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一、2021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1,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86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500万元、调入资金4,8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2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66,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880万元、上解支出12,84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25万元,扣减结转下年使用4,325万元,净结余为零。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0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2.74%,同比减少23,307万元,下降24.71%。其中,税收收入57,291万元,同比减少24,672万元,下降30.10%,主要是受疫情、房地产市场下滑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同比减少28,290万元,下降63.48%(主要受上年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清算一次性缴交土地增值税3.25亿元);非税收入13,713万元,同比增长11.0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9.3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880万元(含本级预算安排及上级补助支出),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22.15%,下降2.70%。主要科目支出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15万元,占比为8.88%;
国防支出260万元,占比为0.17%;
公共安全支出5,875万元,占比为3.95%;
教育支出42,884万元,占比为28.80%;
科学技术支出83万元,占比为0.0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万元,占比为0.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84万元,占比为12.35%;
卫生健康支出11,636万元,占比为7.82%;
节能环保支出3,084万元,占比为2.07%;
城乡社区支出15,151万元,占比为10.18%;
农林水支出20,688万元,占比为13.90%;
交通运输支出29万元,占比为0.0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32万元,占比为0.56%;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2,027万元,占比为1.36%;
金融支出3,115万元,占比为2.09%;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85万元,占比为0.59%;
住房保障支出8,052万元,占比为5.4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60万元,占比为1.05%;
其他支出206万元,占比0.14%;
债务付息支出704万元,占比为0.47%;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万元,占比0.003%。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全区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040万元,动用支出869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剩余171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74万元,支出61万元,较上年减少51万元,同比下降45.5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同比下降47.62%;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同比下降45.05%。压减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校园安全防范项目,安排我区14所小学、幼儿园的维修加固围墙,设置防护网30米,安装升级视频监控200个。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922万元,经海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2万元全部调入2021年预算,统筹用于“三保”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245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5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03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135万元,其中:基金支出5,475万元,下降85.65%;调出资金4,6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1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78%,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56.4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631万元,完成预算的98.2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7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5%。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1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全部用于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债务防控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债务管理,全区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1年,北海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政府债务总限额为26,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800万元。
——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4,754万元,政府债务率13.49%。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9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800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
——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我区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再融资债券转贷情况。2021年我区再融资一般债券4,5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债券还本支出。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我区政府一般债券还本5,00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704万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0.47%;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13万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3.89%。我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未来政府债券到期情况。2022年我区到期债券本金6,320万元,利息91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70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12万元);2023年我区到期债券本金2,850万元,利息6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3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12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与实际决算数相比可能会有一些差距,待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再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主要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突出民生兜底,持续增加人民群众福祉
一是积极推进教科文体事业发展。我区教科文体领域支出43,172万元,同比增长6.79%。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设施保障水平,筹措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改善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565万元;安排学校公用经费3,266万元。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落实筹措落实乡村教师招聘财政奖补资金103万元,新开工建设二十一小、二十二小、和苑幼儿园等一批学校。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我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43万元。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养老金,落实就业财政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落实社会救助财政补助政策,安排高龄生活津贴补助504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7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我区卫生健康领域支出18,203万元。推进高德卫生院、地角卫生院改造提升工作,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改造投入使用;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发展。我区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支出2,606万元,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共1,806万元,加快推进“三无”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街区品质。
2.强化收支管理,财政运行稳中提质
