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北海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北海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北海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市财政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指导下,以及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92.04亿元,同比减少50.24亿元,下降20.7%,收入总量继续排名全区第四位;其中:税收收入157.03亿元,同比减收58.6亿元,下降27.2%,主要是中石化北海炼化停产检修、电子信息制造业减产、房地产行业下滑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共减收近70亿元;非税收入35亿元,同比增收8.36亿元,增长31.4%,主要是大力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挖掘非税收入。剔除中石化停产检修和减税降费政策因素,财政收入同比增长4.1%。
2020年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10.19亿元,同比减少26.48亿元,下降19.4%,其中:税收收入84.97亿元,同比减收31.24亿元,下降26.9%;非税收入25.22亿元,同比增收4.76亿元,增长23.3%。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5.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04亿元、调入资金51.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49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2.65亿元。
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8.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0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93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6.93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45.63亿元,下降14.4%,主要是受疫情、中石化停产检修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非税收入33.78亿元,增长36.1%,主要是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挖潜增收。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69亿元,完成预算的98.36%,增长6%。主要支出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2亿元,增长15.2%;公共安全支出12.09亿元,增长2.7%;教育支出37.1亿元,增长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亿元,增长7.6%;卫生健康支出21.53亿元,增长19.5%,主要是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增长;城乡社区支出31.99亿元,下降19.9%,主要是部分重大项目从政府性基金支出;农林水支出23.05亿元,增长11.3%,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增长;住房保障支出4.05亿元,增长24.9%,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增长。
2.市本级执行情况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1.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9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5亿元、调入资金43.13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2.65亿元。
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99.7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2.5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7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2.1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9亿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1.29亿元,净结余为0。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3.2%。其中:税收收入25.73亿元,下降14.1%;非税收入24.39亿元,增长30.9%。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7亿元,完成预算的96.9%,增长4.5%。主要支出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亿元,增长20.1%;公共安全支出8.18亿元,增长3.9%;教育支出12.09亿元,下降15.4%,主要是2020年新建(迁建)学校较2019年减少7所,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亿元,增长8.2%;卫生健康支出8.35亿元,增长71.8%,主要是疫情防控资金投入增长;城乡社区支出26.53亿元,下降14.3%,主要是部分重大项目从政府性基金支出,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2%;农林水支出3.95亿元,下降5.3%,主要是加大对县区投入,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3%;住房保障支出2.99亿元,增长10.4%,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资金投入增长。
——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动用支出8,299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478万元,其中:补助县区270万元;市本级机关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资金4,821万元;“三保”政策性提标安排2,000万元。剩余1,70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332万元,支出2,507万元,较2019年执行数减少318万元,同比下降11.2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11万元,同比下降33.7%;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万元,同比下降99.48%;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67万元,同比下降1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27万元,同比增长31.7%,主要是支持打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脱贫攻坚等工作事项增加。
——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执行情况。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72.54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11.5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3.1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59.3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03亿元。市本级财力补助县区11.52亿元,较年初预算4.84亿元增加6.68亿元,主要是年初预算部分专项资金和上级补助市本级资金二次分配到县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经市十五届人大第三十五次常委会审议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统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2.33亿元,其中:基金收入81.88亿元,下降30.1%;上级补助收入1.4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3.5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收入6.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44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9.16亿元,其中:基金支出79.08亿元,增长7.1%;上解上级支出6.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76亿元;调出资金42.86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17亿元。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2.08亿元,其中:基金收入72.8亿元,下降32.2%;上级补助收入1.44亿元;债券转贷收入23.5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收入6.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 18.27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0.87亿元,其中:基金支出52.26亿元,下降22.4%;上解上级支出6.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7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93亿元(含市本级财力补助7.4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11.4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支出4.02亿元;调出资金37.0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8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8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4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97万元。
