资金1.08亿元,撬动全市“桂惠贷”银行融资122.04亿元,惠及2,508家市场主体,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4亿元;在全区率先开展“桂惠贷”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对新增符合“桂惠贷”条件的担保项目免收担保费,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约0.39亿元,为企业提质增效赋能加力。
(三)坚持聚力攻坚、保障重点,持续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要求,落实“四不摘”工作部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步伐。统筹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3亿元,同比增加0.26亿元,增长6.8%,投入1.21亿元完成3,140个村屯基本整治及“两高两道”沿线4,438栋农房特色风貌塑造,独具桂南滨海特色的乡村风貌示范带初具规模。二是巩固风险防控成效,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始终坚持“三保”支出的最优先保障顺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各类规范津补贴,没有县区被纳入自治区“三保”重点关注名单;优先足额安排政府债务化解资金,2018年以来连续4年超额完成年度累计化解任务,是全区未被通报批评的两个地级市之一;库款保障水平持续稳定在最优区间;积极消化暂付款,2021年共消化1.24亿元,其中:市本级消化0.22亿元,合浦县消化1.02亿元,市辖城区成功实现暂付款清零。三是巩固生态立市成效,全力支持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统筹投入8.17亿元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区第一,PM2.5浓度、PM10浓度全区最低;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节水北海你我同行”群众性科普活动,获得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通报表扬,铁山港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通过自治区验收;支持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修复岸线45.8公里、海岸带110.4公顷,冯家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获广西宜居城市建设优秀范例奖。
(四)坚持民生优先、兜底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筹措资金集中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继续保持在76%以上。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投入38.75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现代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全面协调发展。统筹投入2.57亿元补助城乡义务教育,投入0.46亿元继续支持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三三零”工程,统筹投入2.05亿元资助学生近13万人次,投入0.44亿元用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智慧校园、高中攻坚项目建设;投入0.15亿元继续对县区新建迁建学校实施奖补政策,是广西唯一一个市本级财政对县区新建学校进行奖补的地级市;投入1亿元积极推动引进第一所职业学院——北海健康养生职业学院,投入1亿元加快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成立广西海洋学院进程,投入3.6亿元加强北海职业学院建设运转保障;投入0.35亿元对高中教师2018年以来低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薪酬待遇进行“拉平补齐”,投入0.2亿元用于高中教师专项奖补资金,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二是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统筹投入1.18亿元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入2.14亿元用于新冠病毒疫苗保障和接种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投入7.34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六家公立医院迁(扩)建和改造,投入0.33亿元支持“名医工程”,投入0.11亿元支持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有效缓解农村“看病难”问题。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投入17.41亿元用于社会保障事业,连续七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800元/年/人,城乡低保标准保持全区最高水平;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四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等稳就业资金1.45亿元,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和转岗专业培训以及各类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投入3.65亿元支持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海丝首港、邮轮母港、北海国际康乐旅游港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加快建设,重点保障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冬游广西”、全国沙滩足球锦标赛、“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重大文旅活动和体育赛事,成功唱响“丝路古港 潮美北海”文旅品牌。六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市投入19.21亿元,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次干道提升工程、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专项行动等一批重大城市建设项目,提升城市服务能力和承载力,有效提升城市出行便利度、生活宜居度、市民文明度,全力支持把北海建设成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美丽宜居滨海城市。
(五)坚持对标补短、创先争优,全面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区域均衡财政体制建设。2018年实施新一轮市级财政管理体制以来,四年累计下沉财力63.5亿元,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占比从15.4%提高到24.2%,有效增强城区财政实力,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2021年进一步完善市对铁山港(临海)工业区、涠洲岛旅游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科学谋划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公共文化、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财政体制基本建成。海城区、铁山港区获得2020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区,自治区奖励资金0.6亿元(海城区、铁山港区各0.3亿元),我市获得2021年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0.39亿元。二是加快构建精准科学预算管理制度。针对我市项目储备不足、储备项目质量不高的短板,率先谋划推动市本级项目库建设,按照“分领域建设管理、分工负责、加强协同、滚动推进”的思路,搭建市本级项目库建设架构,有力推动市本级项目库建设。成功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信息化技术为预算管理赋能,促进财政预算管理提质增效。三是加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总结政府购买服务三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购买服务有关问题政策文件,以锁定基数实现减员增效、绩效管理巩固改革成效为目标,工作获得财政部充分肯定。四是稳步推动市属平台公司转型升级改革。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市属平台公司”的决策部署,打造市属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架构,我市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城投、路港公司荣获AA主体信用评级。五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监督管理,打造阳光、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环境,我市政府采购指标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三连冠”,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提升采购工作质量作为改革典型经验获全区复制推广。六是全面规范扎实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累计评审预结算项目282个,涉及工程315项,审核资金39.32亿元,审定金额34.25亿元,合理审减资金5.07亿元,审减率12.89%;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EPC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变更及签证管理。
