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定安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定安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1日在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定安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定安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落实的攻坚之年和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更是定安高质量融入海口经济圈的起步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顶压前行,着力防范重大风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挖增收节支潜力,扎实做好“六稳”“六保”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000万元(不含留抵退税18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4.8%,高于全省预算完成率12.6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1%(同口径增长5.7%),增幅全省排名第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4.7个百分点。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62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9.5%,高于全省7.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6.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281864万元,同比增长11.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4%。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713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000万元;债券收入37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3133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713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2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5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7679万元;年终结余结转24589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8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7%,同比下降6%。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3733万元(不含计提教育资金收入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3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8.6%,同比下降10.6%。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18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3.5%,同比增长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22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4%,同比增长44.1%。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297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856万元;专项债务收入46159万元;政府性转移支付收入5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297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185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39202万元;年终结余结转1914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22.22万元,支出22.22万元,收支相抵后结余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61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63%。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60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59%。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结余117万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结余59959万元,本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0076万元。
(五)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16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卫生医疗、“六水共治”等项目。
2022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77163万元(一般债券本息38390万元,专项债券本息38773万元),均已按时足额偿还,政府信用良好。
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377711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9333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4376万元),控制在省级下达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全县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六)重点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共收到直达资金71015.79万元,完成支出68888.33万元,支出进度97%,支出进度全省排名第1;我县共收到新增地债资金21607万元,完成支出21607万元,支出进度100%,支出进度全省排名第1。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会议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2022年,我县经济遭遇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考验,受全省先后爆发多轮新冠疫情影响,特别是“0801”疫情冲击,导致我县经济活动基本停滞。同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央出台了规模空前的组合式减免退税政策,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财政部门紧盯年度收入目标任务,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全力保障年度财政收支平衡。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1079万元,其中疫情防控资金2707.8万元。开展存量资金“清零行动”,清理全县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4177万元,统筹用于全县重点和急需项目建设。
(二)全力服务好高质量发展
2022年认真落实一揽子财税政策,实现全县增值税留抵退税5935万元,通过发放稳岗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房租减免等措施助企纾困,安排资金300万元发放餐饮零售、旅游等消费券提振消费,助力各类惠企政策落地,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用足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大力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三)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保障。2022年我县民生支出281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4%,比省定民生支出比例70%的要求高11.4个百分点。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中:
落实为民办实事事项投入9135.76万元,用于支持适龄女生HPV疫苗接种、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县域路灯智能光亮化改造、公办幼儿园建设、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等19个项目;
落实教育事项投入66173万元,用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学生资助补助,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事项投入61134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优抚对象、残疾人事业、就业培训等补助,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促进就业和创业;
落实医疗卫生事项投入36046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体制改革等,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落实交通运输事项投入13322万元,用于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交事业发展等方面,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能力。
落实住房保障事项投入9916万元,用于乡镇周转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改善城乡住房条件;
落实文化体育与传媒事项投入5211万元,用于全域旅游发展项目,保障各项文化体育设施的改造和各项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我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全力落实重大战略部署
1.支持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年度预算、争取上级专款、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落实涉农资金。2022年安排农林水资金75610.96万元,比上年增加9202.19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田水利建设、党建示范点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
2.支持生态环保建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理念,全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2022年统筹各项环境保护资金29146.05万元,加大对“六水共治”、大气、水、土壤的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以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其中,污染防治资金投入8140.4万元。
3.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365.45万元。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支付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多措并举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成立4家县属国有企业,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完成两批闲置资产注入,通过资产重组和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出台了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管等五项基本制度,建立健全我县国有企业监管、全面预算、薪酬制度、绩效考评等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为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六)持续提升财政服务效能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逐步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保函应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和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政府采购更加公平透明,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首席服务专员工作要求和“定安县百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15项。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以及各预算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体制改革得到持续推进,预算安排严肃性、均衡性更加显现,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总量小,收入结构不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三保”支出保障能力弱;重大项目谋划及管理水平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筹措方式单一,投融资渠道有待拓宽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23年从财政运行面临的宏观形势看,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出现逆全球化,给财政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困难,但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省内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效应持续释放,自贸港红利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活力有所增强,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回暖。但我县主导产业还在培育壮大阶段,税源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2023年我县财政增收基础还有待进一步稳固。财政支出方面,困难群众、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养老等人员刚性支出政策提标扩面、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重大基础设施、园区产业配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需要大量资金,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
一、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财政预算工作会议改革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基调,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落实“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以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为核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双供给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稳增长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收入、专项债券、存量资金等各类资源统筹,做好政府“四本预算”衔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兼顾当前和长远,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风险可控。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促进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加强收支紧平衡状态下的预算管理,突出绩效导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实效性。加强投融资模式的应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放大资金集成效应。
