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昆明市嵩明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嵩明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31日在嵩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嵩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嵩明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急难险重中体现责任担当,切实兜牢了“三保”底线,实现了预算平衡和保证了全县财政平稳运行。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5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7%,超预算调整数2552万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完成7821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3.37%,比上年减19974万元,减少20.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6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4%,比上年减54475万元,减少19.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3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85.3%,比上年减111315万元,减少81.2%;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23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11.7%,比上年减88913万元,减少7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比上年减141万元,减少29.6%;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比上年减22万元,减少7%。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5121万元,增长7.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比上年增5317万元,增长7.7%。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以上统筹,县级年末滚存结余9471.52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全县财政运行情况。
一是全力“保大局”,稳经济促发展;二是倾力“兜底线”,保民生增福祉; 三是着力“严绩效”,调结构保重点;四是全面“深改革”,转方式激活力;五是聚力“防风险”,守底线稳大局。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市、县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突出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二是保障一定的支出强度。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促使部门预算管理更加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全力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述编制原则,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00万元,增长171.3%,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22万元,杨林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66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209961万元增64701万元,增长30.8%。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674万元,杨林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支出622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10万元;政府性基金性收入105000万元+上年结余2132万元,收入方总计1071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91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2132万元+专债付息及费用支出8396万元+政府专债还本支出11055万元+上解支出3839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56800万元,支出方107132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80万元+上年结余5万元,收入总计4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万元,支出总计485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0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071万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情况。通过预算安排政府到期还本付息资金61389.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资金27045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4888.12万元,还本付息兑付费6.1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资金11055万元,专项债券利息8393万元,还本付息兑付费2.63万元。
6.“三保”预算编制情况。2023年“三保”编制预算数137262万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22229万元,工资支出107081万元,运转支出7952万元。
7.其他报告事项。县本级2023年预算安排预备费2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增收节支,多管齐下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全面统筹财力,多措并举夯实经济稳增长基础;三是全面改革创新,把握重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全面风险防控,着力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
8.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9.直达资金:中央直接拨款到地方的资金,直达资金是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将新增财政资金通过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安排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方式,第一时间全部下达省、市、县,避免了资金层层审批、下达耗时,有利于迅速发挥资金效益、迅速惠企利民。
10.“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1.“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2.“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13.留抵退税: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