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乐东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乐东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对海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中央12号文件精神、自由贸易港建设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进自贸港建设,节用裕民,提质增效,全力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8%,增长6.5%。加上债务收入54150万元和转移性收入43742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63814万元,上年结余44778万元,调入资金88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收入总计572141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562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6.6%,同比下降10.9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7150万元,转移性支出3936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21162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8206万元),支出总计57214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教育支出1062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5%,同比下降0.57%;农林水事务支出846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4%,同比下降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同比下降5.3%;卫生健康支出583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同比下降2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1%,同比增长7.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2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4%,同比下降43.4%;公共安全支出205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2%,同比下降9.3%;节能环保支出176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同比增长54.7%;住房保障支出121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2%,同比下降1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2%,同比下降11.3%;债务付息支出108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6%;交通运输支出60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3%,同比下降25.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同比下降81.1%;国防支出4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5%,同比增长997.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2%,同比增长25.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64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75.8%,同比增长2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5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2%,同比下降74.1%;科学技术支出7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7.8%,同比增长56.8%;其他支出1145万元;金融支出2000万元,同比增长12.1%;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76万元,同比下降67.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6万元,同比增长7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66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9.5%,同比增长50%。加上债务转贷收入70000万元,转移性收入382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4727万元,上年结余33509万元),收入总计161900万元。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39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0.2%,同比增长4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300万元,转移性支出80203万元(其中,调出资金883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1368万元),支出总计1619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6806万元,同比增长207.9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315万元,同比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万元,同比下降91.3%;其他支出2808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606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3.5%,同比增长37.1%。其中,保险费收入82120万元,利息收入165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0537万元,转移收入17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820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282万元,其他收入55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164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5%,同比增长11.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424万元,上年结余63374万元,当年滚存结余77798万元。
(四)预算执行主要成效
2021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统筹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1.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今年来,我县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减费降税等政策方面的影响,财政收入压力巨大。为确保完成2021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实行增长3.6%的目标,县政府积极统筹协调好财税部门的收入征缴工作,紧盯年初预算收入目标,以强化预算执行为抓手,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特别是今年年底,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县公安局等部门,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力推采矿权出让收入、“黑财”收入、河沙收入等收入及时入库。非税收入超额完成任务,确保了我县2021年初预算收入实现正增长的目标。在年底支出压力大的形势下,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统筹作用,加强对财政库款的调控,控制不新增暂付款规模,确保暂付款零增长,落实了省厅的财政预算改革精神。
2.强化资金统筹,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2021年我县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3638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3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918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9236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43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0627万元等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1332万元,主要用于特定目标和规定的使用方向及用途的项目,如教育支出、卫生专项支出、农林水支出等项目。
2021年我县积极争取债券资金87000万元,较2020年增加62000万元,增长248%,其中争取一般债券资金17000万元,用于支持旅游文化建设13400万元、市政建设2000万元、教育和交通运输建设各800万元;争取专项债券70000万元,用于支持污水项目15690万元、供水项目16232万元、卫生健康项目19078万元以及旅游文化项目19000万元。
2021年县财政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对当年预计难于支出的可暂缓实现的项目资金按规定收回。全年共盘活资金46061万元,其中盘活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000万元,盘活政府性基金5874万元,盘活实有账户存量资金13187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项目主要有:
(1)安排32400万元用于“三馆合一”项目建设;(2)安排4800万元用于莺歌海一级渔港建设;(3)安排4253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4)安排3377万元用于省道S314天新线乐东沿线镇墟段(大安-志仲)道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5)安排3975万元用于佛罗镇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项目;(6)安排2952万元用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乐东段)项目;(7)安排2672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建设;(8)安排2556万元用于中央海岛海域保护项目;(9)安排2100万元用于九所新区发展北路和新区横二路市政工程项目;(10)安排2023万元用于乐东县三年行动计划架空线入地改造电缆管沟建设项目;(11)安排2000万元用于海榆西线G225国道黄流镇墟段改造工程项目;(12)安排1000万元用于“百里滨海城市带”G225国道黄流镇虚段改造莺海路延长线工程项目;(13)安排19597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4)安排5365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15)安排2797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标准化提升项目资金;(16)安排3110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及配套项目和业务用房项目。
