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黔南州瓮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瓮安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瓮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瓮安县财政局局长 王文珏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是我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其不易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带来的双重影响,全县财政工作始终牢牢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情况:财政总收入完成175,5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2,088万元,下降11.18%。其中:税务部门完成122,280万元,同比下降28,928万元,下降19.13%;财政部门完成53,222万元,同比增收6,840万元,增长14.75%。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1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961万元,下降9.05%。
3.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0,940万元,完成预算的139.95%,同比增收11,932万元,增长8.01%。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2%。
5.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3.52%。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7,5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支25,255万元,增长7.3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63万元,同比下降18.23%;公共安全支出21,795万元,同比下降4.63%;教育支出83,580万元,同比增长1.36%;科学技术支出12,332万元,同比增长29.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49万元,同比增长16.9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6,049万元,同比增长13.91%;医疗卫生支出31,537万元,同比下降2.19%;节能环保支出21,112万元,同比增长97.01%;城乡社区支出9,095万元,同比下降16.67%;农林水支出50,856万元,同比增长42.81%;交通运输支出11,994万元,同比增长117.4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68万元,同比下降25.7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22万元,同比下降22.08%;金融支出6万元,同比增长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8万元,同比增长25.53%;住房保障支出12,292万元,同比增长23.04%;粮食物资储备支出946万元,同比增长7783.3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12万元,同比下降29.34%;其他支出3,815万元,同比下降63.88%;债务付息支出11,282万元,同比增长6.3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1万元,同比增长27.50%。
2.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8,520万元,完成预算的198.71%,同比增支53,027万元,增长30.2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1万元,占预算的258.16%。
4.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5%。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8,84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9,5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6,4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787万元),调入资金12,673万元,收入总计381,67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7,534万元,上解支出14,139万元,支出总计381,673万元。收支平衡。
2.基金预算平衡情况:县级基金预算收入160,9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6,142万元,收入总计228,520万元;支出总计228,52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8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96万元,本级收入385万元),支出981万元,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19年结余8,785万元,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197万元,支出19,238万元,结余6,744万元。其它社保基金收支已实行省、州统筹。
5.政府债券收支情况:政府置换债券转贷收入149,7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3,578万元,基金支出46,142万元,收支持平。
需要说明的问题:因上级财政未正式下达决算批复,以上数据暂以批复草表数据列报,最终以省财政厅批复的数据为准。
二、2020年主要工作措施
2020年,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规范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深化财税改革,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财政支付风险,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财政运行整体良好。
(一)奋力狠抓收入,着力提升财政综合实力
一是围绕年初目标任务,从早从实、从严从细分解落实收入目标任务,月月公布各乡镇收入进度,不定期督查通报,力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坚持财政收入定期会商制度,实行精准调度,充分运用税收专项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尤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重点企业的稽查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努力挖掘新增税源潜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5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247万元,实现应收尽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要求,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植税源,强化财源建设;四是加大争项争资力度,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专项资金;全力配合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及对重点项目的支持保障力度。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8,842万元,新增政府债券46,142万元。
(二)全力开源节流,着力财政保障能力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把支出关,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应压尽压,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对于重点支出,坚持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审核安排,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较2019年减少了4,703万元;按18%的比例压减行政经费1,023万元用于教育和政府债务支出。二是继续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收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统筹能力。2020年清理历年存量资金17,242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全部用于全县的脱贫攻坚、偿还债务、民生等急需支出的项目,有效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减税政策红利,培育厚植优质税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源头活水。着力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2020年全县累计减免税费4,433万元。
(三)立足职能职责,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凝心聚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政策,投入涉农整合资金15,767万元,共安排项目110个,主要投向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用于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发展产业,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严格落实债务管理“七严禁”“八个一批”措施,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投转固”工作,确保实现降“橙”目标。逐笔梳理现有债务,逐项制定偿还方案,逐条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出事、不冒泡”。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污染防治资金29,080万元,重点用于城乡污水处理、污水管网改造、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土地复垦复绿等,确保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顺利推进。
(四)积极应对挑战,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投入9,27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足额保障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帮助6家企业申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15万元,争取2020年创业担保贴息及2019年奖补资金281万元;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等926万元,切实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五)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本民生
