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玉林市北流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北流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2日在北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流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留抵退税规模空前、财政运行压力倍增的社会环境,全市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北流市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持续措施,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9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1.06 %,转移性收入471,3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33,7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24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4,7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80万元),收入总量为669,293万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4,2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91 %,转移性支出57,807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10,617万元、年终结余47,1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200万元,支出总量为669,293万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229.09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10.43万元,下降0.8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902.5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1.01万元,增长1.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30.19万元,增长38.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后,全区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结束后放开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其中:法院购置4辆新车,支出58万元;纪委监委购置1辆新车,支出21.34万元;市监局购置4辆新车,支出63.46万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购置6辆新车,支出86.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2.37万元,下降 7.26%。公务接待费支出326.15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21.44万元,下降6.16%。
2022年,全市会议费支出419.12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20.56万元,下降4.68%;培训费支出608.34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33.36万元,下降5.2%。
3.总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年中预算调整追加总预备费3,000万元,已动用2,392万元(其中防汛救灾经费155万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及购置应急医疗物资相关经费2,231万元、非洲猪瘟调运监管检查点相关经费6万元)。结余资金全部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支出,相关支出均已反映在对应支出科目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6.5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达预期所致);转移性收入115,22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5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14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8,500万元)。收入总量为164,923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5,883万元,完成预算的46.0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完成不达预期导致对应项目支出进度较慢);转移性支出29,040万元(为结转下年专款29,040万元)。支出总量为164,923万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支出。收支相抵,累计结余29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结转下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0,788万元,完成预算的97.2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2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58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83,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6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781万元。
收支相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7,32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8,292万元。
(五)债务情况。
2022年,自治区共转贷我市政府债券资金143,222万元,其中:
1.新增债券。
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6,322万元,其中:
(1)下达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27,822 万元。安排用于: 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项目268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35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1,182万元,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658万元,普通高中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04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0万元,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1,980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135万元,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660万元,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360万元,乡村振兴补助2,804万元,平政至扶新二级公路15,000万元。
(2)下达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8,500万元。安排用于: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金属制造产业园项目40,000万元,扩大学前资源建设项目13,500万元,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2,500万元,玉北同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9,000万元,玉林保税物流中心(B型)8,500万元,白马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3,500万元,清湾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楼1,500万元。
2.再融资债券。
自治区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资金26,900万元,全为一般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2021年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7,200万元,使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26,900万元,本级预算资金偿还300万元)。
3.全市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595,3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0,84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14,496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04,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0,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4,500万元,2022年我市严格在限额内举借债务,没有超出债务限额举债情况。
(六)2022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有关政策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玉林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北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系统协调的政策基础上,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财力支撑。
1.精准施策,加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59,300万元,惠及3.12万户(次)纳税人,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持续推动“桂惠贷”政策发力增效。全市累计发放“桂惠贷”401,600万元,共惠及2,307户市场主体,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7,879.57万元,着力提升“桂惠贷”的投放量和惠及面,精准滴灌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
用好用活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2022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项目602个,在保金额60,955.09万元,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积极落地财政奖励扶持政策。安排4,2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竣工投产、工业振兴、工业节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规上企业奖补等。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印发《北流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北财采〔2022〕4号),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以及阶段性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要求,推动稳住经济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助企纾困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2.聚焦重点,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持续推进园区建设。2022年,坚持以园区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以优化环境为手段,统筹安排超69,3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建设。重点推进金属制造产业园、高端服装绿色制造基地、综合智慧物流园和新材料产业园等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着力解决园区水、电、污、物流、环保等基础设施问题,不断提升园区吸引力和承载力,持续培育壮大优质财源,做大财政蛋糕。
顺利推进重点项目。2022年拨付专项债券资金76,000万元,支出进度达85.88%,全力支持广西(北流)轻工产业园、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玉北同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北流市扩大学前资源建设项目、白马镇和清湾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玉林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了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全年投入资金18,004万元,支持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资金 2,56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资金8,468万元,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投入资金5,678万元,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推动村内道路硬化、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村内环卫设施等项目开展。
3.加大投入,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年民生支出474,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1.13%。
发展更加优质均衡教育。全市教育支出226,509万元,占民生支出比重47.78%,同比增长5.04%。其中筹措资金 59,700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 44,100万元,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筹措资金 7,300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生活补助。
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101万元,其中本级安排援企就业稳岗和促进就业创业补贴资金200万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资金29,718万元,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9.65万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2,399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惠及全市约15万城乡参保居民;发放7-11月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502万元,落实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399万元,缓解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
