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凉山州甘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甘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3月11日在甘洛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洛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甘洛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新变化,克难奋进,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我县财政收支预算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301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49922万元。在全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收支变动因素较多,因此,报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由年初的30190万元调整为297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20000万元调整为2021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由年初149922万元调整为253103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如下: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总收入306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9738万元的103.02%,较上年减幅3.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24 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03%,较上年增幅0.3%;上划中央两税9362万元,较上年减幅3.57%,上划中央所得税2098万元,较上年减幅4.8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的主要项目是:
(1)增值税完成8313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021万元,减幅10.94%;(2)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完成139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67万元,减幅4.57%;(3)资源税完成217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59万元,减幅2.64%;(4)耕地占用税完成166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657万元;(5)其他地方税收完成191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516万元,增幅36.88%;(6)非税收入完成4749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969万元,减幅16.95%。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上级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投入减少的影响,县本级财政可用财力同比大幅减少。面对巨大增支压力,我们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并及时保障了各项政策性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环保整治等支出增加需求。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542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47%,较上年完成数296315万元,减少42029万元,减幅14.18%。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1)地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3681万元,较上年减幅1.76%;(2)国防支出55万元,减幅73.04%;(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264万元,较上年减幅35.44%;(4)教育支出完成53108万元,较上年减幅5.47%;(5)科技支出完成346万元,较上年减幅25.9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307万元,较上年增幅78.3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6840万元,较上年增幅51.14%;(8)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2256万元,较上年减幅6.95%;(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570万元,较上年增幅51.14%;(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222万元,较上年减幅1.68%;(1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72986万元,较上年减幅38.03%;(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113万元,较上年增幅12.3%;(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完成1036万元,较上年减幅36.44%;(14)商业服务业支出226万元,较上年减幅57.99%;(15)金融支出98万元,较上年增幅100%;(16)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1117万元,较上年减幅20.1%;(1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094万元,较上年减幅5.25%;(18)粮油储备支出完成209万元,较上年减幅46.27%;(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完成7321万元,较上年增幅970万元,为债券转贷到期还本付息支出;(20)债务发行费支出完成16万元;(21)其他支出5011万元;(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410万元,较上年增幅37.44%。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54286万元,其构成是:(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4万元;(2)返还性收入4126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5864万元;(4)专款补助收入33817万元;(5)债券转贷收入14808万元;(6)上年结转结余5907万元;(7)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万元;(8)调入政府性基金4004万元;(9)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8万元;(10)抵减专项上解支出5177万元;(11)安排债券转贷还本等8808万元;(1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31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本年安排支出254286万元,含结转下年7000万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变动情况,报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032万元调整为272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4032万元调整为27299万元,政府性基金调整后的执行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274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包括: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489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完成4568万元,上年结余3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完成6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274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7%,包括: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3085万元,调出资金400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3085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8595万元;
(4)债务付息支出54万元;
(5)债务发行费用7万元;
(6)其他支出405万元;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36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7489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23085万元,其构成是:(1)政府性基金收入16489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4568万元(3)上年结转32万元;(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400万元;(5)抵减调出资金4004万元;(6)抵减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
当年安排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3085万元,调出4004万元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认购四川银行股份,安排专项债务还本400万元,2020年底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7489万元,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变动情况,报经甘洛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504万元,支出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万元,当年不留结余。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如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0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安排支出500万元作为农投组建新梦公司注册资本金,结余4万元,调出至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四)2020年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当年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变动情况,报经甘洛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调整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972万元,加上年累计结余10353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4325万元;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29万元,年末结余116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后的执行情况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439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10.55%,上年结余10492万元,当年支出260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16%;年末滚存结余总额12276万元,当年收支有结余,滚存下年继续使用。
(五)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支出情况。
1、推进脱贫攻坚投入72297万元。包括:易地扶贫资金、彝家新寨资金、农业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生态保护和修护、林业发展改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及其他专项扶贫资金。
2、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22645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省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族地区村级辅导员劳务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等民生支出。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14485万元。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补助、困难群众救助、离休人员医疗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事业发展、就业创业补助、退役安置及抚恤等民生支出。