2.市本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3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1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3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4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9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8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7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9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24亿元,主要是从2020年起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全区统收统支,2020年末累计结余全部上解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02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7.0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4.99亿元。
2.市级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15亿元,完成预算的124.0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6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8亿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4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4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7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5.95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债务防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59.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1.7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8.1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10.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39亿元),各县区政府债务限额49.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6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7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21.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3.82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73.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8.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4.89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23.84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1.4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供水、环保、旅游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县区12.42亿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棚户区改造、养老、环保、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4.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2020年,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12.2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1.51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0.69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使用11.41亿元,转贷县区0.79亿元。
5.政府债券还本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债券还本额13.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2.8亿元,专项债券还本0.76亿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债券还本额12.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1.92亿元,专项债券还本0.76亿元。
以上到期债券本金均已按时偿还。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债务付息支出3.46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1.6%;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78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4.5%。全市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2020年,市本级一般债务付息支出2.38亿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2%;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44亿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6.1%。
7.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分年度看:2021年到期本金22.02亿元;2022年到期本金20.26亿元;2023年到期本金61.72亿元;2024年到期本金23.74亿元;2025年到期本金18.52亿元;2026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69.33亿元。
以上报告的2020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待决算汇编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工作成效
2020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各项预算决议,全面推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树牢“政府过紧日子、老百姓过稳日子”思想,攻坚克难,实干担当,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综合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决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求,强化财政资金和政策保障,全力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落实自治区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28条”、抗疫情稳增长“16条”等系列财税政策,坚决支持打赢复工复产保卫战。一是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筹措资金1.35亿元保障疫情防控,开通防疫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全天候确保资金快速到位;争取债券资金7.65亿元用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硬仗贡献财政力量。二是全力援企稳岗稳就业。筹集“稳就业”资金共计3.88亿元。其中就业专项资金9,187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4,96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2亿元、创业就业相关工作资金2,461万元,充分发挥财政稳就业职能作用。三是做实做细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市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费合计15.03亿元,其中:社保缴费减免6.36亿元、税务部门新增减税降费8.67亿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四是落实土地出让金缓缴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出让金延期缴纳政策,对符合延期条件的15家用地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11.44亿元,允许延长缴款时间,有效地缓解用地企业资金压力。五是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用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企业物流补贴、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补贴。积极开展复工贷款财政贴息,共340家企业申请复工贷款,获银行授信金额33亿元,放款金额18亿元,各级财政补贴金额3,596万元。安排500万元用于担保费用补贴及担保代偿损失,开展应急转贷业务,为企业节约转贷费2,000多万元,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二)更加积极有为,财政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
