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个旧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个旧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6日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个旧市财政局局长 李开锋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同时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难中求进、稳中求进、变中求进、干中求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1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2%,按财政部统一口径,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下降8.7%,自然口径下降12.4%,减收17,989万元,其中:收入完成90,674万元,同口径增长0.2%,自然口径下降5.1%,减收4,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3%;非税收入完成36,432万元,同比下降26.5%,减收13,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8.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2,6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5.8%,同比下降10%,减支38,069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6,19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200万元,调入资金8,2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3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万元,收入方总计394,2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6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0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6,57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936万元,支出方总计394,189万元,收支相抵。与州级结算前净结余为3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1.6%,同比下降74%,减收84,32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84,70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8.6%,同比下降77.7%,减支127,399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支出减少120,60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7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9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8万元,收入方总计47,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4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7万元,调出资金8,18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33万元,支出总计47,042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主要是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收入方总计92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9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支出总计929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49,2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8%,同比增长9.3%,增收29,78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2,6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8%,同比增长0.7%,增支2,47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6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8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1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4,07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9,221万元;失业保险结余4,298万元。
(二)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6.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4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84亿元。2022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34亿元,截至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2.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57亿元,专项债务28.75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2022年度政府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及偿还、债务风险情况。2022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4亿元,主要用于个旧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2022年偿还政府债务3.05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方式偿还1.62亿元,预算安排偿还1.43亿元。2021年6月份市债务率为162%,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26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与州级结算后,2021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91万元,全部转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述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22年财政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三)2022年主要财税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个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财政预算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各方财力,突出保障支持重点,积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强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稳妥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运行起步扎实,有效保障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1.财税政策齐发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一是推动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以“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稳住市场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撑。2022年全年退、免、减、缓税费3.4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累计达1.92亿元。二是落实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让利企业2,590万元。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运用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661万元,新增发放316户创业担保贷款5,373万元,加大对群体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确保阶段性房屋租金减免到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政策规定,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市级7部门印发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等通知文件,全年共为632户承租国有房屋租户减免租金740万元。充分体现了政府过“紧日子”换市场主体过“好日子”的决心。
2.财政资源强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组织管理。持续加强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监控,深挖增收潜力,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全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依法依规足额征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抓住全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试点县契机,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策性减收0.85亿元的情况下,积极向上争取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运行,全年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11.3亿元,较2021年增加3.04亿元,增长36.8%,增幅为近三年来最高。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2022年全市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有9.25亿元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分配下达率为100%,全年累计直达资金支出8.83亿元,支出率达96%,市级财政部门以“直通车”方式直达市场主体,直接惠企利民。四是依法用好债券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和新增债券额度,解决债务和重点项目短板资金所需,2022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4亿元,主要用于个旧市主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
3.集中财力办实事,重点领域投入增加。全年重点民生支出达2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0.2%。一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全年教育领域支出7.6亿元,同比增长0.2%。累计投入1,139万元,为全市12,030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为27,999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安排义务教育宿舍楼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32万元,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教学条件;安排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194万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安排资金2,412万元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促进优化见习政策,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22年新增城镇就业7,07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75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97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9人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6,138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三是推进健全养老托幼等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补贴等保障水平。安排17.6亿元保障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3.77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统筹安排资金2,356万元,不断加大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市统筹安排资金2,45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筹措本级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共5,193万元,用于支持乡村医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五是支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98万元,做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以及博物馆提升改造;统筹安排资金190万元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安排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引领带动全民健身。
4.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打造宜居新个旧。一是统筹安排资金6,352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对9个社区,58栋住宅楼,共13.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惠及5,155户居民,支付棚户区改造资金6,255万元,改造面积157,500平方米,惠及3,150户;兑付821万元租赁补贴,惠及2,115户共3,222人,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让个旧人民居住环境更舒适;争取上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76万元,提升城市整体服务能力。二是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建设。围绕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安排数字化建设经费134万元,积极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转型。三是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安排973万元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安排资金1,023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修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服务个旧绿色发展。四是统筹安全与发展,推进平安个旧建设。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安排民族宗教经费3,160万元,保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公共安全支出和国防支出完成1.7亿元,有力保障公检法司各项工作;安排684万元,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个旧。
