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10日在昆明市晋宁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昆明市晋宁区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回顾过去一年,减税降费、环滇项目停批停建、投资总量不足等多重叠加产生的效应给财政运行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全区财政收入直线下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2.6%两位数增长跌至12月底的-10.7%,为昆明市14个县(市、区)中唯一负增长的地区,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三保”风险由低风险地区上升至中风险地区。
(一)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29,99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25,067万元的102.2%,比上年的261,277万元减收31,285万元,减少12.0%。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63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40,500万元的100.1%,比上年的157,553万元减收16,918万元,减少10.7%;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75,223万元,比上年的86,232 万元减收11,009万元,减少12.8%;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4,134万元,比上年的17,492万元减收3,358万元,减少19.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7,4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59,162万元(区级预算270,893万元,上级专款预算88,269万元)的91.2%,比上年的314,692万元增支12,751万元,增长4.1%。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17,378万元,同比减收21,607万元,减少1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5%,主要税种收入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39,559万元,减少17.2 %;企业所得税完成7,717万元,减少16.3%;资源税完成10,760万元,减少17.0%;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501万元,减少6.2 %;房产税完成6,534万元,减少6.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405万元,减少20.5 %;土地增值税完成12,966万元,减少16.8%;车船税完成1,563万元,减少71.3%;契税完成16,881万元,增长9.8%。
--非税收入完成23,257万元,同比增收4,689万元,增加25.3%,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08万元。保障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员及机构运转支出,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所必需的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9,995万元。足额保障公安、法检、司法等政法部门人员、运转、保障经费及专项行动经费,为全区依法治区、扫黑除恶、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教育支出67,606万元。认真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在上级专款减少的情况下,压减区级其他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全力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并提质增效。安排资金2,204万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全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55317人次。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1年共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717万元,资助学生10397人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893人,发放助学贷款金额762万元。安排资金617万元用于全区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管孩子的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全力推动晋宁二中搬迁新建、晋宁职中三期改扩建及区幼儿园新建等重大工程建设,力争2022年投入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93万元。持续改善民生,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持续扩大养老、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认真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增加至2,955元。安排补助资金41万元,开展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资金1,004万元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3162个。全面落实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各项政策。完成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记实至个人账户。做好对参战退役人员、残疾军人、烈属、在乡红军老战士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解困帮扶。
--卫生健康支出23,140万元。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971万元。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力度,补助资金1,550万元,补助人数236529人。实现医疗扶贫“一站式”结算。持续深化医疗改革,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获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省第12名,并获得省级以奖代补资金5,0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9,505万元。支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21年县域生态考核及8条河道30个“河段长”责任断面委托应急监测服务等项目实施。高度重视环境整治及绿化管护、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水质类别监测、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方面工作,不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城乡社区支出17,911万元。加大对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城区及环湖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经费2,004万元。加大对城区园林绿化、亮化美化、环卫基础设施运行、城市景观照明的投入力度。安排12条道路工程建设资金4,421万元。
--农林水支出43,816万元。安排13,061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综合治理,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安排4,288万元持续推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安排3,81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80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禁养关闭搬迁后续支出。安排1,426万元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308万元拆除环湖路临湖一侧大棚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13,227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2021年度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债务付息支出10,070万元。支付政府置换债券中的一般债券利息。
--预备费支出255万元。安排给予拨付“4.02”案件善后处理费用、民兵支援勐海县边境疫情防控任务专项经费、新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及核酸检测等工作所需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190万元,比上年的310,807万元减收229,617万元,减少73.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2,775万元,比上年的271,040万元减支108,265万元,减少39.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详见附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577万元,比上年的4,247万元增收2,330万元,增加54.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万元,比上年的2,553万元减支2,550万元。
(四)上级转移支付
2021年收到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861万元,实际支出67,303万元,结转下年3,558万元;收到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0,825万元,实际支出52,595万元,结转下年28,230万元。
以上各项财政收支数据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结算后数据可能会有变动,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财政决算后再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2021年财政工作回顾
2021年以来,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以做好资金保障为着力点,以强化预算执行为发力点,以发挥财政职能为切入点,切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晋宁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做出有力贡献。
(一)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应对减收影响
全面研判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挑战,密切跟进疫情态势和经济运行情况,及早制定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始终坚持强化收入组织,强化与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做好税收收入分析测算,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监控,紧抓财源建设和收入提质,主动挖掘、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有效盘活沉淀资金。进一步强化质量和均衡入库意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及时掌握、分析收入组织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突出资金重点保障
