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红河州河口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河口瑶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6日在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邓 琳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河口瑶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3,40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5.7%,同比增加3,050万元,增长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8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0.7%,为调整预算数的100.7%,同比减少6,199万元,下降1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42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9.4%,为调整预算数的104.7%,同比减少14,776万元,下降50.6%;非税收入完成16,15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86.1%,为调整预算数的97.3%,同比增加8,577万元,增长113.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3,58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7.1%,为调整预算数的100.3%,同比减少6,882万元,下降3.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5,07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7,400万元,上年结转2,364万元,调入资金1,16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39万元,收入方总计231,1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3,5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16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还本7,5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5万元,支出方总计231,131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0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0.4%,为调整预算数的53.6%,同比减少38,083万元,下降7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6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38.1%,为调整预算数的98.9%,同比减少163,652万元,下降81.7%,主要是2021年新增和转贷专项债券资金194,626万元,其中:河马高速专项债券122,826万元,转贷债券资金71,800万元;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500万元,其中:天生桥水库工程15,000万元,国门医学观察中心建设项目7,5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0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0万元,上年结余1,3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500万元,收入方合计40,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6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00万元,上解支出完成1,001万元,调出1,16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40万元,支出方总计40,24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50万元,今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但收到省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6万元,收入方总计6万元,支出方总计6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12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9%,为调整预算数的101.8%,同比增加2,976万元,增长3.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申请上级补助1,600万元用于弥补职工医保基金缺口;二是2022年起全县公职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其他收入增加。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1,01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为调整预算数的102.1%,同比减支306万元,下降0.4%。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定点医药机构未能正常运营,就诊费用减少;二是2021年支付2起工亡待遇178万元,本年暂无工亡待遇支出。
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3,70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1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4,816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
(二)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58,7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0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7,721万元。
2.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22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31,6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3,91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97,718万元。
3. 债务还本付息工作情况。2022年,全县到期债务本息19,019万元,已偿还到期本息19,019万元,其中:(1)本金7,967万元,分别为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7,400万元、世行贷款一般存量债务4万元、专项债券本金563万元;(2)利息11,052万元,分别为一般债券利息1,15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9,902万元。
(三)“三保”保障情况
2022年,我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三保”支出年初预算82,19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6,881万元,“保工资”62,663万元,“保运转”2,652万元。今年,“保基本民生”支出34,876万元,“保工资”支出65,326万元,“保运转”支出2,591万元,支出合计102,793万元,支出进度约125%,支出进度较快的原因是自2月16日发生疫情以来,全县统筹用于疫情防控资金等基本民生支出金额较大,“三保”责任落实较好。
(四)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我县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要求,以疫情防控为重中之重,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强民生和重点领域经费保障,稳妥化解债务风险,抓实财政管理和财税改革,为完成经济社会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1. 强化责任担当,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通过调整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不遗余力筹措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中的医疗救治、防护物资、核酸检测以及隔离点建设、方舱医院等支出需求,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1,0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56万元、省级资金1,152万元,州级资金500万元,县级资金22,935万元。严格疫情防控资金日报制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实行先预拨后清算、先调度后结算,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2. 落实积极财税政策,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坚决贯彻中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减免缓退抵”政策,确保纳税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减税降费让利企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1,713万元,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8,732万元,惠及全县126户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1,782万元;新增缓税缓费共1,199万元。二是减免租金助企纾困。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69万元,涉及租户29户。三是鼓励扶持自主创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要求,助力援企稳岗,全年共发放创业贷款154笔,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34万元,带动就业479人,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62万元。四是兑现奖补为企减压。对河口旅服公寓餐厅、夏日风情饮食店、钱塘酒店、汉京酒店4家住宿餐饮企业进行奖补,共兑现奖补资金40万元。五是刺激消费活跃市场。按照上级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回暖复苏的各项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活跃市场,投入奖补资金2,904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
