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绵阳市经开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绵阳经开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13841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加上上级补助(347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3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5万元)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67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67257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1390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8.06%,同比增长17.78%。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后,全区结存资金883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经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813万元补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预计暂无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末基金余额为0万元。
2022年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全部动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实现25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3431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6400万元)后,上年结余收入(30272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59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实现135991万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余1793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万元,年终结余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社保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地区编制和审批,目前,经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汇入涪城区、游仙区统一编报,其余社保基金预算由省、市社保局、医保局统一编报。
5.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534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4150万元、专项债务119300万元;截至2022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502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0973万元、专项债务119300万元。控制在市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法定债务率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2年全区应还本付息10597.2万元,其中:本金6480万元,利息4117.2万元。应付利息已通过年度预算足额安排,本金6480万元通过经省政府批准的再融资债券偿还,再融资债券均按规定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以上2022年经开区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二)2022年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逆周期调节高效实施。抓实抓好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12月共办理退减缓税费51272万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费负担。其中:为369余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金额40255万元,退税绝对额居全市第4;全年累计为1651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五税两费,涉及金额11017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助推园区制造业企业走出疫情困境,促进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科技发展资金34372万元,人才发展资金5000万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2.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夯实财政运行基础。建立健全收入监控、分析、预测机制,在确保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应减尽减的同时,确保应收尽收,全力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依法合规增加非税收入弥补短收。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2022年预算执行中,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50%,压减公务接待费20%。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将有限的财力更多的投向社会民生领域。扎实抓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的项目资金予以调剂或追减,清理收回相关资金14840万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3.聚焦人民群众关切,财政民生投入成效显著。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其中,用于保障辖区学校运转及三江实验学校建设、富临实验小学、塘汛小学改扩建等教育支出15592万元,较上年增长14.67%;用于社区治理、劳动就业、优抚抚恤、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20万元,较上年增长101.22%;用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支出8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02%;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1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9%。持续提升人居环境,用于市政维护、环卫保洁、绿化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支出29445万元,较上年增长42.64%。
4.夯实基层保障能力,财政运行风险有效防控。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制定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分年度将化解隐性债务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及时偿还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圆满完成年度化解计划。扎实开展立地方财经秩序6+4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5.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各项改革扎实推进。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自2022年起,全区各预算单位正式上线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开展工资发放等电子化支付业务。纵深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2022年,预算中期监控对25个预算单位69个项目提出调减建议2446万元。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十四五”发展成势见效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3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3年预算编制原则
一是收入稳妥可持续。收入预算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合理确定收入增幅,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压减支出保必须。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和其他不必要支出,优先落实“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
三是统筹兼顾防风险。兼顾发展和安全,依法合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防范虚列收支、脱离监管。
四是强化统筹讲绩效。切实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科学划分项目类别,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资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二)2023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202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
2023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4000万元,同比实现正增长;加上上级返还性收入(1696万元)、上级提前通知的转移性支付收入(637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835万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090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剔除上解上级支出19421万元、债务还本648万元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10834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为17934万元,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4093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专项债券还本13900万元后,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27034万元。
2.财政支出保障重点
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重点”的原则,重点保障以下几个方面。
(1)保运转方面
安排资金205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卫生院,含驻区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和正常运转以及维护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方面的支出。
(2)保基本民生方面
一是支持教育发展:安排资金14649万元。
二是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发展:安排资金541万元。
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8233万元。
四是强化卫生健康保障:安排资金4761万元。
五是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安排资金733万元。
六是强化农林水保障:安排资金315万元。
七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道路交通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安排资金4214万元。
(3)支持发展发面
一是安排支持工业、科技、金融、商贸服务业、房地产发展资金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7878万元。
二是安排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
三是安排招商引资经费1360万元。
(4)支持环境提升改善方面
一是市政维护、环卫保洁、绿化维护资金5025万元。
二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14056万元。
(5)政府性基金支出方面
一是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上年结转的机场东路城建攻坚项目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3152万元。
三是安排征地拆迁相关资金16282万元,用于土地报征、补助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等。
3.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补充说明
(1)预备费安排情况。2023 年安排预备费1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1%,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
(2)“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 万元,公务接待费 6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 万元,与上年年初报人大预算保持只减不增。
(3)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安排情况。2023年累计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05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648万元,一般债券付息139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139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4600万元,日元贷款项目本息200万元。
以上2023年经开区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经济和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统领以财辅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守正创新、奋发有为推进财政事业发展。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局谋划财政工作,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确保中央省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有力落地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巩固深化基层减负成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分析,完善常态化调度机制,针对财政运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调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大力培植涵养税源财源,不断壮大财力规模。抢抓央省支持发展政策窗口期,做好项目储备和管理,争取上级更大支持。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及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和结果运用,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引领,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政策的有机结合,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保持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主体纾困发展。引导项目跟着资金走,通过债券资金引领、财政金融互动等,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巩固学前教育“80·50”攻坚成果,落实义务教育“双规范”“双减”政策。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财政政策,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文化、体育、基层治理等社会事业发展。
(五)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开展风险防控行动,严防政府债务、“三保”支出、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计划化解隐性债务。强化“三保”统筹管理,健全覆盖“三保”预算编制、标识管理、资金专调、执行监控、财力支撑在内的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机制,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健全专项库款管理机制,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等内控建设,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六)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