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五指山市2023年政府预算的报告
五指山市2023年政府预算的报告
一、2023年全市政府预算
2023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踏上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形势,深入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强而有力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扛起自贸港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历史担当。我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及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六园”建设,以“蹄疾步稳”的工作思路,引领五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服务地区发展。切实做好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精准把握发展方向,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明年经济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年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夯实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现提出2023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3年我市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以及发展规划的财力保障。立足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加强资源统筹,提高统筹调配水平。部门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综合平衡各类财政资金、部门和单位资金以及各类存量资源。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疫情防控、“六园”建设、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精准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零基预算理念。各部门和单位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更加注重提升效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公开。
(二)全市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收支预算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6,919万元,与2022年完成数相比下降22.36%(以下同比指按2022年完成数相比)。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33万元,同比增长15%;转移性收入232,88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6,919万元,同比下降22.36%。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891万元,同比下降12.05%;预备费2,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39万元;上解支出7,98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815万元,同比增长21.33%。其中,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730万元,同比下降21.68%;转移性收入9,085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815万元,同比增长21.33%。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815万元,同比增长42.76%。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万元,同比下降12.5%,其中转移性收入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同比增长600%。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8,157万元,同比增长11.92%;总支出58,656万元,同比增长0.79%,滚存结余27,541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支出将围绕我市“六园”建设谋篇布局,既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有限的财力下,重点保障我市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文体旅游发展、“六园”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卫生等关键领域民生支出以及其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三保”底线,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坚持守住绿色底线,保护绿水青山。从财政资金安排上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节能环保方面8,651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补助资金5,200万元,主要用于昌化江上游滨河雨林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污水处理等相关项目39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费污泥处置工程及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2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环境、村容村貌;安排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36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林业生态保护及恢复等项目。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重点,落实好农业补贴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投入农林水方面50,082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乡村振兴方面支出23,41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项目;安排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垦体制改革支出等;安排农业发展支出1,17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工作经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项目;安排农田水利支出5,475万元,主要用于维修加固水利工程、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及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安排水利发展资金3,253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水利发展建设;安排农业保险及贷款贴息等92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及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项目。
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协同发展。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5,372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文化和旅游支出1,99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等项目;安排广播电视支出527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事务综合管理;安排文体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14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文化、体育及旅游事业发展等项目。
继续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投入教育方面35,346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城乡义务教育义务等补助类经费5,689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改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水平等;安排生均公用经费531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寄宿生及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安排教师培训、保育员管理及班主任津贴等方面3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安排幼儿园托管经费1,106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学前教育覆盖率等项目。
稳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卫生健康方面20,976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公共卫生支出1,38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检和地贫基因筛查及其他卫生工作相关经费;安排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18万元,主要用于“应检尽检”人群核酸检测、采样及实验室人员经费等项目;安排计划生育服务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计生员补贴及计划生育家庭等项目。
着力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31,267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51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安排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94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等项目;安排就业补助支出1,83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及就业补助等;安排抚恤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抚恤生活补助及退役安置补助等项目;安排社会福利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长寿补助金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项目;安排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资和企业工资差额等项目支出;安排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5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等。
支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投入公共安全方面10,579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74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费等支出;安排治安管理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治安管理工作;安排长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安排涉法事务工作项目24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办案相关费用等项目。
支持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投入住房保障方面6,430万元,其中主要是,安排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1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经费及工程项目资金。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坚持在发展中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到期政府债务足额偿还责任,2023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11,76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还本9,53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付息2,226万元。同时,2023年将继续加强监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加强资源统筹,提高统筹调配水平
1.统筹各类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等各类资金统一纳入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安排。加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市级资金有效衔接,对符合中央和省级资金转移支付范围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力支持,并按照规定优先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当年财力统筹平衡。
2.加大盘活力度。继续“存量资金清零行动”,除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基建资金、债券资金和上级财政资金等有明确规定的资金外,预算年度终了,尚未执行完毕的本级项目资金,一律统一收回盘活。加大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将支出缓慢项目资金调整到急需支出的重点项目,动态盘活当年财力,防止形成新增存量。
(二)全力优化资源配置,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1.落实重点领域支持保障。2023年预算编制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在保障“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全力保障省第八次党代会报告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大工程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包括全岛封关运作、乡村振兴、六水共治、科技创新、优质特色教育等重点领域支出,支持重点园区和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此外,严格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 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0〕32号),各市县土地出让收益应按规定比例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并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支出规模。
2.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应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同级财政零增长,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较2022年预算压减5%,同时,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较2022年预算压减10%。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最精简的资金保障政府单位正常运转,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办公等支出,严禁铺张浪费等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项目库管理。
1.硬化预算安排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各部门和单位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结果运用,严格将上年度预算执行结果、审计整改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2.加强项目库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预算管理各环节均以项目为基本单元,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清晰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推动部门工作周期与预算编制周期协同,提前谋划下年度工作安排,确保工作周期与预算编制同步或更早。规范项目入库管理,按规定完成可行性论证、指定实施计划、部门评审等前期工作,确定项目周期、支出总额和绩效目标等,确保入库项目依据充分,预算一经批复即可实施。
(四)合理编制2023-2025年支出规划
2023-2025年支出规划编制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各部门应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本部门相关发展规划,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加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分年度项目计划合理编制项目预算,做好中期规划编制工作。
(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做好信息公开
1.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执行绩效管理规定,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强化预算绩效先导作用,所有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必须编报绩效目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突出项目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衔接。强化政府专项债、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应坚持以绩效目标为导向,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2.继续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预算绩效公开和监督,2023 年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报同级人大审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