3.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化重点领域经费保障。2022年共完成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5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3,009万元,合计181,569万元,比上年增加32,622万元,增长21.9%,其中: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2,591万元,较上年增加4,405万元,增长24.22%;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1,996万元,较上年增加12,309万元,增长127.07%,为缓解县级“三保”压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 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机制。一是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补助就业补贴984万元,投入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5,02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高龄老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3,640万元。二是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投入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6,309万元,投入北山片区1号至8号、11至13号市政道路、城区照明节能提升改造、入城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6,967万元。三是足额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投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940万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955万元;校舍安全保障经费474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621万元,惠及6689人;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1,214万元,惠及10072人。投入资金1,886万元支持各中小学改扩建、多功能教室配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四是坚决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优势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投入衔接资金21,996万元;投入农业发展专项用于粮食生产安全、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等资金1,356万元。五是全面深化平安县城建设。投入资金9,413万元,加快平安县城、智慧县城建设,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放边境联防员生活补助、抵边村(社区)及小组干部生活补助、抵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强边固防示范村补助经费等共计1,350万元,有力筑牢边境防线。
5. 着力深化财税改革,稳步提高财税治理效能。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通过云南财政预算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了“一体四翼”预算编审体系、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全业务电子化办理、部门和单位会计核算一体化管理、全方位动态监控等“制度+技术”的现代预算管理机制。规范“一卡通”发放机制,围绕“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全面推进涉农涉民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云南财政预算一体化服务平台,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共计4,420万元,惠及112152人次。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2021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审,在全省25个边境县中名列第四,在红河州3个边境县中名列第一,重点对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全年监控规范直达资金53,315万元;全面推广使用“公务之家”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平台,实现了从出差申请、审批、差旅预订,到差旅费报销、支付全流程线上管理,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基层财务人员少跑腿,已报销业务11510笔,累计报销金额340万元。
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保障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支出,为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132万元,同比增加1,551万元,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5,150万元,同比增加721万元,增长5%;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6,982万元,同比增加830万元,增长5.1%。
税收收入增长点主要考虑:一是2022年新增税制性减税和政策性减税政策到期,2023年减税规模缩窄,以及2023年财政疫情防控支出压力缓解,预计会加快工程款支付进度,重点建安企业承包的重点项目,增值税预计可完成9,33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可完成738万元。二是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7块土地未缴纳契税,契税预计可完成833万元;2023年计划划拨和招拍挂土地19宗,土地增值税1,555万元。耕地占用税预计可完成419万元。三是随着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的建设发展,规范边民互市实体二级市场,西片区路网、坝洒监管区、中小企业孵化园等项目的继续推进,将带来新的收入增长点。四是车船税预计可完成571万元,房产税预计可完成51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可完成738万元,其他零星税收预计可完成615万元。
非税收入主要考虑:一是盘活存量资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可完成12,221万元。二是认真落实组织非税收入责任,专项收入预计可完成2,39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入预计可完成1,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计可完成150万元、罚没收入预计可完成1,200万元、其他收入预计可完成20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3,600万元,与2022年同期持平。
支出方面主要考虑: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持中的优先顺序,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三保”预算。二是通过加快惠企政策落实、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减少企业交易成本等措施,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三是保持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强化对困难群体的救助措施、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确保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四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补短板、强弱项、补底板、扬优势,加强产业扶持,从“输血”向“造血”转变;打好“边贸牌”,加强口岸、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和外经贸服务能力建设。五是目前收到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52,795万元,其中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2,775万元、乡村振兴资金3,199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681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06万元、财力性补助资金18,531万元。结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4,487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132万元,上级补助164,33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1,600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65万元,收入方总计230,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7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1,960万元,支出方总计230,33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1,907万元,同比增加16,864万元,增长11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2,634万元,同比增加25,996万元,增长71%。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考虑:一是预计土地出让金收入30,707万元,其中招拍挂土地12宗493亩,划拨土地7宗180亩。二是国企改革完成,污水处理费正常缴库,预计收入200万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考虑:一是根据我县2023年申报专项债券72亿元,综合项目情况,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预计5亿元。二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成本性支出预计1,8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预计5,4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预计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预计200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统筹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预计1,555万元,上级补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计1,00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1,9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2,900万元,上年结余1,040万元,收入方总计86,8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2,634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37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7万元,支出方总计86,84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完成5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7,648万元,同比增加5,520万元,增长6.7%。其中:保险费收入33,74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8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676万元,利息收入256万元,委托投资受益124万元,其他收入1,678万元,转移收入363万元。
