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宜宾市屏山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屏山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屏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屏山县财政局局长 林 云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屏山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注1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注2预计完成126607万元,同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82928万元,同比增长20.54%;非税收入注343679万元,同比增长5.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注4168899万元、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9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注5转贷收入2490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35万元、再融资24770万元)、上年专项结转13056万元、调入资金38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6中调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注717045万元,收入总计354798万元,同比增长12.25%。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支出256354万元,同比增长1.52%。加上上解支出注818422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4770万元(再融资2477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67万元、年终结转40885万元,支出总计354798万元,同比增长12.25%。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注9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1331万元,同比减少27.14%。加上上级补助9862万元、上年专项结转207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注10转贷收入6410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5500万元、再融资8602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76062万元,同比增长5.29%。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计支出160711万元,同比增长11.86%。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86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500万元,年终结转2249万元,支出总计176062万元,同比增长5.29%。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8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万元,收入总计1288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0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38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288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注11
目前,我县8项社会保险基金中,县级仅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其他7项按照统筹层次和项目分别由省市编制。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805万元。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43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4370万元,滚存结余23366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数额较大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注12等税收优惠政策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县始终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倾力组织财政收入,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围绕年度预期抓好财政收支运行管理,加强收支运行动态监测分析。深挖非税收入潜力,持续抓好土地出让工作。严格支出预算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为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三保” 注13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建立节约型财政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压缩10%。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新冠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和减税降费注14、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的全面落实,财税部门通力合作,坚决克服各种困难,主动作为,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2022年预计增值税留抵退税25000万元,其中县级承担12500万元。强化直达资金注15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到位中央直达资金64498.03万元,分配进度100%,预计支出进度95%。加强财金互动,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兑现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483万元。积极“走上去”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全县到位上级补助资金234396万元(其中债券资金55635万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民生福祉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做好基本民生保障。“一卡通”发放平台2022年累计发放18337万元,731062人次,共计涵盖61种补贴项目。
二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般公共预算乡村振兴投入较去年稳步增加。落实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391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581万元)支持巩固衔接,保持过渡期财政政策稳定。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人居环境整治、水利基础设施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
三是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县投入13172万元(其中县级资金7688万元、中省市资金5484万元)。其中重点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岷江流域(屏山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支出。
四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县投入74475万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优先落实营养改善运行经费、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寄宿制学校运行经费、义务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政策投入资金。建成投运中心城镇幼儿园、城区谢家坝小学、屏山职校等7所学校,新增学位1.148万个。
五是支持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全县投入18511万元。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江北医院、屏山县人民医院中都院区等项目建设。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全年落实疫情防控资金5876万元,其中核酸检测支出2418万元、疫情处置和防控能力提升改造2832万元、其他疫情相关支出626万元。
六是支持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县投入33278万元。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等资金保障。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政策及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支持稳就业、保就业,落实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896万元,做好大学生、贫困家庭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要求,紧紧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完善。
政府采购:一是规范采购备案。2022年完成政府采购备案项目332个,备案金额38562.44万元。成交项目195个,预算金额28858.52万元,成交金额25049.24万元,节约资金3809.28万元,节约率13.2%。二是严格采购监督。开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制政府采购供应商问题1个,涉案金额58.5万元;开展各类政府采购监督检查8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14个,行政处理46个,行政处罚7个。
预算绩效:一是全覆盖绩效编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所有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批复、公开全覆盖。二是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抽选18个单位的年初预算整体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目标事前评估,评估资金总额71176万元,评估后下达资金55732万元,减少15444万元、预算项目48个。三是开展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全县83个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开展2021年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提升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意识。
财政监督:一是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发现执行财经纪律存在问题的单位有38个,涉及金额417.25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59份,监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及时堵塞财务风险漏洞。二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书楼镇人民政府、大乘镇中心学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的2021年至2022年4月会计信息质量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资金93.3万元,收回存量资金26.61万元。三是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完善制度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及内部会计制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财政投资评审:2022年,共审查工程预算项目402个,送审金额312652.78万元,审定金额275357.14万元,审减额为37295.64万元,审减率为11.93%;审查工程竣工结算项目169个,送审金额33709.37万元,审定金额30689.55万元,审减额为3019.82万元,审减率为8.96%;审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项目26个,送审金额3832.6万元,审定金额3832.6万元,审减额为0.0016万元。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制度约束、预算管理、风险预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严禁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严格债务限额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截至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1.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79亿元。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5.56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0.013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5.55亿元。新增再融资资金3.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86亿元。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骨干税源单一
目前全县除向家坝水电站外没有稳定的骨干税源,园区企业正处于扶持阶段,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目前税收收入增长后劲乏力。2022年向家坝水电站县级税收收入预计38139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6%。
(二)上解负担沉重
近三年屏山上解中、省、市支出总计78366万元,且呈逐年增加趋势,2022年预计达29498万元。
(三)收支矛盾加剧
