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百色市凌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凌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9日在凌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凌云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有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30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7760万元的81.63%,同比减收2798万元,下降8.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692万元的91.41%,同比下降5.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940万元,同比下降12.03%;非税收入完成10805万元,同比增长2.15%。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3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98万元、国防支出1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79万元、教育支出481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27万元、农林水支出672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84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73万元、金融支出56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32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
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共安排预备费210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本年度新冠疫情防控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情况:2022年,我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9763万元,同比增长2.99%。其中:返还性收入1476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6157万元,增加8789万元,增长4.9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092万元,减少10100万元,下降27.16%。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2821万元,经报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已动用统筹安排用于2022年的相关项目支出。
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财政总收入270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45万元、返还性收入14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615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0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88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93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1万元。2022年,财政总支出265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272万元、上解支出97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463万元,其中:专款结余54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2198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24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2681万元的74.49%;上级补助收入63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540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6863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35万元,其中:专款结余495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根据我县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由于相关国有企业无利润上缴也没有产权转让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4978万元,完成预算的82.85%,同比减少1527万元,下降5.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3%,减少2326万元,下降42.3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9%,增加799万元,增长7.26%。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58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2%,同比增支423万元,增长9.2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5%,增支145万元,增长3.4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增支278万元,增长2.47%。
收支相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4628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尚未下达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相关文件,待自治区财政厅正式下文核定后,再按程序报告。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649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7469万元,专项债务67500万元。
3.新增债务情况。2022年全县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及外债转贷方式新增政府债务2426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263万元(新增债券8763万元、再融资债券10500万元、外债转贷收入72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8763万元具体项目如下:凌云县水利项目41万元;凌云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1万元;凌云县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51万元;凌云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周转房项目312万元;凌云县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180万元;凌云县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200万元;凌云县沙里瑶族乡卫生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270万元;凌云县玉洪瑶族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400万元;凌云县2022年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项目250万元;凌云县2022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422万元;凌云县2022年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86万元;凌云县2022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专项项目640万元;凌云县2022年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项目80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自治县(或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县)县庆项目5000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百色凌云县绿色高端家居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到期债券还本支出,外债转贷收入主要是广西扶贫示范项目。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10800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还本,其中:使用再融资债券安排10500万元、本级安排300万元。
由于决算尚未编制完成,目前编制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可能会有变动,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
各位代表,2022年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但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县经济和财源结构相对单一,重点税源、重点企业不多,财政增收的渠道还不宽;二是财政自给率低,可用财力少,财政支出刚性增长需求大,收支矛盾凸显,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率不够高,预算绩效管理需强化;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理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民生兜底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基本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聚焦重点。将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力度,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三是依法理财,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合理使用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我县财政经济形势,严格贯彻《预算法》相关要求以及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财政政策,2023年组织财政收入预算35053万元,增收4229万元,增长13.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30万元,增收2485万元,增长11.98%,其中:税收收入12920万元,增收2980万元,增长29.98%;非税收入10310万元,减收495万元,下降4.58%。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05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97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6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5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6250万元、上解支出321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10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基本支出93213万元,其余资金重点安排乡村振兴、教育、科技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性增支及我县确定的重点支出。同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预备费安排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08%,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依照预算法规定,按照支出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性支出安排情况。2023年,转移性支出安排19314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2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1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22769万元,其中:本级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3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2276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769万元;专项债还本支出500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根据目前企业经营情况,预计国有企业将无利润上缴且无产权转让等产生的收入,收支规模均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收支均为0。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共19099万元,增收4121万元,增长9.5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76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共17041万元,增支1204万元,增长5.4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2191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20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680万元。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26634万元,其中:债务还本21100万元、债务付息5534万元(一般债券付息3145万元、专项债券付息2389万元)。对于到期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我们将通过向自治区申请再融资债券、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方式筹措资金,及时还本付息,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同时,积极主动向自治区申报我县2023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七)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强化收支管理,牢牢兜住“三保”支出底线。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坚决兜紧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在确保运转正常的基础上,切实兜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困难学生补助等基本民生支出。
2.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化解债务预算。2023年,在编制预算时,将年度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杜绝逾期风险。2023年,共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资金26634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20800万元、本级安排5834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着力“聚财”,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着力做好重点产业税收提升,支持重点产业补链延链,推进产业发展与税收贡献相匹配,加力培育财源。二是加大挖潜增收力度,堵塞税费征管漏洞,推动财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三是着力把握好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等重大机遇,加强统筹谋划,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区释放的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
(二)严格“管财”,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分析,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快预算资金下达,严控预算调剂追加,持续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压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
(三)精准“用财”,强化重大任务财力保障。一是依法依规将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强化跨部门支出政策协调,推动资金统筹整合。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部门增支需求,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确保重大项目资金按要求到位。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注重运用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市场资源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四)科学“理财”,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围绕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拉动作用。二是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坚持过紧日子思维,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兜牢“三保”底线。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着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确保财政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