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稳增长。一是向上争取资金创新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研究部署,主动对接上级,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对冲财政收入下降形成的资金缺口。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119.35亿元,同比增长26.6%,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市管县改革以及调整完善市级财政管理体制,充分激发县区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020年市本级财力补助县区19.27亿元,同比增长49.5%。合浦县获得自治区绩效激励奖励资金2,000万元,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0.05亿元,位居全区县域第6位,较2019年提升2位;增速位居全区县域第5位。三是加快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全年共争取到直达资金30.84亿元,制订支出目标作战图,实施每月一通报,高效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支付工作。建立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监控机制,定期对直达资金使用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直达资金的高效安全使用,切实惠企利民。四是兜牢“三保”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健全对县区财政运行的监控机制,着重加强县区预算及财力平衡的前置审核,对县区财政运行实施跟踪监控,坚决杜绝出现新增赤字。我市“三保”工作得到了财政部广西监管局的高度肯定和表扬。五是加强预算管理支持“六稳”“六保”。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在预算编制环节对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统一按10%比例压减,节约可用财力8.87亿元;在预算执行环节,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2.68亿元,收回预计年内无法支出项目资金3.31亿元,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工作。
(三)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改善民生,全年财政民生支出161.9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6.1%。积极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教育专项资金5.07亿元,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大力实施中小学校建设“三三零”工程和“三名”工程。积极推进创城及旅游文体事业发展。市本级筹措资金12亿元,保障“创城”工作开展;安排旅游发展资金7,000万元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6.53亿元扶持北海市银基国际滨海旅游度假中心项目,支持我市旅游事业发展和推进重大文旅项目落地生根。安排8.25亿元修建博物馆和档案馆、青少年及妇幼活动中心等一批文体活动中心,促进文体事业更上一个台阶。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及市政府70项重点工作顺利实施,落实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38.48亿元支持“五网”建设,安排23.08亿元建设向海大道、西村港大桥等项目,打通向海经济发展之路,拉动临港产业发展;安排1.48亿元用于城市畅通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安排背街小巷改造资金5.7亿元,积极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加大社保资金统筹力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8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保障标准全区最高;提高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其中机构抚养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散养孤儿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550元。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足额安排资金支持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5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的扩建(搬迁)项目,争取抗疫特别国债4.3亿元支持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筹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99亿元,有效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确保全市人民 “医有所保、病有所依”。积极推进科技领域事业发展。落实建设资金1亿元保障自然资源部海洋四所建成使用,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发展提供优质平台。安排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1,900万元支持我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事业发展。安排北部湾国际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建设经费共2,866万元,率先在全区打造北部湾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四)深入攻坚克难,实施三大攻坚战取得新突破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强化脱贫攻坚投入保障。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7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48亿元,人均投入规模3,371元,达到自治区要求的1.69倍,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财力保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制定《关于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北海市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不断规范资金使用、落实减贫成效。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增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的能力,全年安排政府债券还本资金1.36亿元,政府债券付息资金7.24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12.2亿元,有效缓释到期政府债券偿付风险。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超额完成年度累计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全力支持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26亿元,同比增长43.7%,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积极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扎实开展涠洲岛人工鱼礁项目、铁山港码头冶炼废渣清运和消纳处置、关闭“地下水超采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精心呵护好“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北海发展最大优势。