3.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2021年预算编制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努力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1)全年安排用于“三保”支出预算为311208万元,其中保工资101271万元,保运转18800万元,保基本民生191137万元。同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三公经费支出完成702万元,实现负增长;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的支出在去年压减的基础上按照10%的比例继续压缩756万元,压减资金全部用于基本民生领域的投入。(2)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3)硬化执行约束。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4.着力人民至上理念,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继续坚持“小财政办大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改善基本民生,2021年民生支出占比达80.85%,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效落实“双减”政策工作。全年投入教育支出112776万元,同比增长5.6%,分别为:县第一小学和首都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并于9月份开始招生;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全县11个乡镇均设立特殊资源教室;全县教育多媒体配备全覆盖、校园网络全覆盖、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二是积极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年投入卫生支出8985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基层医疗标准化提升项目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及配套项目等项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资金保障,安排疫情防控县级专项资金2843万元,助力疫情防控实现常态化;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健康生活保障,安排公职人员体检经费552万元。三是持续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全年投入公共安全支出20510万元,用于办案费及业务装备费支出,为经济增长、地区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社会稳定;四是不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年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76万元,加大城乡养老保险和就业补助投入,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五是积极抓好“菜篮子”工程,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全年投入2380万元用于“菜篮子”保供稳价惠民工作,提前完成平价菜较上年同期均价下降5毛以及平价菜市场占比达15%的省定目标。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
一是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保持县级资金投入不减。全县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678万元,比上年下降9.8%。其中,投入4969万元保障“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政策落实;投入15208万元用于产业帮扶,其中9976万元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投入带贫益贫企业和合作社;投入4813万元用于乡村环境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88万元用于就业帮扶。二是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全力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建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半月通报制度,并对衔接资金支出开通绿色通道,督促指导衔接资金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支出,确保及时发挥资金效益。截至2021年12月27日,我县衔接资金支出24569.97万元,支出完成率95.68%。三是强化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6.加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稳健可持续
严格按照“控制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控政府债务增量,确保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范围内;二是分类施策,依法依规依程序加快推进政府提供担保隐性债务项目整改;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2021年初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及发行服务费54741万元、偿还政府隐性债务5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25日已偿还债券到期本金40450万元,已化解隐性债务7979.51万元。
7.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局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照“建制度、搭框架、全推开”的工作思路,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在全省2020年度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位列第11。二是开展部门资产清查。针对部分行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资产大清查,全面排查治理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全年共开展项目评审62个,节省资金9617万元。四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建立联系服务机制。认真落实法定事项报告,建议议案办理等机制,主动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2件,自觉在法律监督下依法加强财政管理。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我县缺少稳定税源,税收收入少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同时,我县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收支矛盾不断加剧;二是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未能有效解决,预算单位绩效意识还不够强,财政资金效益未能充分发挥;三是规范财政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方面还不够精细。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之年,也是乐东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要求,现提出2022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七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站位,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厘清财政预算职能,树立“大财政”理念,加强财源建设和资源统筹,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坚持节用裕民,防范风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摆在优先位置,细化预算,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零基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采取如下措施:
1.强化党委领导意识。坚持以政领财,预算编制工作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作为总指引,预算安排体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编制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高质量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2.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理念,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平均压减10%,三公经费零增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优先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
3.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能有效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效投资的项目给予地债资金重点支持。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4.强化绩效管理和零基预算理念。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应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零基预算理念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做到预算分配能增能减,预算支出有保有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减少部门二次分配。各部门提前谋划确定下年度需要实施的具体项目并纳入部门预算安排,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部门预留资金,不再实行二次分配,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统筹能力。
