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泸州市古蔺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22年财政预算报告
古蔺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12月22日在古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古蔺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古蔺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暨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公共财政财力年初预算为507000万元,预计完成608909万元,其中: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00万元(包括税收175000万元、非税26800万元),返还性收入61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3546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7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19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48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94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92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6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77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9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83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6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912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700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130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57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94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54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0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776万元,上年结余9084万元,调入资金30000万元,债务转贷资金收入42688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900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公共财政预计总支出602772万元(包括上解支出166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44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1629万元),同比减少16788万元,降低2.71%,主要原因为上级防疫补助资金减少。
3.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公共财政财力总额608909万元,减公共财政总支出602772万元,年终结转下年继续支出6137万元。
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三保”、临时自然灾害等支出。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根据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终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县级收入年初预算102223万元,预计完成126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3.26%。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2223万元,因基金县级收入预计完成126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专款9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7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28000万元,全县基金支出预算数变更为260695万元。预计实现基金总支出255947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220447万元,调出基金300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5500万元。
3.全县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基金财力合计260695万元,基金总支出255947万元,年终结转下年继续支出474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6811.5万元,预计完成6811.5万元,占预算数的10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预计实现支出6811.5万元,其中:向县属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680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5万元。
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收入50152.5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7649.7万元,上年结余32502.87万元。预计完成收入51768.7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03.22%,其中:当年收入19289.24万元,上年结余32479.5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当年支出17649.7万元,预计完成支出13832.12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78.37%,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2163.1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167.3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500万元、转移支出1.6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68.74万元,预计实现支出13832.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37936.62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当年举借情况。2021年全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0688万元(包括一般债券8200万元、专项债券12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4488万元)。一般债券资金主要用于病险水库整治、古金高速征地拆迁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支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古蔺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古蔺县二郎引水工程项目、古蔺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古蔺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古蔺县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项目、古蔺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川南城际铁路泸州段项目、茅溪酱酒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古蔺县脱贫攻坚示范项目暨扶贫产业集中发展区(一期)项目、古蔺县经开区供水及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蔺县棚户区及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墨宝寺三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再融资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2.当年偿还情况。2021年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34488万元。
3.债券余额和限额情况。2021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为587321万元,加上今年省财政厅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170688万元,减去已偿还的到期政府债券本金40003万元后,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18006万元,尚未达到省政府批准我县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处于总体可控范围。
以上是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部分数据为预计数,待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厅结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省、市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财政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审,提升“三保”资金保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现提出古蔺县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标准化、公用经费定额化、专项经费项目化”进行编审,以“三保”为重点,继续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各部门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应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2.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精神,严控行政成本,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着力保障乡村振兴、基本民生资金;从严审定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除“保民生”政策性因素增加预算外,其他一般性支出原则上不得增加预算,并剔除一次性项目支出预算。
3.坚持讲求绩效、强化管理的原则。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二)2022年政府收支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综合考虑经济指标逐步平稳、充分挖掘全县收入潜力、切实提高税收占比等因素,全县公共财政财力预计532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222000万元,返还性收入61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4885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17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909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481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94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48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92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56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9777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9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8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7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8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189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668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91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1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311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065万元、金融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6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00万元),上级专款预计24000万元,调入资金预计5000万元。
(2)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序列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532000万元,根据预算口径初步安排如下:
一是年初部门预算支出安排186470万元,其中:县级159035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18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7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24529万元、部门罚没收入对应安排支出3478万元),对乡镇转移支付补助27435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26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0万元、乡镇少数民族发展、农村运行维护支出及村(社区)、组干部报酬12105万元)。
二是“保基本民生”支出156205万元(部分资金已在部门预算中预算),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支出23779万元,教育经费支出36351万元,文化支出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19万元,其他民生支出47818万元。
三是其他重点项目支出165325万元。
四是上级专款对应安排240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0万元,农林水支出2900万元,自然资源支出890万元,其他支出41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全年县级基金收入预计1030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90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100万元,农业开发资金收入5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0万元。
