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乐东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乐东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我县先后遭遇多波疫情冲击情况下,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沉着应对不利因素,积极防范重大风险,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踔厉奋发、顶压前行,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大盘,全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92万元,为预算的66.1%,下降29.3%;加上债务转贷收入360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56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6653万元、上年结余3987万元,收入总计509353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685万元,为预算的105.4%,下降1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3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7799万元等,支出总计4788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0498万元。
(二)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651万元,为预算的58.2%,下降1.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24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5990万元、上年结余58172万元,收入总计141613万元。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574万元,为预算的85%,增长12.8%;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4467万元,支出总计1310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0572万元。
(三)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8975万元,为预算的99.48%,增长18.06%。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8169万元,为预算的102.17%,增长20.39%。当年收支结余8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738万元。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大部分都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除个别企业外,大部分国有企业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因此2022年我县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22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24800万元,比上年减少62200万元,下降71.49%。主要用于重点公共卫生和“六水共治”基础设施领域。全县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89531万元,每笔地债本息均已由县财政足额偿还,政府信用良好。2022年末全县法定债务余额480812万元,在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480812万元内,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六)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
科学有序抓好财政收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力争应收尽收。优化产业结构,支持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培植高质量税源,在提升收入可持续性上下功夫,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6992万元,较上年减收23572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11612万元,较上年增加50673万元。
2.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不折不扣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2年全县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压减463万元,压减比例达10%。“三公经费”支出510万元,较上年减少101万元,压减16.53%。衔接资金支出28060万元,支付率100%,较上年增加2382万元,增长9.28%。直达资金支出100378万元,支付率90.7%。债券资金支出81769万元,较上年增加28452万元。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8000万元,优先用于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支出。
3.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六水共治”项目建设。其中,安排12131万元用于三曲沟水厂扩容工程项目、安排6613万元用于望老水厂工程项目、安排6605万元用于千家水厂工程项目、安排2964万元用于九所新区水厂二期扩建项目、安排22520万用于九所、莺歌海、黄流、尖峰和万冲等镇污水处理厂及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二是安排12000万元用于莺歌海一级渔港建设;三是安排3020万元用于海洋牧场网箱和休闲渔业码头建设;四是安排2375万元用于海南县环岛旅游公路(乐东段)项目及驿站建设;五是安排3822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建设;六是安排802万元用于九所新区发展北路和新区横二路市政工程项目;七是安排921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八是安排4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4.支持助企纾困促发展
落实大规模增值税减税、降费、留抵退税及调库11514万元;统筹财力支付省内外企业疫情防控费用21075万元;化解中小企业历史欠款561万元;安排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贴息200万元;发放消费优惠券175万元。
5.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衔接补助资金28060万元,比去年增加2382万元,同比增长9.28%。安排3664万元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15753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厕所革命、农户危房改造和供水保障工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4280万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安排1011万元用于发放粮食生产农资补贴;安排5256万元用于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参保,试点开展芒果产量保险和芒果收入保险,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
6.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1)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505万元用于支持各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学生资助补助政策;安排506万元用于完成购置154台AED自动除颤仪、改造22所公办学校367间教室照明等为民办实事事项;安排409万元用于落实国家“双减”工作,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参与人员补助。
(2)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安排5097万元用于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安排12071万元用于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安排8402万元用于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425元。
(3)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2778万元,用于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支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79元。
(4)支持文化建设。安排15305万元用于“三馆合一”项目建设;安排992万元用于人才发展各项工作;安排1829万元用于“三月三”活动、送戏下乡惠民演出、黑眉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
(5)支持平安乐东建设。安排2790万元,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大会战、法治环境建设、应急救援和国防建设。
(6)支持住房保障。安排3673万元,支持建设棚户区改造房、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7)支持稳菜价稳物价。安排4785万元,支持“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生猪活体和冻猪肉日常储备和平价蔬菜零售保险补贴等。推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全年实现全县蔬菜种植面积0.77万亩次参保。
7.支持特色普惠金融发展
全力争取到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3000万元,安排1000万元用于增加县融资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安排560万元用于风险补偿金推动与海南省融担基金合作;安排1440万元用于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
8.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1)坚决贯彻落实全省财政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取消部门预算预留,制定项目库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财政厅的指导下,2022年预算编制已实现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分开编制,部门原则上不再有二次分配权,部门预算细化到位率达80%以上,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精准,财政统筹更加全面有效。
(2)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落实预算报告审查意见,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报告整改工作,落实好县人大审议意见。
202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县财政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齐发展短板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需求很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收支运行紧张;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分配慢、支出慢;预算绩效管理尚未完全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预算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不实不细、支出不规范问题仍局部存在,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县委经济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立足财政职能定位,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双供给”作用,加快推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随着我省自贸港开放发展红利的加速释放,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短期疫情冲击带来的经济低位运行不能改变我县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印发为也市县2023年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总体来看,我县2023年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欠账补短板、化解历史债务和暂付款等多重压力下,2023年我县财政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必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资金分配和使用机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和省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创新驱动,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重点,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建立健全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的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努力开创乐东财政工作新局面。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着重把握以下五项原则: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总量与结构并重,将各类资金纳入财力总盘子统筹安排,对于符合用途的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规模资金,支持落实县委、县政府新增重点工作。