6.强化“项目为王的理念”。将项目库打造为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抓手,成为部门参与财政分配管理的重要平台。构建市县、部门和财政三位一体的项目库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 工。强化项目库管理约束,坚持项目入库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条件 ,安排预算时从财政项目库中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做实项目储备,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必须完成可研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 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强化部门项目储备主体责任,将部门项目储备情况纳入财政管理考核范围,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二)2022年预算收支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16万元,比2021年收入预算数增长10%;加上转移性收入37206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2386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8206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收入总计458282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604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50553万元,预备费5125万元,支出总计45828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126983万元,同比增长203.3%;国防1948万元,同比增长3.2%;公共安全14970万元,同比下降44.4%;教育77233万元,同比下降37.1%;科学技术293万元,同比下降30.1%;文化体育与传媒1857万元,同比下降88.5%;社会保障和就业43954万元,同比增长40.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51457万元,同比下降42.7%;节能环保14066万元,同比下降22.3%;城乡社区事务10748万元,同比下降65.9%;农林水事务27577万元,同比下降73.8%;交通运输1880万元,同比下降60.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13万元,同比下降85.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1395万元,同比增长3%;住房保障15074万元,同比下降6.5%;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717万元,同比增长6.1%;预备费51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53万元;债务付息11550万元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460万元,同比增长118.25%;加上转移性收入7469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322万元,上年结转71368万元),收入总计165150万元。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895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34467万元和转移性支出85788万元,支出总计1651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科目安排情况为:城乡社区支出39335万元,同比增长9.8%;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55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34467万元等。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0746万元,同比增长5.1%,其中,保险费收入86010万元,利息收入163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4745万元,其他收入574万元,转移收入17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89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10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1835万元,同比增长7.43%;本年收支结余891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670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考虑到目前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多为破产或亏损,暂无法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2022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共269070万元,分别为:保工资161959万元,保运转24412万元,保基本民生82699万元,其中,安排2671万元用于医疗卫生项目支出,提升医院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安排67485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安排乡村振兴县配套衔接资金6829万元;安排村级支出5714万元。
2.优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6829万元,确保资金投入不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11844万元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五化”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助力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新农村。
3.优先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支出。一是保障重大政策落实,安排生态环保资金13536万元,其中,环卫一体化项目10000万元,垃圾运营费3416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1668万元;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华二黄中合作办学资金1600万元、安排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83万元、常年蔬菜基地大棚建设示范项目216万元、安排“三月三”乐东主会场活动资金1000万元;三是保障政府性债务化解资金。分别安排51577万元和3000万元偿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支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4.优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资金,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000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及时足额支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情防控实现常态化。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1.持续做好自贸港财税政策落地实施工作。一是加强自贸港财税政策学习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全县财税系统干部学习政策,理解政策,用足用活政策;二是加强自贸港财税政策风险防控,会同税务等部门,逐项分析、梳理所有可能的偷逃漏税风险点,分类制定周密的防范和解决办法,提早做好风险防范。
2.持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一是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在落实好减税降费防控疫情的基础上,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把该收的及时足额收上来,确保“颗粒归仓”;二是全力以赴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当好财政“店小二”,主动帮助部门协调解决资金支出存在的问题,继续实施中央直达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债券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压实各方责任;三是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优先将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优质项目纳入项目库,逐步实现让项目等资金,切实扭转支进度缓慢的局面;四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报账手续,加强大额资金支付预警,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3.持续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一是持续聚焦“三落实”、“四不摘”,确保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不减少;二是全力保障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多措并举筹措城乡污水处理和生态修复等项目资金;三是继续支持“五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三馆合一”、县第二幼儿园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四是支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推进农业“五化”建设,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4.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一项目一策”,全力推进PPP项目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强化财政部门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职能,严禁新增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和担保。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处置闲置资产、盘活闲置资金,多渠道保障化债资金需求。
5.持续加强财政监督。一是加强扶贫资产监管,会同乡村振兴局、各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积极稳妥推进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扶贫资产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督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特别是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国企纳入监管系统,实现常态化监管;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五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常态化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六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有效发挥财政所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做好2022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尽职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幸福美好新乐东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