财政部门在预算安排中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印发《昆明市晋宁区“三保”保障实施方案》(晋办通〔2021〕52号)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牢固树立“节用为民、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要求全区预算单位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原则上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压减。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把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618万元支持环滇项目整改;安排398万元做好北迁亚洲象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常态化管控工作;安排180万元保障COP15大会安全保卫工作。
(三)切实强化预算执行,不断凸显绩效管理
2021年印发执行《昆明市晋宁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晋发〔2021〕9号)、《昆明市晋宁区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情况跟踪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全面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2021年所有预算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申报,涉及金额288,625万元、预算单位162家;重点监控涵盖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9,155万元,基金预算资金57,188万元,部门整体支出资金3,335万元。并对2020年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及财政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资金达39,472万元。
(四)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一是针对新增专项债券优先支持的交通、能源、水利等“两新一重”工程项目及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开展专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研判申请专债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21年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62,000万元,有效解决部分在建项目资金瓶颈问题,缓解财政运行困难。
二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2021年通过债管委前置审核的项目共36个,涉及资金79,257万元。通过加强政策研判和制度管控,督促各部门树牢红线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和融资工作。
三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妥善化解存量债务。2021年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3,154万元,偿还到期债券利息19,787万元。全年化解隐性债务40,191万元。
(五)巩固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
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目标,继续在直达资金上实行预算单独分配下达、指标单独标识、库款单独调拨;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常态化的监控体系,重点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和惠企利民补助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做到资金有依据可追溯,严格按上级规定,让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在保障直达资金支出需求前提下,将中央直达资金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重点支出,最大程度的保障了民生。2021年晋宁区共接收上级下达直达资金26,048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024万元。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进度95.9%,参照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进度99.6%。
(六)稳步开展国企监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强化党对深化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在成立区国企党工委、区国资公司党委、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对国企领导不动摇。二是持续做好国企深度整合工作。指导区国资公司先后制定《晋宁国资公司战略规划报告》、《晋宁国资公司重组整合方案》等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区属国企的监管和服务力度。三是扎实做好国有资本运营收益收缴工作。完成2020年度晋宁区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收益6,577万元上缴,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三、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握政治方向,做好财政收支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不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群众过“稳日子”,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用到人民群众生活中最急需的地方,坚决兜牢区级“三保”底线,为全区社会稳定做好保障,助力经济温和复苏。
(二)2022年预算编制的编制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编制收支预算,增收节支、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证预算收支平衡。
二是以民为本、优化支出原则。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完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三是责任法定、管理规范原则。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法定责任主体,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规范功能分类科目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率,全面完整反映本单位各项收支。
四是绩效导向、防范风险原则。强化绩效理念和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守住“三保”底线。
(三)2022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详见附表六至附表十二)
1.财政收入。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233,365万元,比上年的229,992万元增收3,373万元,增长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3,448万元,比上年的140,635万元增收2,813万元,增长2%;上划中央四税收入预算75,500万元,比上年的75,223万元增收277万元,增长0.4%;上划省级收入预算14,417万元,比上年的14,134万元增收283万元,增长2.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207,559万元,比上年的81,190万元增收126,369万元,增加155.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2,755万元,比上年的6,577万元减收3,822万元,减少58.1%。
2.财政支出。全区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7,324万元,比上年的327,443万元减支20,119万元,减少6.1%。其中:区本级安排支出预算215,456万元;乡级安排支出预算32,99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安排支出预算1,875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57,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75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7,967万元,比上年的162,775万元减支14,808万元,减少9.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1,791万元,比上年的3万元增支1,788万元。
预算安排中央、省标准“三保”支出167,581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23,219万元、保运转支出10,97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33,391万元。(详见附表十五)
(四)2022年预算编制的政策变动及特点
一是结合实际,根据相关标准把能纳入基本支出定额管理的项目纳入定额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从“控盘子”到“控标准”,将原来未纳入预算定额管理的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干部基本报酬和绩效补贴按相关规定纳入预算定额管理,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应保尽保。为解决预算执行退休人数较多单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统筹和重特病医疗统筹预算指标不足的情况,将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统筹和重特病医疗统筹纳入预算定额管理,减少执行过程中指标调剂工作,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二是实行“三保”清单式管理,从预算源头兜牢“三保”底线,对纳入中央和省“三保”政策支出汇编范围内的政策足额纳入预算,应保尽保。2022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系统内“三保”预算科目编制预算,将所有“三保”支出按照规范的名称、核算内容、分类科目编入预算系统,同时中央、省、市关于民生项目的配套补助资金一并编入年初预算,确保“三保”支出需求得到足额保障,稳住民生“基本盘”。
三是打破以往“一下”控制数下到具体项目的方式,按照“保三保、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原则,2022年预算编制从全盘综合考虑地方财力,将控制数下至部门,减少对部门预算编制微观事项的介入。强化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部门项目库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加大部门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自主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控制数,结合自身部门发展需要,优化调整具体项目的立项和经费安排,更加合理编制预算。
四、2022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也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立足我区经济实际,加大力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各类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最大限度保“三保”、防风险,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完成收入预期目标
