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甘孜州丹巴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丹巴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2月17日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丹巴县财政局局长 姜小军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大会关于预算的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县经济稳定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丹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县2022年公共财政收入总额为71698万元、支出为71698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情况,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147651万元,支出调整为147651万元,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181984万元,支出调整为18198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到12月31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4.4%,其中:税收收入14240万元,同比下降28.51%;非税收入9310万元,同比增长22.53%。
预计到12月31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主要支出功能科目预计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34万元,同比增长2.34%;
国防支出77万元,同比增长38.21%;
公共安全支出6624万元,同比下降25.11%;
教育支出25953万元,同比增长3.68%;
科学技术支出203万元,同比增长23.2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10万元,同比增长188.8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0万元,同比下降18.26%;
卫生健康支出9183万元,同比下降8.28%;
节能环保支出1035万元,同比下降63.8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13万元,同比增长37.08%;
农林水事务支出40826万元,同比下降22.02%;
交通运输支出2135万元,同比下降64.17%;
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42万元,同比增长2.49%;
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同比增长40.47%;
灾害防治支出9834万元,同比增长335.6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丹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25万元,支出为225万元。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589万元,支出调整为589万元。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1294万元,支出调整为12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到12月31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0万元,完成预算的297.78%,同比增长12.42%。
预计到12月31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34.78%。其中: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1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0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
1.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丹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社保基金预算收入为2115万元,支出为1337万元,上年结余6301万元。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2166万元,支出调整为1337万元,上年结余6462万元。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收入调整为2054万元,支出调整为1414 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到12月31日,社保基金收入20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社保基金支出1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四)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19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63768万元,结余18216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9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50万元,结余844万元。
全县社保基金总收入2054万元,上年结余6462万元,当年收入合计851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414万元,结余7102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预计数据,在完成年度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州财政结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预备费717万元,已动用233万元,其中:储备饲料资金3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资金125万元、支援德格县开展疫情防控隔离转运工作经费10万元、12个乡镇抗旱经费60万元。
(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2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16万元,已动用1135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度考核目标奖、2022年基础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七)民生支出保障情况
预计全县民生支出完成106619万元,增长49.97%(按省财政统计口径,不包括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行政运转经费等)。其中:教育支出25953万元,增长3.68%;科学技术支出203万元,增长23.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10万元,增长18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0万元,下降18.26%;卫生健康支出9183万元,下降8.28%;农林水支出40826万元,下降22.02%;住房保障支出4500万元,增长40.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34万元,增长335.64%。
(八)新增转移支付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省财政增加安排我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7194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工资、调资增支、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提标补差、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等民生支出。
(九)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有一级预算单位71个、二级预算单位28个,全部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专项支出均细化到“目”级科目,财政部门在县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各预算单位下达了部门预算批复。
(十)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1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161.8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516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83万元。加上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09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请再融资债券2200万元,减去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2200万元、或有债务0.31万元,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6251.52万元。省财政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7744万元,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2年,财政部门深入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着力做好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支持和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和平稳协调发展。
(一)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完成县本级增值税留抵退税744万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
二是继续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税支持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切实发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效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为73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门市租金161.09万元。安排100万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推动消费升级,加快经济全面复苏。
三是做好债券资金争取使用,靠前对接主管部门,以债券投向引导项目储备,以项目储备争取债券资金,以债券资金带动社会投资。申请一般债券资金109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
(二)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抓好收支预算执行
一是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部门间、上下级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分析预测和统筹调度,统筹抓好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完善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重点税源管控机制,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任务。预计到12月31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是完善预算执行督促指导制度,及时分解下达资金指标,继续严格落实“两书一函一通报”制度,按月通报部门资金支出执行情况,对连续两月支出进度缓慢的部门进行提醒督促,对提醒督促后支出进度仍然无好转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快支出进度。
(三)服务“稳中求进”工作全局,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按照20%比例压减“三公”经费83.5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安排6080万元支持产业发展,安排8104万元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安排15066万元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00万元用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安排1080万元用于方舱隔离点建设项目,安排548万元用于厕所革命建设,安排840万元用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安排900万元用于城关粮站水资仓库储备设施建设,安排7876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安排1837万元用于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2686万元用于乡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场所及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安排2003万元用于甲居景区资产首期回购,安排400万元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00万元用于生态脆弱区治理;安排成华援建资金2741万元用于江达村、邛山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项目,绿色蔬菜基地项目以及教育、医疗、就业和数字丹巴等项目建设;安排浙江援建资金4328万元用于丹巴县6.17灾后重建、丹巴县生态特色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
(四)对标新形势加强系统谋划,深化财政改革创新
按照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甘孜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州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深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完成非税收入7092万元。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完成政府采购84批次,采购预算11208万元,采购金额10762万元。四是加强项目评审。完成18个部门96个项目财政评审,送审金额43379.26万元,审定金额41412.32万元,审减金额1914.5万元,审减率4.41%。加强完工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完成12个部门76个项目的财务决算审核,决算金额58119.93万元。五是完成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
(五)强化财政公共性和公平性,不断增强民生福祉
一是进一步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引导民生投入更加有力,民生政策更加精准,民生保障更加有效,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安排全省30件民生实事和全州25件民生实事资金11146.42万元。为2973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为4137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为全县4.96万名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1120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1.086万人发放养老金;为1400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67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新(改)建12.6公里农村公路,建成2座农村铁索桥改公路桥。