支持惠农惠民政策落地。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惠农惠民补助资金11,467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1,916万元,惠及农户72109户、合作社(公司、大户)22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584万元,惠及农户205102户;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311万元,涉及2259台(套);发放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676万元,惠及16434人;发放巩固脱贫成效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资金807万元,惠及5729人;发放防返贫重点监测户1-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321万元,惠及13725人次;发放2022年验收脱贫户、监测户“以奖代补”产业项目补助资金1,947万元,惠及12702户63511人;发放2022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出省务工交通补助资金411万元,惠及13700人;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务补助资金494万元,惠及4327人,全面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让“一卡通”直通民心。
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2022年完成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344套(间),支出5,223.41万元,支出进度100%。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65万平方米,改造老旧小区住宅449户,改造小区19个,开工率100%,支出309.34 万元,支出进度91.1%。
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提升疫情防控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疫情救治能力,重点落实抗击“10 •17”新冠疫情专项经费8,6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2万元,本级资金6,506万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注重效能,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
千方百计强化组织收入。紧盯稳增长保重点目标,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966万元,增长6.19%。全面盘活存量资金,2022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193万元,统筹用于消化暂付款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方位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33,781 万元,增长10.52%。通过深化财税大数据共享运用,推进涉税信息平台上线工作,为逐步提升协税护税能力、堵住征管漏洞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真抓实干严控财政支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2022年“三公”经费压降0.84%;预算安排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必要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再压减5,164万元。建立健全“三保”运行监测系统,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三保”执行数351,673万元,支出进度95.13%。积极推动财政直达资金支出提速增效,截至2022年12月底,上级下达我市的2022年度直达资金合计215,173万元,支出190,298万元,支出达到序时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切实缓释债务风险,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47,872万元。
扩大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应用范围。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全市2022年政府采购金额 82,898万元,其中:网上超市交易额6,846万元、协议供货交易额536万元,项目交易338个、项目交易额71,801 万元。
守好财政投资项目资金“闸口”。财政评审以“节约政府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健全评审机制,提高评审效能,全力服务财政投资项目建设。2022年共完成评审项目499个,送审金额502,900万元,核减金额61,300万元,审减率12.19%,其中:预算项目360个,送审金额430,000万元,核减金额54,600万元,审减率12.70%;结算项目139个,送审金额72,900万元,核减金额6,700万元,审减率9.19%。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市委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不仅经受住了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的双重考验,而且承受住了财政短收和刚性增支的双重挑战,较好实现了年度收支平衡,保证了财政平稳运行,但预算执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产业结构不够优化、项目谋划对接不够,向上争取仍需加强;三是财税体制改革亟需深化,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基层“三保”、政府债务化解等方面压力逐年加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继续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在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是收入安排科学合理、稳妥持续。二是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统筹平衡。三是深度融入绩效理念、提升效益。四是防范风险不越红线、确保安全。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计划安排342,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51,178万元,增长1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87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1,910万元,增长6.02%。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689,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0,8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190万元,调入资金9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31,500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689,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45,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0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安排689,431万元,收支平衡。
3.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000万元 ,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316,758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3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0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再融资债券)12,400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316,758万元,其中: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4,358万元,调出资金8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4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安排316,758万元,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0,02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0,02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安排20,029万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0,8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9,10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732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7,10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6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444万元。
收支相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3,73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85,521万元。
三、完成2023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北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量力而行搞建设,守正创新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夯实财源基础,充分挖潜增收。
一是继续落实落细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精准聚焦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形成“水多鱼多”良性循环。二是实施财源培植工程,把财源建设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大抓投资、促招商、推项目、强服务工作力度,突出开源挖潜,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含税量的产业和项目。三是修订完善我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全力做好产业链招商、部门协作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多举措全方位推动招商引资。四是持续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一批产业链项目投产达产,实现税收增量。五是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同共治机制,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切实抓好小额分散税源征收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稳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六是充分结合国家战略规划,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做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和专项转移支付,争取上级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
一是统筹资源保障重点支出。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收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保持民生支出占比75%以上。着重加快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住房保障及节能环保等民生领域支出进度,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促进教育体系高质量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支出效益。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并切实加大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积极开展结余资金清理,收回资金优先统筹安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和“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三是全面高效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通过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的积极作用。
(三)突出绩效管理,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健全违规使用预算资金的惩罚机制,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探索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改革措施落地,除人员和公用经费外,对其他一般性专项资金打破基数,有保有压、有增有减,一年一规划,合理分配资金,支持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批和监督作用,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三是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科学界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入推进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时兑现各镇应得财力分成,使各镇通过财税体制改革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进一步激励各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镇级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采购资金线上支付。
(四)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政运行监控力度,加强“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风险预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坚决遏制债务风险。抓实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加大违法违规举债和违规使用债券资金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坚决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主体、监管、属地三方责任制,防止金融风险向财政蔓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坚决强化库款管理。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和相关数据关联分析,确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统筹安排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五是坚决整饬财经秩序。强化财政监督常态化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管,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以过硬作风纪律保障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职责重大。我们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强化财政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实干为先,确保2023年各项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