(五)服务发展大局,产业升级发展实现新进步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北海时嘱托,落实市委市政府“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发展思路,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打造向海经济产业,推动全市产业升级发展。支持三大千亿元产业发展。投入27.3亿元支持打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三大依托港口型产业发展,下好产业布局“先手棋”。支持打造新经济产业集群。安排红树林金融小镇建设资金2.53亿元、招商专项扶贫资金78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5,100万元,大力支持我市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打造我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支持渔业产业升级发展。安排渔业生产用油补贴1.34亿元,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船发展资金6,034万元,支持大中型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产项目,提升海洋捕捞渔船装备技术水平。安排6,370万元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现代化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重振北海南珠品牌。
(六)坚持创新驱动,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
坚持改革促发展,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增强财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各项财政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铁管委、涠管委、经济发达镇合浦县白沙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教育、科技、交通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其他专项领域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园区)财政管理关系。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审核批复,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达到630多个,同比增加56%,涉及金额46.98亿元,实现除涉密部门全覆盖。开展2019年度64个部门264个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反馈。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成效, 2020年市本级在2019年对44家实施购买服务改革的基础上扩大至市本级除教育、医疗机构外的所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预算金额1.72亿元,增长19.5%。改革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被评为全区购买服务改革先进单位。巩固提升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拓展“政采云”平台,新增乡村振兴(扶贫)馆、服务超市、履约验收系统等新功能,在全区率先实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及异地分散评标,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全市“政采云”平台交易超过2.5万单,交易金额超37亿元。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评中政府采购指标获全区第一名。财政评审管理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评审机制,坚定文化引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全面提升财政评审工作水平。全年累计评审预结算项目354个,涉及工程384项,审核资金56.94亿元,审定金额49.60亿元,合理审减资金7.34亿元,审减率12.89%。大力推广社会和资本合作工作。实施PPP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倒排工作时间表,实行督查通报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市辖区PPP工作指导力度,重点推进9个PPP项目,有效拉动社会投资,缓解我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投入不足短板。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全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覆盖,全面取消市、县区纸质凭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提前完成自治区改革目标任务。大力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完成248个单位电子基础信息采集与培训工作,基本实现用票单位电子票据全覆盖,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全面电子化。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我市7家国有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共划转国有股权1.88亿元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回顾“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为理财思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五年财政收入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026.48亿元,较“十二五”增加484.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两位数, 年均增长10.8%。二是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 达到1,116.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达到两位数, 年均增长10.32%。三是五年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首次突破600亿元,达到607.82亿元。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这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偏小,土地财政依赖性较强;支出刚性需求大,紧平衡特征明显;一些部门预算单位支出进度滞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重大项目储备不足,向上争取资金力度需要进一步提升;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力度还需要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持续改进工作,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促发展和防风险,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把十九届五中全会工作要求和谋划落实到2021年的开局起步中,把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人大监督工作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工作中,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
二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继续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加大财政统筹盘活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办事业。
四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工业等产业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六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科学稳妥安排收支预算,合理安排政府债券规模,既发挥好债券资金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也为今后财政政策实施留出空间,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代编全市财政收入草案
按照我市2021年经济工作预期目标、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全年全市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230.5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200.5亿元,同比增长27.7%;非税收入30亿元,同比下降14.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6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54.52亿元,同比增长19.5%;非税收入28.44亿元,同比下降15.8%。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本级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127.86亿元,同比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3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33.73亿元,同比增长31.1%;非税收入19亿元,同比下降22.1%。