一是债券还本付息将步入高位运行阶段,2023年我县需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451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25688万元(其中还本18588万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19503万元(其中还本10000万元)。二是工业发展扶持需求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工业园区征地、配套园区基础设施等,每年需县级投入3亿元以上。三是上级要求配套的较多,如:高速公路、县乡村公路、中心镇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需要县级承担大量的资金;疫情防控、环保、防汛、森林防火等民生事项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库款专户管理、财政新平台运行、预算目标绩效管理等对资金支出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增大了县级财政的支出压力,加剧了财政困难,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
四、2023年预算草案
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思想和原则将紧紧围绕县委“115”总体谋划,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完成13673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7377万元、非税收入39359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返还性收入注16、财力性转移支付注17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注18等各项补助收入45111万元、调入资金25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67万元,上年结余40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237353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51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679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万元,支出合计23735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049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249万元,全年基金收入预算102744万元。按基金收支对应安排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92744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支出总计10274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47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93万元,调出资金25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4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5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6974万元,年终结余4533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27899万元。
(二)部门预算
2023年县级支出108235.91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3.3万元,增长27.06%。其中:基本支出安排68860.53万元,比上年增加9464.22万元,增长15.93%;项目支出安排39375.3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89.07万元,增加52.7%。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草案数量为69个部门,占部门总数的100%。
(三)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纳入县级部门预算编制,2023年乡镇级预算安排支出24504.51万元,比上年增加6817.24万元,增加38.54%。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8988.72万元,比上年增加4290.14万元,增加29.19%。项目支出安排5515.79万元,比上年增加2527.09万元,增加84.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奖的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并随增加工资、五险一金支出,在职人员增加46人,退休增加17人;增加了公共安全隐患支出等。)
(四)预算切块支出情况
根据2023年支出保障需要,全县预算切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2000万元、对上争取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目标考核奖励10074万元、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9050万元、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资金1000万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8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6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60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等共计46934万元。
(五)“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在2023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 支出优先的顺序,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优先保障、足额编列、不留缺口。
2023年,安排“三保”预算支出9869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78961万元(我县无地方自行出台的工资及津补贴政策),保运转支出4175万元,保民生支出15561万元,年度“三保”支出预算无缺口。
五、2023年财政工作打算
2023年财政工作将在新的起点上砥砺前行,紧紧围绕县委“115”总体谋划,切实加强财政职能建设,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全面提高保障能力,努力实现“收支活动依法合规,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内外监督有力有效,法治思维牢固树立”的法治财政工作目标。我们将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有效挖潜增收
一是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坚持精细化服务导向,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辅导、发展服务,确保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二是着力培育税源,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常态化会商工作机制,精准把握税源税收运行态势,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维护公平的纳税环境。三是着力市场化经营资产,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培育、增值、划转、处置等统筹管理,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坚持量力而行,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全面保障中央及省、市、县民生政策和民生实事。加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二是坚决落实农村优先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增加。三是切实筑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强化“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和支出执行监控机制;强化惠农政策“一卡通”管理机制,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三)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不必要开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杜绝无预算支出挤占正常预算资金的情况发生;强化库款运行跟踪监测,严防库款支付风险。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强化对部门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扎实抓好审计、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强化“三条底线”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财政工作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
注 解
注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注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除基金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注3:非税收入
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注4:上级补助收入
包括返还性收入(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收入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其他各项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收入等)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注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指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按照《预 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注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为确保预算的持续稳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降低财政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关精神,县财政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从公共财政超收收入、公共财政结转结余和基金预算结余资金中调入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预算执行中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弥补财政短收或赤字、因不可抗拒原因出现的财政风险及其他不可预见支出。
注8:上解支出
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比如按照现行分税制体制要求,增值税采取中央和地方50%:50%的分成比例,在税款征收入库后,地方需要将属于中央的50%上解。同时,按现行财税体制改革,年终决算时按一定金额上解中省市,如增值税“五五分享”财税体制改革每年我县需上解中央9054万元、扩权强县财税体制改革每年我县需上解省级349万元、少数民族待遇县财税体制改革每年我县需上解省级5608万元、向家坝水电站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每年我县需按县级收入的65%的35%上解市级等。
注9: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自求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当年基金预算收入不足的,可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安排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入超出预算支出的,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各项基金按规定用途安排,不调剂使用。
注10: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注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目前,我县开展的 8 种社会保险基金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级编制预算;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由市级编制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由县级编制预算。
注12:增值税留抵退税
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注13:“三保”
地方财政“三保”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注14: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部分。减税方面,包括继续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到了75%等;降费方面,包括新取消、降低和减免多项涉企、涉农收费,对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住房农民免收防空易地建设费,停征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污费,停征、减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专利登记费等。
注15:直达资金
财政直达资金是指按照国务院部署纳入直达机制管理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对应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创新举措。直达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原则,坚持惠企利民、精准高效、严格监管,其具体管理要求直达资金要单独调拨定期对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并要求按时将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注16:返还性收入
包括中央财政核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注17:财力性转移支付
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衡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性支出。资金接受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注18: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