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钦州市浦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浦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2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捷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浦北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在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中主动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全县财税部门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努力克服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影响,全面实施“工业壮县、城乡美县、交通强县、旅游活县、科教兴县、项目富县”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强化税收征管,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扎实推动全县财税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的来说,全县财政运行平稳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26,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增长14.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1%,增长26.31%;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7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8%,增长26.2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0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37,778万元(年初预算加年度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等相应安排的支出,以下简称“预算”)的93.89%。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9,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2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8,1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00万元,调入资金9,1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223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3,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0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36万元。年终结余26,748万元。
(四)上级补助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上级补助收入338,1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5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8,520万元(其中:均衡性财力补助资金81,689万元,增长4.75%;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1,490万元,增长6.2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23万元。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已统筹用于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安排用于上级指定项目支出。
(五)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全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600万元,全年已动用完毕,主要用于日常应急、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82,1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162,300万元,专项债务119,800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79,1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9,346万元,专项债务119,800万元;2022年,我县债券发行执行数48,22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223万元(再融资债券22,700万元),专项债券17,000万元。
(七)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386,130万元调整为468,280万元,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386,130万元调整为468,280万元,收支平衡;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126,641万元调整为118,629万元,年度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126,641万元调整为118,629万元,收支平衡。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县认真落实上级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一是组织开展我县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共收到来自84个部门(单位)的197份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84份,涉及金额346,713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13 份,涉及金额108,569万元。二是在预算单位开展自我评价基础上,选取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7个部门和7个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财政再评价工作。评价结果7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二等”,1个重点项目支出评价结果为“一等”,6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二等”。三是组织开展我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在预算单位自行监控基础上,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机构组织开展2022年度财政预算绩效重点监控工作,对7个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四是制定出台了浦北县预算绩效管理五个环节的系列办法(或细则)及《浦北县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建立了浦北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0,73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9,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000万元,上年结余36,258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0,73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9,530万元,调出资金9,151万元。年终结余22,05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6,17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38,898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273万元,增长25.67%,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196万元,增长5.63%,年终结余47,97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6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
各位代表,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县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照《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批准。
五、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坚持多措并举,助力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完善税收征管协调联动机制。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积极发挥涉税信息平台优势,实现全县涉税信息及时共享,抓住征管薄弱环节,纵深推进税收共治制度,挖潜增收效果逐步放大;二是加强税收监管服务能力提升,出台《县领导联系服务重大税源企业工作方案》,跟进做好政策支持和征管服务;三是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动态监管,把好资金拨付关口,防范税收流失;四是强化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及时掌握上级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加大对接协调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3.81亿元,有效缓解了本级财政增支压力,同时积极向上申报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22年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项目16个,资金2.55亿元。
(二)兜牢民生保障,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坚持稳定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兜实兜牢“三保”底线,重点保障就业、教育、养老等基本民生支出,兜住了“三保”基本的底线,没有出现“三保”系统性风险;抓好就业保障,统筹就业补助资金2,35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筹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5,970万元,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91万元,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243万元等资金保障医改政策落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筹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725万元,及时足额拨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8,788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对象35,918人生活补助资金11,365万元,为弱势群体筑起一道生活保障线;及时足额拨付特困人员救助资金5,102万元、拨付636万元支持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6,217名城乡特困人员、63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1,504万元,为残疾人生活提供保障;拨付临时救助资金14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36万元。
(三)持续加大投入,支持教育和文化事业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增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国家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刚性要求,全年教育支出111,435万元,同比增长0.22%。筹措5,639万元足额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学生资助;足额保障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确保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到实处;优先保障教育校舍建设资金,累计拨付7,104万元,持续改善农村基本教学条件,有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持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提升群众文化素养,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11万元;做好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免费开放工作,累计安排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1万元;抓好乡村旅游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品牌创建,共获得旅游品牌创建奖补资金524万元,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策落实,做实做细惠民惠农政策各项工作
积极开展惠民惠农政策保障工作。扎实推进“一卡通”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梳理政策80项,已发放人数达17.14万人,发放惠农补助资金21,783万元;用活用好“桂惠贷”融资政策,进一步发挥浦北县政银企融资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桂惠贷”等政策惠及企业,助企纾困促进稳定发展,累计发放“桂惠贷”29.46亿元,投放金额在全区70个县(市)排第11名,惠及市场主体2526户,惠及市场主体户数排全区第3名,直接为市场主体减少融资成本5,834万元;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4,385万元,筑牢疫情防控网;积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红利落到实处,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有效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五)注重三农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保持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资规模总体稳定,多点发力,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筹措财政衔接资金18,046万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基层设施短板,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全年累计筹措资金6,932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4,168万元,惠及行政村255个、受益人口53.8万人次;支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推进水库移民整村项目和美化乡村风貌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乡村振兴建设取得新进展,筹措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60万元,整合水库移民资金3,500万元;同时,加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的力度,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为2,860万元,占土地收益的32.65%。
