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文山州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3月21日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砚山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砚山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气神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96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92000万元的50.2%,同比下降48.3%,减收43151万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按上年同口径计算累计完成91925万元,同比增长0.04%,增收39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17146万元,同比下降6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1%;非税收入29050万元,同比下降32.4%,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2.9%。
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5600万元,因“三保”、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因素影响,全县可用财力较年初发生变化。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9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4%,占预算调整数的99.4%,同比下降7.2%,减支26933万元。
全年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776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4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542万元,上年结转9488万元,调入资金4076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万元。全年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1930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9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3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7620万元,调出资金13763万元,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28464万元(结转直达资金及部分专项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2635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892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116000万元的52.5%、同比下降56.8%、减收80073万元,上级补助5083万元,上年结余19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900万元,调入资金13763万元。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7119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106192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125000万元的85%、同比下降58%、减支1475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9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170万元,调出资金137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支出5516万元(结转年末未形成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084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66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24万元的112775%、较上年增长55136.7%,增收27017万元(主要是新增转让民族体育馆经营权收入2697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7084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5万元,占年初预期目标17万元的500%,较上年增长325%,增支65万元,调出资金2699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69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6%,同比增长1.2%,增收1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缴费收入8067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0921万元,利息收入212万元,转移收入2826万元,其他收入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027万元。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66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5.4%,增支795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495万元,转移支出147万元,其他支出3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966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万元,上年结余5218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2224万元。
以上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正式决算数待省、州财政审核批复后,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542万元,同比减少11018万元,下降27.2%;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542万元,同比减少13641万元,下降33.1%。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0900万元,同比减少74146万元,下降59.3%;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70万元,同比增加582万元,增长22.5%。
2021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33333万元,2022年申报债券项目29个,争取债券资金8044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27542万元,专项债券50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900万元)。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83031万元,债务率272.88%,风险级别为橙色。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在县级财力内安排预备费6500万元,动用预备费1335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等方面。未使用的预备费516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用于下年度预算支出。
(七)调入、调出资金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调出事项。一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762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26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376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6999万元。二是从公共预算调出13763万元到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要以收定支,用于2022年到期的专项债券利息对应收入。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上年决算,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万元,年度执行为弥补年初预算财力缺口,将373万元全部作调入处理。
(九)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9488万元,按原资金用途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支出3865万元,2022年底根据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将未支付资金5623万元收回统筹使用。
(十)“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82万元,同比下降3.2%,减支29万元。其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同比下降1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4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存量资金结余59623万元,2022年清理收回各类财政资金2657万元,全年安排存量资金62280万元,年末无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化解债务、消化以前年度暂付款、安排以前年度未形成实际支出项目等。
(十二)“三保”保障情况
2022年按照国家和省级的保障范围和标准编制“三保”预算25724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88441万元、保工资158601万元、保运转10198万元。在年度执行中,因人员、补助标准变动等因素,落实“三保”支出256562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其中:保基本民生88266万元、保工资158534万元、保运转9762万元。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一是扛实责任稳增长,坚持“一月三调度”制度,精准研判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确保经济和财政运行平稳。二是狠抓财源基础培育,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推进“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建设,落实好积极的财税政策,切实降低税负助力企业降成本,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发展。三是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格审核项目类预算。四是建立约束性管理措施,充分结合自身财力状况,报经上级批准,合理确定基础绩效和年度绩效奖励发放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基本民生支出政策。五是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动态清零”全力化解历史欠账,坚决杜绝新增欠账,担牢防范重大风险政治责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一是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每月保障工资统发后,集中库款优先清算退休人员工资、困难群众生活补助、优抚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在“三保”未保障到位前,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支出外,其他一律不安排支出。二是建立按月统计分析资金需求制度。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将防疫物资、补齐教育短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必要支出,作为的财政保障的重要内容。三是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加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督促项目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四是从紧从严抓好年度预算执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进一步精减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大力压减财政支出经费总量,最大限度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五是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
(三)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助推乡村振兴。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上级专项补助,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到位321408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50390万元。财政专项债券资金到位资金50000万元。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及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投入力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产增收。2022年实际整合到资金12662万元,投入产业发展扶持资金7807万元,达到上级关于产业发展投入不低于50%要求。三是直达资金落实落细,直达资金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城乡义务教育、普惠金融发展、助企纾困、保基本民生、保就业等支出145828万元,实现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全县直达资金支出136604万元,使用率为93.7%,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成效明显。