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取得良好效果,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果,这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财政收入结构单一,地方财力增长乏力;土地财政依赖性较强;支出刚性需求大,紧平衡特征明显;“零基预算”改革有待深化,部门支出固化格局有待打破,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储备项目质量有待提高;县级“三保”、政府债务、清理消化暂付款等方面压力逐年加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上问题,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指示精神为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八个最、四个之一”的宏伟蓝图奋勇前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把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高质量发展的实干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稳中求进,以收定支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水平,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零基预算”要求,坚决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合理确定支出规模;坚持收支平衡,以收定支,不编赤字预算,力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2.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
分清轻重缓急安排各项支出,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集中有限财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政策落地;落实落细中央、自治区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急需、非重点支出,坚决不搞“一刀切”式压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及时停止已到期的保障政策。
3.坚持创新管理,聚力提效
探索建立集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信息化项目统一由“数字北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规划类项目统一纳入市本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市发改委审核,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合作优势,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提质增效。
4.坚持科学发展,更可持续
做好已落地项目的财税贡献评估、经济效益评估和后续跟踪服务,对未实现预期产值、财税贡献不明显的项目要及时终止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新引进的项目要充分考虑财税贡献,特别是地方可用财力贡献及当期财政可承受能力,依法合规的足额保障到位,可缓的适当拉长保障期限,以时间换空间,确保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财政收入草案
按照我市2022年经济工作预期目标、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2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48.02亿元,同比增长9.7%;非税收入29亿元,同比增长2.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税收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14%;非税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11.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亿元,自治区基数财力补助6.73亿元,城区上解收入0.85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7.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400万元,扣减上解自治区2.58亿元,预计2022年市本级可筹措财力88.51亿元。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7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5.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2亿元,污水处理费等其他基金收入0.79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79亿元,其中:当年安排项目支出50.32亿元,调出资金37.4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财力)。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扣除土地收储成本,2022年市本级统筹安排项目支出118.83亿元。具体如下:
1.保工资、保运转支出30.59亿元。其中:安排部门单位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21.33亿元、预留增人增资经费2亿元、预留绩效奖(绩效工资增量)5亿元、辅警人员经费0.6亿元、边海防转隶人员及运转经费0.47亿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3亿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0.89亿元。
2.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0.11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 12,078 | |
2.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27,000 | |
3.地方一般债券发行费 | 300 | |
4.亚洲开发银行北部湾城市发展项目还本付息 | 2,500 | |
5.政府偿债支出(公共预算) | 14,824 | |
6.政府偿债支出 | 16,644 | 政府性基金 |
7.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 52,000 | 政府性基金 |
8.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 75,132 | 政府性基金 |
9.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费 | 600 | 政府性基金 |
3.保障上级重大政策安排支出13.25亿元,其中:
(1)加快构建高质量向海工业体系安排支出9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市对园区现行体制补助支出 | 40,000 | |
2.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资金 | 10,000 | “桂惠贷”贴息5000万元 |
3.回拨园区平台公司收益 | 40,000 | 政府性基金 |
(2)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支出4.2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市对涠洲岛旅游区体制补助 | 14,948 | |
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4,760 | |
3.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 | 1,869 | 政府性基金 |
4.村屯保洁经费 | 1,275 | 政府性基金 |
5.振兴南珠产业发展资金 | 2,000 |
4.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安排支出54.88亿元,其中:
(1)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支出1.34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公交事业发展资金 | 3,600 | |
2.服务业专项资金 | 1,900 | |
3.开行动车奖励资金 | 1,500 | |
4.航线培育经费 | 1,500 |
(2)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安排支出3.44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铁山港大桥 | 20,000 | 政府性基金 |
2.廉州湾大道 | 12,000 | 政府性基金 |
3.优化营商环境经费 | 1,513 | |
4.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 454 | |
5.创新创业体系建设 | 245 |
(3)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排支出5.54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 | 27,155 | |
2.红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5,518 | |
3.渗滤液(浓缩液)全量化处理 | 4,206 | |
4.备用(第二)水源建设工程 | 2,400 | |
5.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2,000 | 政府性基金 |
6.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补助 | 1,706 | |
7.湖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400 | 政府性基金 |
8.市区污水泵站及污水输送管道维护 | 1,361 | 政府性基金 |
9.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1,300 | |
10.大冠沙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 | 1,209 |
(4)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安排支出12.77亿元。
——创城补短板安排支出2.29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背街小巷提升改造 | 8,263 | |
2.不达标物业小区提升改造 | 5,790 | |
3.“三无小区”提升改造 | 5,510 | |
4.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完善 | 1,332 | |
5.国有市场提升改造经费 | 1,000 | |
6.城市车辆违停整治 | 350 | |
7.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脏乱差整治 | 240 | |
8.创城宣传 | 200 | |
9.线缆凌乱整治提升奖励资金 | 100 | |
10.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经费 | 50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安排支出10.48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北部湾体育中心 | 30,000 | 政府性基金 |
2.零星工程经费 | 30,000 | |
3.北海站提质改造工程 | 9,800 | 政府性基金 |
4.主次干道提升及补光工程 | 6,500 | 政府性基金 |
5.城市畅通工程 | 5,000 | 政府性基金 |
6.背街小巷提升畅通行动经费 | 3,538 | 政府性基金 |
7.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经费 | 2,000 | |
