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崇左市凭祥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凭祥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4日在凭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凭祥市财政局局长 李吉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凭祥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共凭祥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74万元(自然口径数);上级补助收入172486万元(含返还性收入564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76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17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900万元(含一般政府债券收入24744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2156万元);调入资金1812万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749万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399万元;上解支出549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3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291万元(全部为专款结转资金,主要是受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专款结转较大)。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完成36974万元,同比下降1.79%,其中:税收收入24419万元,较上年23573万元增加846万元,增长3.59%;非税收入12555万元,较上年14075万元减少1520万元,下降10.80%。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39434万元,同比增长1.78%。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39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19%,较上年207508万元增加1891万元,增长0.91%。其中:教育支出27871万元,同比增长0.07%,完成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目标;科技支出2104万元,符合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的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不低于百分之一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7万元,同比增长9.91%;卫生健康支出31612万元,同比增长21.44%,主要是加大了对疫情防控支出的力度;城乡社区支出35709万元,同比增长6.99%;农林水支出15398万元,同比增长5.52%。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649万元,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致。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2735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893万元;上解支出5491万元;补助下级(乡镇)支出205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3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291万元。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974万元,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致。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893万元,较上年194255万元减少5362万元,下降2.76%。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70万元,同比下降14.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20万元,同比增长9.63%;卫生健康支出27585万元,同比增长14.30%;城乡社区支出32063万元,同比增长0.08%;农林水支出7586万元,同比下降24.91%。
(3)预备费执行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800万元,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剩余11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对下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乡镇转移支付支出20507万元,全部是一般性转移支付。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728万元,经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市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8万元统筹用于增支项目。根据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万元,年底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15万元。
(6)超短收收入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为36974万元,比预算调整数37330万元减少356万元,当年收入为短收。
(7)“三公两费”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797.54万元,同比减少322.24万元,下降28.7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93.95万元,同比减少36.34万元,下降27.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0.51万元,同比减少98.86万元,下降18.68%;公务接待费273.08万元,同比减少187.04万元,下降40.65%。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两费”经费支出272.85万元,同比减少311.94万元,下降53.34%。其中:会议费65.66万元,同比减少48.97万元,下降42.72%;培训费207.19万元,比上年减少262.97万元,下降55.9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891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570万元,较上年45612万元增加1958万元,增长4.29%,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94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4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2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188万元等;上级补助收入3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2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287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26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807万元,较上年77658万元增加25149万元,增长32.38%,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43532万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434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713万元等;调出资金1812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297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结余45359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58916万元,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一致,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261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739万元;调出资金181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补助下级(乡镇)支出6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297万元(主要为专项债券结余4535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2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94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975万元,较上年9867万元增加1108万元,增长11.2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69万元, 较上年3928万元减少959万元,下降24.41%。2021年末滚存结余10281万元。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63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38万元, 较上年10190万元增加649万元,增长6.3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96万元, 较上年2646万元增加149万元,增长5.64%。收支相抵,2022年末滚存结余10619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一致。
各位代表,现在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数均是预计执行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政策、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以及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其他政策变动情况等原因导致财政收支与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编制调整预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及批准。2023年1月12日凭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通过了2022年度凭祥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六)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2年底,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余额限额为313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100万元、专项债务2406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129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2409万元、专项债务240530万元,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转贷收入情况
2022年,我市债务转贷收入为89600万元,其中:
一般债务26900万元,包括:再融资债券11100万元;外贷收入215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3644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区崇左片区配套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6000万元、自贸区崇左片区人才公寓项目4000万元、乡村振兴基础设施专项项目1640万元、乡村振兴公共服务项目80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1204万元。
专项债务62700万元,包括:再融资专项债券72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555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东盟红木产业园项目 11000万元、水果小镇东盟中草药系列加工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8000万元、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项目16000万元、湘桂铁路沿线安置地块项目2500万元、东盟水果小镇产业升级改造项目(一期)8000万元。
(七)2022年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政策情况
2022年,我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广西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市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围绕市人大审议2022年预算时提出的“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支出政策统筹、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年度执行中,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坚持勤俭节约,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为推动凭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多维度抓收入,做好生财聚财之道。
一是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围绕年初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扎实做好收入动态监控,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较好的完成了收入目标任务,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亿元(同口径数),增长1.78%,财政自给率同比增长0.16个百分点。
二是多策并用向上争资金。加强政策研究,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投资领域,紧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力做好项目争取,缓解我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需资金的压力。2022年共争取上级一般性和返还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17.2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96亿元,满足重大项目资金需求。