财力测算: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73亿元,自治区基数财力补助11.53亿元,城区上解收入2.44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7.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12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0.17亿元,扣减上解自治区1.99亿元,预计2021年市本级可筹措财力92.81亿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保工资、保运转支出。2021年市本级保工资、保运转支出27.7亿元,其中:安排部门单位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18.56亿元,市本级统筹安排9.14亿元,主要项目为预留增人增资经费0.7亿元、预留绩效奖(绩效工资增量)7亿元、辅警人员经费0.55亿元、边海防转隶人员及运转经费0.59亿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0.3亿元。
——项目支出。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总体要求,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确保我市“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共安排项目支出65.11亿元。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0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09.7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1亿元,污水处理费、港口建设费等其他基金收入0.9亿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86亿元,其中:其中:当年安排项目支出78.94亿元,调出资金27.9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财力)。
(四)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可用财力,安排项目支出117.08亿元,其中:公共预算可用财力65.11亿元,政府性基金(扣除成本及专项计提后)可用财力51.97亿元。安排的重点支出和项目具体如下:
1.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安排支出21.6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市对园区现行体制补助支出 | 40,000 | 按市对园区 体制安排 |
2.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资金 | 21,500 | 桂惠贷财政贴息3000万元,扶持企业优惠政策补助10000万元 |
3.回拨园区平台公司收益 | 154,442 | 政府性基金,按市对园区体制安排 |
2.加快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安排支出5.66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市对涠洲岛旅游区体制补助 | 14,948 | 按涠洲岛旅游区新体制安排 |
2.北部湾旅游集散中心 | 12,480 | 政府性基金,土地划拨费用 |
3.新航线培育资金 | 7,500 | 增加北海机场旅客吞吐量给予奖励 |
4.旅游发展及广西文旅大会资金 | 7,000 | 促进全域旅游资金和举办广西文旅大会资金 |
5.现代金融服务业奖励扶持资金 | 3,200 | 促进金融服务业奖补 |
6.开行动车奖励资金 | 3,000 | 至北京、重庆、深圳、成都动车开行奖励 |
7.服务业专项资金 | 1,200 | 新增入库服务业企业扶持,在库服务业企业培育、开展“一事一议”扶持 |
8.银滩旅游度假区项目经费 | 771 | 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项目资金 |
9.科技高端服务业集聚区运行经费 | 184 |
3.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支出3.3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14,753 | 产业发展7400万元,农田水利大会战4685万元,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2468万元 |
2.乡村风貌提升项目 | 3,908 | 全域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343.8万元,农房特色风貌塑造3564.5万元 |
3.营盘中心渔港项目(公益性部分)市级补助 | 2,658 | |
4.农田水利大会战前期经费 | 2,000 | |
5.“美丽北海”乡村建设项目经费 | 1,632 | |
6.振兴南珠产业发展资金 | 1,447 | |
7.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 | 1,202 | |
8.旺盛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1,000 | |
9.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 | 950 | |
10.合浦水库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 | 500 | |
11.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经费 | 438 | |
12.防护林场牛尾岭水库水源林树种改造项目 | 279 | |
13.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经费 | 143 | |
14.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117 |
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安排支出0.5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 | 1,536 | |
2.行政审批经费 | 659 | |
3.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经费 | 576 | |
4.区域评估奖励经费 | 200 | |
5.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 | 175 | |
6.企业设立登记智能审批系统 | 105 |
5.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安排支出26.92亿元。
(1)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安排支出15.12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向海大道建设项目 | 77,234 | 政府性基金 |
2.廉州湾大道 | 54,000 | 政府性基金 |
3.西村港大桥 | 20,000 |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安排支出6.6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背街小巷建设 | 14,000 | 政府性基金城市维护配套费收入安排 |
2.主次干道提质增效及亮化工程 | 10,000 | |
3.银滩西区绿道 | 3,500 | |
4.海丝路广场(公园) | 3,000 | |
5.拉萨路(金海岸大道-云南路) | 2,000 | |
6.西南大道回建区工程 | 2,000 | |
7.银滩东区黄海路新建工程 | 2,000 | |
8.铁路东段绿廊 | 700 | |
9.城市畅通工程 | 10,500 | |
(1)美景路(侨港-三千海) | 2,200 | 城市畅通工程 |
(2)浙江路(上海路—南珠大道) | 2,000 | 城市畅通工程 |
(3)重庆路(西藏路-金海岸大道) | 1,500 | 城市畅通工程 |
(4)杭州路(广东路至上海路段) | 500 | 城市畅通工程 |
(5)海南路[含海南路贯通工程以及(上海路至湖北路段)] | 800 | 城市畅通工程 |
(6)武昌路(上海路-河南路) | 750 | 城市畅通工程 |
(7)江岭路(西南大道至上海路) | 750 | 城市畅通工程 |
(8)湖北路(北部湾东路-北海大道) | 400 | 城市畅通工程 |
(9)北星路(北部湾路-湖海路) | 350 | 城市畅通工程 |
(10)湖北路(北部湾至茶亭路) | 350 | 城市畅通工程 |
(11)湖海路(北星路-南珠大道) | 300 | 城市畅通工程 |
(12)西南大道(K2+380——K4+034.081段) | 200 | 城市畅通工程 |
(13)站南路(禾塘路-新世纪大道) | 200 | 城市畅通工程 |
(14)湖海路(南珠大道-天津路) | 100 | 城市畅通工程 |
(15)江岭路(河南路至南珠大道) | 100 | 城市畅通工程 |
(3)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安排支出5.1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零星工程结算款 | 10,000 | |
2.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6,000 | |
3.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经费 | 5,097 | |
4.绿地及道路绿化管护专项经费 | 3,300 | |
5.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经费 | 3,075 | |
6.竹林大道工程及东区城市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 2,500 | |
7.排水设施管护、清淤经费 | 2,460 | |
8.公交运营补助资金 | 2,000 | |
9.城市行政执法保障经费 | 1,571 | |
10.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经费 | 1,000 | |
11.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经费 | 1,000 | |
12.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 | 953 |
