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昭通市绥江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绥江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绥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绥江县财政局 王永才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绥江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级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克服绥水二级公路危桥改造限行制约、国家应对疫情留抵退税等“减退免缓”税收政策措施和煤矿停产等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尽最大努力推动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和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2022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预算收入完成32825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为年初预算的97.1%、调整预算的99.8%,同比增长0.1%,增幅列全市第5位。其中:税收收入23008万元,同比下降1%;非税收入9817万元,同比增长2.6%(主要是新增人防费)。上级补助收入14445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82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8万元、调入资金247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万元,收入总计221106万元。
预算支出1967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1%、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减支18427万元,同比下降8.6%(主要是上级补助和本级收入未及预期)。上解支出4320万元、债务支出19483万元,支出总计220515万元,年终结转5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收入168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2.6%、调整预算的97.7%,同比增长8.1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高于预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4000万元、补助收入24047万元、上年结余5461万元,收入总计70324万元。
预算支出360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8.5%、调整预算的122.2%,同比增长102.5%(主要是债务支出和移民后扶项目上级补助增加)。上解支出2587万元、调出资金17734万元,支出总计56364万元,年终结转1396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算收入2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6倍(主要是开投公司预缴利润)、调整预算的100%。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转4万元,收入总计231万元。
预算支出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倍、调整预算的100%。调出资金220万元,支出总计23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算收入355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0.3%、同比增长5.9%,上级补助收入22370万元,收入合计57963万元。
预算支出351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4%、同比增长6.6%,上解支出19855万元,支出合计55000万元。上年结余23250万元,年末结余26283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11.2亿元(一般债务9.3亿元、专项债务1.9亿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2.4亿元,2022年偿还债券本金1.95亿元(再融资偿还1.83亿元),2022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年末余额13.47亿元(一般债务9.17亿元、专项债务4.3亿元),控制在上级之前下达的限额以内,待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2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三保”支出保障情况。2022年,我县地方“三保”支出完成10.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63亿元的98.6%,完成变动后预算数10.91亿元的96.1%,未发生舆情和大的支付风险。
三是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全县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200万元,安排使用情况为:疫情防控经费546万元,城镇建设用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金177万元,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及村活动场所农用地转用占补平衡费1477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市财政局批复我县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可能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财政工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发展与民生、发展与安全、重点与底线,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支持推动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着力助企纾困解难,助力稳住经济大盘。①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减税降费1308万元。②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新增市场主体贷款6314万元,兑现贷款贴息305.32万元。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78.2%。④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188户80万元。⑤争取中小微企业助企纾困以奖代补资金678万元。
二是着力谋长远保发展,强化项目要素保障。①加强汇报争取。争取上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治理保护等专项用途补助7.6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2亿元、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4亿元。②保障前期费用。投入土地保障费用6601万元、项目前期工作费用2425万元。③筹措项目资金。支付项目建设资金2.78亿元,其中移民后期扶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居全市前列。
三是着力防风险守底线,有效保障民生和安全。①全力保障民生。教育支出34492万元,增长0.9%;公共文化和旅游支出6257万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6468万元,增长9%;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1962万元,增长6%;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基本持平。②防范债务金融风险。共偿还政府债务1.95亿元,支付利息4149万元,未发生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事件。③尽力而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历史欠账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是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提升治理效能。①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成效评估获全市一等奖,中城、会仪财政所被评为全市7个优秀财政所之一。②加强国有企业管理。新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对7家国有企业全覆盖开展财务检查,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完成国有企业薪酬核定。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准备工作就绪。④扎实开展税费清理规范、政府过紧日子等8个领域的财经秩序大整治,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
绥江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更是县委、县政府团结全县上下奋力拼搏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关心帮助和理解体谅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培植滞后和实施疫情防控政策性应对措施,财政增收基础不稳、体量不大、短期内增收空间有限。二是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大,政府债务处于偿债高峰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任务重,财政收支“紧平衡”加剧,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三是支出绩效存在差距,支出利益固化、预算支出约束控制不够,仍然存在只管花钱不讲绩效的问题。四是财政管理能力急需提升,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资源统筹和监督检查不够,财经秩序不够规范,违反财经纪律时有发生。五是过“紧日子”意识有待加强。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逐步解决,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支持财税工作。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省委“3815”战略和县委“三个定位”“六大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责任重大。
(一)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2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坚决防住“三保”、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确保财政更加加力提效,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
2023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大局。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五是坚决防住“三保”和债务风险。
(二)2023年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收入34470万元,同比增长5%,上级补助收入1605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1万元、债务收入15398万元、调入资金15252万元,收入总计226295万元。预算支出206553万元,同比增长5%,债务还本支出16310万元、上解支出3432万元,支出总计2262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收入11579万元,同比下降31.1%(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1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960万元,收入总计37539万元。预算支出27387万元,下降24%(上级补助减少),调出资金10152万元,支出总计3753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入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4万元,同比下降55%(去年开投公司已预缴收入),转移性收入4万元,收入总计104万元。预算支出4万元,同比下降63.6%,调出资金100万元,支出总计10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算收入38178万元,同比增长18.2%,上级补助收入26435万元,收入合计64613万元。预算支出40515万元,同比增长15.3%,上解支出20344万元,支出合计60859万元,收支结余3754万元,滚存结余30037万元。
5.单位自有资金预算。预算支出124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18万元。
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前,已将部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的基本支出、解决春节农民工工资等部分项目支出已提前下达相应单位。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稳增长、保运行等多重任务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狠抓财政收入,统筹财政资源,规范支出管理,提高支出绩效,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财服务于政。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管财政落实实处,切实履行好党赋予财政工作的职责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强化财政政策引导,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决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精准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以奖代补等助企纾困政策,政府采购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二是争取和安排1.8亿元以上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三是投入5000万元以上用于综合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以上、专项债券2亿元以上实施一批新项目。五是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重点保障和平产业园区和其他农业、工业、文旅等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着力培植财源、增强后劲。
(三)坚持公共财政导向,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支出,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2023年公用经费压减10%,对专项经费用于日常运行部分酌情压减,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和人民性,加强教育、医疗、公共文化、就业、低保、救灾救济救助、安全稳定等民生保障,全年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80%以上。
(四)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坚决防范和化解风险。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地位,加强执行监测和调度分析,强化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坚决防住“三保”风险。二是依法依规融资举债,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做好还本付息和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扎实做好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四是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监测和融资监管,严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五)注重财政绩效管理,确保安排和支出高效。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确保财政预算刚性。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对所有财政资金使用流程实施无死角监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定期清查与单位主动报备制度,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家底,及时盘活闲置资产,避免国有资产减值和流失。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强指导培训,强化财政监督,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拓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六)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财政工作规范透明。树牢法治意识、纪律意识,推动依法理财,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人大、政协和基层干部群众监督发现的问题。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刀刃向内,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成效。
各位代表!信心凝聚力量,奋斗成就伟业。2023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勇毅前行,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