三是多方并管盘活存量。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全年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75亿元,清理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三保”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兜三保保民生,做好用财理财之道。
紧扣“三保”需求,开源节流。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16.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9%,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一般性支出压减2%左右。
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市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全年安排教育支出27871万元,支持加快县级办学能力提升,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投入教育教师工资福利支出20432万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规定全额发放并逐步提高;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2565万元,支持加快五小、四幼等项目建设;免除各项入学经费236万元,惠及学生1880人次;投入贫困学生资助资金791万元,全年共资助贫困学生4398人次,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是加大公共卫生健康投入。全年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1612万元。其中:投入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5808万元,主要用于外防输入相关费用7643万元,本土病例相关隔离点建设及运行费用6660万元,医院建设、设备购置及运行费用3955万元,核酸检测经费2585万元,防控物资补助1667万元等,全面落实疫情隔离防控费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投入4445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7万元。其中:投入10839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比2021年提高3.31%左右;投入2796万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投入1506万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投入8478万元,用于发放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惠及边民40.3万人次;发放52万元培训补贴,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人数达371人,不断提升企业员工和劳动者技能水平;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大力发展科技文体。开展惠民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升级。全年安排科技及文体支出4657万元,其中用于盐津科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957万元;用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和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256万元;投入1506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宣传及基础设施建设、全域旅游发展大会举办,推动我市文旅产业发展。
五是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15398万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乡村振兴资金8028万元,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安排1503万元用于村干及村党支部的补助;安排598万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
3.聚焦纾困惠企,做好经济发展之道。
坚持“戴着口罩抓发展”,努力为高质量发展超越多做贡献。
一是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退税“及时雨”。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减税降费、中小微企业缓税缓费等共计1.02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较上年减少857万元,切实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有效稳定市场主体信心。
二是高质量落实惠企政策。全年投入1.56亿元兑现惠企政策,主要用于兑现总部经济企业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等。
三是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持续加强财金联动,用好用足资金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多措并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切实打好“稳财金惠实体攻坚战”,积极落实“桂惠贷”补贴资金,全年“桂惠贷”完成放款688笔,金额11.40亿元,惠及511户。
4.深化改革创新,做好财政管财之道。
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绩效运行“双监控”,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扎实推进预算新一体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系统化、智能化、信息化。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55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321万元,节约资金222万元,节约率0.87%。
三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严控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2022年财政投资评审已完结送审金额25.03亿元,审定金额21.53亿元,核减金额3.5亿元,核减率13.98%。
四是加强债务、金融风险防控。严格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审查监督,加强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妥善处理存量,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隐性债务化解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积极防范债务风险,2022年到期债券本息及各项费用3.06亿元已按期足额偿还,政府信用程度好。
过去的一年,全市上下主动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可用财力紧张,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三保”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房地产市场冷淡,土地招拍挂难度加大,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的状态;二是债务偿还压力大。近两年到期需偿还的债券本息额度为历史新高,偿还压力巨大。三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资金使用效益及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全市与市本级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的财政工作千头万绪,我们要从战略全局出发,积极稳妥应对矛盾错综复杂、挑战机遇交织的发展形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优化统筹,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我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具备不少有利条件,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态势发展质量效益在提升,经济发展基本面保持平稳健康。财政收入方面:党中央因时因势调整优化疫情防控策略,国家一揽子稳经济大盘的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经济有望稳步复苏,加之去年集中实施留抵退税后基数较低、基础较好,为财政收入恢复增长奠定了基础,预计 2023 年财政收入将保持平稳增长。财政支出方面: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教育、农业、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长,沿边口岸建设、旅游文化产业需要加大投入力度,预计财政支出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形势,2023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大力推进产业振兴、科教振兴、乡村振兴,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突出支持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切实提高支出效率;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更加有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风险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财政管理工作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聚焦重点。将落实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及凭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财政拨款、非财政拨款、部门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不留硬缺口。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将零基预算理念贯穿于各领域、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中,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三是注重绩效,效益优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规范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
1. 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态势,结合我市财源实际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3430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6401万元,比2022年初预算数175924万元增加10476万元,增长5.96%,除支持经济增长以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向民生方面倾斜,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138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0%。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自然口径预计完成4343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36974万元增加6456万元,增长17.46%,其中:税收收入2704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4419万元增加2629万元,增长10.77%;非税收入1638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2555万元增加3827万元,增长30.48%。剔除增量留抵退税因素,即同口径完成45349万元,同比增长15%。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8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243万元(按照财政部要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需如实编制预算,不得虚列收支、增加规模);上年结余收入26291万元;调入资金33500万元(全部从政府性基金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万元。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18857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91万元、上解支出1878万元,补助下级(乡镇)支出1101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391万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76361万元,其余99030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乡村振兴、农业、文化、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预备费安排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900万元,主要是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本级支出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091.03万元,同比下降2.72%,其中:公务接待经费554.68万元,同比下降1.22%;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35元,同比下降1.86%。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两费”经费454.91万元,同比下降2.70%,其中:会议费98.46万元,同比下降2.22%,培训费356.45万元,同比下降2.83%。
——未分配到部门的预算资金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5391万元,其中:具体分配到部门的资金为142850万元,占比达到81.45%;未具体分配到部门的资金为32541万元,主要是预留2022年奖励性补贴等人员基本支出100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本级配套2174万元、全市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消防、税务等非预算单位经费160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2166万元、预备费1900万元、其他政府预算预留项目8197万元。
3.对乡镇转移性支付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2023年对乡镇的转移支出11010万元,其中凭祥镇2620万元、友谊镇3435万元(主要是上年专款结转结余大)、上石镇2562万元、夏石镇2393万元,全部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市级支出政策及保障重点。
