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百色市田东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田东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田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将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会议审议,并请田东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下,以“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统领全县财政收支运行全局,以推进全县“七大振兴”为主线,加快推进“五园一县一区一基地”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过程中,财政保持平稳良好运行态势。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62549万元,同比增收436万元,增长0.3%(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74014万元,同比增收10314万元,增长6.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1664万元,上划自治区收入1634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54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收入质量提高,财政保障有力。完成支出334216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新增债券安排),增长14.7%,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田东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91021万元,年中调整预算83538万元,实际完成84544万元,比调整预算增收1006万元,同比去年完成数增收1029万元,增长1.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2022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6929万元,同比增收3380万元,增长4.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33971万元,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40.2%,比去年同期非税占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42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同比增支42722万元,增长14.7%(增长较大原因是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同比上年大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58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4544万元;返还性收入86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81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2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07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234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64万元。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784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342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4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93万元。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325万元(专款结转),实现收支平衡。
财政收支总量比调整预算增加了141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增加了我县的转移支付补助;二是增加了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的资金。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700万元,已全部动用。其中:用于生活物资保障采购费用500万元,用于同第三方合作共建方舱实验室经费50万元,用于采购应急物资及设备147.13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等经费2002.87万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国办发〔2014〕70号和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2022年初县本级财政调入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72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2022年底县本级财政补充23420万元(来源于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由于2022年刚性增支较大,为弥补财政收支缺口,部分稳定调节基金已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1993万元。
——存量资金盘活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精神,市县应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2022年共清理收回财政结余结转资金168895万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2.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限额及额度763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及额度33900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县政府法定债务限额为2744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243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2000万元。我县法定债务余额2669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771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9198万元。债务余额未突破债务限额。
——2022年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我县举借政府债务646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735万元,专项债务33900万元。从举借债务来源看,新增政府债券资金41535万元,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23100万元;从发行期限看,10年期30735万元,20年期33900万元。
——2022年举借政府债务使用情况
一是新增一般债券7635万元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主要用于交通项目、水利项目、保障性安居项目、教育项目、医疗卫生项目、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新增专项债券33900万元,主要用于田东县现代农业创新区及芒果种质资源展示区建设项目、田东县思林镇供水工程、田东县中医医院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提升改造项目、田东县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配套设施项目、田东县林木深加工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广西田东农产品加工与物流产业园(二期)项目。二是政府再融资债券23100万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减轻了政府财政偿债压力。
——2022年偿还政府债券情况
2022年田东县偿还政府债务本息30887万元。一是偿还政府债务本金23400万元,均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其中:财政资金偿还300万元,债券置换23100万元。二是偿还政府债务利息7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5609万元,专项债务付息187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3501万元,其中:当年组织收入286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90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5429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52009万元,调出资金234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7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田东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449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9536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39856万元相比减收320万元,下降0.8%;上年结余收入25913万元。2022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572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2.6%。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0877万元,运行状况良好,实现收支平衡(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已上划市级管理,故社保基金收支中已不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收910万元,下降100%;上年结余收入33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支890万元,下降9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由于决算尚未完成,目前编制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略有出入,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加力支持工业振兴,市场经济焕发新活力。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工业提质增效。一是支持“五园”建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5384万元,支持推进绿色化工循环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轻工业园、桂西(田东)绿色现代林木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物流园等园区建设。二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扶持奖励资金,帮助36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物流补贴、返岗补助、用工奖补增产增效等补助资金1519万元,兑现扶持资金1504万元。三是支持培规入统工作。安排上规上限入统相关资金24万元,有效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年内成功培育6家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四是支持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工作。财政全年投入6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加大精准招商力度,探索“飞地经济”招商合作新模式,切实优化投资环境。
