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3年2月15日在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精准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深化,财政工作稳步提升。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055万元,比上年同期59149万元减收5094万元,下降8.61%,为调整预算数82878万元的65.22%。其中:税收收入36202万元,非税收入17853万元,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03%。上级补助收入3950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264万元,调入资金10903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5788万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5112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9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0万元,收入合计498440万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181万元,比上年同期523783万元减支74602万元,下降14.24%,为调整预算数475668万元的94.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438113万元减收43064万元。上解支出1790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34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864万元,支出合计498440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648万元,比上年同期22666万元增收982万元,增长4.33%,为调整预算数23908万元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774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5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81万元,收入合计113670万元。
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9090万元,比上年同期153794万元减支54704万元,下降35.57%,为调整预算数103580万元的95.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56900万元。上解支出35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调出资金57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37万元,支出合计113670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万元,比上年同期153万元增收3万元,增长1.96%,为调整预算数156万元的100%。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万元,收入合计266万元。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同期244万元减支128万元,下降52.45%,为调整预算数263万元的44.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形成支出147万元,作结转处理。调出资金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7万元,支出合计266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161万元,比上年同期126949万元增收13212万元,增长10.41%,为年初预算调整数146604万元的95.61%,其中:保险费收入7135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249万元,利息收入111万元。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0287万元,比上年同期129114万元增支11173万元,增长8.65%,为年初预算调整数148012万元的94.78%。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22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2年市人大审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61071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19261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8100万元),比上年同期新增73000万元。
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72424万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财政转贷我县新增债务限额730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按照新增政府债务资金管理要求,安排景迈山古茶林4A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00万元、景迈茶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25800万元、2018年度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30000万元、孟连至勐海高速公路(普洱段)建设项目9200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5487万元(一般债券23487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服务费17814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费用100万元。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县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安排使用449万元,主要用于失联人员搜救、防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等方面。
二、2022年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落实退减免缓税款21636万元,累计7072户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让利企业743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筹措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2457万元,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289万元,扶持1016人创业,带动就业2669人。
(二)统筹财政资源,确保全年预算平衡。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县级重点支出需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5049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593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22938万元)。二是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弥补财政收支缺口。盘活存量资金10187万元,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项目。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确保全年预算平衡。完成调入资金10903万元,弥补年初预算资金缺口。
(三)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兜牢“三保”底线。完成“三保”支出238104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3008万元,保运转支出25461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9635万元,做到应保尽保。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发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完成筹措涉农资金62376万元(衔接资金49314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7412万元、沪滇协作帮扶资金5650万元)。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筹措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606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304万元。二是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筹措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293万元。三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筹措安排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2104万元。四是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筹措安排涉农整合资金9526万元。五是全力支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筹措安排12157万元,实施了四位一体、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项目。
(五)织密兜牢民生底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筹措安排教育资金85651万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县53364名中小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和51447名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造,促进校园安防设施建设,保障校园师生安全。支持高中教育补短板,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支持职业教育建设,促进现代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一揽子援企稳岗就业补贴政策,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兜底保障。筹措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549万元,积极支持稳就业。三是突出民生兜底。筹措安排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7344万元,持续保障好参保群众医保待遇;筹措安排22024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筹措安排476万元,支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筹措安排5852万元,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六)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筹措安排公共安全支出和国防支出17500万元,深入推进“平安澜沧”建设。二是筹措安排15294万元,支持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促进边疆巩固和边境安全。三是筹措安排退役军人服务保障2492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四是筹措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693万元,用于物资采购及医疗设备购置、边境非法入境举报奖励、边境群防联控补助等,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
(七)不断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夯实绩效管理工作根基。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为统领,建立覆盖绩效管理全过程和重点领域的制度体系。二是实现部门预算中所有县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并严格按照项目绩效审核要求和上级下达绩效目标情况认真评审项目。全年评审通过项目5474个,涉及资金497179万元。三是强化绩效评价,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25个边境县绩效评价工作中,排名第6位。
(八)全力支持风险防范,兜牢财政运行底线。一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化债责任,全年化解债务94746万元。二是依法合规开好举债融资“前门”,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支持。对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双监控”,持续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三是抓实人大审计监督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办法,健全管理措施,不断推动预算规范管理再上新台阶。