遵循上述总体要求,2023年预算编制继续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支出预算安排的第一位,在此基础上,2023年项目支出重点安排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高质量发展。积极统筹上级专款、债券资金、存量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全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重点保障“六水共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和财政政策激励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安排产业发展奖励资金和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现代产业发展和塔岭园区创建省级重点园区。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深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助企纾困。
二是支持重点民生事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基础教育提升和学位扩容,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落实低保、特困、残疾、临时救治等各类民生补贴,强化就业补贴和技能培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着力加强财力资源统筹,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提高至40%以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设施、农村污水治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项目,壮大本地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和补齐必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债券资金等以及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EPC+O等投资和建设运营模式,多渠道多模式支持城乡污水治理、城市排涝提升工程、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综合整治、水质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等,助力“六水共治”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进节能减排、绿色殡葬、垃圾分类建设等。
五是提振消费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对我县重点促消费活动的财政支持方式,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充分挖掘消费市场潜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支持全域旅游,举办湖畔运动季、全民健身、幸福跑等系列体育赛事活动和琼剧进校园、送戏下乡等各类文化演出活动,开展“助商惠民、魅力定安”促消费系列活动,进一步提振居民消费需求。
二、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02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00万元,增长15%;
债务收入30100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用于还本28100万元,提前批一般债项目资金2000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09295万元(按实际收到的省级提前下达金额编入预算);
上年结转收入24589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02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729万元(含债务发行及付息9851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12318元;
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8140万元;
预备费支出308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02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0267万元,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二)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9818万元。其中:
县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71778万元;
债务收入20200万元(其中:申请再融资用于还本7200万元,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13000万元);
转移性收入5926万元(按实际收到的省级提前下达金额编入预算);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9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9818万元。其中: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92539万元(含债务发行及付息2666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7279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99818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9818万元,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三)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4065万元。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3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99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9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0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55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914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157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0887万元。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235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499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9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0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555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834万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157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540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50887万元,本年度收支结余3178万元,加上上年度滚存结余600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3254万元。
(四)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定安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我县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标准为县属企业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需达到500万元以上。2022年我县参加决算的15家国有企业累计净利润-693.66万元,无利润可分配,故2023年度我县不编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1517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90025万元增加251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0678万元,比2022年人员支出85633万元增加25045万元,主要是2023年职业年金记实、工资、社保等提高标准;公用支出449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203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19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9197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主要事项是:
债务还本28140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及付息9851万元;
提前批一般债券项目支出2000万元;
预备费3080万元;
预留基本支出19502万元;
除在职编制内人员外各类人员支出46476万元;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安排28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主要事项是:
偿还地方政府债券还本7279万元;
偿还地方政府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2666万元;
提前批专项债券项目支出13000万元;
土地出让及国有地清理补偿支出(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
国有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农用地转用报批、土地评估等经费支出3188万元;
企业耕地指标开垦费用2633万元;
城乡污水处理、市政照明、垃圾、环卫等6050万元;
党建示范点2500万元;
乡镇周转房1500万元;
预留园区发展基金3000万元;
乡镇经费及乡镇考核奖励经费2840万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000万元;
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贴1000万元;
预留民生项目经费3500万元;
预留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00万元;
预留全域旅游发展资金1340万元。
3.三公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7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0万元。
三、2023年债务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新增债券503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5300万元(一般债券28100万元,专项债券7200万元);提前批地债资金15000万元(一般债券2000万元,专项债券13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2023年我县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47836万元。其中:债务本金35419万元(一般债务28140万元,专项债务7279万元);债务利息12417万元(一般债务9801万元,专项债务2616万元)。
截至目前,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925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529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7297万元。
2023年预算任务完成的主要措施
2023年,财政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四五”发展愿景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持续培植壮大财源,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夯实财源培植基础。对标我县“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夯实财源基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县经济内生动力,不断推动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二是积极落实财税政策。用好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政策,促进税源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落实自贸易港税收政策和减税降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企业项目的引进,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助力培育壮大我县产业规模。落实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财税征管。围绕年度收入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收入动态跟踪,充分发挥财税联席工作会议作用,确保应收尽收。支持矿产和土地出让、黑财处置,尽早实现实质性收入。二是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组织申报债券、中央预算内、上级专项等项目,多渠道争取重点项目资金,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稳妥规范用好PPP工具,在城乡污水治理、城乡集中供水、养老、医疗康复等收益类项目上,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和撬动作用,有效解决我县参与自贸港建设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瓶颈困难。启动环卫一体化和“六水共治”PPP项目,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完善我县重大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简称“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三保”保障标准,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严禁挤占挪用、留下硬缺口。坚持“三保”库款优先保障,保证“三保”支出按时足额兑付。二是继续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压减10%以上,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5%以上,腾出更多资金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三是加强财政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以收定支。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加强结转资金动态清理,加大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集中有限财力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刚性支出。
四、强化资金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结果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逐步形成“立项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评价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认真履行到期政府债务偿还责任,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新增政府债务控制在省级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五、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继续开展托管企业清产核资和闲置、低效资产的盘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施整体产权无偿划转,壮大平台公司规模;优化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各位代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