一是组合施策,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向上争取资金,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82,868万元,有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立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全面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收尽收。加快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定期对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加强对直达资金使用部门监督和检查,确保直达资金高效安全使用。二是精准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我区共筹措乡村振兴资金3,181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4万元),为我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治理、风貌提升等工程提供了资金保障,加快推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安排1,200万元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稳产达产、降低企业成本。统筹安排1,710万元资金兑现“桂惠贷”有关优惠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桂惠贷”投放,促进企业稳产增效。全力保障“三保”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三保”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全面清点“家底”,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3.加强风险防控,提高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全面厘清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政府性债务制度建设,构建全面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二是防范化解基层“三保”风险。全面压紧压实各部门保障责任,突出“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库款保障,加强督查指导,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圆满完成年度化解任务。
4.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我区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成功上线试运行,这标志我区的财政管理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财政在资金监管上跨入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新组建光远集团。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资源,依法合规向光远集团注入资金和优质资产资源,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政府采购流程全部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实施,采购活动全程留痕且无纸化进行,实现全程不见面开标、评审。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
过去的一年,全区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这是区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政协监督指导结果,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财政“三保”压力剧增,政府重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资金保障渠道有待拓宽,全面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些绩效不高的政策资金仍在执行,低效无效的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运行风险不断凸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项予以解决。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中国共产党北海市海城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幸福新海城而努力奋斗的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积极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我区2022年经济工作预期目标、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5,265万元,同比增长6.00%;其中:税收收入61,358万元,同比增长6.18%;非税收入13,907万元,同比增长1.41%。
2022年海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财政收入完成数 | 2022年预算 | 增减额 | 增减率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71,004 | 75,265 | 4,261 | 6.00% | |
(一)税收收入 | 57,291 | 61,358 | 4,067 | 7.10% | |
增值税 | 20,449 | 21,500 | 1,051 | 5.14% | |
企业所得税 | 2,656 | 2,800 | 144 | 5.42% | |
个人所得税 | 1,181 | 1,250 | 69 | 5.8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95 | 4,400 | 205 | 4.89% | |
房产税 | 5,056 | 5,400 | 344 | 6.80% | |
印花税 | 2,066 | 2,200 | 134 | 6.49%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391 | 3,600 | 209 | 6.16% | |
土地增值税 | 16,275 | 18,151 | 1,876 | 11.53% | |
车船使用税 | 1,966 | 2,000 | 34 | 1.73% | |
其他税收收入 | 56 | 57 | 1 | 0.97% | |
(二)非税收入 | 13,713 | 13,907 | 194 | 1.41% | |
专项收入 | 2,923 | 3,000 | 77 | 2.63% | |
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 | 1,750 | 1,800 | 50 | 2.86% | |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 | 1,173 | 1,200 | 27 | 2.3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78 | 5,071 | 1,193 | 30.76% | |
罚没收入 | 4,377 | 1,433 | -2,944 | -67.26%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 - | - | -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2,535 | 4,398 | 1,863 | 73.49% | |
其他收入 | 0 | 5 | 5 | - | |
2.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7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资金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8,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1万元,扣减上解支出12,074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万元,预计2022年全区可筹措财力116,049万元。
2022年海城区预算可用财力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2021年年初预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较上年增减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131,375 | 128,143 | -3,272 |
1.当年公共预算收入小计 | 105,048 | 75,265 | -29,783 |
(1)税收收入 | 90,087 | 61,358 | -28,729 |
(2)非税收入 | 14,961 | 13,907 | -1,054 |
2.上级补助收入小计 | 15,220 | 43,707 | 28,487 |
(1)返还性收入 | 6,453 | 6,453 | - |
(2)基数和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 8,767 | 37,254 | 28,487 |
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 5,506 | 5,681 | 175 |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 | 1,922 | 171 | -1,751 |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 | 5 | 1,000 | 995 |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入 | 9,180 | 8,000 | -1,180 |
二、上年结余 | - | - | - |
三、债务转贷收入 | - | - | - |
四、上解上级支出 | 26,438 | 12,074 | -14,364 |
五、债务还本支出 | 500 | 20 | -480 |
六、统筹可安排财力 | 104,437 | 116,049 | 11,612 |
3.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049万元中:67,649万元用于保工资,6,107万元保运转,42,293万元重点保障教育、城乡环卫保洁、乡村振兴、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本年度安排“三公”经费239万元,下降12.77%,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下降4.5%;因公出国(境)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95万元,增长35.7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下降63.64%。
——预备费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15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海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项 目 | 金额 | 支 出 项 目 | 金额 |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 | 75,26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633 |
其中:财政组织的收入 | 13,907 | 二.国防支出 | 214 |
二、自治区“四税”基数返还 | 1,930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5,151 |
三、中央“两税”及所得税返还 | 4,523 | 四.教育支出 | 37,755 |
四、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2,690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283 |
五、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 2,296 |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98 |
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 | 32,268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767 |
七、调入政府性基金 | 8,000 | 八.卫生健康支出 | 7,284 |
八、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000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39 |
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71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14,614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5,255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5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646 | ||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384 | ||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 | 6,080 | ||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631 | ||
十七.预备费 | 1,150 | ||