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用好用活“两直达”资金94,319万元,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真正做到惠企利民。2020年九项重点支出共计283,502万元,较上年增长14.70%。一是不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2020年教育资金投入83,580万元,较上年增长1.36%。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中职)助学金(免学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等政策,教育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教育教学设施不断完善。二是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到625元/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4,308元/年;提高特困供养标准到938元/月,确保全县兜底保障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并保持全县兜底保障人均补助水平稳步增长,全面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夯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2020年医疗卫生支出31,53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220元/人/年提高到250元/人/年。认真落实健康扶贫“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及大病专项救治政策,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六)深化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严把支出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管控,提升了预算安排的公平性和财政资源科学配置,对低效项目进行调整优化,减少低效支出,缓解财政压力。二是推进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深入推进我县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结合市场发展需求,采取资源入股、引进投资等方式,运用控股、参股、并购、合作等模式,积极推进国有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为改变我县当前国有企业综合性管理强、专业化管理弱的现状,统筹高效利用国有资源,做强做大实体经济,打造更加专业化、集团化管理的国企平台,带动我县城市经营、工业及农旅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瓮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财政工作回顾
“十三五”以来,全县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创新理财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税收征管,夯实财力保障
“十三五”时期,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努力深挖税源,加大收入征管力度,严格依法征收,全面提升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06.74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49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2.24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46倍,财政收入的增长为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统筹整合资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8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建设,有效解决了我县贫困乡镇、村的交通、水利、生产等方面的硬件设施不足及贫困人口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提升了我县产业生产效率,减少生产运输及生产成本费用,帮助农户增产增收,脱贫致富,也为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组织体系及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并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度,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纳入预算管理,对照化债方案采取预算安排、清理结转结余等方式拨付资金化解债务,确保到期本金利息及时兑现。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管理。根据政府债务限额,对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需求,向上申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专项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及教育、交通、殡葬改革等方面支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资金不足的压力。
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重点领域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对民生资金投入力度。“十三五”时期,全县九项重点支出共计128.50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43倍。其中公共安全投入10.85亿元,教育投入40.17亿元,科学技术投入4.6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1.9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17.6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投入17.46亿元,环境保护投入6.97亿元,农林水事务投入20.61亿元,住房保障投入8.18亿元,极大的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及生活水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一体化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减负增效,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三是不断规范惠农补贴发放。将32项惠农补贴资金纳入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系统”管理,并通过银行“一折通”存折发放,实行集中网络化信息管理。四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入推进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更新升级原预算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进一步理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财政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综合管理职能,规范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国有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
六、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强化资金绩效评估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财政政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预算收支、专项资金等财政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且全县经济支柱性产业及项目支撑不够,很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尚未投产达效,税收收入增收乏力。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县财政收入增长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全县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大,财政支出矛盾更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妥善加以解决。
“十四五”工作目标
“十四五”(2021年—2025年)时期,我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发展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促进“十四五”时期财政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一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加大争项争资力度,弥补我县财力缺口。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债务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十四五”时期,预计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6%。
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和“四区一极”目标任务,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进一步深入实施“统筹预算、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财政可持续。
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安排
1.财政总收入189,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4,098万元,增长8.03%。其中:税务部门152,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0,620万元,增长25.04%;财政部门36,7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6,522万元,下降31.0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042万元,增长5.03%。
3.基金预算收入150,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0,940万元,下降6.8%。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5万元,增长9.09%。
5.社保基金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38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192万元,增长6.93%。
(二)财政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6,250万元,比上年实际执行数减少25,423万元,下降6.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0万元,同比下降5.34%;国防支出600万元,同比下降14.29%;公共安全支出21,800万元,同比增长0.02%;教育支出83,680万元,同比增长0.12%;科学技术支出12,340万元,同比增长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0万元,同比增长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00万元,同比下降4.23%;医疗卫生支出31,600万元,同比增长0.2%;环境保护支出10,226万元,同比减少51.5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12万元,同比减少8.61%;农林水事务支出48,550万元,同比减少4.53%;交通运输支出11,160万元,同比下降6.9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00万元,同比增长0.9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30万元,同比增长0.5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200万元,同比增长1.01%;住房保障支出12,300万元,同比增长0.0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20万元,同比增长0.26%;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80万元,同比增长5.43%;预备费5,000万元,同比增长100%。
