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甘孜州泸定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泸定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泸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定县财政局局长 江亮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主要工作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331万元,还原留抵退税后完成38,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同比增长15.7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5,413万元,同比下降6.81%;非税收入完成12,787万元,同比增长93.36%。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31万元,加上划中央级收入18,505万元、省级收入-447万元、州级收入7,846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60,235万元。
2.支出保持适度强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7,1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55%,同比增长12.58%。
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34,840万元,同比增长16.44%;教育支出27,293万元,同比下降15.87%;科学技术支出175万元,同比增长2.9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63万元,同比增长10.95%;公共安全支出9,267万元,同比下降4.55%;卫生健康支出11,033万元,同比下降6.55%;节能环保支出6,052万元,同比增长37.73%;城乡社区支出6,652万元,同比下降3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33万元,同比增长26.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16万元,同比增长79.74%;交通运输支出3,214万元,同比下降60.4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5,414万元,同比下降25.93%;住房保障支出4,765万元,同比增长4.98%;债务付息支出1,084万元,同比增长16.81%。
3.收支总体平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4,33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2,1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5,7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04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88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500万元、上年结余1,778万元、接收其他地区援助收入4,5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91,032万元。收入总计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141万元、上解支出4,93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63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6,327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6,327万元,当年无净结余。
4.新增转移支付补助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上级新增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13,556万元,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支出、调整工资、目标绩效、退休一次性生活补助、“五险一金”、民生缺口、重点项目支出等。
5.预备费安排情况。2022年预备费安排9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滑坡治理46万元、救灾救济及应急物资储备30万元、德威镇奎武村通风岩临时安置点项目68.53万元、泸定县救灾物资储备50.33万元、“9•5”泸定地震等应急救灾705.14万元。
6.预算稳定调节金情况。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金884万元,安排用于新增“五险一金”支出、体检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调整增加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90万元,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调整为10,290万元。全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32万元,为预算的9.06%,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209万元、上年结余12,88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8,144万元、调入资金5,765万元,全年基金收入总量39,9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4,188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300万元(债务还本)、基金上解支出15万元,基金支出总量37,50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3.91%。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总量后,按规定结转下年结余2,4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4,188万元,主要用于新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定桥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片区项目、荥泸路泸定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债付息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43.91万元,为预算的102.27%;加上上年滚存结余7,353.42万元,基金收入总量9,897.33万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39.2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人员支出。当年收支结余为1,004.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8,358.0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减1,000万元,即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支出均为零。
(五)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债务余额104,70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率63.4%。新增债券收入19,1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0万元、专项债券18,144万元。一般债券用于泸桥镇大坝村一组腊子沟泥石流等4个工程治理项目;专项债券用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泸定桥景区游客集散中心片区项目和新城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均在调整中,其最终决算数待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州财政结算后,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主动服务大局,做好“9•5”泸定地震财政保障。坚决落实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财政保障。一是第一时间启动抗震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10,258万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测算平衡,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大财政监管,制定地震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使用、支出、绩效等方面强化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引导金融支持,积极引导县内各金融机构出台抗震救灾贷、抗震救灾复产重建贷等,实施展期、延期、降息、专属信贷等17,226.87万元,惠及灾区群体1,166户。
(二)优化收支管理,有序保障重点支出。从严从紧控制超预算无预算项目安排和一般性支出,按20%压减接待费、5%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的资金优先安排民生支出、保障重点支出。有序完成人员调资、基础性目标绩效奖发放兑现等工作,保障经费26,077.22万元。完成“泸定县城区城市有机更新一期项目”融资55,000万元。
(三)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落实民生政策,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76.25%,省、州民生实事投入10,316.48万元,保障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直达资金33,039.23万元全部下达相关项目实施部门,确保惠企利民。支持乡村振兴,县本级安排衔接资金1,450万元,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8,377.24万元。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减税降费31,090万元,兑现国有房租减免租金86.34万元,兑现小额信贷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企业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财政奖补贴资金752.7万元,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四)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入贯彻《预算法》,严格执行审查批准的预算,依法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全覆盖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制定《泸定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泸定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控能力。三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评审送审项目132个,送审58,419.68万元,审减4,997.33万元,审减率8.55%;政府采购下达项目91个,最高控制价15,728.64万元,节约565.39万元,节约率3.59%。四是加强国资国企监管,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推动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开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五是提升财政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开展财政财务业务培训6场次500余人次,大力改善全县会计基础薄弱、财务人员专业化不高现状,为财政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五)聚焦关键领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财政信息化建设与财政业务逐步深度融合,全面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非税收入收缴财政票据电子化,全面提高全县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坚持绩效导向,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跟踪问效“两书一函”制度,单位预算编制项目绩效达100%,财政绩效评价项目27个,涉及资金34,415万元。加大财政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依据。三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深入推进,目前通过平台发放补贴资金11,911.27万元,受益群众29.92万人次。
(六)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提质财政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了地方财经秩序“6+4”专项整治,对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资产管理、债务风险等9个方面和乡村振兴、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4个领域进行了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村级集体经济等专项检查。严格支出序列,兜牢“三保”底线,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库款保障。稳妥有序化解偿还债务,安排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和付息9,480万元,消化以往年度专项19,777万元。
各位代表,2022年,是财政极为艰难的一年,受经济下行、宏观政策调控等影响,财政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行潜在风险日益增加。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挑战,如,支出进度偏慢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资金存在闲置、使用效益不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及财政重点工作
一、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2023年,从财政收支形势看,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乏力,财政支出仍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需要全县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县委确定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宏观政策调控等因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40,874万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为33,838万元,非税收入为7,036万元。
2.支出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40,8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63,854万元、调入资金120万元,当年可安排总收入预计为104,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0.39%(增长原因:2023年总收入中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资金7,65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104,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8,934万元、转移性支出预算安排5,914万元(上解支出3,041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87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保人员及运转支出安排79,0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9万元、行政运转部门刚性支出13,090万元。
(2)保民生支出安排8,126万元。
(3)保重点支出安排3,094万元。
(4)提前告知中央和省专项支出7,653万元。其中: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98万元,安排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民生事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555万元,安排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教育、卫生等民生方面。
(5)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
(6)上解支出安排3,041万元。
(7)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2,8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26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0万元、污水处理收入1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2,26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2,000万元,用于新城失地农民创业补贴1,135万元、新城临时过渡安置租房补助支出1,093万元、泸定新城大坝安置点征地拆迁补差项目408万元、安排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200万元、安排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65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支出1,514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160万元,用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出。
3.污水处理安排1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相关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川人社发﹝2022﹞20号)要求,2023年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所有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上级统筹,县级不编制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规定和编制要求,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00万元,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用于注入国有企业资本金。
以上为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持续改善民生,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突出绩效管理,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为加快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202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财政收支工作。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做好分析预测和统筹调度,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实现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的目标。强化预算执行督促指导,压实各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确保财政支出的进度和质量。从严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严控预算追加事项。
(二)财政管理工作。树立预算管理“一盘棋”思想,兜牢“三保”底线,持续落实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保障。切实做好“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时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有计划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加快消化财政暂付款。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加大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加强财政财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财政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财政改革工作。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完善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制度。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力度,拓展绩效评价深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整合部门决算、债务管理、资产管理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工作。加快国企改革步伐,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加快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助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踔厉奋发勇攻坚,凝心聚力谋新篇,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红色美丽、宜居幸福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定,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孜场景的泸定篇章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