继续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围绕落实“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及配套行动计划,以预算编制为切入点,突出统筹,通过完善重点项目决策机制、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均衡教育事业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8621万元,在保障政策上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在支出方向上主要用于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强化办园质量提升导向。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支持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公平。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76万元,发挥财政资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作用,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低保等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补助及护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保障机制。
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8103万元,全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兑现工作,加大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投入。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14237万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新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建设比例等方式积极筹措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稳定粮食生产。优化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涉农民生资金监管提质扩面,持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以及参照自治区、崇左市财政编制方法,已将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其中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列入具体功能分类科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120448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3914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24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373万元;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29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20448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10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7876万元;其他支出46361万元,主要是兑现2021-2022年专项债券453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00万元;调出资金33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20448万元,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一致,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204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001万元;调出资金33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00万元;补助下级(乡镇)支出24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未分配到部门的预算资金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001万元,其中:具体分配到部门的资金为61407万元;未具体分配到部门的资金为23594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11373万元、政府预算预留项目3345万元、政府专项债还本付息1057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2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一致。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安排160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5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42万元。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安排1456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6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1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762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一致。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安排支出情况
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前,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必须支付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1月28日,我市财政在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前共安排支出31269万元,其中:1.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11945万元,主要是兑现历年上级结转资金;2.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项目)19324万元,主要是安排1月份工资、社保缴纳以及春节前急需兑现的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3.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出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0万。
以上预算具体安排及相关说明详见《凭祥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主要措施
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我们将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好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精准施策促发展,改革创新提效能,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着力统筹资源,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大力培育厚植财源,扎实组织财政收入,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化在用资产管理,建立资产调剂使用“公物仓”机制,推进资产集中运营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按10%以上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有限财政资源支持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着力精准施策,持续稳增长促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精准实施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减负纾困。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市重点产业和实体经济,形成产业招商、财源培植、投资拉动的综合效应。持续加大政府债券申报争取力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拉动政府有效投资。
(三)着力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构建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财政国库资金优先用于保障财政部范围“三保”支出,防范挤占挪用“三保”资金。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将政府债务、资产、绩效等业务逐步纳入,以信息技术手段规范财政管理程序,切实硬化预算预算,无预算不得安排指标支出,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到位。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提升重点领域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市场化转型,有效盘活国企“三资”,进一步增强国企“造血”功能,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四)着力风险管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坚持跨周期逆周期调节,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及时调整预算和完善政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完善偿债保障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重点推动“高改低、短改长、刚改柔”、尤其是化解“非标”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强部门预算闭环监管、财政资金运行监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坚持底线思维,把握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谱写凭祥南疆现代化城市新篇章贡献财政的智慧和力量!
附件:凭祥市全市与市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名词解释
一、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1年以前统称为“一般预算收入”,它是指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全市财政、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的财政收入中属于我市可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34%分享部分)、改征增值税(30%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30%分享部分)、个人所得税(25%分享部分)、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收入和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从2021年起,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自治区与市县分享比例调整为:增值税(不含金融业增值税)的分享比例为3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根据桂财库〔2022〕48号文件规定,为更加准确反映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情况下经济财政运行的实际情况,将留抵退税金额返加到收入中,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具体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政府债券收入和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
返还性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的返还性收入。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收入、公共安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包括各项专项拨款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收入、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卫生健康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城乡社区转移支付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政府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我市也成为这一政策的受益者。
二、财政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其中,转移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还本+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称为“一般预算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专项上解支出。
年终结余。公共财政支出年终结余=收入总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政府债券转贷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三公”经费支出。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
“两费”经费支出。指会议费、培训费等“两费”经费。
预备费。预备费是指用于在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救济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公务卡结算制度。该制度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载体,建立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拓宽财政动态监控信息范围,从机制上解决了现金提取后使用范围和路径难以监管的问题。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是指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基础上,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对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判断、核实、处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以达到纠偏、警示目的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
“三保”。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三、自治区提前下达给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自治区要求各市(县)将自治区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3年度年初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