4、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投入13284万元。包括: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健康体检、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资金、县级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村级卫生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抗疫特别国债等支出。
5、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投入13079万元(含债券资金)。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老旧小区改造、河东新区建设、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结算、峨眉至汉源高速(甘洛段)建设用地预存失业保险费等支出。
6、促进文体繁荣发展投入2946万元。包括: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等支出。
7、投入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756万元。包括:“7·25”暴雨灾害救助、动物防疫经费、滑坡治理、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支出。
8、促进产业发展安排支出4004万元,用于财政部门认购四川银行股份。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大重点工作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经决算汇审以及州财政批复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2020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上级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460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7118万元,专项债务8962万元。当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60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务6400万元。
2020年初政府债务余额为125685.1万元。本年新增债务21208万元,其中:置换债务8808万元,一般债务6000万元,专项债务6400万元。本年减少债务9208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底,政府债务余额为137685.1万元,较上年增加12000万元。
本年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1、2020年新增债务共计21208万元。
(1)2020年新增一般债务6000万元,其中:甘洛县沙岱乡通乡公路4800万元,河东新区安置房建设项目1200万元;
(2)2020年新增专项债务6400万元,其中:甘洛县阿尔铺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400万元,甘洛县城老旧小区升级改造项目5000万元;
(3)2020年置换债券8808万元。其中:2015年四川省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十期)510万元,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630万元,2015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1581万元,2017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672万元,2017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九期)5415万元。
2、2020年政府债务减少共计9208万元。
(1)置换债券8808万元;
(2)专项债券还本400万元。
(七)主要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准确研判财政运行新形势新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1、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库款调度,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实时监测库款运行情况,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工程支出。积极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恢复提供了资金支持。
2、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41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7939万元(县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575万元,比上年增列专项扶贫资金 12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县级财政代缴建卡参加医疗保险个人部分、重大项目前期经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扶贫保险(县级)、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付息支出、2020年彝家新寨贷款付息支出)。
3、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民生保重点,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实施,着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利益问题,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全年民生投入资金19.7亿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77.5%。
4、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疏堵结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化解到期债务,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2020年争取到位债券资金1.24亿元,化解到期债务20375万元(归还河东新区拆借资金3000万元、交通扶贫贷款4800万元、“6+11”贷款500万元,通过土地增减挂钩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贴息贷款12075万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统筹安排财力,及时拨付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拨付企业申请疫情防控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免收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1个月房租99万元。对到期还款困难资金,协调办理展期。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原则:以《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准绳,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严格编制程序,改进编制方法。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矿山税收下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以及企业目前效益情况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因素,深入分析测算税收及非税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指标。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化支出结构”原则,本着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以及债务化解、还本付息等政策性刚性支出,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须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合理研判,预计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2897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幅7.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36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012万元,增幅5%;上划中央两税9006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幅8.34%;上划中央所得税2655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幅2.6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构成:(1)增值税9006万元;(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770万元;(3)资源税1930万元;(4)耕地占用税1420万元;(5)其他税收1310万元;(5)非税收入5800万元。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三保一优、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原则安排支出预算。
按地方财政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完成21236万元计算,2021年县本级可用财力是168918万元,其构成是:(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1236万元;(2)返还性收入4126万元;(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749万元(其中:定向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5353万元);(4)专项转移支付334万元;(5)上年结余结转7000万元(其中:政府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奖励金结转7000万元);(6)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31万元;(7)抵减专项上解支出5658万元(包括:地税局经费上解385.3万元,上划城乡居民医保补助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956万元)。
建议相应安排支出168918万元,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安排支出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87万元;(2)国防支出130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6195万元;(4)教育支出43510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99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9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8万元;(8)医疗卫生支出15018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1036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1330万元;(11)农林水事务支出39671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413万元;(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31万元;(14)粮油物资100万元;(15)灾害防治1169万元;(16)金融支出2万元;(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48万元;(18)住房保障支出4034万元;(19)预备费1700万元;(20)地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6878万元;(21)债务发行费用30万元。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
(1)教育方面安排资金16039万元。其中:2021年教育费附加支出1100万元,高海拔三包经费4581万元,建档立卡本专科特别资助21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866万元,中央和省州学生资助补助56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8556万元等民生支出。
(2)社会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1716万元。包括:就业补助1000万元,抚恤补助203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521万元,困难群众救助4372万元,农村低保2256万元,城市低保1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482万元等民生支出。