5.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再展美丽农村新面貌。一是争取到位中央、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4,700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投入1,621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厕所改造、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同时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490万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新农村,最大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着力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驻村工作队伍。安排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118万元,“乡村振兴大擂台”和“好书记大比武”专项经费及干部规划家乡组织建设专项经费70万元,从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建设等方面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加大农业现代化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农业发展补助资金2,640万元,向上争取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专项资金1,756万元、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213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781万元,聚焦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机装备支撑保障,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和绿色转型发展。四是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统筹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01万元,用于提高农民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五是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按照“突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统筹、提升工作效能、精简人员设置、提高报酬待遇”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安排资金1,257万元,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待遇提高工作,持续做好资助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助,通过提高待遇、重激励、强素质,让村干部得到保障,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六是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能力。累计安排资金1.9亿元,全力保障好乡镇(街道)“三保”支出,有效减轻基层财政支出压力,促进区域财力均衡协调,进一步健全乡镇财政职能职责,提高财政管理体制科学性,增强队伍履职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乡镇财政为民服务优质、财政运行平稳、财政管理规范的目标。
6.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增进高质量发展成色。一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严格落实预算编制要求,将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库管理模式,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通过推动提前谋划项目,突出“谋大局、谋全局、谋长远”,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的科学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效率。二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继续深化全过程、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完成541个预算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16.25亿元,审减资金10.98亿元,审减率达到67.57%,有力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抽取26个财政专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涉及金额4.24亿元,抽取26家预算单位开展部门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跟踪评价,2家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财政质量年”行动。实施政治能力提升、财政收入提质、财政支出提优、债务管理提效、绩效管理提增、财政监管提力、作风建设提标七大工程,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全面提升全市财政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落实政府采购调整政策。从认真落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加强合同履约支付管理、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做好履约支付信息备案四个方面安排布置我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信息管理有关工作,加强对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情况的监督,全年累计节约资金 78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5%。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9,654万元,中小企业支持率91.07%。五是国有企业改革有新进展。按照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规范行权履职,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维护金融稳定,净化金融环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七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7.聚焦底线思维,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规模,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突出“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年“三保”支出22.62亿元,占本级可用财力的99.4%。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38亿元、保工资支出17.42亿元、保运转支出0.82亿元。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多渠道筹措资金3.58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及时足额偿还,并积极落实年度化债目标任务。三是做好全省财经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开展税费清理规范、政府过紧日子等8个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找问题、整改问题,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深入学习党史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服务改革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中共个旧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恢复压力仍较大,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特别是2022年以来,受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各项收入降幅较大,影响了预算执行到位率,基层财政“三保”支出短期内面临突出困难。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增强,政府“四本预算”还需加强衔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聚焦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对财政政策的评价力度尚待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成本控制理念仍需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在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国家“一带一路”、RCEP、“两廊一圈”、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政策在云南交汇叠加,“三张牌”引领产业发展势头正劲,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等重大战略机遇,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财政收入长期平稳运行的基础没有改变。
财政支出方面: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合理增速,需要保证一定的财政支出强度。总体来看,全市支出结构调整难度仍然较大,支出增长刚性较强,财政必保支出较多,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科技创新、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云南新型工业化强市、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支出需求较大。
综合分析,2023年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将继续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全市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有重要意义。2023年的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求进、以进固稳,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1.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把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要纲领,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财政资源统筹分配、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的具体实践,确保预算安排中将中央、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意图落到实处。
2.坚持培育增量、挖掘存量,多渠道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培植壮大财源。依法依规加强各项税费收入征管,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全面加强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大力盘活财政预算资金、国有企业资产、部门存量资金、土地资源等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突出财政支出公共性、普惠性,集中财力优先投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人才战略等发展所需及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所盼领域,增强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建设财力保障。
4.坚持厉行节约、提质增效,着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 “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腾出更多财力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5.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政策实施效果。预算编制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相适应,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我市财力相匹配,打破固化格局,调整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事前评估机制,落实重大项目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3,462万元,同比增长5%,增收6,35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0,800万元,同比增长0.1%,增收126万元;非税收入42,662万元,同比增长17.1%,增收6,2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7,490万元,同比增长16%,增支54,82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4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7,7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36万元,调入资金106,90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万元,收入方总计456,3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4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4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398万元,年终结转13,000万元,支出总计456,364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年度执行中随着中央、省、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增减,收入支出总计也会随之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1,800万元,同比增长410.9%,增收122,088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50,000万元,同比增长446.3%,增收122,54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800万元,同比增长41.8%,增收23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1,000万元,同比下降0.8%,减收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8,145万元,同比增长32.1%,增支11,686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债券尚未明确分配额,暂未纳入预算,待分配额确定后再予以专项调整。