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兴文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兴文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2月14日在兴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兴文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18080万元。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80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5.5%,其中:税收收入83640万元,非税收入3444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9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198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54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57071万元。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1047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104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4.7%。支出未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中央下达特殊转移支付13542万元,今年无此项补助收入。总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4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9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000万元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96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8065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06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89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9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为160387万元。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45747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457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总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14574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700万元后,预计结转下年支出394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365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完成3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年终无结余。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091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8388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91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83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结转下年支出2522万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今年财政年度还未结束,上述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全年预计数,待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办理完毕后,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坚定信心,狠抓财政增收节支
一是积极培植石产业、竹产业、酒产业等新税源,扎实开展石材行业税收治理工作,同时抓好页岩气、瑞兴等重点企业税源增长点。2021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80万元,力争增速达到15.5%以上,税收占比持续保持在70%左右。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债券资金,有力推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7400万元,同比增加13300万元,增长24.58%,争取额度全市扩权县排名第二;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34477万元,有效减轻财政运行压力。三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9900万元,切实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当好管家,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扎实推进25项民生实事。2021年预计投入资金46553万元,将教育、社保、卫生等民生民本资金落到实处。二是管好 “一卡通”发放平台,让惠民惠农资金落地落实。2021年“一卡通”发放项目69个,预计发放资金总量28000万元,惠及群众75万人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三是及时安排“中央直达”资金,事后及时跟踪督导,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2021年直达资金规模预计59410万元,预计支出率为98%以上,惠及企业48个,惠及群众18.87万人。四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实行“三保”支出“三单列三专项”,2021年未发生“三保”支出风险事件。
(三)强化监督,管理效能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财务规范化、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完成政府采购100宗,预算总额17479万元,成交金额16600万元,节约资金879万元,节约率为5.03%。其中:公开招标16宗,竞争性磋商32宗,竞争性谈判29宗,网上竞价17宗,询价采购5宗,单一来源采购1宗。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21个部门(乡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16个县级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20076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36份,整改问题133个。四是强化投资评审管理,出台《兴文县财政评审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节支增效成绩显著。2021年共评审政府性投资项目261个,评审项目预算资金103874万元,审减资金14684万元,审减率达14.13%。
(四)严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严防库款风险,实行财政国库标准化运行,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刚性支出,2021年库款保障水平持续维持在0.6以上,均在合理区间范围内。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牢牢守住底线。将政府债务综合债务率控制在120%以内,将债券利息支出占比控制在10%以内,将专项债券保障倍数控制在1.3以上,确保不突破警戒线。三是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运行管理及风险防控的通知》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三、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2022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00万元,预计增幅为10.5%。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4707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2000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总额为301675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12500万元,可供安排的财力为289175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289175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289175万元。其中:按照中、省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安排“三保”支出195485万元,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我县支出预算安排289175万元未含石海镇的支出1137万元。按照《石海镇委托管理协议》,2022年石海镇的收支预算由宜宾市“两海”示范区管委会代为编制,石海镇收支预算并入我县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110000万元,扣除调出资金22000万元,根据《预算法》有关财政收支平衡的规定,全县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8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50万元;2022年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8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0800万元。预计2022年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50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8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00万元。
另外,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务只能通过省级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根据往年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一般在年中由省政府批准和转贷,现无法预计,政府债务预算届时再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关于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是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围绕“打造宜宾南向开放桥头堡,建设人民幸福的秀美苗乡”发展定位,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县、产业兴县、文旅富县”发展战略,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兴盛、城乡秀美、人民幸福的新苗乡。
(一)加强收入组织,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责任,精准施策,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堵漏增收。坚持依法征税,积极组织非税收入,确保收入与经济保持协调发展。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减税红利,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对经开区、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三是各乡镇、各部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紧盯政策动向,找准自身发展与省市政策的切合点,精心优化项目储备,做好债券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助力县域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强支出管控,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一是严格执行人大审议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严肃性。二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原则,在足额保障“三保”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兴文县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加强对各种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合理、有效。
(三)加强民生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保障投入,着力解决“就业难、创业难”等问题,加快推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补短板项目,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乡村文化,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三是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加强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二是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超前谋划,编制中长期偿债资金平衡计划,妥善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三是全面评估预判,处理好扩大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关系。建立债券资金使用机制,严格落实政府债券使用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确保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全力保障“打造宜宾南向开放桥头堡,建设人民幸福的秀美苗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全面实现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注 解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上级补助收入
2022年预计上级补助收入147075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517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5071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965万元,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收入125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05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89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6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89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200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8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37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00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0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82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