(3)卫生健康安排资金4518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99万元,基本药物制度2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4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100万元,村级计生服务员报酬212万元,村级医疗体系建设227万元等民生支出。
(4)生态环保安排资金1700万元。重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回复、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等项目。
(5)农林水等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专项建设安排资金33789万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246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1642万元,生态保护1301万元,林业改革发展3236万元,2021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4600万元(包括:县财政代缴建卡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65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改善、乡村振兴1584万元,重大项目前期经费400万元,扶贫保险<防止返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0万元,金融互动奖补8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付息250万元,彝家新寨贷款付息500万元,农业保险费补贴78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贷款利息700万元)。
(6)预备费安排资金1700万元。根据预算法安排县本级支出的1%用于应对突发疫情、洪涝灾害、地质等应急救援支出。
(7)债务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用安排资金7388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定员定额和“零基预算”编制办法,以及“三保一优、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支出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918万元,安排用于:一是基本支出预算85678万元,包括:(1)工资性福利支出76619万元,含: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一次性奖金、四险一金、艰苦地方津贴、综合目标绩效奖、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等;(2)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623万元,含:离休费、遗嘱生活补助等;(3)日常商品服务支出843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报刊、公检法办案、公务用车运行费、村级运维费、工会费等。二是中央、省州下达定向转移支付及专款支出50994万元,包括:义务教育、重点生态功能、村级医疗、保障性安居工程、林业生态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卫生健康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三是县级配套民生支出、政策性支出及县级项目支出28661万元,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补助、教育均衡发展、专项扶贫、代缴贫困户医疗保险、禁毒防艾、环境综合治理、三老人员补助、老龄人员生活补助、残保金、债券付息支出及发行费,成昆铁路贷款付息、农村公路建设贷款付息等。四是预留资金3585万元,包括:总预备费1700万元及工资预留1885万元。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认真贯彻了中央、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中、省、州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三保”支出需求12.05亿元,预算安排16.14亿元,“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同时,该认真落实了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在首先确保机构基本运转所需支出的同时,对事关全县民生和重大重点项目给予了优先保障。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当年收入4800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预算编制原则,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800万元,具体收支预算如下:
1、政府性基金收入4800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5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4800万元,分别为: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3120万元,包括:河东新区路网建设460万元,河东新区安置房700万元,甘洛县林类不动产登记及存量数据汇交费用200万元,采购城市规划工作技术支撑单位服务29.8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400万元,甘洛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费用100万元,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成果检验验收30万元,第三次全国国土地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经费17.5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土地出让支出52.7万元,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立项工作600万元,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500万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经费(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国有土地出让前期测绘、评估工作)30万元。
(2)债务付息支出1640万元,包括:新区开发、工业园区建设贷款利息支出134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支出300万元。
(3)专项债券发行费、登记费及利息兑付费40万。
(三)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预算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原则,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入为650万元;安排支出65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支出安排项目是:窝库、尔库电站进水口2019-2020年自然灾害大型修缮400万元、组建绿色家园春天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250万元。
(四)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根据《预算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原则,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0〕19号)精神,预计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08万元,加上上年累计结余12276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6484万元;根据实际情况,预计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46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13738万元。
以上四本预算已编制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部门预算是根据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收入情况,结合2021年部门工作实际需求,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要求编制,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全县134个预算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已一并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三、关于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经济发展不稳定性因素较多,我县保障民生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支出持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好本次人代会审查意见和相关决议决定,继续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并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抓好财政收入管理。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科学促进财政增收;加大重点产业扶持力度,培植重点税源。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管理。加大存量资金和资产盘活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项目,按规定收回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二)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支出和非必须项目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将节省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精心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把保障全县重点工作、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入实施民生工程,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健全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发挥民生工程社会效益。
(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继续统筹相关转移支付,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继续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深入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促主管部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现有资金支持多种方式巩固脱贫成效,积极稳妥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强化资产资源综合利用,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集中支持边缘户、易致贫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
(五)积极纾困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建立完善担保机制,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并将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纳入财政支持力度考核范畴。规范金融保险市场秩序,有序推动相关银行各项不良指标化解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性融资清收工作。坚持“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引导各承贷银行、配合金融办做好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促进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作用。
(六)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强化绩效理念,加速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改进管理、完善政策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让宝贵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七)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积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监管程序,强化对财政业务及管理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各位代表!