2.加力支持乡村振兴,“三农”发展实现新跃升。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大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各类农业专项资金73605万元。二是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为核心,2022年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522万元,用于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其中中央资金12436万元,自治区资金5988万元,广东帮扶资金4513万元,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22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支出24180万元,资金支出率98.6%。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000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8424万元,涉农资金1581万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金融扶贫等方面。四是落实好惠农政策,2022年共安排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资金4117 万元,补贴面积82万亩。兑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91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8万元。五是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820万元,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绿色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推动现代农业集聚发展。
3.加力支持交通振兴,路网运输完成新跨越。加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力度,支持构建高效便民的县域交通网络。统筹安排公路建设资金2714万元,用于支持巴马机场航线培育、推动岩锯到朔良公路建设,推动全县(乡)三级公路的窄路加宽、路面安防提升工程等工作。
4.加力支持城镇振兴,城乡建设实现新突破。全面加快推进城建化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巩固城市框架。一是筹集财政资金3000万元,统筹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平马沟环境综合整治、东宁大道、庆平路“白改黑”等项目,推进城市更新。二是筹集财政资金1400万元,实施祥周镇集镇试点工程,推进祥周--县城--林逢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财政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127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及廉租住房建设,推进住有所居。四是统筹安排3026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道路、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
5.加力支持文化振兴,文旅事业迈出新步伐。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旅融合,开创文化发展新局面。一是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1662万元,持续推进龙须河户外水上运动景区、乡村国民度假景区等旅游项目创建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安排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99万元,支持基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三是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42万元,筹建高岭坡遗址博物馆等历史文化项目。
6.加力支持民生振兴,生活品质得到新提升。2022年县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8.3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4.8%。一是严抓疫情防控。县级财政安排疫情防控经费5091万元,持续抓紧抓实重点人员排查、重点场所防控,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防控物资保障等工作。二是确保老有所养。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管,全年财政拨付机关养老保险资金347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631万元,确保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保证困有所济。全年财政共拨付就业、低保、特困户等补助资金11595万元,保障了弱势群体生活。四是力求病有所医。全年财政共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补助资金3947万元。其中县本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1060万元,促进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五是做到学有所教。财政安排教育总支出84291万元,主要用于改造中小学校舍、学生公用经费、学生营养改善、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兑现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工作津贴等。其中学生营养改善经费3699万元,新改建学校10所,补充教师241人。
7.加力支持改革振兴,财政管理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一是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狠抓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税收占比。2022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454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0573万元,税收占比59.8%,同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持续提升。二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监督和管理。对全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开展定期统计汇报和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汇报,保证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单位做到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的要求。三是加强投资评审工作,规范财政性投资监督管理。2022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完成评审项目292个,送审金额为303619万元,审定金额266164万元,核减金额37455万元,核减率12.3%。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操作透明度。2022年申报政府采购预算105171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04188万元,节约资金983万元,节约率为0.9%。五是切实抓好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需要注销的国有资产进行审核。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报废原值1489万元,净值31万元(包含车辆报废处置18辆,原值174万元,净值3万元);资产核销财务账面数原值1456万元,残值收入15万元,名义价值2万元;资产出租年租金399万元;固定资产调拨原值140万元。
2022年各项预算完成情况较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县经济和财源结构目前还比较单一,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依赖性大,财政增收的渠道还不够广。二是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部分重点企业效益下滑,地方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三是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新增的刚性支出逐步增加,需要地方财政配套项目较多,全县平衡和防范风险的举措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执行好2023年预算,完成各项任务,对保持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展望2023年,我县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具备不少有利条件,包括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但也要看到国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恢复仍不稳固,我县经济也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我县经济持续向好基础尚需进一步巩固。收入方面,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与此同时,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将直接导致财政减收,我县财政增收乏力。支出方面,民生性、改革性等刚性支出连年大幅增加,如落实“六保”、“六稳”支出,保障“七大振兴”工作实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等,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剧增。