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7,370万元,同比增加6,357万元,增长7.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5,1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298万元,其他支出1,005万元,转移支出23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610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60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4万元。
2022年末滚存结余14,816万元,2023年收支结余27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5,094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到期债务21,87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1,96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3,376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081万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5,460万元。
2023年,全县预计新增债券17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0,000万元、专项债券150,000万元,其发行费187万元;预计到期本金进行再融资14,500万元,其发行费用为15万元。
2023年末,全县预计债务余额500,7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3,55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47,242万元。
(六)“三保”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三保”支出预计安排84,43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82,196万元增加2,241万元,增长2.7%。其中,“保工资”安排64,16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62,663万元增加1,497万元,增长2.4%;“保运转”安排2,675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2,652万元基本持平;“保基本民生”安排17,60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6,881万元增加721万元,增长4.3%。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持续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开拓理财思路,创新理财方式,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支持经济平稳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安定。
(一)聚力“优支出”,促进事业发展得到新保障
一是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支出的优先顺序,开源节流并重,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好“三保”保障责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兜住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国际口岸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发展安全保障等为重点,统筹需要和可能安排财政支出,保持较高的支出强度。三是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消费投资、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计划安排2,000万元,运用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快速刺激市场主体恢复活力。
(二)聚力“强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是依托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精准招商和基础设施建设,打牢产业培育基础,加快建设西片区路网、坝洒监管区、中小企业孵化园、纺织加工园区(一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进一步加快边民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园区建设,抓实边民互市落地加工项目推进,切实将落地加工产业经济做实。三是大力发展物流产业,统一物流服务入口,规范物流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政策优惠引入大型冷链、跨境物流运输企业注册在河口,将物流行业税收收入留在当地。四是加快建立边民互市二级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发展边民互市专业实体二级市场,优化线上+线下服务,结合“商贸+物流”推动发展线下实体专业市场,逐步达成入口统一、市场透明、贸易规范、企业放心的河口边民互市市场新模式。
(三)聚力“强绩效”,促进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是坚持预算法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加快财政项目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在绩效评价过程中积极收集信息资料并进行分类管理,不断积累绩效评价资料,比较并分析财政项目的投入、产出和效益情况,不断完善数据库建设,增强预算编制分析效果。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更加重视评价结果分析应用和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将评价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价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呈报同级人大、政协,抄送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扩大评价结果运用的广度和深度。
(四)聚力“防风险”,促进财政监管得到新提高
一是树立防范意识。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防范,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二是强化系统应对。对债务风险有系统性战略谋划,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三是推进标本兼治,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避免风险向政府集中和政府兜底的预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3年的财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加油干,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2023年河口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经河口县财政局汇总,河口县各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2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万元,下降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下降20%;公务接待费8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万元,下降3.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万元,下降4.71%。
一、因公出国(境)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为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减少外事活动,减少对外交流和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8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万元,下降3.08%,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和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万元,下降4.7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6万元,下降11.96%,主要用于各部门执行公务和各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万元,上升22.22%,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河口镇人民政府和莲花滩乡人民政府增加车编,增加了购车经费。主要是公安局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00万元,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91万元,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25万元,河口镇人民政府购置车辆预算25万元,文化和旅游局购置车辆预算10万元,疾控中心购置车辆预算30万元,交通局购置车辆预算20万元,应急管理局购置车辆预算18万元。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河口县高度重视强化政府自身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各单位的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4.06%。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公务接待从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行政运行经费得到进一步下降。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河口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去年只减不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