(2)支出预算。按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303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相关支出801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100万元,农业开发资金支出5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50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政府专项债还本支出139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根据全县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2022年有国资公司等19家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按2020年企业净利润的20%计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19万元,其中:国资公司1021万元,城投公司2596万元,保安公司2万元。
(2)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1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617万元(包括国资公司1021万元、城投公司259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保安公司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8项基金预算,因部分险种由省级或市级统筹预算,故我县只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具体如下:
(1)收入预算。总计540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计18164万元(包括个人缴费收入3400万元、利息收入260万元、政府补贴收入13600万元、委托投资收益900万元、转移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35847万元。
(2)支出预算。总计14988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3140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296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550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2022年收入总计54011万元,支出总计1498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023万元。
(三)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草案
1.部门预算编审口径。
(1)工资福利支出。
一是行政人员(含公检法司):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艰边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等按实预算;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按批复标准全额预算;医疗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预算,另外预算医疗补助1200元/人·年;工伤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4%预算;生育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4%预算;基本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6%预算;职业年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预算(不下达部门)。
二是全额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艰边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即第13个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等按实预算;绩效工资按批复标准全额预算(乡镇和街道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不作预算),其中义务教育教师预留30%纳入年终目标管理(即奖励性部分不下达部门);医疗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预算,另外预算医疗补助1200元/人·年(乡镇和街道卫生院人员此项补助不作预算);失业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6%预算;工伤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4%预算;生育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4%预算;基本养老保险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6%预算;职业年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预算(不下达部门)。
三是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预算(乡镇和街道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总额指县财政负担部分),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包干经费中统筹解决。
四是临聘人员:对原在职临代教师按2016年5月10日县长办公会会议决定执行,其他原批准的临聘人员按每人每年包干预算2万元经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一是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含生活补助)、单位职工遗嘱补助、独子费等按实预算;对离退休人员预算医疗补助1200元/人·年(不含乡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预算困难补助6180元/人·年;部分离休干部护理费按古委组〔2020〕165号执行。
二是乡镇和街道工作补贴按《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古人社发〔2016〕19号)执行(乡镇卫生院人员乡镇工作补贴不作预算)。
(3)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是行政事业部门公用经费分类保障。
一类政法保障部门: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交警大队、司法局公用经费按人均24000元/年预算。
二类保障部门(参照上年标准):县委政法委、审计局公用经费按人均20000元/年预算;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用经费按人均23490元/年预算;消防救援大队按泸市财预〔2013〕30号公用经费执行人均30000元/年预算。
三类其他行政部门:除以上二类保障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公用经费按人均12000元/年预算。
四类事业部门(除教育、乡镇和街道卫生院):公用经费按人均9600元/年预算。
乡镇和街道卫生院公用经费不作预算。以上各类保障标准含办公电话费、在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其中:在职职工福利费按在职职工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的3%预算;工会经费(不下达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预算。
五类教育保障部门:按义务教育保障要求,继续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即按学生实有人数,县财政拨款补助初中生均公用经费40元/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20元/年。学校在职职工福利费及工会经费(不下达部门)单独预算,预算标准与其他全额事业单位相同。
二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含活动经费):按基本离休费、退休基本养老金的3%预算。
三是公务交通补贴按《古蔺县公务交通补贴考核和发放管理办法》(古人社发〔2016〕164号)文件执行。
四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保留车辆统一按每辆6万元/年预算到机关事务管理局;进入过渡中心车辆在不突破车改前公车办核定的编制数前提下,按每辆6万元/年预算(没有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按1辆预算,政法保障部门及参照政法保障部门车辆、学校车辆及执法执勤车辆除外)。
五是定额定项补助单位:人民医院、中医院、武警中队、税务局、古蔺调查队按上年标准预算。
(4)部门专项支出。
县级部门专项支出根据政府或部门专项工作实际,结合财力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
1.县级部门预算编审情况。
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支出安排15903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18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79万元、部门项目支出24529万元、县级部门罚没收入对应安排支出3478万元。
三、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仍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三保”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控化解债务风险,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坚持聚财有道、理财有方、用财有效、管财有规,加强重点财源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现代化预算管理体系,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一是要努力筹好钱,加强重点财源建设。按照“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原则,强化监测预警和征收管理,严禁“虚收空转”“寅吃卯粮”。健全非税收入征管体系,稳妥做好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机制。对全县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梳理,凡是“趴窝”结余和沉淀资金,能收回的一律收回用于财政统筹使用。二是要科学分好钱,着力构建现代化预算管理体系。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加强“四本预算”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源跨周期配置效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深入实施“三项清理”,实行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穿透式责任追究体系,把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在紧要处、用在刀刃上。三是要高效花好钱,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直达资金方面,财政部门要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切实加强资金申报、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地方政府专项债方面,财政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强资金项目无缝对接,尽快把该花的钱花出去、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四是要切实管好钱,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过“紧日子”是长期政策方针,不是短期应急之举。各部门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当好表率、作出示范。全面落实“零基预算”理念,从严把好财政支出关口,完善资金分配决策程序,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肃查处违规增设支出政策和各类铺张浪费行为。
(二)严格“三保”支出保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三保”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各级财政工作的要求,对标中省“三保”政策标准,坚决守住“三保”底线,确保“三保”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政策精神,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超过两年仍未支出的项目资金,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三保”、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预算执行中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出台新增的支出事项,不追加安排一般性支出。二是强化“三保”工作责任担当。“三保”是财政工作的底线,是财政工作的硬任务。预算支出坚持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到位后,才能安排其他支出。同时,结合库款情况,优先用于“三保”、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需求,严格“三保”预算执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精准发力,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功能
助推县域经济实现重大突破,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强化对重点领域支出的保障功能。一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助推县级产业做优做强,增强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和财政增收后劲,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突出乡村振兴增质增效。按要求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发展各领域,全力推动发展基础实现更大突破。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争取专项债券、撬动社会资本等方式,全力支持城乡建设、优质酱酒、红色资源、康养旅游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四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严肃查处政策落实不到位、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让企业真真切切享受到政策红利。
(四)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是在债务风险防范方面。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定,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到期债务按月滚动报送、偿付风险提前预警制度,认真落实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切实做好偿债资金预算安排,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二是在“三保”风险方面。积极防范化解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强化库款动态监测和调度保障,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
项规模,结合分年消化方案,积极开展暂付性款项清还工作,确保县级财政安全运行。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把严肃财经纪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财政监督信息库和实时网络监控预警机制,开展财政收入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虚假采购、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打造“阳光财政”。二是不折不扣严格落实工资津贴补贴政策。按照中央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严禁违规制定“地方粮票”、严禁以各种名义自行发放各类奖励性补贴。三是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忠诚、政治担当的实践检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抓内控制度执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推进全县财政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