二是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优化完善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投入22940万元,实施教育振兴计划,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健康有序。
三是推进健康甘孜行动,慎终如始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财政政策。投入10865万元,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推动疾控体系建设,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支持打好第二轮包虫病综合防治攻坚战、以肺结核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
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9774万元,保障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提高优抚标准,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五是严格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工作。督促政府性投资项目施工企业开设民工工资专户,每次按工程进度款的30%比例转入专户。截至11月30日,累计拨付34个项目6712.83万元到民工工资专户,确保施工企业不拖欠民工工资。
六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不摘”要求,保持财政的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9912.52万元,集中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县级投入1260万元,用于补充教育卫生扶贫基金、雨露计划、水电开发惠民补助等项目。
(六)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财政管控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前移绩效管理关口,加强项目论证评估,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以绩效为导向优化预算安排,实现县级部门绩效目标全覆盖。开展政策支出、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6个、部门整体重点绩效评价3个、事前绩效评估3个;完成全县71个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绩效监控及项目自评,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四本预算”全覆盖;对12604万元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将69910万元项目资金纳入绩效监控,并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2023年预算编制中。
二是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计划化解隐性债务工作。再融资到期政府债务220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 1180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财政部规定的安全警戒线之内。
三是防范“三保”支出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结合“三保”保障清单,明确“三保”保障范围和具体项目,通过分析全年可用财力情况,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覆盖“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监控,确保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
四是防范国库资金运行风险,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健全专项库款管理机制,确保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清理国库和财政专户对外借款,制定三年化解方案,2022年化解借款1921.32万元。
五是发挥财会监督利剑作用。按照省、州财政部署,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 5 个领域“6+N”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虚增收入、虚列支出、公开不力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11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
六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丹巴县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43家国有全资及参股、控股企业清产核资,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五个方面推进国企改革。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数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2 年全县财政平稳运行、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压力较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州、县重大决策,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2023 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科学研判,做实财政收入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合理确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做实财政收入。
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支出规模控制在可用财力之内,年初预算不留缺口,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统筹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集中财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支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坚持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按照预算法规定,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拟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结合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我县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3790万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550万元)增加340万元,增长1.02%(扣除2022年一次性收入7167万元,增长45.21%)。其中:税收收入16885万元,占71%;非税收入6905万元,占29%。加上上级提前告知财力补助68422万元,国有资本预算调入3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261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89629万元。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预计为8962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部安排支出。主要项目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10305万元,下降2.02%;
公共安全4137万元,下降21.75%;
教育16204万元,下降10.63%;
科学技术60万元,增长5.26%;
文化体育与传媒761万元,增长12.57%;
社会保障和就业10716万元,增长59.16%;
卫生和健康支出6994万元,增长14.75%;
城乡社区事务967万元,下降10.87%;
农林水事务7452万元,增长28.19%;
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增长100%;
交通运输430万元,增长7.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万元,下降23.9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84万元,下降9.84%;
住房保障支出5414万元,增长8.28%;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1万元,增长5%;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12万元,增长3.64%;
其他支出23301万元,增长233.6%;
预备费896万元,增长24.97%;
债务付息支出1080万元,下降4.42%。
按照经济科目分:
1.人员性支出预算:人员性支出预算为57100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63.73%,其中:工资性支出49127万元,其他人员性支出7973万元。
2.公用支出预算:公用经费预算5224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5.83%。县级机关和各乡镇人员定额公用经费、车辆运行费按照零增长的要求保持与2022年标准不变。
3.必保民生支出:必保民生配套支出预算4519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5.04%,主要包括:中央、省、州要求必须保障的城乡低保配套、城乡养老保险配套、城乡医疗救助配套等30项民生及二十八件民生大事。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安排21890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24.4%,主要包括:预留经费2400万元(安排各机关事业单位专项经费),安排偿债准备金258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利息1080万元,安排财政投资评审经费220万元,财务决算业务费15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1270万元,税务工作经费100万元,春节藏历新年慰问金100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5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29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转移支付7294万元,其他预留5346万元。
5.预备费896万元,占可支配财力的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甘孜州社保局要求,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甘孜州社保局统一编制,县级不再编制。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其中: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突出了“六稳”“六保”,保证了财政支出强度,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特别需要报告的是:2023年县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28万元,较2022年减少143万元,压减16.41%。
以上 2023年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县级69个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县财政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财力支撑。
(一)加强财政调控能力。一是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减收压力,强化财政收入监管,加强与税务等部门会商协作,加强收入分析调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根据政府年度产业扶持、重点保障事项等清单,梳理、整合部门主管的项目资金。推动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对目标相近、内容类同的财政资金原则上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管理。
(二)硬化预算约束。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在2022年预算基础上,2023年继续分别压减3%。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确需出台的政策,通过统筹当年相关资金解决,统筹当年资金无法解决的,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三)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扩大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范围,将资产管理、预算、决算、财务报告、直达资金监控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及时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计划化解隐性债务工作。二是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五)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国有企业分类处置工作,完善国有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结构布局、健全市场化经营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2023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踏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团结富裕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丹巴作出财政贡献!
财政术语注解和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目前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主体,还有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6.预备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7.调入资金:指各级财政因平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而从基金结余和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合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9.三保一优一防:四川省委、省政府提出建立县级支出监控机制的财政工作方针,即“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
10.六稳六保:“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分别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