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米甸镇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米甸镇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3年1月30日在米甸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米甸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受米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镇财政所向大会提交米甸镇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认真执行镇第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培植财源,发展经济;加强协税护税,做好重点税源监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合理节约使用好财政资金;做实惠农补贴发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工资及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专款按进度拨付,民生资金足额发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收入完成情况
本年收入合计247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3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4.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完成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7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3.20万元,项目支出1266.47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万元,农林水支出1365.88万元,其他支出53.9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64.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7.25万元,其他支出1146.37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本年收入2479.6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收入总计2479.67万元;本年支出2479.67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支出总计2479.67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全镇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财政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产管理等工作,促进了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做好乡镇财政收入支出管理、财务报告,财政基本信息报送、乡镇部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编审汇总和上报工作。让镇财务工作形成完整体系,镇级财力清晰明确。
(二)协调做好协税护税工作。一是积极与税务部门对接,互通信息,及时了解财政税收入库进度;二是监督好镇级范围内的各种项目资金支出缴税情况;三是监督好重点工程税税收入库情况。
(三)做好工资统发,会计核算业务。镇财政所在人员变动频繁且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按要求将工资统发数据,人员编制情况上报审核,确保工资及时发放。2022年全镇共发放工资964.42万元;会计核算业务以规范运作为前提,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做出高质量会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四)做好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并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完成资金监管。一是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施工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专项资金提款申请表,经五级签批同意后,给予拨款;二是上级下达的没有明确到村的资金,如抗旱资金,危房改造资金等各类补助资金,经镇党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以议事决定方式抄送财政所,由财政所将资金划拨到会计核算中心,各村再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农户签字盖章的补助花名册到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报账列支;三是极力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的报账核销工作。
(五)做好各项财政惠农补贴的核定兑付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管理工作,让农民能及时并定额领到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二是坚持透明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各级财政部门通知精神,把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镇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增收节支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支出管理更加规范;三是县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完成83.44%;四是保工资、保重点、保运转、保民生成为共识。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镇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体制改革,上级匀衡性转移支付逐年减少,而且匀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必须用于项目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所以变相减少了乡镇可支配财力;二是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及打击私挖盗采等中心工作压力较大,支出难以保障;三是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支出管理仍需加强。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各位代表的建议,通过树立增收节支意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我镇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行政事业机关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意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全镇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收入预算。根据上级确定的现行财政体制,我镇2023年财政收入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
1.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63万元,其中: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169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9万元。
2.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8万元)。
(二)支出预算。全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5.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5.42万元),项目支出74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支出6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安排的项目支出68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19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5.26%;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9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50%;
3.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81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10%;
4. 卫生健康支出57.8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69%;
5. 节能环保支出1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60%;
6. 农林水支出1321.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1.42%;
7. 住房保障性支出73.9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43%;
(三)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151万元,支出总计2151万元。收支平衡。
(四)预算编制说明。收入安排: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1763万元,全部为县财政提前下达我镇的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1694万元和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9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388万元,主要是参照上年执行数预测安排。
支出安排:一是将乡镇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收入1694万元全部安排用于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经费,做到基本支出不留硬缺口。二是将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9万元全部安排列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大工作、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资金、河长制保洁经费、乡镇党校保障经费、护林防火工作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等方面,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基本财力需求。三是将预计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8万元)全额列入项目支出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镇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化压力为动力、转潜力为动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请示汇报,财政收入任务能否完成,支出能否控制在财力允许范围,取决于领导的支持,部门的配合,职工的自觉以及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做好定期财政汇报工作,有助于镇领导了解掌握财政情况,做出准确有利的决策部署。
(二)继续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做到了解税源,定期分析,掌握入库进度,重点税源重点监控,并提供税务部门及时依法征收,极力做好县级下达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继续做好支出管理工作,使各项业务工作合规合法。
(四)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一是规范方法流程;二是确保信息通达;三是强化抽查巡查,建立乡镇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制度;四是加强公示公开。补助性资金和项目资金公示公开率原则上不低于80%,涉及民生领域的必须100%公开公示。
各位代表,实现2023年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各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