2021年,完成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发力。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和保障水平,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实现我县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努力。
甘洛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1年3月
有关术语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同期同口径。
是指为了使年度间预算指标更具可比性,客观、科学反映年度间的增长变化情况,而将年度间预算指标中由于财政体制调整、国家收支政策变化以及一次性超常规增长等非正常因素进行剔除或调整以后计算的指标口径。
(3)上划中央“两税”收入。
指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的75%部分和消费税的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4)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
从2002年起,国家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对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分享50%,2003年起中央分享60%)。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指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财政在某个地区分享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
(5)公共财政总收入。
即原“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变更,包括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
(6)公共财政支出。
即原“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变更,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
(7)变动预算数。
地方各级政府收支预算的变动情况:一是收入变动,调整中上级政策调整收入项目,造成收入减少,相应上级增加补助;二是支出变动,年初批准的支出预算,在调整中,收入超收和上级增加补助收入,财政部门相应增加预算支出,即为收支“变动预算数”。
(8)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三年和五年,分年付息,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9)调入资金。
是指为了平衡公共财政预算或指定用途,从政府性基金或其他渠道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资金。
(10)项目结转。
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完成,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年度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资金。
(11)净结余。
是指截止到上年底,地方的财政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上级各项补助,减去上解上级和当年实际支出后,形成年终滚存结余,年终滚存结余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结余后的余额,若是正数即为净结余,若为负数即为赤字。
(12)政府性基金。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按财政部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基金与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项目相比,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对应性。基金收入必须用于规定的支出项目,而规定的支出项目也主要以相应的基金为保证;(2)专项性。政府性基金通常是按具体项目或特定项目设立的,须保证专款专用。
(13)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财政资金在政府间的再分配形式,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两类。2010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起省对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14)专项转移支付。
又称“专项拨款补助”,指由上级各部门确定具体项目及补助数额,下达地方调整具有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专款专用是其基本特征,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实施。
(15)两税返还收入。
即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是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为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中央财政决定以1993年地方实际完成的增值税的75%部分与消费税之和,扣除中央财政下划地方收入后的余额返还给地方财政。并从1994年开始,在1993年“税收返还收入”的基础上,根据年度本地区上划两税收入的增长率的1:0.3系数再计算确定当年的税收返还收入增量。
(16)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2002年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为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国务院决定以2001年为基数,按改革方案确定的分享范围和比例计算,地方分享的所得税收入,如果小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还地方,这就形成了地方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如果大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地方作为基数上解中央。
(17)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按现行交通、财政预算分级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收入返还基数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全额用于公路、道路运输和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和交通行业管理工作,以及原由“六费”安排的其他支出,不得安排上述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支出。
(18)十大民生工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2011年起在全省扎实推进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共10个大项、56个分项。
(19)超收收入。
即公共财政超收收入,指在预算调整过程中,实际取得的财政收入超过收入预算数的部分。
(20)非税收入。
指公共财政收入中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它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如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收入)、其他收入(如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21)“三公”经费。
公务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