根据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改革要求,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财政一般性支出,在着力于“六稳”和“六保”的同时,集中财力保障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好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要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加大收入执行监控力度。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重点围绕县委和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七大振兴”,扎实做好“五园一县一区一基地”建设工作。三是注重绩效,加强监督。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坚持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四是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硬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处置存量隐性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
现将我县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财政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我县经济形势,结合财税政策变化情况,2023年我县组织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675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62549万元增收4951万元,增长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315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61664万元增收1490万元,增长2.4%;上划自治区收入1810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6341万元增收1766万元,增长10.8%。
财政收入按收入形式分类征收任务:税收收入1335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28548万元增收4952万元,增长3.9%;非税收入34000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数基本持平。
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23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84544万元增收1695万元,增长2%。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3397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9.4%,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5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239万元;返还性收入86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7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25万元;调入资金1398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
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67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201万元,增长2.9%。上解上级支出32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4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的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45万元,增长6.9%;国防支出7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共安全支出7233万元,下降25.4%(下降较大原因是自2023年1月起,法院、检察院职能上划至市级,2023年不再在县本级编列部门预算);教育支出65251万元,增长1.3%;科学技术支出176万元,增长87.2%(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新增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奖励资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0万元,下降12.3%(下降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65万元,下降1.3%;卫生健康支出20225万元,下降17.8%(下降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减少);节能环保支出959万元,增长43.8%(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加);城乡社区支出5757万元,增长27.8%(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加);农林水支出44743万元,下降2.3%;交通运输支出4023万元,增长247.7%(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85万元,增长6.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5万元,增长448.8%(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新增安排市场服务中心基本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6万元,下降1.6%;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下降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6万元,下降37.6%(下降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减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3万元,增长41.1%(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加);预备费2800万元,占当年财力的1%;其他支出15992万元,增长111.3%(增长较大原因是2023年上半年结余收入同比增加732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61万元,增长0.6%。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构成: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125174万元,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10391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63433万元、基本养老13816万元、基本医疗630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323万元、工伤保险173万元、失业保险214万元(失业保险视具体支出情况进行拨付);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0万元,其中:公用经费定额4440万元、工会经费1182万元、福利费76万元、伙食补助3199万元、职工公车补贴1578万元、通讯补贴256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26万元,其中:离退休费支出3881万元。
项目支出131599万元,分为两部分:一是列进部门的项目支出15755万元,二是列进县专项的项目支出115844万元。一些重点工作支出尚未明确执行部门及所需资金的规模,只能按项目内容和功能科目统一预留经费,待需要安排经费时按程序报批并报人大备案,年度预算调整时再按规定编列到部门。城建(乡镇城建)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2023年度政府新增债券及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安排。
(3)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共计23555.95万元,其中:还本支出17495万元,按98.3%比例向上级申请再融资债券17200万元解决,其余还本支出295万元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方案安排;付息支出6060.95万元,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方案安排。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总计2775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766万元(返还性收入86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7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3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2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25万元,调入资金1398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
(2)支出总计2775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67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495万元。
(3)收支相抵,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6.重点保障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我县当前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建设情况,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重点保障支出原则:保人员、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六保”、“六稳”支出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在优先充分保证上述支出前提下,其他支出可视财政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安排。
(1)优先确保工资、养老、医疗等刚性支出
优先保证工资发放所需的资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安排职工工资、离休费及养老保险81131万元;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6476万元;住房公积金10323万元;村干工资、合同工资、遗属补助等11767万元;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791万元;落实工资调整政策,预留人员经费1300万元,确保正常晋资、抚恤金、其他人员工资以及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招聘的临时工工资、社会保险支出需要。
(2)扎实推进“七大振兴”工作