6.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程”安排支出6.5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冯家江海域)水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 | 22,017 | |
2.红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9,916 | |
3.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2,617 | |
4.蚂蟥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1,800 | |
5.湖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1,985 | |
6.广东路至上海路(北部湾路以北)主干道排水改造工程 | 1,687 | |
7.内港避风锚地整治维护项目 | 1,500 | |
8.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 1,300 | |
9.大冠沙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1,150 | |
10.污水处理泵站运行经费 | 1,129 | |
11.北海村大水沟排水整治工程 | 1,000 |
7.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安排支出1.27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2,700 | |
2.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 | 2,100 | |
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212 | |
4.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地形图修补测项目 | 960 | |
5.北部湾国际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升级建设经费 | 866 | |
6.“一张图”数据整合建库及共享项目建设 | 716 | |
7.规划许可技术审查服务项目 | 400 | |
8.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及工作经费 | 200 | |
9.“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 | 115 |
8.积极发展民生社会事业安排支出26.45亿元。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支出14.21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桂电北航转设经费 | 80,000 | |
2.北海健康养生职业学院扶持资金 | 9,578 | |
3.北航北海学院回购款 | 8,552 | |
4.“三三零”工程项目 | 7,600 | |
5.职业学院教学保障 | 5,657 | |
6.高中攻坚设备及项目建设 | 4,000 | |
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设备及项目建设、智慧校园建设 | 4,000 | |
8.高中教师及生均经费 | 3,140 | |
9.续建工程项目 | 2,850 | |
10.新建成学校设施设备配套 | 2,400 | |
11.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经费 | 2,176 | |
12.县区新建学校项目奖补 | 2,040 | |
13.北海职业学院教学综合楼 | 1,350 | |
14.民办教育奖补 | 1,000 | |
15.十三中配套规划路 | 550 | |
16.海城区二小新校区西侧规划路 | 250 |
(2)深入推进“健康北海”建设安排支出3.43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二医院迁建工程 | 11,516 | |
2.公立医院运行补贴 | 6,302 | |
3.市本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 | 4,000 | |
4.名医工程 | 3,336 | |
5.妇幼保健院异地搬迁项目征拆费 | 1,093 | |
6.药品零差价财政补助经费 | 865 | |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补助经费 | 679 | |
8.从业人员免费预防健康体检经费 | 600 | |
9.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经费 | 531 | |
10.除四害经费 | 299 | |
11.开展全市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经费 | 256 | |
12.医疗联合体建设补助资金 | 210 | |
13.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 200 |
(3)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支出4.07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 12,822 | |
2.公务员医疗补助 | 4,772 | |
3.城乡居民医疗补助 | 4,090 | |
4.离休人员、厅级干部和劳模医疗费 | 1,970 | |
5.企业离退休人员计生费 | 1,863 | |
6.80周岁以上高龄生活津贴补助 | 1,861 | |
7.市本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 | 961 | |
8.市本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655 | |
9.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慰问、关爱经费 | 590 | |
10.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医疗保险 | 495 | |
11.生活无着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费 | 277 |
(4)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安排支出4.74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东郡足球公园 | 7,400 | 政府性基金,土地划拨费用 |
2.冠头岭公园 | 5,000 | 政府性基金,土地划拨费用 |
3.北海博物馆和档案馆 | 5,000 | |
4.大江埠足球公园 | 4,700 | 政府性基金,土地划拨费用 |
5.黄金北岸项目 | 2,000 | |
6.青少年及妇女活动中心 | 1,900 | |
7.市本级文化发展资金 | 900 | 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创作、珠还合浦音乐剧等项目 |
8.“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等国际、亚洲、国内重大赛事活动 | 700 |
9.大力推进“平安北海”建设安排支出3.7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1.监所留置场所项目 | 6,400 | |
2.平安城市建设二期 | 2,717 | |
3.消防训练基地 | 2,590 | |
4.第一看守所异地搬迁工程 | 2,500 | |
5.第二看守所异地搬迁工程 | 2,215 | |
6.强制隔离戒毒所扩容改造项目 | 1,600 | |
7.车辆管理及电动车管理经费 | 700 | |
8.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二期) | 679 | |
9.科技强警经费 | 600 | |
10.交警第三大队营房建设经费 | 596 | |
11.公安办案业务经费 | 528 | |
12.铁山港临海工业园特勤消防站 | 500 |
10.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及其他重要支出6.16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 | 10,000 | |
2.预备费 | 10,000 | |
3.市对县区奖励补助 | 10,000 | |
4.基层党建专项经费 | 6,649 | |
5.财税收入征管经费 | 3,700 | |
6.纪委监委运转及办案经费 | 3,420 | |
7.党校搬迁工程二期建设经费 | 1,000 | |
8.市本级上级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 1,000 | |
9.爱国主义及科普教育体验馆 | 1,000 |
11.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4.92亿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 (万元) | 备注 |
1.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 5,450 | |
2.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24,600 | |
3.地方一般债券发行费 | 100 | |
4.政府偿债支出 | 12,901 | |
5.平台公司付息 | 6,248 | |
6.政府偿债支出 | 45,410 | 政府性基金 |
7.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 40,600 | 政府性基金 |
8.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 13,465 | 政府性基金 |
9.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费 | 400 | 政府性基金 |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预备费安排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情况。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3亿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市本级安排“三公”经费3,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7万元。