8.绿地及道路绿化管护专项经费 | 2,610 | |
9.照明设施、景观亮化设施维护 | 1,860 | |
10.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经费 | 1,392 | |
11.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经费 | 849 |
(5)繁荣发展民生社会事业安排支出7.22亿元。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安排支出1.8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教育“三三零”工程 | 8,536 | |
2.职业学院教学保障 | 3,442 | |
3.合作办学经费 | 2,283 | |
4.高中教师补助 | 2,100 | |
5.教育政策配套资金 | 514 | |
6.教育双减工作经费 | 500 | |
7.学生资助资金 | 491 | |
8.顶岗教师人员经费 | 363 |
——发展高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安排支出2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二医院整体迁建工程 | 5,918 | |
2.市本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 | 5,000 | |
3.药品零差价财政补助经费 | 865 | |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补助经费 | 721 | |
5.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经费 | 664 | |
6.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本级补助资金 | 582 | |
7.诚信计生公益基金 | 346 | |
8.市本级医疗联合体建设补助 | 225 | |
9.预防性健康体检 | 200 | |
10.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 200 |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支出3.37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 11,162 | |
2.公务员医疗补助 | 6,771 | |
3.城乡居民医疗补助 | 4,236 | |
4.企业离退休人员计生费 | 1,796 | |
5.残疾人两项补贴 | 1,536 | |
6.离休人员、厅级干部和劳模医疗费 | 739 | |
7.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及增发大学生义务兵、预备消防士家庭优待金 | 477 | |
8.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慰问、关爱经费 | 195 |
(6)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支出8.0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市本级信息化建设资金 | 20,000 | |
2.市对县区奖励补助 | 5,000 | |
3.财税收入征管经费 | 3,700 | |
4. 市直国有“僵尸企业”处置经费 | 3,000 | |
5.基层党建专项经费 | 2,515 | |
6.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2,500 | |
7.政府专职消防员改革经费 | 2,400 | |
8.纪委监委办案经费 | 1,367 | |
9.市本级宣传经费 | 1,050 |
(7)其他重要支出事项16.52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转移支付项目建设资金 | 141,629 | |
2.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 | 12,000 | |
3.预备费 | 7,000 | |
4.市本级上级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 1,000 |
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预备费安排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0.7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3.14亿元(不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调整追加部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0.31亿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0.24亿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2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6亿元;因公出国(境)费0.04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8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3亿元。
——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保障市本级各部门和市辖县区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年度预算前,市财政已预安排了一些必要的支出,包括市直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对困难群体的节前慰问费、部分项目进度款、历年土地和工程欠款、对市辖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等。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纳入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企业共12家,分别是北海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海银滩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市市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市恒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威正金融护卫公司、广西北海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北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海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上述12家企业包括投融资企业4家,服务业及林业企业4家,粮食企业2家,金融企业2家。
预计可实现盈利的企业8家,其中:路港公司净利润194万元,银投公司净利润1,300万元,威正公司净利润60万元,市场集团净利润210万元,储备粮管理公司净利润66万元,恒业公司净利润7万元,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净利润905万元,北海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806万元。
预计出现亏损的企业有4家,其中:城开集团亏损6,034万元,旅游集团亏损1.18亿元,粮食储备库亏损279万元,林投公司亏损206万元。
根据国有独资企业净利润扣除少数股东损益、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余额20%比例上缴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按归属国有股权的股息股利收入全额上缴的规定,预计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1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0.05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04亿元、股息股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0.07亿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06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主要用于威正公司、储备粮管理公司、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及业务支出;调出资金0.0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财力)。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06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43亿元,增长24.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8亿元,增长24.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4亿元,增长14.1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51亿元,增长18.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23亿元,增长60.21%,增幅较大主要是2021年底医保系统切换,未能缴费人群将在2022年进行缴费所致。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67亿元,增长1.2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3亿元,增长6.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4亿元,增长17.2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5亿元,下降3.4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65亿元,下降4.79%。2021年预算支出包含新冠疫苗费用,根据自治区要求,2022年预算支出不将新冠疫苗费用支出编入预算,医保基金预算支出有所下降。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11.7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9.58亿元。
2022年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 执行数 | 2022年预算数 | 增减变动 |
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421,802 | 524,317 | 24.30%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28,975 | 135,798 | 5.29%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5,511 | 63,382 | 14.18%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22,516 | 145,064 | 18.40%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01,332 | 162,345 | 60.21%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3,930 | 5,584 | 42.09%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9,538 | 12,144 | 27.32% |