(六)深化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和监管,从根源上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成效的全过程管理,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和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致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大力推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覆盖,切实达到便民服务的目标。
各位代表,总的看来,2022全县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但财政工作仍面临巨大挑战和突出困难,主要有:传统支柱产业后劲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完全形成新的增长点,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财政“三保”支出保障压力巨大;预算绩效理念还未形成共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还未成熟,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未来几年我县将逐步进入偿债高峰期,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把脉,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3年全县预算编制将以零基预算和以收定支为原则,按照“有保有压,保障重点”“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科学编制支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刮骨疗伤的巨大勇气压减非刚性支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安排“三保”预算,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防范财政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合理控制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开源节流,积极培植后续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向上级争取更多转移性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在编制2023年预算收支时,要做到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3,033万元,总支出513,033万元。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13,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9,3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748万元,调入资金5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2,9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1,108万元。
全县组织财政收入预期目标142,882万元,同比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02,876万元,同比增长8%。分部门:税务部门79,882万元、财政部门63,000万元。
(二)全县上级补助收入安排
2023年,全县上级补助收入249,36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9,5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8,141万元(其中:均衡性财力补助资金73,45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1,4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28万元。
(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3,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6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108万元。
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主要支出安排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安排52,04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2,85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安排95,45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安排124,992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安排61,291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4,533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安排5,8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安排71,108万元、预备费及预留支出安排4,400万元、其他支出93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主要支出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6,5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2,844万元、教育支出安排123,40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21,3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31,7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7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1,58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48,50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安排7,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1,05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45,16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2,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45,16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83,166万元,调出资金5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0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21,13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47,975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3,159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63,6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7,48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21〕19号)规定,国有资本经营规模较小或有企业数量较少的市县可以不编制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县国有资本经营规模较小,因此2023年我县暂不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债券情况
目前自治区尚未下达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待自治区下达后,我们再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情况,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安排情况
2023年,将对所有部门预算项目(涉密除外),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所有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需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并对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县财政局将抽选部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要单位等进行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我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选取了部分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金额较大的部门整体和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财政再评价。
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的主要举措
2023年,为持续做好财政经济工作,紧扣县委县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围绕“四个新”总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发展,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六个县”发展战略,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着力引导金融政策支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保障资金供给有效匹配、合理充裕。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积极引导金融系统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确保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二)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重大战略资金需求。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一是加快推进新项目建设,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投资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特别是六硍风电、龙门风电三期等新能源项目,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尽快形成耕地占用税税源,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二是加大吸收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县城城市风貌改造提升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三是落实好“六个县”战略。坚持“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富裕新浦北”奋斗目标,持续推进“千企技改”工程,打造陈皮、木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轻工电子等4个百亿产业集群,形成梯次递进、结构合理的产业链条。四是加大推进解决历史土地遗留问题,争取形成新的财力增长点。
(三)着力强化筑牢底线思维,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保”是底线,必须保住绝对不能出问题。一要强化“三保”兜底保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特别要高度重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基本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着力强化“三保”动态监管。严格库款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清理消化暂付款,确保2023年暂付款只减不增,全力保障“三保”所需库款。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对可能出现的“三保”问题,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加以解决,将“三保”可能出现的疑点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兜底保障。继续抓好教师工资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地方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红利。一是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二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力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助力教育民生工程做优做强;大力实施名师和名校长培育工程,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聚力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浦北教育水平。
(五)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文明县城和城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玉林经浦北至钦州等高速公路建设;统筹推进一批老旧小区街区、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管网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竣工运营,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吸引力;实施“一镇一街一策”,彰显小镇特色,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农村改革集成升级,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