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江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江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0年12月29日在江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江安县财政局局长 李厚云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江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0年,我县财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三保”支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保障到位,财政运行基本盘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注1117260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14300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4300万元,增长5.19%,预计税收占比53.66%。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61330万元,增长-7.25%;非税收入注2预计完成52970万元,增长24.53%。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38996万元,剔除债券转贷收入中再融资债券、第二过江通道、G353宜南阳泸快速通道上级补助等影响因素,与上年总收入持平。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强化资金统筹整合,继续盘活存量资金、调优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及疫情防控、民生及重大项目等支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注3预计完成293813万元,同口径增长1.6%。一般公共预算经常性收入增长2.24%,教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的增长符合法定增长要求。
收支预算平稳运行。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327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支出286923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入1143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92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9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23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万元,调入资金45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注4资金2115万元,全年预计总收入338996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293813万元、上解支出99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27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9200万元,增长6.93%。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等,全年预计总收入333896万元。总收入减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407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8306万元、上解支出99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27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年初预算预备费3000万元,主要安排在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前述大类支出安排金额3000万元,占预备费总额的100%。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万元安排用于抗疫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注5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0000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00000万元,调整预算预计支出总计20279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1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6.54%。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13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9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08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贷收入11100万元,全年预计总收入220908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204396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51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计总收入220908万元,减去当年支出18492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467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651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6预计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5万元,调出资金285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500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215万元,调出资金2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全年总收入1530万元。总收入减去当年支出108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注7收入140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1195万元。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收入15670万元,调整预算支出10901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5670万元,当年支出1090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资金26988万元。
以上2020年全县及县本级预算预计执行情况,请予以审查。由于年度未结束且与省、市财政年度财政结算未办理,按规定对有关结算事项进行清理,会产生一些结算变化,待省财政厅批复2020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后,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调控目标,夯实经济基础,培植税源,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保障序列,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认真办理、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财政工作。
一是着力增收节支,推动财政平稳运行。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狠抓收支预算管理,多渠道挖潜开源节流,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确保全县财政平稳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计支出1612万元,比上年下降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预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9259万元。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面增效,当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87个,实现政府采购金额6310万元,节约率15.95%;评审政府投资项目335个,审定总金额31亿元,审减率16.61%。
二是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全面启动应急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拨付抗疫资金,安排抗疫资金3803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复工复产、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企业补贴(含物流电费补贴)等支出。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含个体户)房租65万元。惠及企业直达资金28769万元,预计年底全部拨付到位。投入16260万元,加大对中小企业补助,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转贷新增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106635万元,支持交通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卫生健康领域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巩固民生保障,全面落实惠民政策。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民生投入,实施基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机制。财力安排上继续向民生和重点领域倾斜,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四项支出比上年增长8.5%。惠民直达资金4302万元,已全部支付;支持企业挖掘就业岗位潜力,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397万元,发放稳岗补贴991.47万元;预计执行25件民生实事注8资金27503万元,占预算下达的100%。
四是坚持依法理财,持续深化财政改革。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预计减税降费13000万元。强化财政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公开率100%。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注9全面推进,积极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单位20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单位13个,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18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单位19个。涉及项目资金26343万元(其中扶贫项目21个,涉及资金11241万元)。
五是强化风险管控,全力化解财政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注10管理、暂付款管理,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及运行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合理用好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政策,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0年本级安排资金27280万元偿还债券本金,占当年应偿债券本金的52.68%。严控新增暂付款,积极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2020年清理消化暂付款14859万元,占暂付款余额的14.76%;按照“三保”支出保障序列,实行工资、基本民生、扶贫专项库款保障机制,着力防范化解“三保”支出风险。
(六)重点支出执行情况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继续实施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确保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有力。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614万元,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规范管理“四项扶贫基金注11”,不断健全基金补充机制;累计使用“四项扶贫基金”3629万元,资助5164个贫困学生就读、资助38185个贫困患者就医、向2242个贫困户提供产业扶持基金2238万元,支持2317个贫困户获得小额信用贷款14067万元。
二是聚焦民生民本,为改善民生添砖加瓦。持续加大民生投入,预计全县民生支出占比7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5件民生实事全面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积极支持农业农村建设,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全年实现农林水支出50749万元。投入1316万元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1185万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投入2755万元实现全县行政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投入1659万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28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注12,投入2593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中心镇建设。继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等,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拨付就业专项补助资金4551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再就业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制度,拨付补助资金6580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临时价格补贴等弱势群体待遇资金的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拨付退役安置经费2275万元,保障困难军转干部生活、支持退役军人自主择业;投入2728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积极支持卫生健康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投入34700万元,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序运转,保障疫情防控等支出。支持县人民医院妇儿门诊大楼建设、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新冠肺炎留观点建设等;着力提高老年离岗村医生活水平;全面推进传染病防治、全民健康体检、卫生健康体制改革等工作;足额拨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持续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