(九)加大盘活资产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抓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通过梳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共租赁住房、水利、国储林、闲置房产土地、城市可经营性场馆等存量资产,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项目12个,已完成2个项目,预计在2023年实现非税收入67031万元。二是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了《澜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澜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澜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把“入口”关、抓牢“使用”环节、规范“出口”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各条战线、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和关心帮助下,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基础薄弱、税源单一,增收乏力,收入质量不高。二是财政自给率低,2022年财政自给率仅为12.03%。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支持,县级财力难以有力支撑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项目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收支矛盾突出,预算紧平衡现状依然存在。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长无法满足刚性支出需求增长,预算平衡难度空前,全年弥补资金缺口仅有调入资金一个渠道,调入资金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实现,全年预算平衡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四是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大。政府到期债务逐年增多,债务化解能力弱,风险防范任务艰巨。五是财政队伍人员不足。全县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共有61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仅为40人,空缺岗位达21人。在岗人员不能满足岗位设置要求,财政资金监管存在较大风险。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为加快推进澜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开创新时代澜沧高质量新局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为: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勤俭节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是聚焦“三保”、疫情防控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严格按照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疫情防控及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基本顺序安排预算;二是坚持统筹财力办大事要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安排支出。建设节约型财政,强化行政运行成本控制,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把财政资源集中投向关键环节、短板弱项,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三是坚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树牢绩效导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坚持防控风险高质量发展。树立风险底线意识,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一)全县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219万元,比上年同期54055万元增收54164万元,增长100.20 %(其中:税收收入31060万元,非税收入77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96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64万元,调入资金42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500万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调入4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478万元,收入合计622704万元。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7141万元,比上年同期449181万元增支127960万元,增长28.49%,债务还本支出36578万元(全部为政府债券还本),上解支出8985万元,支出合计622704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澜沧县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20万元,占总支出的0.70%,比上年预算数4438万元减少18万元,下降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5万元;公务接待费21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2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的县级“三保”口径,澜沧县2023年“三保”预算数为255437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80166万元,保运转支出981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654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874万元,比上年同期23648万元增收9226万元,增长39.01%,上级补助收入774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3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67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676万元、土地储备项目4600万元、普通专项债务400万元),收入合计11272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408万元,比上年同期99090万元增支5318万元,增长5.37%,调出资金2500万元,上解支出4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00万元,支出合计112728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万元,比上年同期156万元增收13万元,增长8.33%(国有资本收益是根据各县属国有企业税后净利润扣除10%的法定公积金后,按30%比例上缴)。上年结转收入1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万元,收入合计359万元。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9万元,比上年同期116万元增支243万元,增长209.48%,支出合计359万元。收支相抵,保持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3718万元,比上年同期140161万元增收13557万元,增长9.67%,其中:保险费收入7071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8410万元,利息收入102万元。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4329万元,比上年同期140287万元增支14042万元,增长10.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县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县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需的基本支出和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强化收入组织,确保财政收入量质齐升
一是强化税源建设,保持现有税源稳定增长;坚持抓大不放小,深挖增收潜力,牢牢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加强税源管理;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工业企业发展,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加大清缴企业欠税力度,应收尽收;加大政府性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主管部门、税务、财政协税护税机制,源头管控、综合治税。二是持续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认真贯彻非税收入相关政策,依法履行征管职责,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执收行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大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年内力争实现指标交易收入40000万元,为缓解县级财政困难拓宽增收渠道。四是进一步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确保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及供水公司经营权出让收入67031万元,为地方财政收入增收做出积极贡献。五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依法科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优化支出结构,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确保财政预算平衡为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抓早抓小、精准施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提升“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减少政府不必要开支、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债务还本付息、项目前期费等重点项目保障力度;梳理压减低质、无效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分析研判,确保对潜在风险“早发现、早识别”,筑牢政府性债务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一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特色教育多元发展。二是稳岗保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补贴,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三是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重点支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加快推进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防控,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五是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澜沧。重点支持日常运行、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落实资金保障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二是优先安排农业农村发展支出,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三是全力支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促进沿边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富边样板、稳边示范和守边屏障。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效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坚持抓改革促突破,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改革,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构建先有支出政策库再有预算安排的管理机制,财政支出政策库作为部门申报项目的前置条件;加强财政资金和单位资金统筹力度。二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管理。持续抓好落实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切实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范围及深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持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度为基础,依托“一体化”业务平台,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进预算指标账改革工作,落实“指标直接控制支出”的改革要求;巩固惠民惠农“一卡通”改革成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体系。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切实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质量,提升财政数据透明度,推动现代财政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六)树牢法治思维纪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坚决把党纪国法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形成依法行政、纪律严明、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理财环境。坚持深化财税改革与落实财经纪律法律深度融合,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守财经纪律,落实落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二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财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着力解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查严处违法乱纪行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奋勇向前,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满怀信心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澜沧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