加快推进工业振兴,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加快“五园”建设。县本级财政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支持推进绿色化工循环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轻工业园、桂西(田东)绿色现代林木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综合物流园等园区建设,加快园区提质扩容,提升工业产值,壮大工业经济。二是推进特色产业建设。强化财政政策支持,积极筹集资金大力发展氯碱化工、林木深加工、轻工业、新能源等四大支柱性产业,推动田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及时拨付各项扶持、奖励资金,抓好上规入统工作,力争年内企业上规入统10家。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锦盛化工热电站升级改造、锦亿科技年产5000吨四氟乙烯(TFE)及下游产品等重点项目,借助金融、市场等手段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
全面抓实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争创“一县”,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0万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水利水库等建设资金2873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3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97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28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921万元,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支持,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99万元,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三是推动乡村风貌提升。安排革命老区资金1509万元,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8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12万元,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强化发展交通振兴,构建交通运输新格局。一是安排交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经费200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376万元,加快推动城镇、乡村干线公路提级改造,提升公路运载量。二是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政府新增债券,积极借助金融、市场等手段筹集资金,重点支持东环路一期、东恒路西段和龙湾路等多个项目建设,支持打造“六纵六横”路网格局。
统筹助推城镇振兴,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打造“一区”为示范,安排城镇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完善公共服务中心、草坪公园、田东县人民医院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城南新区建成。二是改善城市宜居环境。安排全县垃圾中转站、镇(村)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终端)运行经费182万元;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多方筹集资金556万元支持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三是保障城建相关机构工作经费。统筹合理安排征迁中心、扬尘整治办、“两违”整治办、市容整治办工作经费。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支持路网、场馆、公园、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右江河谷四镇一体化发展。
着力推动文化振兴,加快文体事业发展。一是县本级财政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提升田东“三个文化”影响力。二是安排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81万元,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95万元,博物馆和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34万元,强化基层文化公共服务。三是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打造建设非遗文化传承基地。
重点支持民生振兴,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按照各类民生政策要求,足额落实民生资金,安排民生支出202179万元。一是安排教育资金65251万元,其中: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94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补助资金880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907万元,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674万元,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494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资金65万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40万元,保障各项资金推进义教均衡发展工作,着力提升田东教育现代化水平。二是安排科学技术资金176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科学事业发展建设。三是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1540万元,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全县旅游业发展。四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6765万元,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8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297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4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139万元。五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20225万元,其中:统筹安排资金3519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力争新农合参保率达100%;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配套资金154万元,支持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安排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74万元。六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1033万元,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居民住房保障。七是安排民生事务专项资金1500万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为民办实事等项目。
深化服务改革振兴,促进各领域共同发展。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财政与金融的统筹联动,深入开展“桂惠贷”,安排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47万元,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体系。二是统筹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减税降费及对企业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26万元,支持深化医疗医保卫生体制改革。
(3)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和民主法治建设
安排党政事务工作经费1300万元,提升政府为民办实事履职效能;安排民族工作专项、妇女儿童发展基金29万元,聚力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安排禁毒管理经费、维稳经费210万元,深入开展法治田东建设;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0万元,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7.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部分编制口径说明。
(1)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时点
2023年部门预算以2022年9月为编制时点。人员工资以2022年9月工资核定;财政供养人数以2022年9月底实有在职人数及离休人数核定;财政供养党政机关车辆数以2022年9月底实有在编车辆数核定;学生数以2022年9月底在校学生人数核定。
(2)人大批准预算前的财政支出
2023年元月1日至人大批准预算前,涉及人员的支出,保部门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先按相关支出标准支出进度(预计2023年1月)预拨付到部门,待预算经县人大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3)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我县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包括交通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学习培训费。
2023年预算安排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5952万元,较上年增加888万元,同比增长17.54%,增长主要原因是为积极响应自治区零基预算改革政策,参照自治区及市级做法,各单位部门项目将全面清理整合并以“零”为基点进行编制,各单位有支出需要的优先从定额公用经费中开支,因此在2022年基础上适当提高2023年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学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支出5265万元。
(4)部门项目以“零”为基点进行编制
我县2023年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可用财力严重不足。为保“三保”支出和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配套,2023年部门项目以“零”为基点进行编制,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5)乡镇政府经费
我县乡镇政府公用经费2010年起按因素法实行包干并经过多次提高,2023年乡镇政府经费预算总支出1418.6万元,比去年增加114.2万元,在2022年基础上增长8.75%,增长原因是2023年提高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具体经费安排详见乡镇政府经费预算安排表。
(6)基层村组织运转经费