积极支持科教文体事业,促进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支出结构,投入75232万元,加大学前教育园所建设,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基本文化体育与传媒需求,支持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等场所免费开放,支持剧专文化产业园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体育与传媒繁荣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科技人才引进。全年科教文体经费预计支出 84933万元,同比增长8 %,有效促进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聚焦债务管控,为牢守底线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2020年省财政厅核准我县政府债务限额5001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7339万元,专项债务252859万元。截至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395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9086万元,专项债务220458万元。2020年本级一般预算安排10770万元、基金预算安排16510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245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偿还债券付息1319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7904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292万元。根据《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财预〔2020〕118号)测算(省厅测算),我县政府债务率风险等级为绿色。
四是聚焦基础建设,为城乡发展提供支撑。统筹财力投入135504万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县域经济副中心建设,切实抓好市政配套功能完善工作。投入36962万元支持交通事业发展,着力建设第二过江通道、G353宜南阳泸快速通道。投入23207万元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投入32002万元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的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项目归类口径交叉。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运行基本盘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同时,也要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源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及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税收入大幅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地理区位、自然条件优势不突出,资源禀赋发挥状况不理想,财政运行困难,库款调度紧张,“三保”支出压力较大。三是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防控亟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项目管理深度不够,管理机制与业务不相匹配,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宜宾三江新区建设和宜泸融合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552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77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138万元,调入资金450万元,收入总量283204万元。扣除上解支出991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12465万元,全县当年可供安排财力总额为260826万元。财力总额扣除省级专款151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574万元后,自有预算财力172114万元,比上年增长3.2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1200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1061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3800万元,上解支出2万元。重点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县级配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15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1050万元,调出资金450万元。重点用于企业重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等补助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6787万元,支出预算11236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0296万元,比上年增长7.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量2792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扣除省专款、专项转移支付、专项上解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补助下级支出后,县本级可供安排财力149634万元,比上年增长2.66%。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全县分类预算草案一致。
(三)县级部门预算
县级部门预算注13综合预算支出151205万元,比上年增长4.43%。其中:基本支出87504万元,项目支出63701万元。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将61个部门14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占部门总数的100%。
(四)“三保”支出预算
“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关系基层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2021年全县“三保”支出预算总额20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71%,其中:保工资预算安排87054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0.75%。保运转预算安排5456万元,占全县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93%,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10850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75828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38.34%。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严格按规定优先安排“三保”支出。
2021年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县委的决策部署,对事关大局的重大增支需求进行了合理保障。一是收入安排统筹兼顾。体现了“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二是支出结构更加优化。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促发展的保障顺序得以体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全面绩效得以落实。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稳步增长;“三保”支出、民生实事资金需求得以全额保障。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三、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夯实财源税基,激发市场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各项财税政策,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组织收入的措施和机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相关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综合利用体制激励、专项支持等方式,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特色支柱产业,实现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二)增强保障能力,不断改善民生。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步提升。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推进实施25件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加强跑项争资,增强发展动力。主动对接国家政策支持和投资结构调整方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包装工作,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杠杆作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县级投资项目资金缺口,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运用PPP、EPC等模式吸附社会资本,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积极适应新常态,以“完整、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为目标,切实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公务卡结算等改革。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相结合的机制,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五)夯实管理基础,建设绩效财政。紧紧围绕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努力形成“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制度约束。严格预算编审程序,加快推进现代国库、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财务会计等管理改革,加强投资评审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范财政运行管理。实现预算决策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高效的目标。
(六)防范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平稳。一是将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债券利息支出全额纳入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还本支出比重不低于30%。二是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确保年度化解任务全面完成,降低隐性债务风险。三是严格预算支出,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继续实行工资、扶贫、基本民生支出专项库款保障机制。四是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控,提高财政资金效能。五是全面清理锁定暂付款存量,积极稳妥处置消化暂付款,加强预算管理和国库资金监管,防止出现“三保”支出缺口和资金支付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担当作为,务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为构筑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江安强支”贡献财政力量!
注解
注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和程序组织并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注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类别,分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管理。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按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其他支出等。
注4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注5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基金与公共财政收支项目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对应性。基金收入必须用于规定的支出项目,而规定的支出项目也主要以相应的基金收入为保证;(2)专项性。政府性基金通常是按具体项目或特定项目设立的,须保证专款专用。
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的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独编制,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以及其他有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注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家规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或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依法筹集和建立的,由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和政府补助形成的专项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缴费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政府按规定标准配套的政府资助收入以及利息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基础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注825件民生实事:指减免非民族地区幼儿保教费;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教师到“三区”支教;免除中职学生学费;持续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代缴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新改建农村道路;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农户;实施城镇污水城乡垃圾理;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宽带;建成安全社区,建设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新改建公共厕所、农村户厕;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现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向未通电视贫困户配置电视入户接收设备。
注9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注10地方政府性债务:地方政府性债务分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注11四项扶贫基金:包括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
注12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战略,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注13部门预算:是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