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平均压减5%,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全面贯彻绩效理念,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区分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部门预算编列部门本级支出,细化到项目;单位经常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常态化谋划储备项目机制,以项目库为抓手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坚持绩效导向,完善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等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民生政策。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稳步提高教育、医疗、“三农”等薄弱环节的公共服务标准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148万元,同比增长15%。加上债务收入48322万元和转移性收入38133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1583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0498万元,调入资金35000万元),收入总计52880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985万元,预备费5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322万元,转移性支出51993万元,支出总计528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同比增长10.55%。债务收入2500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8094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7522万元,上年结转10572万元),收入总计143094万元。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000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6000万元和转移性支出18094万元,支出总计14309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0216万元,同比增长6.55%,其中,保险费收入91915万元,利息收入9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3768万元,其他收入5593万元,转移收入17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29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6062万元,同比增长8.30%。本年收支结余41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89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考虑到目前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多为破产或亏损,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实际意义,因此暂未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政府年度预算。
5.2023年1月份县本级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1月3日,县财政下达2023年预算指标200247万元,其中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指标195629万元(人员支出1937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安排一季度预算指标186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安排一季度人员支出类项目预算指标4618万元。
(四)2023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优先安排“三保”支出
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共395165万元,其中保工资228001万元,保运转93097万元,保基本民生74067万元(其中,安排8730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安排26715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2.优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安排县级财政衔接资金6830万元,确保资金投入不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15961万元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五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助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新农村。
3.优先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支出
一是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安排生态环保环卫一体化项目19000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700万元,安排平价蔬菜零售保险资金1200万元。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乐东县黄流镇三曲沟水厂扩容工程13000万元、安排乐东县中医院配套工程(二期)项目4000万元、安排乐东县千家自来水供水工程(续建)3000万元、安排九所新区、莺歌海镇污水处理工程共5000万元、安排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资金2014万元、安排农村户用厕所化粪池防渗漏改造项目资金350万元、安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380万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补助资金100万元;安排“三月三”乐东主会场活动资金1500万元。三是保障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安排22620万元偿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116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1410万元,发行服务费50万元),安排5000万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支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4.优先统筹教育各项支出
积极统筹并安排教育部门各项资金114049万元,用于提升我县教育软硬件水平,保障幼儿园、中小学日常运转,落实学生资助补助,让更多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持续发展。
(五)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1.坚持开源节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
加强收入监控和执行分析,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的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落实落细海南自由贸易港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培育财源税源。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债资金支持,规范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高标准打造政府投资基金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筹措乐东经济发展建设资金。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
2.坚持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效率,实行常态化财政支出通报制度,督促预算单位落实项目资金支出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精准施策,提升财政职能作用
优化财政政策供给,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等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和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对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领域保障。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结果应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坚持“项目为王”,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项目库打造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关键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县统一项目库体系。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建立项目谋划储备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部门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建立重点项目支出进度“灯号”系统,强化项目库支撑作用。加强与发改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的联合工作机制,提升项目建设保障水平。
5.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严格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解决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关注财政运行风险,强化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积极开展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直达资金、民生资金检查,确保国家各项财税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完善内控内审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管理制度漏洞,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6.坚持高效协同,共同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在省财政厅的统筹协调和部署推动下,落实属地责任,因地制宜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理顺责任和收入划分,以此契机培育更多经济增长点,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做好资金调度和预算结算等工作,保证财政平稳运行。
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尽职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幸福美好新乐东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