2023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安排。1.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人口小于2000人安排3万元,人口在2000-4000人之间安排3.5万元,人口在4000人以上安排4万元,社区(不规定人数、户数)安排4万元;2.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每村每年人口小于2000人安排5万元,人口在2000-4000人之间安排5.5万元,人口在4000人及以上安排6万元,社区(不规定人数、户数)安排6万元;3.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每村每年安排1万元,在此基础上,超出100名党员的村,按每超出1名党员以100元/人的标准来计算,超出但不足10人的按10人来计算增加费用;4.村级党组织培训经费按照每个村(街)、社区农村党员年人均200元、村干部年人均1000元核定。
以上4项经费共1901万元,比去年减少19万元,下降0.98%。下降主要原因是社区农村党员、村干部较上年减少。
(7)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精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金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基本养老金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16%和8%比例承担,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8%和4%比例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发放的退休费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再安排退休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参加基本养老金制度改革,离休费仍按原规定纳入年初预算。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其中: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差额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财政按其原财政差额补助比例给予补助;自收自支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缴费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挂账处理,因此不编制预算;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账管理,要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差额事业单位所需经费采取单位自筹和财政按差额补助比例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8)关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计提口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我县2023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计提口径为:以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为基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3%。工伤保险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2%;教育、卫生、计生等三个系统的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4%;其他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0.2%;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我县2023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计提口径为:以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为基础,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府政策的通知》(桂房改〔2011〕50号)文件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我县2023年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为职工个人全年工资总额及年终绩效考评奖奖金,预算安排达103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2072万元,其中:当年预期组织收入为46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8698万元增收17302万元,增长60.3%,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0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0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20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2万元,增长1.8%,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356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新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支出以及土地调查工作经费等;土地开发支出55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安排1414万元,用于继续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综合整治;农林水支出15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507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利息;调出资金1398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专项债务本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编制。
2023年在县级统筹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对2023年参保人数预测及筹资标准的测算,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为7141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0540万元,当年收入比2022年执行数39536万元增收1004万元,增长3%;上年结余收入30877万元。在基金收入中:保险费收入22323万元,比2022年的执行数22945万元减少622万元,下降3%;财政补贴收入17209万元,比2022年的执行数15592万元增加1617万元,增长10%;利息收入87万元,与2022年的执行数87万元持平。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编制。
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3763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4572万元增支3060万元,增长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734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4305万元增支3042万元,增长9%。
3.社保基金结余情况。
根据收入与支出的测算,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337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30877万元增加2908万元,增长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307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7838万元增加2908万元,增长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余3039万元, 与2022年执行数3039万元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3万元增收27万元,增长81.8%,其中:利润收入60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50万元,下降93.4%,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
(五)确保完成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处理好支持经济与规范财税政策的关系,勇于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强化执行管理,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1.支持产业发展,夯实财源基础。
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挖掘存量资金潜力,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氯碱化工、林木深加工、轻工业、新能源等四大支柱性产业,同时培育新型产业、巩固传统产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为主要方式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因融资困难而导致生产力下降、生产销售收入下降等问题,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层次优化,推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培植税源。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收回存量资金,做到应收尽收,减少资金沉淀,增加可统筹财力。
2.强化预算约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杜绝无预算拨款,努力消化暂付款。加大国有土地经营力度,增加土地出让收入,争取上级返还补助额度,提高财政保障力。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3.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广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预算编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透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细化公开内容。
4.厉行节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实施公务卡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和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问题,督促整改。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审计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
2023年,我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圆满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