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3万元,收入方总计155,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145万元,调出资金106,9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80万元,支出方总计155,833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50万元,同比增长150%,增收150万元。主要是两大集团公司及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上缴经营利润,其中个旧市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0万元,个旧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元,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79万元,同比增长30.2%,增支25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收入方总计1,0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出方总计1,07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63,908万元,同比增长4.2%,增收14,65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5,196万元,同比增长3.7 %,增支12,552万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8,7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82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1,0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38,481万元;失业保险结余4,9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6,341万元。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正常运转。
(三)2023年全市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
1.做好“三保”保障工作,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一是持续强化“三保”工作措施。夯实“三保”预算编制基础,在编制预算时,按照中央、省、州“三保”支出清单,对人员工资、单位运转、基本民生进行全面测算、足额保障,从严控制新增非刚性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共20.31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58亿元、保工资支出15.12亿元、保运转支出0.61亿元。在执行过程中加强资金监测预警,严防“三保”风险,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二是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效率,推动资金快速精准下达,更好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统筹考虑支出需求,保障好“三保”以外刚性支出。一是安排16,882万元用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二是安排5,402万元保障编制外长聘人员等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的工资福利的发放,保障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的基本权益。
3.落实助企纾困、稳岗拓岗各项举措,突出保市场主体稳就业。一是安排2,490万元用于扶持实体经济、金融业的提质增效支持与招商引资,促进企业税源培植,全力推动优秀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招商引资,改善市场预期,稳定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统筹各级资金1,500万元支持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引导更多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4.促进科学与教育双发展,加快引进高端人才。一是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拟安排4,000万元用于重点支持教育薄弱环节的改善与提升及教学质量全面提升等重点工作,安排各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044万元,用真金白银全力支持各类学校的顺利办学,提升教学教育质量。专项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落实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二是发展数字经济。安排1,069万元用于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服务,加强战略布局,加快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三是不断吸引人才。市级财政安排495万元用于落实个旧市“锡引”人才十条措施,加强个旧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激励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推个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5.紧扣民生焦点,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拟安排2,829万元用于城镇与农村低保、特困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安排971万元用于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提升救助精准度,切实兜住兜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二是保障好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安排6,312万元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贫困学生的生活资助以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等支出。三是健全社保保障体系,安排3.25亿元,持续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守住看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四是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安排疫情防控专项经费749万元、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23万元,支持科学精准防疫。市级安排卫生领域配套1,136万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成本,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五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博物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补助经费500万元,安排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及文物保护经费153万元,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发展文体事业。
6.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0万元,安排“乡村振兴大擂台”和“好书记大比武”专项经费以及重点乡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经费253万元,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人才资源支持。二是支持农业科技的持续发展。安排袁隆平院士工作站工作经费120万元,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三是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粮油储备风险基金专项资金300万元、动物防疫等经费147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781万元,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四是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410万元,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资金1,127万元,推进村容村貌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7.改革与发展齐发力,探索城市跃进新方向。一是深化国企改革,市级财政安排国企改革经费200万元,科学谋划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二是建设平安个旧,市级财政安排公安辅警人员经费2,719万元,公安、司法部门政法业务保障经费581万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220万元;依法治市、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159万元,用于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城市总体空间规划及美丽县城灯光亮化专项经费622万元,城市公厕免费开放专项经费200万元,云南省文明城市以及爱国卫生运动经费130万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个旧治理水平。四是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以及自然灾害风险宣传、普查以及应急演练资金共120万元,防汛抗旱、气象防雷等专项经费110万元,着力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一是推进环境的综合治理。统筹中央资金1,7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废料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中央资金6,868万元重点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市级财政安排重金属污染防治经费220万元,有效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市级资金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90万元,河长制、林长制以及节地生态葬法补助经费共111万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9.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市级财政安排债务还本付息4.79亿元,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及时足额偿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积极争取2023年政府债券资金。一方面申报一般债券(新增债券)项目58个,资金需求53.9亿元,用于解决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问题;另一方面申报专项债券项目30个,资金需求47.4亿元,解决个旧重点项目资金短缺问题,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三是安排预备费2,105万元,用于年度执行中由于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三、确保完成2023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决落实党的方针政策
传承党领导财政工作的历史经验,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财政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财政领域充分彰显,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强化财政收支运行监测分析,完善常态化调度机制,针对财政运行关键环节实施精准调度,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协同,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机制,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调剂追加。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
(三)加快现代化财政建设,持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完善支出管理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推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持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优化财政资源布局结构。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民生支出占比稳步提高。集中财力办好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实事,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更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健全更高水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风险的底线。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六)坚持预算法定依法理财,自觉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
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实预算联网监督要求,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个旧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改进预决算编制,进一步提升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继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 2023 年财政预算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监督下,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更加稳定良好的经济社会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