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401,677 | 406,683 | 1.25%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27,494 | 135,308 | 6.13%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31,921 | 37,428 | 17.25%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02,107 | 98,544 | -3.49%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22,342 | 116,483 | -4.79%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455 | 6,233 | 14.26%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2,358 | 12,687 | 2.66% |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 | 20,125 | 117,634 |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 478,186 | 595,820 | |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86亿元,增长31.0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5亿元,增长3.5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51亿元,增长18.4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23亿元,增长60.21%。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74亿元,下降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5亿元,增长4.7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85亿元,下降3.4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65亿元,下降4.79%。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9.1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5.32亿元。
2022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 | 2022年 | 增减变动 |
一、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288,979 | 378,615 | 31.02%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1,663 | 53,477 | 3.51%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22,516 | 145,065 | 18.40%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01,332 | 162,345 | 60.21%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3,930 | 5,584 | 42.09%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9,538 | 12,144 | 27.32% |
二、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293,295 | 287,424 | -2.00% |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51,033 | 53,477 | 4.79% |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02,107 | 98,544 | -3.49% |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22,342 | 116,483 | -4.79%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5,455 | 6,233 | 14.26% |
(六)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2,358 | 12,687 | 2.66% |
三、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合计 | -4,316 | 91,191 | |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合计 | 361,966 | 453,157 | |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聚焦财政统筹,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税制改革,加强收入监控和执 行分析,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狠抓财源建设,注重培育高质量财源,加大对附加值高、地方税收收入贡献大的产业和企业扶持力度。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北海特殊性因素,强化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大力倾斜支持。积极推进跨部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文件要求,除刚性、重点和急需支出外,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建立完善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压减低效无效和不合理支出。
(二)聚焦中心大局,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工业振兴步伐,聚焦制造业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全力支持做大做强六大工业产业集群,打造三大世界级产业基地。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 “双百双新”重点产业项目发展,支持发展以新经济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壮大总部经济、平台经济、金融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深入开展减税降费调研和政策宣传,努力提升减税降费成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强化财政金融统筹联动,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部门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发挥“桂惠贷”贴息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
(三)聚焦民生福祉,切实保障社会和谐安定
坚守人民情怀,持续改善民生、增进福祉,让北海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和谐的生活。健全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大力发展一流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民生事业,把保障民生支出放在预算安排的优先位置。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力实施创城“十大提升工程”。聚焦民生补短板,奋力实施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聚焦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打破体制机制藩篱,激发加快发展活力。探索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现代税收管理制度、现代财政体制管理制度、现代投融资管理制度、现代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五大制度体系,为推进北海治理现代化作出财政贡献。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抓好各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加大转移支付与绩效考核挂钩力度,引导县区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贯彻零基预算理念,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准预算。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五)聚焦监督管理,兜牢兜实财政风险底线
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加大财政运行监督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完善监督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压实 “三保”主体责任,密切监测县级财政收支运行和 “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加大力度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完善政策、优化预算安排,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作用。
五、征询意见建议情况
市人大财经委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审核预算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组织专家组对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对市发改部门、工信部门、民政部门、残联部门、教育部门、交通部门等15个市直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对初步审查意见中,能立行立改的,例如国有资本经营内容不全面、社保基金预算没有报表、医保基金数据不准确等意见建议已充分吸纳完善;需要长期努力完善的,也将积极研究解决。同时,对市直部门的专题审议意见已反馈至相关部门并督促其及时研究完善。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北海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