2.基金预算支出150,000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10,940万元,下降6.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5万元,增长9.09%。
4.社保基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366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872万元,减少4.53%。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00万元,上级转移性收入212,976万元,调入资金38,074万元,收入合计356,250万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248万元,上解支出15,002万元,支出合计356,25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2.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50,00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50,000万元。收支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0万元。收支持平。
4.社保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结余6,744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389万元,支出18,366万元,结余6,767万元。其它社保基金收支已实行省、州统筹。
三、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2021年财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预算的顺利执行,我们将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收入、保稳定,扎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税源建设。围绕县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和“四区一极”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增强经济造血功能,着力财源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稳定税源基础。落实好企业服务,着力优化经济环境,培育壮大支柱性、优质税源,稳定税基。合理有序开发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不断壮大政府性基金收入;三是加大争资力度。加强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做好各类项目的对接和申报工作,力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四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财政收入调度,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税、依法征收等工作合力,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征收入库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税务平台,加强对各领域、各行业的税收征管,做到抓大不放小,全力做好税收保障。
(二)持之以恒履职责、担使命,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应急措施,切实增强债务风险防范;加强资金统筹,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清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用于债务还本付息,缓解债务压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分析预判,合理制订和落实债务偿还计划,加强向上对接,用好用足上级化债措施及政策,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精准上下足功夫,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确保全部项目发挥产业示范带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土壤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等,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助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四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防疫资金保障,保持畅通支付渠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统筹兼顾惠民生、增福祉,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进一步夯实民生保障基础,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支出,加大中小企业创新扶持力度,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及各项补助政策,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标准,全面保障特困对象基本生活,夯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创造就业岗位,着力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锐意进取勇创新、谋发展,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稳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2021年重点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格执行最新的县乡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激发调动乡镇抓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深入推进国有平台实体化转型改革。按照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部署,指导国有平台公司做好实体化转型,把实体经济项目建设纳入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灵活的发展计划和推进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全面实施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坚持不懈强执行、重监管,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控“三公”经费,严把支出关,压减非重点非刚性资金安排,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守好财政的“钱袋子”。强化预算约束,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落实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堵住国有资产流失漏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对扶贫资金、重点民生领域等资金进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风顺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自觉接受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奋力拼搏,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县社会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习惯上称一般预算收入或地方财政收入) 是指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归地方支配的资金,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部分组成,具体又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从2017年起,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外,其它社保基金已由省、州级统筹,收支不纳入县级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5.基金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组织、纳入预算管理、具有指定用途的各项收入,如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等。
6.非税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除税收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费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7.转移性收入: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一般是根据人口、面积等社会经济指标以及一些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活动,如教育、治安等的统一单位开支标准计算。主要是为了平衡各地区由于地理环境不同或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政府收入的差距,以保证各地区的政府能够有效地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为社会提供服务。由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三部分构成。
8.税收返还性收入:中央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将集中的部分税收收入返还给地方,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公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9.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0.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对地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一般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称一般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2.上解支出: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上解至上一级的财政部门。
13.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14.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5.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16.“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而设立的基金,主要用于平衡当年预算收支缺口或平衡以后年度预算。
18.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等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19. 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地方政府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