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遵义市赤水市丙安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丙安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2年5月26日丙安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丙安镇财政所所长 王学群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丙安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完成财政税收424.31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525万元的80.82%;完成向上争取资金430万元,占任务数393万元的109.41%。
(二)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丙安镇决算总收入121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96万元,其他收入33.57万元。决算总支出129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支出1241.83万元、项目支出总支出51.20万元。
基本支出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63万元;文化传媒支出4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38万元;农林水支出377.3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7万元。
(三)2021年主要工作
1.细化财源建设项目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盯紧丙安水库、素日青禾、匠庐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作好财政税收服务,确保财政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财政服务工作,推进项目快速落地。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细化财政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单位会计制度,及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报告;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规范镇、村(社区)财务工作,定期抽查村(社区)集体经济账务情况,并出具财政检查整改通知,督促村(社区)就查出问题限期整改,规范村(社区)集体经济健康运行;严格按照“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镇正常运转做好财政资金保障。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我镇财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遵循“量入为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编制预算,细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安排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如下:
(一)本级预算收入安排
2022年,全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37.83万元,分别为:
1.人员经费财力补助676.16万元;
2.体制公用经费138.9万元;
3.非税安排收入2.5万元;
4.村级运转经费20.27万元;
(二)本级预算支出安排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022年全镇财政预算收入837.83万元,安排如下。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676.16万元,占本级财力的80.70%,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工资、保险、公积金与遗属补助等支出。
2.体制运转经费138.9万元,占本级财力的16.58%。非税安排收入2.5万元,占本级财力的0.30%。主要用于办公、城维、党建、人大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防工作、禁毒维稳、食品安全、教育经费、武装工作、消防工作、计生工作、河长制工作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0万元。
(2)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4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9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13.8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万元。
(8)预备费:5万元。
3.村(社区)运转经费20.27万元。其中:古景社区专项下达的办公经费3.8万元;艾华村专项下达办公经费4.21万元;丙安村专项下达的办公经费4.21万元;三佛村专项下达的办公经费4.21万元;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主任和委员补助3.8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紧盯重点目标任务。2022年的财政税收任务数为537万元,同比2021年任数525万元增长2.29%,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420万元,同比2021任务数393万元增长6.87%。2022年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服务,培植优质税源,确保完成税收任务。
2.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定,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3.规范财务支付管理。严格镇(村)财务管理工作,继续推行集中收付制改革,从严控制现金支出,过“紧日子”、“苦日子”,确保“三保”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好预算资金使用公开公示监督管理,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增收节支、做好预算、确保全面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