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合理确定收入预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加大清缴欠税、零散税收的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对照收入计划目标,进一步用好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协调沟通等组织机制,稳定组织收入的有效性和统筹度。
(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实现预算“紧平衡”
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大部门支出结构优化调整,优先安排“三保”支出,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更加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做到应压尽压、可压尽压,继续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坚持共商共谋、齐心协力,强化全区“一盘棋”思想,加强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在应对经济下行、落实财税改革、强化收支管理、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做好较长时期应对困难局面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守住不发生财政风险的底线。
(三)持续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各阶段教育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杜绝因贫困失学的现象发生。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教育薄弱环节建设补短板,推进晋宁二中搬迁新建工程、晋宁职中三期改扩建PPP项目建设。二是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筹措,集中财力保重点,进一步支持做好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继续投入财政资金,广泛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上级社会保障资金和政策,足额保障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全力支持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困难人群、特殊人群的民生资金发放工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临时救助和急难型救助的及时性、高效性。继续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支持养老体系的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落实社保养老和医疗扶贫政策。四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平稳发展。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压实责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1专项行动”,强化分工协作,统筹资金使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做好对计生、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补助和关怀,推动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发挥好财政资金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支持作用。五是保障民生住有所居。多方筹措资金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帮助经济最贫困,房屋最危险的农户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力支持做好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防范化解风险,保障财政运行可持续
坚守“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安排好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严格落实化债目标任务,全过程动态监控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变动情况。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加快专债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支出次序,统筹做好“三保”支出资金保障。年初预算编制的“三保”支出,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好“三保”执行监控、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库款保障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项,降低库款保障风险。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精准高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范围,绩效关口前移,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财政重点评价从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转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使得绩效评价对单位的整体履职情况,有更高的参考价值,通过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财政支出政策完善,使得财政资金使用更加符合实际和更好发挥资金效益。
(六)健全财政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设“阳光财政”
认清形势,压实责任,坚决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自觉接受并配合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从严从实抓好审计等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着力从预决算编制源头加强管理,不断完善部门预决算编制,将项目库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支出政策有机衔接,增强预决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将公开透明贯穿财政改革和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善公开机制,实现有效监督,推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财政透明度不断增强。
2022年,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晋宁财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担当的品质、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持以政统财、以财辅政,不断攻坚克难,扎实做好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切实稳民生,强管理,为将晋宁区打造成“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健康旅游目的地”做好经济保障。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5.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它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6.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是指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债务、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一般债务。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一般债务利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等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偿还。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是指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专项债务。专项债务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发行专项债券等偿还。专项债务利息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专项债券偿还。
8.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9.转移支付:是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财政平衡制度,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
10.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11.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综合财政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
12.“三保”支出:是指包括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
13.“六稳”工作: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14.“六保”任务: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15.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16.“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17.“教育两个只增不减”:是指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18.“四退三还 ”:是指通过退塘、退田、退人、退房,实现还湖、还林、还湿地。
19.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特殊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020年新增部分)和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正常转移支付部分资金。
20.参照直达资金:是指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的其他惠企利民资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等资金。
21.零基预算:是指不再以上年预算作为参考,重新确定部门预算总体规模、总体分配和支出结构,一切从财力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出发,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22.财政收支“紧平衡”:面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只有通过统筹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的可持续发展。
23.“PPP”: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24.“两新一重”:是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加强新型城镇化,加强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