(四)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全面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县预算单位会计核实、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报销等业务系统上线正常运行。常态化加强中央直达资金、财政衔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资金管理。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和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刀刃向内,从财政内部开展互审,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面对债务化债难及预冲红风险,砚山县全力盘活存量资产、土地安排资金偿还部分债务的情况下,计划通过停建或缓建存量项目、核销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逐步化解存量债务,2022年债务风险级别控制为橙色。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县级财政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紧运行状态,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仍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砚山县正处于产业转型期,全县收入体量较小,新引进产业税源正在培植尚未形成有效支撑,财政增收压力巨大;县级财力增长不能满足“三保”及刚性支出需求;偿还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重大产业项目投入筹资极为困难。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结合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承载能力情况,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入为出相结合的原则安排预算支出,提出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4067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2000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增长12.6%,增收58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7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46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4万元,调入资金22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4960万元。全县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4067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2000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增长6.6%,增支230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45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03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72000万元,分项目情况:上年结转结余安排支出28464万元,2023年三保支出需求276344万元、“三保”以外刚性支出36836万元、一般债券付息支出6809万元、项目支出17547万元、安排预备费4000万元、预留增人增资等项目支出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2124万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000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增长28.1%,增收171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3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516万元。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2124万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512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下降57.1%,减支606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同比减少45525万元,支出对应减少),上解上级支出4112万元,调出资金21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37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本级预算收入总计9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本级预算收入75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下降99.7%、减收2699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本级预算支出总计9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本级预算78万元、比2022年初步执行数下降8.2%、减支7万元,调出资金1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6546万元,其中:社保基金预算收入174322万元、同比增长112%、增收18623万元,分明细来看,保费收入9375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011万元,利息收入1104万元,委托投资收益815万元,转移收入1316万元,其他收入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308万元;上年结余5222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64492万元,同比增长105.7%,增支8832万元,其中: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9087万元,转移支出180万元,其他支出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150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054万元。
(五)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事项
1.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情况。目前省州尚未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下达后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按债务预算编制要求,将省州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券限额及当年需偿还的债务还本支出编入债务预算。
2023年全县应偿还本息109465万元,其中:本金85335万元,利息241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再融资债券50335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偿还59130万元。
2.提前安排支出情况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县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以及2023年人代会前必须的基本支出、部分债务付息支出、部分特需保运转支出提前将指标下达拨付,正式批复待县人代会批复后再统一下达。
3.调入资金情况说明。由于县级财力增长受限,财力增长满足不了砚山县“三保”支出,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结合全县实际,需要加大对土地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力度,强化“四本预算”统筹,通过增强入库土地出让收入增加调入,弥补预算内财力缺口。为确保年初预算收支平衡,2023年计划调入资金22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1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5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60万元(烟草公司定向捐赠收入)。
4.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在年度预算编制中,县财政局结合全县财力情况,已将州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全额纳入本级预算编制,确保全县“三保”政策落实到位。
5.“三保”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23年砚山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明确保障范围和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全年编制“三保”预算27634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99166万元、保工资169434万元、保运转7744万元。
6.“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三公”预算安排25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4万元,下降8.8%;公务接待费9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0万元,下降8%。
四、2023年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持稳中求进,围绕高质量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加大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力度,推动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吃透政策精神,针对上级的政策,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多请示、多汇报,抓住实施乡村振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时期,积极跟进“十四五”省级增收留用和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等政策支持,精心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惠民生”的重大项目,争取重大项目资金,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挥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撬动作用。
(三)全力以赴抓预算,突出抓好预算编制工作。落实好综合预算、零基预算、部门预算要求,在编实、编细、编准预算上下功夫,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开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有保有压地安排项目。
(四)牢固树立“制度财政”理念,坚持用制度管钱。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与科学性,财政资金投入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靠前发力。压减自身支出,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医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民生政策支出。
(五)扎实开展财政各项改革。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财政加强与金融配合,强化行业监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逐步建立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优化共享,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向市场化发展,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服务县域经济能力。
(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县域各类在建及新开工公益性项目建设,发挥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到期的政府债券争取最大额度发行再融资债券过渡性偿还,减轻县财政的直接偿债压力。
(七)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展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及全县重大政府工程专项检查,启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以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为着力点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