十八.其他支出 | 5,150 | ||
十九.债务付息支出 | 703 | ||
二十.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7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小计 | 116,049 | ||
上解上级支出 | 12,074 | ||
债务还本支出 | 20 | ||
收入合计 | 128,143 | 支出合计 | 128,143 |
5.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安排情况。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73,7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649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预发绩效奖、预发事业绩效增量等;日常公用支出5,0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2万元。占可统筹使用财力的63.56%。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项目支出安排42,293万元,占可统筹使用财力的36.44%。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再统筹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后考虑建设发展的顺序安排项目资金。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支出资金安排情况:
(1)经济稳健发展安排支出2,162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加快发展服务业 | 500 | |
推进项目建设 | 1,630 | 高德渔港、项目前期、投资促进经费等 |
加快旅游业发展 | 32 |
(2)市域基层治理安排支出3,882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数字海城平台项目 | 361 | |
提升基层组织引领水平 | 689 | 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党建经费等 |
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 | 2,832 | 社区工作者经费 |
(3)创城建设安排支出1,418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创城经费安排 | 340 | |
老旧小区、三无小区治理 | 250 | |
背街小巷改造工程 | 828 |
(4)乡村振兴安排支出2,750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乡村振兴 | 2,750 | 含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 |
(5)民生幸福安排支出23,263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发展高品质教育 | 7,440 | 含二十一小、二十二小建设经费等 |
推进健康海城建设 | 2,748 | |
疫情防控经费 | 800 | |
发展文体事业 | 40 | |
就业和社会保障 | 3,235 | |
环卫作业市场化 | 9,000 |
(6)安全发展安排支出2,918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平安海城建设 | 2,918 | 含辅警、消防、武警经费 |
(7)改革创新安排支出194万元。主要项目有:
项目名称 | 安排金额(万元) | 备注 |
改革创新 | 194 |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2022年预算所有支出必须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要求所有部门(含本级及下属单位)必须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2022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报送。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1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51万元,比增32.4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59万元,下降0.33%。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5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51万元,比增37.6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30万元,比增4.67%。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52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94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按照我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测,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计为8,213万元,其中,基金收入2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征地搬迁奖励金)预计为8,0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计为8,213万元,基金支出213万元,调出资金8,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国有独资企业2021年收支情况,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财力)。收支相抵结余为零。
(六)政府债务预算安排
2021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4,75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9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800万元。预计2022年需化解政府债务7,235万元,其中:2022年到期应偿还自治区债券本金6,320万元,债券利息915万元。2022年计划申请再融资债券6,300万元,预算安排还本20万元。
(七)“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区“三保”支出需求92,959万元,预算共安排92,959万元,其中保民生支出25,503万元,保工资支出62,361万元,保运转支出5,095万元。
(八)预算草案批准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为了保障我区各部门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年度预算前,区财政已预安排了一些必要的支出,包括我区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对困难群体的慰问费、部分涉及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将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在加快财源税源建设上聚焦发力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组织收入与培育税源两手抓,继续关注税制改革变化,及时应对政策性减收影响。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涵养优质财源税源。做好中大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疑点数据核对,查漏增收,努力弥补财政收入缺口。切实增强协税护税意识,健全协税护税机制,积极提供涉税数据,形成良性税收综合治税合力,同时扶持存量企业,主动服务增量企业,让企业焕发活力安心发展,产生更大的税收效益。
(二)在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上聚焦发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三保”财力保障力度。一是严把财政支出关口。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突破”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两费。二是抓好政府预算统筹。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决压减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在着力保障民生福祉上聚焦发力
坚持改善民计民生,统筹财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将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二是支持解决好教育、养老、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三是慎始如终抓好疫情防控,加大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四是扎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集中财力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五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六是加强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七是支持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应急、维稳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在加强财政风险防范上聚焦发力
着力强化财政管理,防范各类财政金融风险。坚持科学理财、多方聚财。重点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积极筹措、合理安排偿债资金,确保不发生债务系统性风险。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防范财政财务管理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五)在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上聚焦发力
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升财政治理服务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指标系统,推进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保与年度预算相衔接。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负全区人民期望,与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一起,坚定信心,迎难奋进,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为加快我区现代化建设而不懈奋斗!
名 词 解 释
(1)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6)非税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8)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反应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9)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10)零基预算: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11)“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预算管理一体化:为深入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财政部制定了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和技术标准,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贯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建设一体化系统,将市县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目前全广西正在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