——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保障市本级各部门和市辖县区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年度预算前,市财政已预安排了一些必要的支出,包括市直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对困难群体的节前慰问费、部分项目进度款、历年土地和工程欠款、对市辖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等。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06.7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09.76万元,上年结余297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11.1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7.81万元,主要支出事项为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风险补助、市投资引导基金公司经营性补助等;调出资金123.3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财力)。
年终滚存结余295.61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从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统收统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在编制2020年年初预算时保留了该项基金的收支情况。从2021年开始,我市的社保基金预算中不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数。
1.代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3.44亿元,下降42.73%(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因素,增长10.7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4亿元,增长4.5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60亿元,增长18.28%。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57亿元,下降52.27%(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因素,增长8.5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93亿元,增长7.5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98亿元,增长21.06%。
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3.8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8.86亿元。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77亿元,下降52.04%(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因素,增长11.8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4亿元,下降0.6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60亿元,增长18.28%,主要因为 2020年2-6月职工医疗保险实行降费率。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8.68亿元,下降60.65%(剔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治区统收统支因素,增长8.5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4亿元,增长7.2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98亿元,增长21.06%。
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8.03亿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努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继续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增收节支。努力开源增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逐步优化收入结构。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资产资源力度,统筹协调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形成收入组织工作合力,深挖增收潜力。加大争取上级支持力度,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北海特殊性因素,强化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大力倾斜支持。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债务资金、存量资金、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基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的联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节支管理,一般性支出和一般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统一压减5%,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探索建立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
(二)加力提质增效,全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和资金更加紧密的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区域等政策形成合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民生建设、先进制造、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深入开展减税降费调研和政策宣传,努力提升减税降费成效,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减负担。优化投入方式,推广运用PPP模式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加强PPP项目储备、入库、落地和规范运作。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 “双百双新”重点产业项目发展,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保障民生,稳步提高人民群众福祉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让老百姓过稳日子思想。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财政保障体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加大财力下沉,支持基层“三保”支出。实行县级“三保”预算预先审核,定期报告“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动态调整“三保”重点关注名单,做好应急处置机制。聚焦民生补短板,持续大力支持公共安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奋力实施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合力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打破体制机制藩篱,激发加快发展活力。探索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现代税收管理制度、现代财政体制管理制度、现代投融资管理制度、现代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五大制度体系,为推进北海治理现代化作出财政贡献。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转移支付与绩效考核挂钩力度,引导县区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五)致力严格管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高度重视政府债券使用管理,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快建立专项债券项目筹划、储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储备一批、发行一批、建设一批、接续一批公益性建设项目。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既定的化债计划,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禁止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强化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管,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债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为加快建设向海经济发达的活力北海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